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協議
⑴ 扶貧搬遷和易地搬遷有什麼不同
易地扶貧搬的比較遠,一般在省內或者地級市以內統一調配,扶貧搬遷在本縣內行政區域境內調配,一般容來說都是農轉非搬到縣城集中居住。
易地扶貧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
異地扶貧搬遷應該是將居住在不宜居住地方的貧困群眾,搬遷安置在本村以外自然和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的地方,為他們脫貧致富創造條件。
⑵ 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方式指的是什麼
易地扶貧是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
「十五」期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共安排國債資金56億元,搬遷120多萬人,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易地扶貧工程。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018年12月1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明確易地扶貧搬遷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助力易地扶貧搬遷工作。
(2)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協議擴展閱讀:
七種易地扶貧安置方式:
靖安鎮黨委書記李文韜介紹,為解決搬遷群眾的後續發展問題,鎮里引導群眾發展馬鈴薯種薯擴繁1000畝、甜脆豌豆1000畝、核桃4000畝,引進企業建成中葯材種苗基地560畝,組建合作社擴種羊肚菌150畝,預計貧困群眾人均增收2100元。
「搬窮窩、斬窮根、換窮業,易地扶貧搬遷搬出新生活。」靖安鎮大耆老村的變化僅是昭通市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一個縮影。
當前,昭通市緊盯易地扶貧搬遷脫貧5.18萬戶18.51萬人目標,以精準識別為基礎,以搬遷為手段,以依託老村擴建新村。
本行政村內就近安置、移民新村安置、小城鎮及特色產業園區安置、鄉村旅遊區安置、進城購房安置、分散安置7種安置方式,啟動了534個安置點建設,計劃安置容納搬遷人口3.58萬戶13.14萬人。
昭通市堅持規劃引領建成了一批市、縣級易地扶貧搬遷示範點,積極爭取金融機構的扶貧貸款支持,搶抓機遇與廣東東莞、中山簽訂了「1+8」扶貧協作工作框架協議,扎實推進鎮彝威革命老區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行動計劃。
為增強搬遷群眾的「造血功能」,昭通市把產業扶貧作為解決貧困群眾後續發展的根本舉措,把特色產業項目規劃到村,增收產業計劃落實到戶,切實拓寬貧困群眾增收渠道。
在全市825個貧困村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2690個,加大對建檔立卡人口的技能培訓,力爭在全市培訓農村勞動力176萬人次,實現新增轉移就業56萬人以上。
⑶ 農村異地搬遷政策具體有哪些好處和壞處
好處:
1、在異地搬遷的政策框架下,移民得到了政府在土地、房屋、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就業等多方面的財政支持,這些支持的提供是基於扶貧,而非生態補償。而移民原有的土地、宅基地和山林,這些資源大部分被轉為生態用途,提供生態服務。
2、保護了遷出地的生態環境,增強了就地扶貧開發的力度,易地扶貧搬遷減少了遷出地的人口數量,減輕了人口對土地的壓力,緩解了人地矛盾,提高了土地承載能力;使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的環境得到了保護,實現了人口、資源、環境的良性循環。
3、改善了搬遷群眾的生存環境,提高了他們的收入水平和綜合素質,易地扶貧搬遷不僅有效改善了搬遷群眾的生存環境和發展環境,而且增強了他們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搬遷群眾由以農業、種植業為主的傳統發展方式轉變為兼業乃至多業經營的現代發展方式。
4、加快了易地扶貧搬遷社區新農村建設步伐,提高了當地的公共服務水平,易地扶貧搬遷社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日臻完善,為社區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社會保障日益增強,不僅將貧困群眾納入低保范疇,還鼓勵群眾積極參加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險。
5、提高了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加快了區域協調發展進程,易地扶貧搬遷開發了遷入地的土地資源,以就業安置為主和以開發利用土地為主的移民社區建設,都加快了城鎮化發展步伐。
弊端:
1、部分搬遷居民在新環境中因缺少就業機會而再次陷入貧困。
2、可供安置移民搬遷的未開墾土地越來越少,大量安置異地搬遷居民也越來越困難,土地面積、房基地的面積都比較小,農業比較效益低,再加上移民的農業生產條件相對較差,通過有土安置,也就是提供住房和耕地的方式在新地方復制一個農業村莊來幫助移民脫貧,其難度越來越大。
有的安置移民的地區也是生態較為脆弱的地區,大量人口定居從事農業生產以後,有可能會導致移民區的生態退化。
3、非農就業對生態脆弱的貧困地區的貧困人群有更強的吸引力。許多農民將異地搬遷與外出打工結合起來,他們希望搬遷到距離城市更近、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務更加便捷且便於非農就業的地方。
4、很多移民並不是被安置以後就會穩定地定居下來,一些人會選擇新的地方再次搬遷,也有一些人可能回到原籍。被統一安置的移民離開以後,他們的房屋和土地或者出售給沒有規劃的自發移民,或者空置。
(3)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協議擴展閱讀:
異地搬遷在中國反貧困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僅在「十二五」期間,在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支持下,就有1171萬人通過異地搬遷改善了生活條件。在「十三五」期間,計劃有近1000萬的農村貧困人口通過異地搬遷實現脫貧。
異地搬遷對於實現精準扶貧的目標意義重大,充分體現了中國在反貧困中的制度優勢。「十三五」期間是中國實現全面消除農村絕對貧困的關鍵時期,異地搬遷扶貧承擔了近20%的扶貧攻堅任務。
⑷ 異地扶貧搬遷的政策具體是怎樣的
扶貧搬遷,讓貧困戶怎麼騰退舊房,人住縣城,每天還要種地,相隔40多里,回農村還要車費,再說收了舊宅,讓他們的糧食放那裡,農用車及工具帶到縣城可能嗎?這是幫貧困戶致富嗎?
⑸ 易地扶貧搬遷是什麼意思
您好!易地扶貧搬遷指的是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十五"期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共安排國債資金56億元,搬遷120多萬人,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易地扶貧工程。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十五"期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共安排國債資金56億元,搬遷120多萬人,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易地扶貧工程。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015年12月8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發展改革委、扶貧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等5部門日前聯合印發《"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案》,明確用5年時間對"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完成1000萬人口搬遷任務,幫助他們與全國人民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根據《方案》,"十三五"時期將堅持群眾自願、積極穩妥方針,堅持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對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搬遷,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模式和組織方式,完善相關後續扶持政策,強化搬遷成效監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確保搬遷對象盡快脫貧,從根本上解決生計問題。
謝謝閱讀!
⑹ 關於易地扶貧搬遷的事,大夥怎麼看
按照「戶申請、村初審、鎮審核、縣批復」的程序,實行全過程「陽光操作」。
主要針對居住在深山、庫區和地質災害、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惡劣、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的農村自然村或居住點的同步搬遷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或離中心村、鎮較為偏遠的農村自然村或居住點的同步搬遷人口,按照「戶申請、村初審、鎮審核、縣批復」的程序,實行全過程「陽光操作」。
安置方式採取以縣城安置點點內集中安置為主,點外分散安置為輔,按照「縣城安置先集中後分散、鄉鎮安置分散安置」的原則,統籌謀劃,分類實施。 通過採取由政府統規統建的方式,縣城安置點點內購房安置同步搬遷戶約300戶1643人。
(6)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協議擴展閱讀:
易地扶貧搬遷的相關要求規定:
1、因同步搬遷對象認定難度大,工作要求高,各相關單位要講政治、顧大局,切實加強領導、密切協調、認真組織。各鎮要成立專門機構,明確專人負責,確保職責清晰、程序公開,確保同步搬遷工作有序開展。
2、各鎮要按照申請程序和要求,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秉公辦事,切實將此民生工程建設成為民心工程,確保搬遷戶安居樂業,確保社會和諧穩定。虛假搬遷及套、冒用他人搬遷資金的,按套領扶貧資金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鎮、村要對在各個審核環節符合條件或公示無異議的家庭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登記建檔,對不符合條件或公示有異議家庭的申請資料要退回本人,並說明原因。同時要切實做到交接手續齊全、申請材料規范,不丟不亂。
⑺ 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方式有哪幾種
分為集中安置、分復散安置、 「交鑰制匙」工程。 集中安置包括進城入鎮安置(城市、縣城和建制鎮規劃區新建房 或購買商品)、農村安置(依託中心村、農村新型社區、產業園區、 旅遊景區等連片新建續建的集中安置社區) 。 分散安置指少數不具備集中安置條件的搬遷戶,採取插花安置、 梯次搬遷、投親靠友等方式,在有一定集聚規模、基礎及公共服務設 施條件好、有增收致富條件的地方進行分散安置。 「交鑰匙」工程安置主要分兩類,一類是針對搬遷對象中鰥寡孤 獨、殘疾人等特困單人戶和兩人戶,凡符合集中供養條件的,可通過 「一院兩制」等方式,按人均 20 平方米的標准建房,納入敬老院、 養老機構等由民政部門實行集中供養;另一類是針對有一定勞動能力 的特困群眾,不符合集中供養條件的,按照人均 20 平方米的標准, 由政府集中建房,實行「交鑰匙」工程免費提供住房,在建設方式上, 可採取集中安置配建、整合閑置國有資產改建或統籌社會福利項目共 建等多種方式建設。在面積控制上,可根據特困群眾意願,採取廚房、 衛生間等公共設施共用的辦法相對擴大住房面積、但最大不得超出人 均 25 平方米的規定。
⑻ 貧困戶扶貧易地搬遷安置房合同都簽了,交房了,現在政府要收回怎麼辦
拆遷是政府徵收,依據國務院590號令精神徵收決定作出後徵收范圍內房屋產權被徵收,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所以產權證除證明被徵收人合法身份外已經沒有作用了。你可以將產權證保留到簽訂了《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書》後再交給徵收辦。因為徵收檔案中需要房產證存檔的所以要收回。
以岳陽為例子:
根據省扶貧辦頒布的《湖南省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對象確認辦法》(湘扶辦發[2016]1號),搬遷對象的確認,首先要將縣(市、區)政府正式確定的「十三五」期間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的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寨的名稱向社會公告,經過上述范圍內的貧困農戶申請、村委會初審及公示、鄉鎮政府審核及公示、縣級政府審批及公告、簽訂搬遷協議五個環節。每個環節都要有經辦人、負責人簽字並存檔備查,保證程序公開公平公正。
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內就近集中安置、建設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託小城鎮或工業園區安置、依託鄉村旅遊區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省根據實際情況,安置模式有統規統建、統規自建、分散自建和購房安置四種。
(8)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協議擴展閱讀
搬遷安置房的產權如何界定,搬遷後農戶的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變化:
嚴格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處理安置房產權相關問題。搬遷戶在住房建設中投入了自籌資金,新房建成後,其產權歸農戶所有,原宅基地由政府統一收回,搬遷戶在遷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繼續有效。
鰥寡孤獨殘等特困戶自己不出錢,由政府根據家庭實際人口統一提供政府保障房免費居住,產權歸政府所有。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新宅基地和建房費用為農戶自籌,其產權歸農戶所有,在遷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繼續有效。
⑼ 異地扶貧搬遷的政策具體是怎樣的
1、異地扶貧搬遷需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願意搬遷的;
(3)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遷出地區域劃定標准,劃定區域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土地貧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資源匱乏等生產生活條件惡劣,通過就地就近幫扶促進生產或就業仍無法讓農戶脫貧的區域,重點是貧困程度相對較深的貧困村;
(2)生態環境脆弱,屬於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區;
(3)地震活躍帶、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
(4)易漬易澇湖區低窪區;
(5)屬於縣域內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區核心區域等主體功能區的限制開發區或禁止開發、不宜開發的區域;
(6)地理位置偏遠,交通、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後,嚴重製約區域發展,並且延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成本高於易地扶貧搬遷成本的區域;
(7)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特別重且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無房戶和D級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縣域內其他需要搬遷的區域。
(9)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協議擴展閱讀
(一)資金籌措渠道
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來源5大塊,即中央預算投資、專項建設基金、地方政府債券、長期信貸資金和貧困戶自籌資金,省按大約6萬元/人預算標准撥付給各縣。
其中:中央預算內資金7000元/人,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債券10000元/人,長期信貸資金人均不超過35000元。農戶自籌資金原則上人均不超過3000元,戶均不超過10000元,對於鰥寡孤獨等特殊困難群體,可免交。
(二)資金使用原則
縣級人民政府可統籌全縣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在充分保障貧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建設需求的前提下,項目資金如有結余,允許調劑用於易地扶貧搬遷貸款還本付息,支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後續產業發展和就業。
中央投資和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准為800元/m2,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安置住房建設的差異化補助標准。
(三)資金管理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業務應與其他業務物理隔離、獨立封閉運行。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征地拆遷費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籌及整合其他資金解決,不得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列支。易地扶貧搬遷有關的工作經費由當地政府配套解決,嚴禁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列支。
對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長期政策性貸款資金和貸款貼息資金等應分別建立台賬,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⑽ 異地扶貧搬遷有什麼好處和壞處
答:集中安置可由縣(市、區)政府統規統建房屋或購買房屋分配給搬遷戶。分散安置可由縣(市、區)政府購買房屋分配給搬遷戶,也可以將資金直接補助給搬遷戶,由搬遷戶自行購房或統規自建房屋。具體採取何種補助方式,由縣(市、區)政府徵求搬遷戶意見並結合搬遷安置規劃後在搬遷協議中明確。
10、問: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原有住房的宅基地怎麼處理?
答:無論採取何種安置方式,易地搬遷貧困農戶的原有住房要拆除,其宅基地由縣(市、區)政府收回復墾。
11、問:住房建設是否有統一設計?
答:所有住房原則上要按住建部門制定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工程住宅設計圖集的要求,規范建房風格、層數、規模等。
12、問:搬遷安置房的產權如何界定,搬遷後農戶的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有何變化?
答:嚴格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處理安置房產權相關問題。搬遷戶在住房建設中投入了自籌資金,新房建成後,其產權歸農戶所有,原宅基地由政府統一收回,搬遷戶在遷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繼續有效。鰥寡孤獨殘等特困戶自己不出錢,由政府根據家庭實際人口統一提供政府保障房免費居住,產權歸政府所有。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新宅基地和建房費用為農戶自籌,其產權歸農戶所有,在遷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繼續有效。
13、問:搬遷農戶的生計問題怎麼解決?
答:易地扶貧搬遷既要「挪窮窩」、也要「換窮業」、「拔窮根」,最終目的是通過徹底改善搬遷貧困群眾生活居住環境和生產發展條件在2020年前實現穩定脫貧。國家對搬遷群眾創業就業、產業發展、技能培訓與搬遷工作同步推進。實施搬遷後,脫貧攻堅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要繼續惠及搬遷貧困戶,加大對搬遷對象後續發展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應因地制宜、千方百計制定各種扶持辦法,如「鄉村旅遊+特色產業」、「就業培訓+公益崗位」、「資產收益+物業經濟」等,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