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貧困戶脫貧退出的程序
1. 貧困村的退出標準是什麼
貧困發生率低於3%;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當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有集體經濟或合作組織、互助資金組織;行政村通瀝青(水泥)路;有安全飲水;電力入戶率達到100%;有標准化村衛生室。
拓展資料
貧困村相關法律
(一)制定實施年度脫貧計劃。每年年初,縣級根據全區整體脫貧計劃,採取倒逼方式制定年度脫貧計劃,明確年度脫貧對象。對列入年度脫貧的貧困戶進行重點扶持。
(二)入戶認定。在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成驗收工作隊,隊員由縣、鄉幹部、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幫扶責任人組成,每組兩人以上。按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戶脫貧標准,每年年底對年度計劃脫貧戶進行入戶認定。
達到脫貧標準的,驗收工作隊員填寫《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戶主和驗收工作隊員、幫扶責任人雙方簽名確認。完成入戶認定後,工作隊員將《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交村民委員會。
(三)村評議公示。召開村民大會對年度脫貧戶進行民主評議,提出年度脫貧初步名單,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組等村民活動較集中地方進行第一次公示。
公示期內,村民有異議的,通過村委會或直接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工作隊員進行調查復核。經公示無異議後在《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中填寫村委會審議意見。初步名單和《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報鄉鎮人民政府。
(四)鄉鎮審核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報送的初步名單,對照《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逐項內容進行審核,並填寫鄉(鎮)審核意見。
脫貧名單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動較集中地方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內,村民如有異議可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工作隊員進行調查復核。公示無異議後的名單提交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五)縣級審定。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按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戶脫貧銷號標准,對各鄉鎮報送的《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進行審定。脫貧戶名單報自治區、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
(六)公告。經審批確定為脫貧戶的,在行政村公告。縣級扶貧部門組織各鄉鎮相關工作人員,根據認定的脫貧戶名單更新扶貧信息管理系統相關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建立貧困戶脫貧檔案。
2. 貧困村退出有幾個程序
有 6 個程序: (1)民主評議,初定名單。每年第四季度後期,由村「兩委」 結合年度脫貧計劃,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提出當年擬退出貧困戶名單,徵得擬退出貧困戶同意,初步確定擬脫貧退出貧 困戶名單。 (2)收集信息,核實認定。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按照退出 標准,調查收集擬退出貧困戶信息數據,核實認定貧困戶家庭有關情 況。 (3)村內公示,申報鄉鎮。對初步核實認定的擬脫貧退出貧困 戶,在村內公示 7 日,無異議後,向鄉鎮政府申報擬退出貧困名單。 (4)鄉鎮核查,確定名單。由鄉鎮政府組織鄉鎮幹部、村「兩 委」和駐村工作隊,對各村申報的擬退出貧困戶實地進行全面交叉核 查,最終確定名單並向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申報。 (5)縣級抽查,鄉鎮批准。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對各鄉鎮申 報的擬退出貧困戶實施入戶抽查核實,抽查比例不得低於擬退出貧困 戶數量的 10%,每個鄉鎮不少於 30 戶,對核查出有異議的,由鎮(鄉) 政府對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戶批准退出,並在貧困戶所在的行政村公 告 7 日。對核查有異議的不予退出。 (6)上報備案,縣級標注。次年 1 月,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將全縣貧困戶退出結果上報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在市級扶貧 主管部門監督下,縣級扶貧部門統一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平台中 做脫貧標注。 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以縣為單位統計匯總貧困戶退出信息,次年2月底前向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
3.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怎樣納入和退出的
在政策銜接方面,將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規定程序納入低保范圍,並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差額發給低保金。對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按規定程序納入建檔立卡范圍,針對不同致貧原因實施精準幫扶。
1、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及未納入農村低保、特困供養人員范圍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市(區)、縣(市、區)給予補貼,具體補助辦法由市(區)、縣(市、區)政府研究制定。
對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支付後個人自負費用仍有困難的,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符合條件的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
2、建檔立卡的目的:識別出農村貧困對象,搞清農村貧困戶的分布情況、貧困狀況、貧困類型、致貧原因,建立健全農村貧困村和貧困戶檔案。
為建立完善新指標體系下對貧困戶、貧困村的動態監管和分類幫扶機制奠定基礎。同時,也為部門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搭建共享的扶貧工作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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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貧困線
中國的貧困線標准調整了幾次。
1986年
國家統計局作了一項關於中國農村貧困標準的研究,確定農村人口最低生活標準是年人均200元;
1990年
我國貧困線標准相當於300 元;
1995年
我國把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因素考慮在內,這個標准被調整為530元;
2000年
「八七」攻堅計劃完成時,貧困標准已經調整為625元; 2005 年為683 元。這一標準是農村絕對貧困戶的標准,而不是相對貧困標准。
2014年
貧困標准2800元/年
2015年
貧困標准2968元/年
2016年
貧困標准3146元/年
2017年
貧困標准3335元/年
2018年
貧困標准3535元/年
2019年
貧困標准3747元/年
2020年
貧困標准4000元/年
4. 貧困戶脫貧退出是什麼意思
貧困戶脫貧退出是指貧困戶家庭收入達到脫貧標准,擁有了穩定增收的途徑,各項指標符合要求,就可以宣告這戶貧困戶脫貧推出或者脫貧越線。
5. 貧困戶退出標準是什麼
退出標准。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貧困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准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即「兩不愁、三保障」);在此基礎上做到戶戶有安全飲用水、有生活用電、有廣播電視。
退出程序。
(1)確定目標。每年11月底前,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將下一年度貧困人口減貧任務下達到有關鄉鎮和行政村;行政村確定預脫貧戶並在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標注。
(2)民主評議。每年11月底前,村「兩委」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後提出當年擬退出貧困戶,經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核實、擬退出貧困戶認可,在村內公示無異議後,由鄉鎮政府上報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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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村
1.退出標准。貧困村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准,原則上貧困村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統籌考慮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集體經濟收入等綜合因素;在此基礎上做到村村有集體經濟收入、有硬化路、有衛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網路。
2.退出程序。
(1)確定任務。每年11月底前,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將下一年度貧困村退出任務下達到有關鄉鎮和貧困村,並在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標注。
(2)退出申請。每年11月底前,根據擬退出貧困村「兩委」提出的申請,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進行初審並在貧困村所在鄉鎮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3)審核公告。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對擬退出貧困村組織有關部門或第三方評估核查。對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村,由市級政府批准退出,並在貧困村所在縣公告。
(4)備案銷號。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將貧困村退出結果報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縣級扶貧部門負責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對退出貧困村進行銷號標注。
參考資料:網路-四川省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退出實施方案
6. 貧困戶脫貧退出"七不能退"指的是什麼
「七不能退」分別指的是:
1、收入:脫貧戶收入必須超過當年的扶貧標准線,必須有穩定的生產性、經營性或工資性收入,不能把低保金和養老保險金作為脫貧依據,要有相應的其它增收渠道,否則不能脫貧。
2、飲水安全保障:未解決安全飲水的貧困戶不能脫貧,納入水利部門農村安全飲水提升的貧困戶不能脫貧。
3、教育保障:貧困戶子女因貧造成輟學的不能脫貧,貧困戶子女因貧不能完成「普九」階段外(含大學、高職、中職學業階段)未獲得教育資助的不能脫貧。
4、醫療保障:沒有落實「三重」醫療保障的患病貧困戶不能脫貧,即貧困戶家庭成員沒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不能脫貧,符合三重醫療保障政策,而未享受政策的不能脫貧。
5、住房保障:無房戶及住建部門登記的C級、D級危房戶不能脫貧,且危房改造戶建築面積不能低於人均13平方米,是危房而且納入異地扶貧搬遷但當年沒有實際搬遷的不能脫貧。
6、當年因災致貧和返貧的不能脫貧,即今年遭受水災、火災、地質災害及暴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返貧或致貧的按照精準識別程序納入貧困戶建檔立卡系統,當年不能脫貧。
7、未落實幫扶措施的不能脫貧,即對今年擬脫貧的貧困戶未落實幫扶措施,不能脫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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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界定: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絕對貧困
指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以維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難以生存。在測量絕對貧困標准時,一般只考慮為了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須購買的物品,並且,所購買的物品應當是最簡單最經濟的。
相對貧困
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
2005 年,我國的農村相對貧困標準是684-944元。
近年來,城市貧困戶的問題逐漸顯現,中國城市貧困標準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計算的,各個城市這一標准有所不同。
參考資料:人民網:貧困戶脫貧退出"七不能退"指的是什麼
參考資料:網路:貧困戶
7. 貧困村退出的程序是什麼
(1)確定任務。每年11月底前,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將下一年度貧困村退出任務下達到有關鄉鎮和貧困村,並在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標注。
(2)退出申請。每年11月底前,根據擬退出貧困村「兩委」提出的申請,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進行初審並在貧困村所在鄉鎮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3)審核公告。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對擬退出貧困村組織有關部門或第三方評估核查。對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村,由市級政府批准退出,並在貧困村所在縣公告。
(4)備案銷號。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將貧困村退出結果報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縣級扶貧部門負責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對退出貧困村進行銷號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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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村「七有一低於」具體指標解讀:
一低於:貧困發生率低於3%:17號文件中原表述為「貧困村發生率低於(等於)國家對貧困村脫貧要求的貧困發生率」,且文件中的《貧困村脫貧摘帽認定表》將貧困發生率定為5%以下。根據中央16號文件精神,現已明確貧困村要脫貧摘帽,貧困發生率必須降至3%以下。
七有
1、有硬化路:指有水泥路或瀝青路通行政村村委會或村小學所在地,通到行政村村口,路基寬4.5米(含)以上,路面寬3.5米(含)以上。
2.有水喝:通過打井、水櫃、水窖、引用山泉水、自來水等方式解決飲水問題,且行政村內有水喝的農戶比例達到95%(含)以上。
3、有穩固住房:指行政村內95%以上農戶有穩固住房,房屋標准與貧困人口「有穩固住房」指標要求一致。
4、有電用:指行政村內95%以上農戶接通生活用電,認定達標,不要求生產用電。
5、有服務設施:指行政村村委所在地有辦公場所、有宣傳欄、行政村內有衛生室,村內無衛生室但群眾在距離住所5公里可解決就醫的也可視為有衛生室(距離是5公里,還是3公里,或者10公里,各地情況不一樣,明天討論時大家可以提意見);行政村內有籃球場或文化室(農家書屋)或戲台等。
6、有電視看:指所有自然屯通過無線發射信號、衛星接收設備、有線信號等方式,能收聽收看中央或廣西的廣播電視節目,群眾能了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新聞信息。
7、有醫療保險:指行政村內95%以上的農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8. 精準扶貧脫貧程序
貧困戶脫貧退出標准:①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超過扶貧標准3070元;②有安全住房;③無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學生;④家庭成員全部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⑤有安全飲水。
貧困村脫貧退出標准:①貧困發生率低於3%;②退出村中脫貧戶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佔全區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高於上年水平;③有集體經濟或合作組織、互助資金組織;④行政村通瀝青(水泥)路;⑤有安全飲水;⑥電力入戶率達到100%;⑦有標准化村衛生室。
貧困縣退出標准:①貧困發生率低於3%;②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當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上; ③通瀝青(水泥)路行政村比例達到97%;④農村自來水普及率不低於90%;⑤電力入戶率達到100%;⑥有安全住房農戶達到97%;⑦97%以上的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
9. 精準扶貧戶怎樣退出
精準扶貧戶要退出,最基本的一點就是要達到「兩不愁,三保障」,人均純收入必須高於本地的最低收入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