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審輸申訴聽證
A. 法院對刑事案件申訴進行聽證意味著什麼
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二審法院判決後案件就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你對判決不服,或者明顯存在錯誤,可以依法向上級法院申訴。 如果你申訴後半年上級法院沒有答復,你可以向更上級法院或者人大投訴。 但是,你也要做好准備,你的這類案件是不一。
B. 一二審均勝訴,對方現在申請再審
你一二審都勝了,對方翻案的可能不大;申請再審是對方的權利,既然向法院提交了,法院就要給對方答復,但現在提出聽證了,一般來說就有人認為案件有點瑕疵,但你像開庭的時候一樣准備好,一般問題不大。
C. 二審再審,二審聽證會已開過,被告有勝訴的可能有多
二審再審,聽證會已開過,是不存在是否勝訴的問題,因為案件正在再審專審查階段,還沒有進入再屬審程序。
再審審查階段的結果有兩個,一是進入再審程序,這時候才能考慮勝訴的問題;二是駁回再審申請,也就是說,案件沒有錯誤,不能再審,當然也就不存在勝訴的問題了。『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三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第二百零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D. 一審贏,二審輸,到高院申訴成功,請問贏的機率高不高
我國採用的是二審終審制,如果你真的是已經二審過,無論輸贏,都不能上訴了,只能上訪。
兩審終審制度主要針對發生了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訴訟案件,這里強調訴訟案件,法院審理的案件分為兩類,一類是需要經過普通程序或者簡易程序的訴訟案件,另一類是非因民事法律關系發生具體爭議而請求法院確認一定的事實狀態的非訴訟民事案件。
針對訴訟程序適用兩審終審制度,而非訴訟民事案件適用一審終審,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審理的案件。
上訴不加刑原則:我國的上訴不加刑原則,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一方上訴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罰的一項審判原則。《刑事訴訟法》第190條第1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解決辦法
法院系統內部進行申訴。首先向做出終審判決的法院進行申訴,請求重審,不過根據你說得情況,這種成功的可能性比較小了。其次你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的信訪部門進行申訴控告,也就是向省高院的信訪辦寄送你的材料,反映你的問題,這樣有一定的可行性,因為法院的信訪部門還是有一定作用的。而且你不僅可以對你的案子進行申訴,還可以針對中院院長徇私情的行為進行控告。
檢察院申請抗訴。你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如果同級人民檢察院不受理的話,你可以依法提出異議,並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程序跟向高院提起申訴的程序是一樣的,向他們寄送你的案件材料。另外,你還可以直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控訴中院院長徇私情的行為,這是一種瀆職的行為,是可能判處刑罰的,你有權進行控告。
給人大信訪部門進行反映。這種情況人大通常都會受理,而且往往會發函件給法院,但是如果法院拒不改正的話,人大的力量也有限,雖然法律規定它有很大的權力,可是實際上作用有限。建議你最好向上級人大,也就是省人大信訪辦進行申訴,這樣省人大會直接把你的材料轉到省法院或者檢察院的,比你直接到高院或者省檢察院進行申訴的效果要好。
到紀檢部門控訴院長的瀆職行為,要求對這種行為進行查處,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具體可以到本市的紀檢委或者省紀委去申訴控告。
如果上述單位沒有一個能滿足你的要求的話,訴諸媒體,進行社會監督,靠輿論的力量來迫使法院受理你的申訴。
以下情況可申請再審:
「原生效裁判依據的主要證據可能系偽造、變造、虛假或者取得不合法的」
「原生效裁判的主要事實依據被依法變更或者撤銷訂搐斥誹儷賭籌澀船績的」
「原生效裁判採信證據明顯違背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可能導致認定案件事實出現錯誤的」
「就同一法律事實或者同一法律關系,原生效裁判與生效的其他裁判相矛盾,原生效裁判可能有錯誤的」
「引用法律條文錯誤或者適用失效、未生效法律的」
「違反法律關於溯及力規定的」
「再審申請人提供了新的證據,可能推翻原生效裁判的」
「原生效裁判依據的鑒定結論可能錯誤、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格或者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原生效裁判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
「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違反自願原則、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
「其他應當立案再審的情形」
E. 一審作為原告我贏二審我是被告還是維持原判 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對方又申訴出個在神聽證我有權不接受嗎
是否申請再審是對方當事人的權利,你無權接受或不接受。但是既然案件已經經兩審判決的,那麼只要沒有明顯錯誤的,那麼再審的結果也是一樣的。
F. 我一審二審再審都輸了,如何申訴,到那裡申訴
想要申訴的話需要尋找新的有力證據。
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再審。
別灰心,掌握有力證據 ,是會贏的。
G. 中級法院最終審判後是否能提起申訴,另聽證是什麼意思
可以提申訴
申訴針對的是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
聽證就是有關部門在作出決定之前,可以聽取相關利害關系人的的意見
最終審判已經判我方勝訴,這不算有法律效力嗎?
從法律上來說,終審判決你勝訴,是有法律效力的!
1、但是,實際上,如果敗訴的一方,認為二審程序違法,合議庭組成不合法,審判人員有應該迴避沒有迴避,或有受賄,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是可以通過申訴來維護其權利的。
2、如果理在你這邊,他怎麼申訴也沒有用的。申訴,也不是永遠都不停止的。
3、申訴期間,不影響判決的執行
H. 因為對方是領導,民事一審,二審都輸了,申訴被駁回怎麼辦
就你所述,程序不對。一審在基層法院?那麼中院就是二審,不可能是再審。高院申訴駁回內沒有問題。但是容民事案件檢察院怎麼會立案?你是說申請檢察機關再審抗訴了嗎?你應該把這些情況弄清楚,不然沒法回答。另外,新的民訴法要求再審是有限制的,不會無止境。
I. 我一,二審勝訴,對方上訴,高院通知開聽證會,我應注意什麼
你的勝算很大,不用做什麼,法院通知你幹啥你就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