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機關黨建工作會議
⑴ 機關黨組織每年召開幾次機關黨員幹部大會
機關黨組織每年至少召開1次機關黨員幹部大會,聽取本單位主要負責人通報工作情況。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第二十六條機關基層黨組織應當加強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日常監督,保證黨員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嚴格遵守和執行制度、做到忠誠干凈擔當,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一)定期檢查、通報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的情況;
(二)督促開好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加強對本單位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指導;
(三)機關基層黨組織專職副書記列席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和黨組(黨委)以及本單位負責人召開的有關會議;
(四)了解並掌握機關黨員以及領導幹部的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本單位黨組(黨委)反映;
(五)了解黨員、幹部落實廉政風險防控措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本單位黨組(黨委)報告;
(六)每年至少召開1次機關黨員幹部大會,聽取本單位主要負責人通報工作情況;
(七)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八)支持黨員行使監督權利,履行監督義務,防止各種形式的打擊報復。
(1)舉辦機關黨建工作會議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第五條機關黨員100人以上的,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員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的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機關黨的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
第六條機關黨員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員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以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的總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一般為3年。
⑵ 機關黨委召開會議多長時間一次
一年至少兩次。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第十五條 全委會每回年至少召開兩次,遇有答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全委會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5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每年必須向上級組織作一次全面工作情況報告。執行中央和上級組織某項重要決內定的情況要進行專題報告。遇有突發性重容大問題應及時請示報告。
(2)舉辦機關黨建工作會議擴展閱讀:
機關黨委的主要職責
1、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2、密切聯系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了解群眾訴求,維護群眾正當權利和利益。
3、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⑶ 黨的工作機關召開部長(主任、書記)辦公會議的職責是什麼
黨的工作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召開部長(主任、書記)辦公會議,組織推進部(廳、室)務會會議、委員會會議決策事項的落實和研究討論專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