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機關包括哪些單位
① 鄉鎮政府設有哪些部門
鄉鎮政府組成部抄門有:
(一)黨群工作局(掛「黨政辦公室」、「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二)經濟發展局(掛「環境保護工作辦公室」牌子);
(三)建設局;
(四)農村工作局;
(五)社會事業局(掛「食品安全辦公室」牌子);
(六)財政局;
(七)社會管理服務中心(掛「政法和綜治辦公室」牌子);
(八)綜合執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其合署辦公);
(九)便民服務中心。
② 鄉鎮政府的組成部門一般有哪些
一、財政所職能:
鄉財政所是綜合管理財政收支,實行財政監督,參與全鄉國民經濟實現調控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全鄉財政收支預決算的編制和執行、組織收入、籌集、調度、供應資金、契稅徵收、社會保障(民政定補、農村社災救、農村低保、五保戶供養、計生撫助)資金發放、財政涉農補貼發放(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補貼、農資增資補貼)、集體資產管理、村級三項資金管理、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管理、項目專項資金管理、中國農民網管理、會計培訓監督、農村小型設施項目(道路、橋梁)實施;參與鄉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制定、工程項目監督等工作。
二、廣電站:
貫徹執行國家廣播電視管理的法律法規,協助市廣電局依法加強本鄉范圍內的廣播電視設施管理和地面衛星接收管理,依法做好查處本鄉范圍內無證衛星天線,偷盜有線電視信號,危害廣播電視設施的工作。
根據市廣電局總體規劃,制訂本鄉廣播電視收展規劃,負責本鄉電視設備和網路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認真執行廣播電視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完整、准確、安全、優質地轉播好市廣電局下傳的所有廣播電視節目。
按有關政策規定,收取有線電視相關費用,服從市廣電局的財務管理。
負責鄉村廣播業務指導,協助鄉村建設廣播網路。
為鄉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服務。
三、國土資源所工作職責:
1、負責本轄區內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
2、受市國土資源局委託編制所在鎮土地利用規劃和基本田保護區的劃定和管理等。
3、依據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負責組織派出轄區內的土地後備資源的調查和開發。
4、負責做好各類非農業建設用地管理和土地有償使用綱前後手續呈報、完善、管理、服務等。
5、負責做好轄區內日常地籍管理、地產交易、徵收報批等工作。
6、協助市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檢查監督本轄區內土地管理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掛靠
情況,調查處理土地可能性糾紛等。
7、按照規范化要求,做好國土所綜合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利用工作。
8、推進粘土資源采礦權市場化建設,整頓和規范粘土資源的開采秩序,嚴格控制農田取土。
9、按照國土資源局的要求,做好國土所財務、統計及其資產管理工作。
四、環保辦職能:
主要職責:參與全鄉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協同有關部門擬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組織協調對全鄉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負責編制全鄉環境保護規劃、計劃,組織推選環境保護各項制度,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鎮各種污染防治、環境監測及污染源調查工作,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推進循環經濟和生態環境建設;負責全鄉環境監理工作,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糾紛處理和信訪和;組織全鄉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五、計生辦工作職責:
主要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措施。根據市下達的人口計劃和計劃生育各項任務要求,制定確保指標完成的計劃、措施,對村(居)委一級的計生業務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宣傳教育。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教育、抓好鎮、村(居)兩級的婚育學校建設,負責對村(居)一級計生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流動人口管理。負責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提高流動人口的辦證率、持證率和驗證率。嚴禁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計劃外懷孕、生育;創優評先。開展創建計劃生育合格村、先進村活動;加強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技術服務。鞏固完善鎮、村(居)服務網路建設,為育齡夫婦提供優生優育、避孕節育、查環查孕、生殖健康保健、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等服務;管理服務。按政策規定為申請生育、外出、流入的人員辦理、出具有關證明(件),並做好這些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協助市計生委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
六、監察室工作職責:
監察室履行行政監察職能,監督全鄉監察對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的決議、決定、規章制度等情況;調查、處理監察違紀違法的行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保障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負責對政府有關項目的招標工作的監督。
七、科教文衛體辦公室:
主要負責和企業管理站協作完成市科技局下達的全年科技工作考核目標和任務(主要包括專利申請科技示範企業和大專院校產學研簽約和實施等);按照市科協的年初計劃,全面制訂我鎮科協工作計劃、實施方案,認真組織「科普宣傳周」、「全國科普日」和實用技術培訓等活動;協助學校和分管領導做好教學秩序的穩定有序,校舍教具的維修,九年義務教育的完善、提高,中途停學學生返校的思想工作,學校班子的選配;教師的流動和有關經費的保障工作;積極宣傳大病醫保的政策規定,協助做好參保人員的籌資解款,名單輸送和遺漏的糾錯工作,積極完成全鄉的改廁任務;認真制訂加強食品、弦樂器管理的相關規定、制度,積極組織協調相關的檢查,建立好台帳資料;積極完善全鄉體育中心和各村體育設施建設,認真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周密組織有關體育單項比賽。
八、民政工作:
負責村(居)委會業務指導,社會困難救助,三老、現役軍人等優撫對象的待遇落實,災情調查上報及其他雙擁、老齡工作、殯葬改革宣傳等。
九、農業服務中心工作職能:
主要是圍繞農業生產進行新技術研究、引進,並經試驗、示範,在全鄉農業生產上推廣應用,為農業生產服務。其次掌握農業生產發展動態及生產實際中存在的問題,做好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再次做好農技培訓,開展農業技術知識科普宣傳活動,抓好科技示範戶,指導農民科技致富。
十、農經服務中心工作職能:
1、宣傳、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
2、指導、組織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農業體系發展建設等。
3、健全全鄉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土地承包管理機動田管理為重點的承包土地管理制度。
4、負責全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工作,指導好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合同管理和會計審計以及農經統計工作,組織清收農村「兩項往來」欠款,努力化解村級不良債務。
5、抓好農民負擔管理,宣傳、貫徹、落實黨中央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方針政策,查處加重農民負擔的違紀案件,指導農村「一事一議」籌資做好財政轉移支付,村級收入的監督管理。
6、圍繞農業增收、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搞好以土地流轉、會計代理、資產經營、農產品營銷及勞動轉移等五項服務工作,加強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示範和指導,不斷探索民展農村經濟的增長點,研究促進農村承包土地的依法、有序流轉。做好以「村美、民福、班子強」為內容的新農村建設工作。
十一、人社辦: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規,對本鄉人才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嚴格執行機構編制規定,搞好本鄉機構編制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本鄉的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工作;負責收集、匯總上報本鄉人才需求信息;具體負責本鄉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工作,貫徹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職稱崗位及聘任、繼續教育管理等;具體負責本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負責政府獎勵和表彰工作;協助做好本鄉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和調解工作。
十二、獸醫站:
主動當好鄉黨委、政府參謀,提出並編制符合鄉(鎮)畜牧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畜禽良種引進,雜交改良以及培育優良畜禽品種;畜禽重大疫病免疫注射和監管;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檢驗;收集、整理、撰寫各種技術資料和報告,按照上報各項生產、科技推廣報表、疫情報告、疫情報表和各項工作總結。做好畜禽疾病的診療工作。
十三、司法所:
負責協助鄉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按法律規定積極做好社區矯正對象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代表鄉政府處理民間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四、統計辦:
負責本鄉鄉管轄區的各項統計工作,對轄區內各單位的統計工作情況實施統計監督;負責收集、整理上報本鄉鎮的基本統計資料,開展統計分析;負責本鄉鎮統計數據質量檢查、統計上崗培訓、統計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實施國家、省、市部署的各項統計調查工作。
十五、文化站:
1、利用各種文藝形式宣傳黨的方針、政策。
2、組織開展各種文體活動,繁榮文藝創作。豐富群眾文化生活,輔導村文化室工作。
3、負責文化、體育市場的維護管理。
4、普及科技文化知識,傳遞科技經濟信息,為群眾致富和搞好經濟服務。
5、搜集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進行文物保護。
十六、信訪辦:
在鄉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認真閱處人民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做到群眾信訪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負責查辦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案件,在規定期限內報告處理結果,定期分析信訪情況,經常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時採取措施,超前作好工作,盡力勸阻和化解集體上訪,認真做好信訪老戶的查處疏導和回訪工作。
十七、綜治辦:
負責對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出總體部署,並督促本鄉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牽頭協調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基層安全創建、防控體系建設、流動人口管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學校及企業周邊治安整治等各項工作。對本鄉各部門、各單位履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比和獎懲,視情況提出行使一票否決制的建議。
③ 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除了鄉鎮還有哪些單位/:
你問的好奇怪啊,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分為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說白了,在鄉鎮回的機關事業單位都答可以算。其中有一部分是屬於縣單位的派出機構,比如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等等,其實是屬於縣級機構的派出單位,只是位置在鄉鎮。
具體來說有:鄉鎮政府的多個科室,比如黨政辦、村鎮規劃辦公室,計生辦,人民武裝部等等機關和七站八所事業單位,如農技站等等。
④ 鄉鎮黨政機關都包括哪些部門
黨委、政府、人大、紀委四塊機構牌。其中:機構設置上隸屬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較多,比如:林業、水務、農科、農機、交通、國土、村建、環保、安監、扶貧、教育、衛生、計生、社保、財政等,司法部門(公安、司法、法庭)是鄉鎮與上級主管局單位實行「雙重」管理。黨委下面明確的部門只有幾個辦公室(比如黨委辦、組織辦、宣傳辦、黨校等),但是全局的工作都是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除此之外,還有幾個部門,如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
⑤ 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指哪些單位
鄉鎮機抄關事業單位中的黨政機襲關包括鄉鎮黨委、鄉鎮政府、司法所、人民法院駐鄉鎮的流動法庭或者固定法庭、鄉鎮派出所;事業單位包括有編制的中小學,有編制的鄉鎮衛生院。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監會、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一般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
(5)鄉鎮機關包括哪些單位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的。首先,事業單位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它們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與企業單位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企業單位一般是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所謂「自負盈虧」意即:自己承擔虧損與盈利的後果,有一定的自主權。企業單位分為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國企就是屬國家所有的企業單位;私企就是屬個人所有的企業單位。
⑥ 鄉鎮政府組成部門有哪些
有以下幾個部門:
1、黨政辦公室(信訪辦、監察室、人武部、綜治辦)
2、農村經濟工作辦公室(安監站)
3、社會事業辦公室(民政辦、司法所、教育辦)
4、財稅辦公室(財政所、統計站、審計站)
5、村鎮建設辦公室(環保辦)
6、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7、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8、鎮村建設服務中心
9、農村經濟經營管理服務中心
10、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11、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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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基本得到規范與統一,職能轉變和體制改革取得明顯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帶有一定普遍性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機構設置與行政環境欠協調,人員臨時調度和混合使用;
2、向體制關系錯綜復雜,做好溝通協調工作難度大;
3、職、責、權不一致,履行職能與承擔責任力不從心;
4、疲於突擊完成各項「中心工作」,正常工作秩序受干擾;
5、多種因素互相疊加,監督管理力度和效度明顯降低;
6、經費、人才與技術匱乏,不能提供切實有效的公共服務。
進一步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應採取的主要措施是:
扎實推進鄉鎮政府的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鄉鎮政府。為此,要強化三項職能:
一是強化依法行政職能。鄉鎮政府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全面推進依法治鄉,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二是強化服務職能。主要是加強市場體系建設,增強市場的服務能力,形成與外地大市場相銜接的網路,為農民增收鋪設通向市場的橋梁。同時,積極開展社會保障服務,通過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農村醫療救助制度、開展農村低保等扶貧解困工作,加快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三是強化組織協調職能。鄉鎮要協調好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與社會中介組織的關系,加強農戶與市場的聯系;協調、理順村委會、農戶與信用社等農村金融組織的關系,為農業生產提供資金保障;協調村委會與各種經濟組織及上級行政部門的關系,嚴格制止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同時要弱化兩項職能:
一是弱化直接干預生產的職能。把生產經營的自主權真正交給農民,政府做到引導、服務,不強迫、不幹涉;
二是弱化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職能。政府要建環境、搞服務,不要直接參與經濟活動。
1、統籌規劃,縣鄉配合,促進鄉域經濟發展。
2、加大財政支持和政策傾斜,加強農村公共服務。
3、合理授權,完善功能,加強社會管理。社會管理工作量大、面廣,要做好這些工作必須使鄉鎮政府具備一定的權力和功能。首先,要賦予鄉鎮相應的社會管理權力。從行使社會管理職能的需求出發,賦予鄉鎮必要的管理執法權,使鄉鎮在該管的職能上,職、責、權相匹配。其次,要完善鄉鎮社會管理的功能,要有適應社會管理的體制、機制保障。
4、縣、鄉、村協同,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有效銜接,推進基層民主。
5、創新農村工作機制,把服務型政府建設落到實處。如首問責任制、群眾事情全程代辦制、「和諧110」聯動體系、「田園110」專家人才服務熱線、以「聯村、聯民、聯事、定責任」為主要內容的「三聯定責」機制等等,對於提高鄉鎮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效果顯著。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總結、學習和推廣。
⑦ 鄉鎮下屬事業單位包括什麼單位
包括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
事業單位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國務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屬事業單位14個,有國資委、科技部等相關部委29個,稅務總局、工商局等直屬機構18個,以及部委管理的國家局10 個,現有事業單位包括十八大類,包括高等教育事業單位、中等教育事業單位、基礎教育事業單位、成人教育事業單位、特殊教育事業單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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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具體所屬:
1、中央直屬事業單位:中央黨校、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編譯局、人民日報社、求是雜志社、光明日報社、中國浦東幹部學院、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中國延安幹部學院。
2、全國人大直屬事業單位:全國人大培訓中心、全國人大信息中心、中國人大雜志、全國人大圖書館、全國人大會議中心、人民大會堂管理局。
3、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新華通訊社、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行政學院、中國地震局、中國氣象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⑧ 每個鄉鎮有哪些部門
一、財政所
1、、負責對鄉鎮國有資產的購置、登記、處置進行管理,確保鄉鎮國有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
2、、負責對農民負擔進行監督管理;
3、、貫徹黨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嚴格執行財政法規和財經制度,監督鄉鎮范圍內各單位的財務活動;
4、認真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鄉鎮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土地所
圍繞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自身業務工作,宣傳工作到位,行風廉政建設目標明確,措施落實,工作人員無違法、無違紀、無違示,積極完成所在鄉鎮有關中心工作和市局布置的各項業務工作。
三、經管站
1、積極宣傳有關農村的法律、法規、政策;
2、嚴格執行農村興辦集體生產公益事業的「一事一議籌勞籌資」的審批程序和事後監督工作;
3、做好日常的會計業務培訓和人員管理工作;
4、做好農村的「三資」管理工作;
5、認真做好財務公布和監督檢查工作;
6、做好信訪工作和違法違紀案的調查取證處理工作;
7、認真按時完成上級有關部門的報表工作;
8、積極配合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黨委、政府交給的其他各項工作。
四、水管站
1、搞好農村水利建設、水土保持提供技術與管理保障;
2、搞好農村水利工程(規劃、勘測、設計);
3、搞好農村水利新技術示範推廣;
4、承擔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代收和協助管理各項水行政事業性收費等。
五、計生辦
1、開展計劃生育業務培訓和計劃生育「三結合」活動;
2、協同有關部門加強本鄉流動人口管理,定期組織育齡婦女檢查;
3、承辦計劃生育來信來訪;
4、為搞好計劃生育提供技術指導。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生育指導與避孕咨詢、婚前保健與醫學檢查、婚前咨詢與新婚保艦避孕方法使用與知情選擇。
(8)鄉鎮機關包括哪些單位擴展閱讀
鄉政府構具有黨委和政府兩種職能,黨委領導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針政策的領導,幹部的選拔,考核和監督,經濟和行政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決策。鄉政府是基層國家行政機關,行使本行政區的行政職能。
參考資料
網路-鄉政府
⑨ 鎮政府有哪些部門
鎮政府主要部門有財政所、土地所、經管站、水管站、計生辦、林業站、文化站、畜牧站、農業站。具體介紹如下:
1、財政所,負責組織和管理鄉鎮財政收入和支出,編制執行鄉鎮年度財政預算,監督鄉鎮單位預算執行,編制財政決算。
2、土地所,負責全鎮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記和統計工作。
3、經管站、貫徹執行農村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合同法,財務審核審計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
4、水管站、積極宣傳貫徹執行水法、法規的各項水利方針、政策,樹立全面優質服務,足進農村水利事業發展。
5、計生辦、執行黨和國家的計劃生育方針、政策、法規,制定本鄉人口與計劃生育的規定和措施。
6、林業站、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
7、文化站、運用各種文化藝術形式組織舉辦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向廣大農民群眾進行社會主義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知識和黨的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
8、畜牧站、貫徹執行發展畜牧業的方針、政策、促進畜牧業的發展。
9、農業站、參與制訂農業技術推廣計劃並組織實施。
(9)鄉鎮機關包括哪些單位擴展閱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
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五條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按照編制的不同類別和使用范圍審批編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應當使用行政編制,事業單位應當使用事業編制,不得混用、擠占、挪用或者自行設定其他類別的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