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保障部門內控機制
❶ 請大家幫忙一下,警務保障科是幹嘛的
市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的主要工作:
1、負責市局各項公安經費的預算申報、分配、下撥工作;
2、負責市局機關及經費直供單位各項支出經費的計劃、審核、報帳和市局各項收入的管理工作;
3、負責市局民警工資的調整、變動、申報、領取、發放工作;
4、負責市局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的項目、標準的申報及票據的管理;
5、負責市局公安裝備、被裝的財務管理和結算工作;
6、負責編制全市公安機關年度武器、彈葯、裝備計劃,並組織提運、發放和彈葯的保管工作;
7、負責編報全市行政在編公安民警人民警察服裝計劃、幹警實力統計及人民警察服裝的領取、發放、保管工作;
8、負責市局裝備、被裝、文具、彈葯倉庫的管理及安全防範工作;
9、負責市區各級公安機關政府采購工作;
10、負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申報工作;
11、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用戶電話及公安通信傳輸網路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12、負責市區各站點語音傳輸設備、圖像傳輸系統的管理維護、多功能會議室設備管理維護;
13、負責全市電視電話會議系統建設、維護與管理;
14、負責省廳二級網核心路由器、市局核心三層交換機、市局機關各樓層交換機的日常管理與維護;
15、負責公安信息網路、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16、承擔本級公安機關各類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管理和數據容災備份;
17、承擔全市公安信息資源庫和本級其他應用資料庫的整合及綜合開發利用與查詢統計、決策分析支持等信息服務;
18、承擔公安機關部分公安業務應用系統和新警翼、四色預警等應用軟體的研發工作;
19、開展信息技術產品的應用推廣服務;
20、開展全市信息化建設應用需求調研、質量審核、績效考核等工作;
21、組織研究擬定科技發展規劃;
22、負責全市科技建設項目管理、科技成果應用推廣;
23、負責全市安全技術防範管理、科技交流與培訓;
24、負責市局機關各項後勤保障和行政管理工作;
25、負責市局水電暖、空調、電梯、消防、鍋爐房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和維護保養;
26、負責市局機關車輛的管理維修和燃油供應;
27、負責市局機關的環境衛生、綠化和安全保衛工作;
28、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的基本建設和維修;
2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任務;
❷ 什麼是警務保障
一、警務保障的意思
1、狹義的警務保障,僅僅是指對警務活動的物質技術的支持和保證,也就是常常所說的人、財、物的保障。
2、廣義的警務保障,是指對公安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證,既有政治方面的保障、法律方面的保障、體制方面的保障,又有人力資源保障、經費保障、技術裝備保障、社會環境保障等等。
3、現代警務保障已從單一的物質條件保障向政治、法制、信息、技術等綜合保障轉變,是廣義上的大警務保障。
二、根據公安部關於警務保障的相關規定和編制部門確認的職責,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的主要工作是:
(1)財務管理:編制財務計劃和報送財務報表,發放公安機關人員工資、津補貼,審核、報銷出差費用等,開源節流、緊縮開支,從財力上保障公安機關正常運轉。
(2)警務裝備:按規定配備服裝、武器、警具、交通和通信工具等裝備,根據警務工作需要,適時配備偵查破案需要的技術、化驗、分析等儀器設備。
(3)基本建設:辦公、教育、訓練和技術用房及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維護、維修,根據警務發展需要,對教育訓練、偵查用房、及「三所」等設施進行改造、擴建等。
(4)後勤服務:水、電、氣管理,機關保衛、清潔、綠化管路等後勤服務工作。
(2)警務保障部門內控機制擴展閱讀:
警務活動是警察和警察機關履行自己法定職責時所開展的業務與勤務活動的總稱。不同警種的警務活動各有其特殊的規范要求和法律限制。
是想從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理論出發,從宏觀上探索所有警務活動決策時應當共同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則。這既是警學理論要研究的內容,也是各級指揮官在決策、指揮實踐中應當把握的基本宗旨和方向。
❸ 急求!!!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的主要工作是什麼呢
根據公安部關於警務保障的相關規定和編制部門確認的職責,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的主要工作是:
(1)財務管理:編制財務計劃和報送財務報表,發放公安機關人員工資、津補貼,審核、報銷出差費用等,開源節流、緊縮開支,從財力上保障公安機關正常運轉。
(2)警務裝備:按規定配備服裝、武器、警具、交通和通信工具等裝備,根據警務工作需要,適時配備偵查破案需要的技術、化驗、分析等儀器設備。
(3)基本建設:辦公、教育、訓練和技術用房及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維護、維修,根據警務發展需要,對教育訓練、偵查用房、及「三所」等設施進行改造、擴建等。
(4)後勤服務:水、電、氣管理,機關保衛、清潔、綠化管路等後勤服務工作。
警務保障中心是為公安機關正常運轉服務的後勤機構,又稱」警營管家「。會分配到後勤崗位。
(3)警務保障部門內控機制擴展閱讀:
警務保障的權益保障,是指法律賦予的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正當權益的全面保障,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社會保障和生活保障。
(一)社會保障
1.公民和組織有義務支持和協助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
2.拒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警械,受法律保護,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製造、販賣、持有和使用。
(二)生活保障
人民警察的生活保障主要是指對人民警察的工資、福利、撫恤和優待保障。
1.人民警察的工資保障
人民警察屬於國家公務員范疇,實行公務員的工資制度。根據人民警察的特點和實行公務員制度的要求,人民警察實行國家公務員工資與警銜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2.人民警察的保險福利保障
我國人民警察的保險主要包括養老保險、人身保險(傷殘保險和死亡保險)、疾病保險等。人民警察的福利是國家為解決人民警察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對人民警察所給予的經濟上的幫助和生活上的照顧,主要有福利費制度、探親制度、困難補助制度、取暖補貼制度、交通費補貼制度和年休假制度。
3.人民警察的撫恤優待保障
所謂「撫恤」,是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公職人員和部隊的官兵在職期間因公(執行公務)而受傷致殘或死亡時,對其本人或者其家屬給予金錢和物質上的補償。撫恤除給予物質補償外,一般還給予撫恤金。所謂優待,是指對國家規定的一些特殊對象在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提供種種補貼、照顧和優先。
❹ 地級市公安局警務保障處是什麼級別的單位主要負責什麼
一般情況下:地市級政府下屬的公安局為正縣處級單位。盛自治區、直轄市下屬的公安廳為正地廳級單位。
市公安局警務保障處的主要工作:
1、負責市局各項公安經費的預算申報、分配、下撥工作;
2、負責市局機關及經費直供單位各項支出經費的計劃、審核、報帳和市局各項收入的管理工作;
3、負責市局民警工資的調整、變動、申報、領取、發放工作;
4、負責市局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的項目、標準的申報及票據的管理;
5、負責市局公安裝備、被裝的財務管理和結算工作;
6、負責編制全市公安機關年度武器、彈葯、裝備計劃,並組織提運、發放和彈葯的保管工作;
7、負責編報全市行政在編公安民警人民警察服裝計劃、幹警實力統計及人民警察服裝的領取、發放、保管工作;
8、負責市局裝備、被裝、文具、彈葯倉庫的管理及安全防範工作;
9、負責市區各級公安機關政府采購工作;
10、負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申報工作;
11、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用戶電話及公安通信傳輸網路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12、負責市區各站點語音傳輸設備、圖像傳輸系統的管理維護、多功能會議室設備管理維護;
13、負責全市電視電話會議系統建設、維護與管理;
14、負責省廳二級網核心路由器、市局核心三層交換機、市局機關各樓層交換機的日常管理與維護;
15、負責公安信息網路、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16、承擔本級公安機關各類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管理和數據容災備份;
17、承擔全市公安信息資源庫和本級其他應用資料庫的整合及綜合開發利用與查詢統計、決策分析支持等信息服務;
18、承擔公安機關部分公安業務應用系統和新警翼、四色預警等應用軟體的研發工作;
19、開展信息技術產品的應用推廣服務;
20、開展全市信息化建設應用需求調研、質量審核、績效考核等工作;
21、組織研究擬定科技發展規劃;
22、負責全市科技建設項目管理、科技成果應用推廣;
23、負責全市安全技術防範管理、科技交流與培訓;
24、負責市局機關各項後勤保障和行政管理工作;
25、負責市局水電暖、空調、電梯、消防、鍋爐房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和維護保養;
26、負責市局機關車輛的管理維修和燃油供應;
27、負責市局機關的環境衛生、綠化和安全保衛工作;
28、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的基本建設和維修;
2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任務。
❺ 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是什麼地方
不知道你所說的是什麼
每個部門有每個部門的職責
要看你的尋求幫助的是什麼
不是全國都統一的
各個地方說法不同
所以你有什麼可以說明白點才好幫你解答
❻ 淺議如何完善檢警協作辦案機制
淺議如何完善檢警協作機制近年來各基層院的司法警察工作,緊緊圍繞保障辦案安全、服務檢察辦案這個中心,不斷探索完善檢警協作辦案機制,著力拓展延伸司法警察職能,有力地促進了檢察辦案任務的順利完成,司法警察的地位作用也在辦案中日益凸顯。筆者現結合一線辦案的感受,談談基層院如何進一步完善檢警協作辦案機制,加強檢警協作,形成辦案合力這個問題。一、當前制約檢警協作的「瓶頸」問題 一是主觀認識上的偏差。基層院在推進檢警協作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相當程度上源於少數幹警對司法警察工作的性質、作用在認識上的不足。這主要與司法警察成立之初的歷史因素有關,當時司法警察多數是由一些工人、駕駛員改任的,這容易使人認為司法警察是一種沒有技術含量、可有可無的簡單勞動;二是源於對某些法規條文在理解上的偏差,如《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規定「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在檢察官指導下履行職責」,有些人將其理解為司法警察從屬於檢察官,將法警工作看成是檢察官的附屬性工作。二是少數檢察官不習慣於司法警察參與辦案。長期以來檢察辦案主要是由檢察官單方承辦的,現在改為檢警協作辦案,個別辦案人員覺得比較麻煩礙事,常以「保密需要」為由搞單干,該讓法警了解的案情不讓司法警察知情,該由司法警察履行的職責自己越俎代庖,該與司法警察研究的問題不進行研究。使司法警察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盲目履職,導致執警與辦案進程相脫節,與辦案節奏不合拍。 三是檢警分工不明、責任不清。法警是檢察機關帶武裝性質的重要力量,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少數幹警囿於舊觀念,認為司法警察無非就是跑跑腿、看看人的事,搞檢警協作有點小題大做。他們對司法警察的職能作用,對辦案過程中檢警各自應當作哪些事,應承擔什麼責任,如何有效銜接等問題昏昏然。四是個別法警被動履職、消極執警。個別法警對本職工作缺乏熱情,工作主動性不強,份內的事不按排不做,對檢察官的違規行為該監督不監督;有的因不了解所參與案件的基本案情,履職時不能明白用警意圖,執警措施無的放矢,不能發揮應有作用。二、完善檢警協作辦案機制的設想 檢警協作辦案機制簡單地說,是指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辦案檢察官與司法警察依據相關制度和從實踐中總結提煉出來的較為固定的方法,按照規定的辦案流程各司其職又相互配合、相互監督,形成辦案合力,最大限度提高檢察辦案效能的一種辦案模式。這種機制具有系統性、強制性、相對穩定性等特點,一個完善的檢警辦案機制一旦形成,就能穩定持久地推動辦案工作朝著良性方向發展,保證檢察辦案任務的順利完成。機制的構建是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如同機器由多個部件構成一樣,檢警協作辦案機制也是由多個不同層次、不同側面的相關機制整合起來的,它們之間相互呼應、相互推動、相互補充,共同發揮作用。筆者認為,當前基層院檢警協作辦案機制,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完善:(一)構建科學的司法警察管理機制。近幾年來黃山市檢察機關強力推進司法警察編隊管理工作,各區縣院法警編制數已全部達到和超過規定比例,各法警大隊按要求全部編配了女法警,司法警察歸隊率大幅提升,法警機構進一步健全有力,有的法警大隊已升格為副科編制,有的還設立了政治教導員制度,從人員和組織上為搞好檢警協作奠定了堅實基礎。受多種因素制約,在隊伍建設上尚存在某些薄弱環節,以下幾個問題還有待於作深入探討和完善:一是繼續深化編隊管理工作。打鐵先須自身硬,一支由散兵游勇組成的隊伍,難以擔負艱巨的檢察辦案任務,也難以得到別人的信任和尊重。必須著力解決法警力量分散、管理鬆散的歷史問題,形成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使用的編隊管理體制。二是進一步理順隸屬關系。在許多基層院由於人員不足,司法警察兼職問題客觀上還一時難以完全解決,這些兼職法警平時要受多部門領導,參與辦案中還要兼顧其它部門的事務,這不僅影響法警平時的訓練管理,也分散了法警的辦案精力,對完成辦案任務極為不利。因此在領導和隸屬關繫上有必要進行科學調整:1、優化領導分管和人事安排,規定司法警察大隊由分管自偵工作的檢察長統一領導;2、在隸屬關繫上,規定司法警察僅隸屬於法警大隊,辦案期間只受法警隊長和分管檢察長的單線領導。作這樣規定,有利於人員的統一調配指揮,有利於法警集中精力參與辦案。三是交叉兼職。近期有少數基層院嘗試讓法警大隊長兼任反貪局副局長職務,個人贊同該做法,這對加強檢警溝通,密切檢警協作無疑大有裨益。四是強化區域性警力指揮和協調職權。為適應日益復雜的檢察辦案形勢,需要加強和擴大市院法警支隊的指揮職權,遇到大要案時,能夠快速調動和指揮全市的司法警察,實行跨區聯動,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二〉構建剛性的司法警察參與辦案機制。司法警察能否參與辦案,有部分幹警對此問題至今尚有質疑。從法規上看,《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和《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執行職務規則》所規定的法警職責,大部分內容屬於案件偵查的范疇,因此司法警察參與案件偵查,是法律賦予給司法警察的神聖職責;從辦案實踐看,司法警察依法參與辦案是保證辦案工作順利進行的需要。法警在履行保護偵查案件現場、執行傳喚、參與搜查、追捕逃犯、協助執行其他強制措施等職責時,都需要直接參與到案件偵查中去,需要不斷與辦案檢察官進行溝通,相互協作。唯此方能有效保障辦案工作。當然,這里所說的參與辦案有別於直接意義上的參加案件的決策和訊問工作,而是以偵查工作的配角身份,在案件偵查過程中履行好司法警察的職能。一方面要求司法警察依法參與案件偵查,另一方面又需要法警在辦案過程中把握好處置各種情況的界限和尺度,辦案實踐中司法警察時常陷入左右為難、無所適從的窘境。要從根本上解決這種狀況,有待於從立法層面上出台剛性的、便於操作的細則加以保障和規范,從制度上釐清決策層面與執行層面的具體事項,明確界定辦案中帶有爭議的問題。與此同時,基層院也應立足現實,積極創新,著力解決本級層面上能夠解決的問題,建議先從下面二個方面入手:一是檢警共同制定辦案協作流程。我院法警和反貪部門結合自身特點,分別制定了較為完備的辦案流程,筆者也參閱了一些兄弟單位的流程設計,總體而言都有較好的指導性,但略嫌不足之處是這些流程都缺乏統一性,各部門制定流程時往往都站在自身角度上考慮問題,各管各的事,對於他方的職權運作和程序銜接上的問題欠作深度思考。辦案過程中各自按照已方的流程運作,難免發生銜接上的漏洞和碰撞。因此,法警部門和偵查部門有必要坐在一起,共同制定一套統一的辦案協作流程,仔細推敲每個環節上檢警雙方的操作細節,明晰檢察官和司法警察在各個辦案流程中的職權和責任,確保辦案進程環環相扣,無縫對接。二是進一步細化完善辦案工作制度。現在各個基層院根據自身實際都制訂了一系列與辦案相關的制度,仔細研讀之,發現仍有需要完善之處,一是某些條文線條較粗,過於原則籠統,不具操作性;二是表述模稜二可,在理解和具體操作中容易產生分歧;三是沒有正面回答和解決辦案實踐中帶有爭議的問題。因此有必要對現有辦案制度作重新梳理和完善,能細化的要盡量細化,該補充的予以補充,對有爭議的問題,檢警共同研討後給予界定明晰。(三)構建順暢的檢警溝通機制。檢警雙方加強溝通交流是搞好協作的基礎,司法警察應經常主動與辦案檢察官搞好溝通,保持密切聯系,同時也需要從機制上為檢警雙方搭建溝通的橋梁,確保溝通順暢。綜合各單位做法,個人認為下面幾種做法值得借鑒:一是建立徵求意見制度。司法警察應定期上門咨詢,向業務部門徵求警務保障工作的意見建議,並及時查找原因,研究對策。法警完成任務後,及時請用警部門對履職情況作出評估;二是建立檢警聯席會制度。適時召開檢警聯席會議,及時總結辦案經驗,互相交流辦案體會,認真查找存在問題,鼓勵大家多提有利協作的意見建議,以增強辦案隊伍的親和力、凝聚力和戰鬥力;三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制度。辦案對象的身份(如犯罪嫌疑人、證人等)、案情程度、對象的個性特點等基本案情信息,是司法警察決定執警方案的重要依據,司法警察只有事先了解基本案情,才能很好領會用警意圖,做到有的放矢,執警措施恰到好處。辦案中除了確實需要保密的重要案情外,檢察官應當在第一時間里向司法警察提供有利於執警的基本案情。司法警察也應當及時把執警中發現的重要情況及時反饋給檢察官,實現信息互通共享,步調一致搞好協作;四是建立辦案協調機構。辦理大要案時,有必要成立一個協調機構,負責辦案隊伍內部的協調和銜接工作,化解辦案中發生的矛盾問題,及時修復辦案過程中銜接不到位的「漏洞」,確保警檢通力協作,形成辦案合力。(四)構建給力的檢警監督制約機制。監督與協作是一個問題的二個方面,二者互為依存,互相促進。法警與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是檢察機關內部實現第一時間有效監督的重要途徑,也是事後監督的有效補充。法警履職時對檢察官沒有合法手續就採取強制措施的,應當拒絕執行;對超時傳喚、看管的,應當提醒辦案人員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並予以糾正;對辦案人員不在辦案工作區訊問、不按規定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審訊中發生刑訊逼供(或變相刑訊逼供)等違法行為時,按相關規定都要及時提出糾正意見。但由於司法警察與辦案部門屬於兩個不同的部門,而且法警行使監督職權缺少程序性的操作規定,實踐中對檢察官執行《刑訴法》進行監督存在較大的難度,監督效率低下、監督手段單一、監督不力的問題在基層院較為普遍。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做以下幾方面工作:首先是有待於從制度上授予司法警察有實質意義的監督權,提高監督的權威性,從制度上出台程序性的監督細則,保證監督的可操作性。第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真正解決檢察幹警認識和理念上誤區,糾正「監督就是不放心,就是搞窩里斗」等錯誤認識,形成檢察幹警敢於監督、樂於接受監督的良好格局,以保證偵查權依法正確行使。第三,建立監督獎懲制度,對敢監督、會監督的幹警予以表彰獎勵,對發現問題不監督的人員以失職瀆職行為作嚴肅處理。第四,創新監督方式。以往司法警察發現檢察官有違法違規行為時,先給予提醒和勸阻,經勸阻無效,一般只採用向領導報告這種方式,實踐中僅靠單一手段,效果有點不盡人意,需要拓寬監督渠道,創新監督方式。我院和一些兄弟區縣院在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嘗試,這里列出一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作用:一是建立檢察幹警執法監督檔案。實行一人一檔、一案一卡,辦案前將辦案人員的監督卡粘貼在內網上,辦案過程中法警和其它辦案人員只要發現有人在辦案過程中發生違規現象,就有許可權在其網路監督卡上予以記錄。年終績效考核時,將監督記錄與其獎勵懲罰、提拔晉升、福利待遇相掛鉤。二是實行網路舉報備案制。司法警察在提醒和勸阻無效時,可以把辦案人員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通過檢察內網郵箱發送到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備案。這些做法既能較好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能督促辦案人員依法規范辦案。以上是筆者的一些初步的、框架性的設想,許多問題還有待於補充豐富,有待於在辦案實踐中進行檢驗和修正,對某些有疑義之處,希望能得到各位同仁的指教並展開探討。 歙縣檢察院 呂聲鍾 方小女
❼ 淺談公安機關警務保障體系的完善
去年10月公安部濟寧會議以來,各級公安機關按照部黨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學習、借鑒各地公安機關長效機制建設試點單位經驗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工作實際,開拓進取,改革創新,認真研究探索新形勢下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新措施、新方法,推動隊伍管理長效機制建設向縱深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
兩年的「三項教育」實踐表明,要從根本上解決公安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隊伍建設三年奮斗目標,必須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在建立隊伍管理長效機制上下功夫。湖南、江蘇和四川等省廳專門成立了由公安廳長掛帥的隊伍管理長效機制建設領導小組,河南省廳抽調得力人員組建了警務規范化建設辦公室,江蘇省廳與南京大學等科研院所聯合成立了專門攻關小組,其他地方公安廳、局也都明確了專門力量抓這項工作,為建立隊伍管理長效機制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河北省廳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公安隊伍管理長效機制建設三年規劃》,明確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在全省公安機關建立起「以業務信息和警務信息為基礎,以績效考核和等級評定為核心,以分離培訓和人事調整為手段,相關制度措施系統配套」的隊伍管理新模式。天津市局在認真研究、科學論證的基礎上,確定了「以建立健全管理規范為基礎,以激發隊伍內在活力為核心,以改善公安執法活動為重點,以等級化管理為基本框架,以提高人民滿意率為目標」的長效機制建設總體思路。上海、湖南、湖北、海南、甘肅等地公安廳、局也研究制定了適合本地工作實際的長效機制建設規劃。
公安部和地方公安機關長效機制建設試點單位所在的公安廳、局對試點工作高度重視,及時進行檢查指導,共同研究解決實際問題,推動試點工作健康發展。吉林省廳明確全省七個試點單位分別由一名廳黨委成員和一個機關處室進行聯絡指導,以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民警的行為規范、工作規范和公安機關的裝備規范涉及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是建立隊伍管理長效機制的基礎。部黨委和地方各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三大規范」建設,在部署工作時,把這項工作作為長效機制建設的首要任務來抓。
部黨委特別是賈春旺部長多次作出指示,提出具體要求,並明確部人事訓練局、辦公廳和裝備財務局分工負責「三大規范」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部機關有關業務局也不等不靠,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研究制定了《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工作規范》《高速公路巡警隊警務規范》等71個工作規范,並擬定了94個工作規范的制定或修訂計劃。部裝備財務局先後出台了九個警種的裝備標准,其他部門、警種的裝備標准也正在抓緊研究。省、地兩級公安機關在總結基層首創經驗的基礎上,對隊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加以歸納梳理,查漏補缺,固強補弱,大力加強適應本地工作實際的「三大規范」建設。山東兗州市公安局等15個公安部試點單位和255個地方公安機關試點單位積極加快「三大規范」建設的步伐,在實踐中探索總結了許多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已經初步形成了「三大規范」的基本框架,有的已開始付諸實施,邊實踐、邊完善,為建立隊伍管理長效機制奠定了良好基礎。
科學的考核是隊伍管理工作的基礎環節,也是落實責任、推動工作、鼓舞士氣的重要手段。各級公安機關以此為切入點,在完善崗位目標責任制的基礎上,著手建立量化考核指標體系。公安部發布實施了《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規定》,從執法環節入手,加大考評力度,嚴格執法監督。去年年底組織的百縣公安機關「三項教育」綜合考評,有力地引導和推動了地方公安機關的量化考核工作。
上海、雲南、湖南、吉林、陝西等地出台了執法質量考評具體辦法。山東省廳在地市級以下公安機關推行了目標量化考核和民警等級化管理辦法。河南省廳規定,年度執法考評位居全省後30位的縣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要進行集中培訓;連續兩年執法質量不合格的單位,「一把手」必須引咎辭職。海南省廳把對基層單位和民警的考核等次劃分為四級,要求優秀單位不稱職民警不得低於1%,其他單位不得低於2%。各級公安機關在考核過程中,注意把隊伍與業務、個人與單位、崗位目標與年度工作的考核有機地結合起來,力求考核結果全面、准確、客觀。河北省公安機關在實踐中做到了考隊伍與考業務、考工作過程與考工作結果、考日常工作與考中心工作、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等「四個結合」。天津河西分局、海南文昌市公安局對科室所隊的整體工作和不同崗位民警的執法、服務工作全部實行了分解和量化考核。湖北谷城縣公安局、江蘇江陰市公安局借鑒企業管理模式,出台了績效考核辦法。一些地方公安機關還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量化考核工作的科技含量。
各級公安機關認真學習貫徹中央《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精神,按照公安部紹興會議的部署,進一步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一是嚴格兌現考核獎懲。各級公安機關充分運用量化考核的結果,從兌現獎懲入手,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北京市局從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抓起,規定機關處室和分縣局領導班子成員年度考核居於末位的必須離崗培訓,至今已舉辦離崗培訓班兩期,培訓處級以上領導幹部100餘人。二是普遍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目前,全國縣級公安機關的基層所隊和窗口單位都普遍推行了幹部聘任、民警聘用和競爭上崗制度。2000年以來,全國共有五萬余名民警參加了競爭上崗,兩萬余名民警通過競爭走上了領導崗位。全國先後調整、充實科所隊級以上領導班子1.4萬個,調整、任免各級領導幹部近3.2萬人。三是嚴把「進口」,暢通「出口」。各級公安機關結合長效機制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人事部、公安部《關於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一招考的意見》。目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已經實行了省級統一招警制度。
按照部黨委的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在實踐中堅持系統配套的原則,使長效機制建設協調發展。一是強化監督制約。各級公安機關從便於群眾監督、減輕群眾負擔的角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了一批收費項目,並增加了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強教育培訓。各級公安機關在加強隊伍管理的同時,堅持教育、管理並重,認真貫徹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和訓練條令,強化教育培訓,不斷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鬥力。去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培訓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的民警50餘萬人次。三是注重警務保障。各級公安機關始終堅持開展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幫助民警解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充分激發和調動民警的積極性。
經過幾個月來各級公安機關的不懈努力,隊伍管理長效機制建設有了新的進展,取得了明顯成效,沿著正確的發展方向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人民公安報)
❽ 請問市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的通信管理人員的具體工作是什麼
公安局警務保障中心,說白了,就是後勤保障,像財務類的都歸到這個部門。如果你考試報的這個職位,說實話,不用管是什麼內容,因為工作崗位是可以調整的,即使你很懂,也不見得就會分到那個崗位,只要你確定,你樂意到公安局工作就可以了! 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備,可能會分到基層哦,呵呵
拙見!
❾ 如何完善公安機關的警務保障體系
近幾年來,人民警察工作規范化建設在全國各地的公安機關中開展得有聲有色,公安部部長在召開全國公安會議中講話中也已經說:「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受到了黨中央和國務院及各個部門的肯定。但同時所暴露出來的問題也很突出,正如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在全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規范化建設現場會上的講話中指出的「人民警察工作發展很不平衡,主要表現在機構不夠健全、人員素質偏低、履行職責錯位和工作尚不規范等四個方面與高檢院黨組的希望要求還有很大差距」。由此筆者想到為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全面履行職責提供保障的警務技能訓練體制是否健全,不足之處該如何完善等問題,在此作一定的思考並提出一些建議。
一、完善人民警察警務技能訓練的必要性
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工作是檢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有獨特的職責范圍,有自身的工作特點。按照法律的規定,人民警察的職責主要包括八個方面:(略)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針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工作特點,對警務訓練的項目、內容進一步加以完善。
二、警務技能訓練的內容
隊列及擒拿格鬥訓練。隊列訓練、擒敵(捕)拳訓練、摔擒技術訓練是此項訓練的主要內容,筆者之所以將它們合而為一,主要是考慮到三者之間在實際操練時往往依次進行,合並訓練效果會更好。此外,隊列及擒拿格鬥訓練與體能訓練的結合也很緊密,只有通過一定量的體能訓練,提高身體素質才能更好地完成各種摔擒動作練習。
隊列訓練是司法警察系統訓練的基礎,也是司法警察精神面貌的一種表現,通過嚴格地訓練不但能加強團結、嚴整警容風紀,還能提高隊伍的組織紀律性、增強戰鬥力。因此,不能因為隊列訓練的內容單調、枯燥就不認真,走過場,要隨時保持協調一致的動作和嚴肅緊張的工作作風。訓練時應從單個隊列動作開始,動作規范後再進行分隊的隊列動作練習,最後達到整齊劃一、步調一致的效果。
擒敵(捕)拳和摔擒技術的訓練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擒敵(捕)拳是擒敵技術主要動作的單人綜合練習,為保證訓練效果應對參訓人員逐個進行動作指導直至熟練,而後可以集體練習,要求動作協調、一致。而摔擒技術訓練則從實戰出發,要求操、配手配合默契,掌握動作要領,通過訓練達到迅速制服對手的目的。擒敵(捕)拳訓練一般以現行16組動作為主,摔擒技術訓練可在倒功(前倒、後倒、側倒)、絆腿跪襠、掀腿壓頸、涮腿踹腹、擰踝跪膝、挾頸別肘、抱腿撞襠、抱臂踹肋、抱腿跪襠、卷腕奪刀、挾臂奪匕首、頂摔鎖喉、擊腹別臂、抱腰解脫、鎖喉解脫等組合練習中全部或部分選擇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由於摔擒技術難度大,危險性高,稍不注意就會造成損傷,因此在保證動作完成質量的同時也要確保訓練人員的安全,嚴禁擅自進行高難度和無保護動作的練習,以及在訓練時追逐、打鬧。
警用裝備使用訓練。警用裝備一般包括警用械具、警用車輛、警用通訊工具及監控設備等,熟練地掌握它們的使用方法是保證履職任務順利完成的基本要求。
警用械具通常包括警棍、手銬、警繩等攻擊性器械和盾牌、警笛等防衛性器械,其中手銬、警棍是使用頻率最高的,手銬的前銬、後銬、一銬兩人、兩銬兩人等使用方法要經常練習,既要保證辦案安全,又要防止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肢體造成損害。警棍的使用可配合警棍術進行練習,同時考慮到大多數司法警察支隊、隊都配備了電警棍,對其使用方法也應該加強了解,安全使用,掌握使用電警棍迅速制服試圖行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方法。此外,像警繩、腳鐐等舊式警械的使用方法也應加強訓練,有條件的地方還應及時更新警用裝備並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據報道,北京市法院系統從去年11月起在全市推行「司法警察處置突發事件預案」,針對可能出現的13種情況給履職的司法警察配備了10種警用裝備,包括手銬、電警棍、對講機、安檢器、滅火器、網槍、防刺背心、防刺手套、擔架和防爆桶,有效地保障了辦案安全。警用械具在不斷更新,操作要求和科技含量都在提高,我們的訓練內容也要與時俱進,不能還是「小米加步槍」了。同時要強調人性化執法,如及時給貼身的警械具消毒,使用一次性面罩等。
警用車輛的駕駛和維護也是司法警察的基礎工作之一,訓練時要著重強調文明駕駛和安全駕駛。同時,隨著各地各級檢察機關「警務區」的設立,警用通訊工具和監控設備也逐步配備完善,司法警察作為「警務區」安全工作的責任人,除了增強責任心外還應該加強對這些高科技產品使用和維護方法的訓練,為案件質量提供安全保障。
射擊訓練。射擊訓練一般就是特指手槍射擊訓練。因為檢察機關的武器裝備現階段主要就是六四式或者七七式手槍,熟練掌握射擊技術和槍支的佩戴、保管、使用等方法是該項訓練的重要內容。首先,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讓每名人民警察都牢記在什麼情況下才能使用武器,同時結合心理訓練,克服因緊張、害怕等心理因素造成的武器使用不當、射擊精度不高等問題;其次,熟悉槍支的結構並能熟練地進行分解、結合,同時掌握槍支保管、擦拭、檢查及故障排除的方法;最後,在進行實彈射擊訓練時要嚴格執行射擊場的組織和安全規則,掌握要領,循序漸進,提高成績。
近年來,槍支管理越來越嚴格,使用頻率也越來越少,出現緊急情況倉促使用易出問題、甚至是大問題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有的同志提出乾脆取消槍支配備,但檢察機關司法警察作為一支具有武裝性質的司法隊伍,起著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檢察辦案安全和打擊犯罪分子等重要作用,一定的武器裝備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我們只有通過刻苦地訓練做到「平時多流汗,戰時少流血」。
其他訓練。除了前面提到的四種警務技能訓練外,筆者認為下面幾項訓練內容也十分重要:
1、綜合戰術訓練。人民警察在參與執行追逃、警戒、保護犯罪現場及搜查、押解等任務時,周密部署、相互配合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因此,相應的綜合戰術訓練就顯得尤為重要。訓練方法可借鑒部隊的訓練模式,有針對性地進行。
2、心理素質訓練。良好的心理素質是人民警察必備的素質之一,其考核在幾年前就已經納入了公安機關錄用警察的考試范圍,與體能和業務知識並重。由於心理上的問題或一時沖動造成的悲劇是有慘痛的教訓的
3、野外生存訓練及創傷急救訓練。無論是辦案出差還是執行追逃任務,出現意外時野外生存和創傷急救本領都是重要的技能。實際訓練時可以通過組織拉練,到醫院實習,聽專家講解等形式進行。
4、計算機操作訓練。檢察機關辦公自動化、網路化已基本普及,司法警察加強自身宣傳、通過網路與用警部門聯系以及日常警務管理等工作已經越來越離不開計算機,通過自學與培訓相組合的方式要使大多數(45歲以下)人民警察熟練操作計算機,並達到計算機等級(一級)水平。
三、實施警務訓練的要求
(一)加強學習,嚴明紀律,提高認識。人民警察警務技能訓練工作內容多,范圍廣,但與之對應的卻是整個檢察機關司法警察隊伍起點低,素質差的現狀,容易讓參訓人員產生畏難情緒。因此,在整個訓練過程中都應貫穿政治理論學習和檢察業務知識學習,讓每名參訓的司法警察能全面地了解規范司法警察履職的各項條例和規定,提高對警務技能訓練重要性的認識,並在訓練中嚴明紀律,自覺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動聽指揮。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訓練的效果,達到提高訓練成績的目的。
,「目前,人民警察隊伍中大學專科(含專業證書)以上學歷的佔70%,隊伍的年齡結構狀況也不容樂觀,25歲以下僅佔4.2%,25歲至35歲佔30.3%,36歲至45歲佔44.2%,46歲至55歲佔19.7%,55歲以上佔1.6%」。呈現出來的「文化偏低、年齡偏大」的狀況。因此,要使警務技能訓練工作真正達到全面提高整個隊伍履職能力的目的,就要保證訓練內容的實用性和科學性,不能在訓練中搞「一刀切」,應該分地區、分年齡段有步驟地進行,結合不同地區、不同年齡段制定不同的訓練計劃和測試標准,不能20歲、30歲、40歲都用一個標准,也不能是經濟發達地區和貧困地區搞一樣的訓練內容。如果全部「整齊劃一」,不是年輕人體能達標太輕松,就是年齡偏大的同志太困難;不是貧困地區達不到要求,就是限制了發達地區科技強警的步伐。科技強警同樣要求警務技能訓練的科學化,因此,只有聯系實際,將訓練內容合理安排,科學實施,提高廣大參訓司法警察的積極性,才能在不同年齡段、不同地區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循序漸進。全國各地各級檢察機關發展水平相差懸殊,不管是東、西部的經濟差異,還是發達地區與偏遠、欠發達地區或者是大、中、小城市之間的差別,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在司法警察的執法、履職能力上。因此,有必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地開展司法警察警務技能訓練工作,比如基礎較好的檢察院就可以在鞏固、提高上多下工夫,年齡結構偏大地區的就要及時補充新鮮血液。
(四)邊學邊練,與時俱進,開拓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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