公安部作為全國公安機關
① 國家公安部下屬有多少個局
有21個左右的局。公安部設有辦公廳、警務督察、人事訓練、宣傳、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邊防管理、刑事偵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衛、網路安全保衛、監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國際合作、裝備財務、警務保障、禁毒、科技信息化、反恐怖等局級機構,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鐵路公安局,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林業局的公安局和海關總署緝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雙重領導。
公安部為主管全國公安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是全國公安工作的最高領導機關和指揮機關。
一、機構設置:
公安部設有辦公廳、警務督察、人事訓練、宣傳、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邊防管理、刑事偵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衛、網路安全保衛、監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國際合作、裝備財務、警務保障、禁毒、科技信息化、反恐怖等局級機構,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鐵路公安局,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林業局的公安局和海關總署緝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雙重領導。
二、主要職責:
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葯、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組織指導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指揮防範、打擊恐怖活動。
依法管理國籍、口岸邊防檢查工作;指導、監督消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等工作。
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和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對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制定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准和制度。
組織開展同外國、國際刑警組織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警方的交往與業務合作,履行國際條約和合作協議。
統一領導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建設,對武警總部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制定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及宣傳的方針和措施;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指導公安機關法制工作;制定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事件,維護公安民警正常執法權益。
② 公安部是不是隸屬國務院
公安部是隸屬於國務院,是國務院的一個部門,是執法機關。
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不是同一個級別。國務院是國家級正職,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級副職。
公檢法是公安部、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的簡稱。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司法機關,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公安部是隸屬於國務院,是國務院的一個部門,是執法機關。
三者的分工是:公安機關是國家的治安機關,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代表國家行使檢察權;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
(2)公安部作為全國公安機關擴展閱讀
公安部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各省、自治區設公安廳,直轄市設公安局;各市(地、自治州、盟)設公安局(處);
市轄區設公安分局,接受上級公安機關直接領導;各縣(市、旗)設公安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縣(市、區、旗)公安局下設公安派出所,由縣(市、區、旗)公安機關直接領導和管理。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邊防檢查職責整合建立健全簽證管理協調機制,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管理。
③ 中國公安的前身是哪個部門
你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的前身是中共中央軍委公安部,而中央軍委公安部又是在中共中央社會部的部分機構和華北局社會部的全體人員的基礎上建立的。
1、1949年7月6日,中共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決定,在軍事委員會下設立公安部,統轄各地公安機關的工作,並任命羅瑞卿為公安部部長。軍委公安部是為籌建新的中央人民政府做准備而建立的。7月8日、9日,周恩來兩次主持召開中共中央匯報會議,商討公安部的機構設置與領導人選等問題。按照周恩來的指示,羅瑞卿在原中共中央社會部李克農部長的協助下,立即著手籌建公安部。首先以中共中央華北局社會部的全體人員加上中共中央社會部的部分機構,作為組建公安部的基礎。中央又任命原華北局社會部部長楊奇清為公安部副部長,協助羅瑞卿工作。在此之前,領導各解放區公安機關工作的是中共中央社會部。
2、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任命羅瑞卿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長,楊奇清為副部長。中央人民政府命令發布後,中央軍委公安部即行撤銷,改名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
3、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宣告正式開始辦公。11月5日,羅瑞卿親自主持召開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成立大會。
④ 公安部召開全國公安機關視頻會議,會中強調了哪些內容
會議強調,各地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強化風險預警防控,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常態機制,及時搜集研判信息,有效預警預防預控。
1、要注重點線面相結合、新技術與傳統技術結合,強化客流監測,加強警情分析,嚴密防控措施。
2、要進一步強化公交企業安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公交車運營企業健全完善安防制度,加強對司乘人員的日常教育培訓和安全運營管理,常態化組織開展抽查演練,及時消除風險隱患。
3、要進一步強化安全防範措施,結合實際持續推進公交車乘務管理人員配備和公交車安全防範新技術建設應用。
4、要切實提升公眾規避風險和緊急情況下自救互救能力。
(4)公安部作為全國公安機關擴展閱讀:
會議要求:
要進一步強化應急處突准備,制訂細化預案,加強防範處置專業力量和裝備建設,確保快速反應。要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落實好公交車安全防範工作的監督指導責任,推動落實行業部門主管責任和運營企業主體責任。
要嚴格日常監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嚴格依法予以處罰,確保整改到位。要推動組織階段性督導檢查和聯合檢查,梳理問題隱患,通過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推動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⑤ 國家安全部與公安部的關系是怎樣的地方的安全機構與公安機構關系呢
國家安全部和公安部是不同的兩個政府部門。
國家安全部於一九八三年設立。內 國家安容全部是唯一對外公開承認的情報機關,也是情報及治安系統中,政府參與層面最廣的一個單位。國家安全部是在1983年7月,由原中央調查部、公安部兩個主要單位,以及統戰部、國防科工委等部份單位合並而成。下設16個分局。
公安部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各省、自治區設公安廳,直轄市設公安局;各市(地、自治州、盟)設公安局(處);市轄區設公安分局,接受上級公安機關直接領導;各縣(市、旗)設公安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縣(市、區、旗)公安局下設公安派出所,由縣(市、區、旗)公安機關直接領導和管理。
⑥ 公安部屬於國家什麼機關
公安部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各省、自治區設公安廳,直轄市設公安局;各市(地、自治州、盟)設公安局(處);市轄區設公安分局,接受上級公安機關直接領導;各縣(市、旗)設公安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縣(市、區、旗)公安局下設公安派出所,由縣(市、區、旗)公安機關直接領導和管理。
公安部設有辦公廳、警務督察、人事訓練、宣傳、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邊防管理、刑事偵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衛、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監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裝備財務、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級機構,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鐵道部、交通部、民航總局、國家林業局的公安局和海關總署緝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雙重領導。
⑦ 公安部屬下有哪些局,分別為公安部第幾局
公安部部屬廳局:
紀委監察局 監督檢查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決議、命令的情況;協助公安部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對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隊伍紀律作風建設進行調研、分析和指導;擬訂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和隊伍監督工作方面的規章制度;開展公安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和公安廉政文化建設;受理對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控告、檢舉,按照管理許可權查處和督辦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受理公安系統黨員、民警不服處分的申訴。
警務督察局 負責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安部部長負責。
人事訓練局
宣傳局
經濟犯罪偵查局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的主要職責是:調查、匯集、研究、分析全國經濟犯罪的情況、動向和規律;制定全國性經濟犯罪的對策、方針、措施和規劃;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起草經濟犯罪偵查的規章、條例、實施細則等,經過公安部領導審核發布實施;掌握全國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以及其它重大經濟犯罪活動情況,檢查、指導、督促偵查破案工作,必要時派人直接參與和指導某些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跨省的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並案偵查和其它重大的經濟犯罪偵查活動,發揮調度指揮功能,發布全國性的通緝通報,向基層提供信息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直接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依法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
治安管理局
擬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定;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民用槍支彈葯、管制器具、劇毒化學品、特種行業;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對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導地方公安機關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指導巡警隊、特警隊建設以及處置重大群體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警務工作;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工程以及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監督保安服務業的管理工作;指導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邊防管理局 一是沿邊沿海地區邊防管理;二是邊境沿海地區、海上治安管理及漁船民管理;三是出入境人員、交通運輸工具的邊防檢查和監護;四是毗鄰香港、澳門邊境一線的巡邏警戒,北部灣海上邊界巡邏監管;五是涉外邊防合作;六是防範、打擊沿邊沿海地區各種違法犯罪,管轄在海上發生的刑事案件,管轄在邊境管理區和沿海地區發生的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案、偷越國(邊)境案和破壞界碑、界樁案,以及在邊境管理區和沿海地區查獲的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和走私制毒物品等案件。
刑事偵查局
(一)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擬訂預防、打擊對策。
(二)組織、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開展對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
(三)擬訂刑事技術和警犬技術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推廣應用,為偵辦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援。
(四)承擔公安機關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登記管理工作。
(五)組織、指導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工作。
(六)承辦上級交辦案件。
(七)主管物證鑒定中心,南昌、昆明警犬訓練基地,沈陽警犬技術學校,南京警犬研究所,中國法醫學會,中國刑事科學技術協會,中國工作犬管理協會。
出入境管理局 主管全國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下設出入境管理局(處),負責本地區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絕大多數的地市和工作量大、工作任務比較重的縣級公安機關也成立了出入境管理專門機構,具體執行出入境管理的各項工作任務。地方各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指導,同時接受同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國家在全國對外開放的口岸設立邊防檢查站,執行出入境邊防檢查任務。
消防局 公安部消防局,下設辦公室、政治處、政策研究處、防火監督處、標准規范處、戰訓處、警務處、科技處、宣傳處、後勤裝備處、審計處、財務處,負責全國消防工作的統一組織、指揮、協調、領導。
網路安全保衛局
監所管理局
公安部監所管理局是對全國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和安康醫院進行歸口管理的業務指導部門。主要職責是:擬定監所管理的政策、制度、規定並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安康醫院等公安監管場所開展好管理、教育轉化、矯治治療、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設、建設保障、生活衛生及公安監管民警隊伍建設工作;掌握監所管理工作信息,開展對策調研和情況分析,檢查指導公安監管場所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依法保障被監管人員的合法權益。
交通部公安局
民航總局公安局
1、起草民航安全保衛的相關法規、規章、政策、標准,編制民航安全保衛規劃,並監督執行。
2、審定民用機場、航空公司運行資質中航空保安部分內容,審核民航企事業單位航空安全保衛方案並監督執行。
3、監督管理民航空防安全工作,規劃和指導建立行業空防安全管理系統(SEMS),開展對空防安全威脅因素評估,發布形勢分析報告(通報)及防範措施、指令。
4、負責開展情報信息工作,決定和發布預警等級。
5、指導處置非法干擾民航安全事件,指導制定處置劫機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培訓和演練,承擔處置劫機、炸機事件的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
6、指導航空運輸企業航空安全員隊伍業務建設,制定航空安全員訓練和考核辦法並監督執行。
7、指導和監督民航安檢工作,承擔民航安檢儀器設備許可證的頒發工作。
8、參與民航專機安全警衛工作,組織指導國家重大活動和會議中的民航安全警衛工作。
9、監督管理民用機場道路交通、消防和民航禁毒工作,指導機場公安機關刑事偵查、民用機場治安和公共活動區道路交通工作。
10、按規定管理直屬公安隊伍和空中警察隊伍,按照規定程序和范圍負責其他機場公安機關領導幹部的任前備案工作。
11、指導審查民用機場安全保衛設施建設項目。
12、負責民用機場控制區有關通行證件、空勤人員登機證、航空安全員執照等證件發放的監督管理工作。
13、負責民航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和實施民航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
14、監督檢查民航行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和綜合治理工作。
15、承辦民航局和公安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
交通管理局
研究擬定道路交通管理政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指導地方公安機關維護城鄉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組織和指導地方公安機關開展機動車輛安全檢驗、牌證發放和駕駛員考核發證工作;組織和指導地方公安機關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和指導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指導地方公安機關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現有處級機構為七個,分別是辦公室、秩序管理處、公路巡警指導處、事故對策處、車輛管理處、隊伍建設處、科技管理處。
法制局
(一)編制公安部立法規劃。組織、協調公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
(二)審核部機關和有關部委徵求意見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研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
(三)指導、監督、檢查公安機關立法工作和執法工作,總結交流公安法制工作經驗,負責地方公安法規、規章備案審查工作。
(四)研究執法工作中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提出改進意見的建議,建立、完善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制度和執法責任等制度。
(五)負責公安機關應用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咨詢工作,對重大疑難案件、涉外案件、敏感事件適用法律問題提出意見。
(六)指導、監督收容教養審批工作及公安機關承辦地方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指導全國公安機關聽證、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工作。
(八)參與涉及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重大疑難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研究,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合法權益。
(九)參與刑事司法協助、引渡條約和國際警務合作協議的起草、談判等涉外法律事務。
(十)清理、匯編、編纂公安法規、規章,維護、管理公安法規文獻資料庫。
(十一)組織開展公安法制宣傳和警察法學理論研究工作。
(十二)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際合作局
裝備財務局
禁毒局
離退休幹部局
1、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離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
2、組織離退休幹部閱讀、學習文件和參加政治活動,加強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3、負責離退休幹部的醫療保健、生活福利、休養和用車等服務保障工作。
4、組織、協調部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文化、體育活動。
5、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處理事宜。
6、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7、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組織、指導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員學習政治理論和公安業務知識;對黨員進行教育和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做好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幹部職工的意見,維護幹部職工的正當權益;加強黨內監督和黨風廉政建設;做好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員發展工作;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組織建設;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和行政領導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工作,對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和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領導部直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工委等群眾組織。
⑧ 公安局,公安廳,公安部有何區別詳細點可以嗎,謝謝!
1、負責范圍不同
公安局負責市級的治安管理,屬於市級的公安機關。
公安廳是省(自治區)政府下設主管全省(區)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公安部負責全國的治安管理,統籌管理全國公安機關。
2、級別不同
公安局是市級公安機關。
公安廳是省(自治區)政府下設主管全省(區)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公安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是全國公安工作的最高領導機關和指揮機關。
3、管轄區域不同
公安部管轄各省公安廳以及各直轄市公安局。
公安廳管轄各市公安局。
公安局管轄各縣或各鎮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
(8)公安部作為全國公安機關擴展閱讀
1、中國公安機關的職責是: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
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
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