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辯解書
❶ 女方起訴離婚辯解書,男方能申請復印件嗎
不需要復印,當時候法院會給你一份的。
❷ 就要開庭了,沒有律師我該怎麼辯解。二次撫養費辯解書
你請一個啊,
1、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是行政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對符合聽證條件的案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的法律文書。
2、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3、行政處罰中設置聽證程序,其目的在於保證行政處罰的合法性與公正性,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與復議、訴訟不同,復議與訴訟是一種事後監督程序;而聽證程序是一種事先、事中監督程序,是行政機關自我監督、自我改正程序。
(3)聽證會辯解書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如下: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迴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
(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七)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參考資料來源:四川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❹ 怎麼寫為公司辯解的文書,寫給工商的,因為公司沒有戶外廣告證,被罰了,怎麼降低處罰金額,急啊
辯解書與罰款數額沒有直接聯系,你就把發生經過寫一下,簡單點對違法事實表示不知情,屬於不是故意的,降低這個你的去找找人了,寫辯解沒用
❺ 被告離婚方的書面辯解該怎麼寫
看對方起訴的理由是什麼,然後根據對方的理由進行反駁就行。對方沒提的理由就不要說。
❻ 別人起訴我,我要辯解,請問辯解書怎樣寫
根據起訴狀副本,有針對性的書寫答辯狀
參考如下
答辯狀
答辯人:姓名、性別、版出生年月、民權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答辯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答辯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答辯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答辯人因XXXX(寫明案由,即糾紛的性質)一案,進行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寫明答辯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應針對原告提出起訴書所提出的主張,陳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本案的理由是:
1.雖然本人銷售了產品,但是該產品本人按照正規渠道進貨的;請補充進貨過程及其單據
2.本商場主營為日用百貨,並不知道辦公用品的注冊商標是否侵權。
3.原告的賠償要求與法律無據。進貨只有30多元,怎麼 計算出40000元? 請法院公正判決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❼ 審計處罰聽證告知書上內容與審計處罰決定相符嗎
審計處罰聽證告知書是指審計機關在決定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告之前,舉行專門專的審計聽證會,允許被屬審單位及全部相關單位和人員參與並充分發表意見、陳述觀點以及必要的申辯或辯解,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得出聽證結論,最終決定是否公布審計結果、如何公告等。
當事人要求舉行審計聽證會的,應當自收到審計聽證告知書之日起三日內,向審計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列明聽證要求,並由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逾期不提出審計聽證要求的,視為放棄審計聽證權利。
審計處罰是指審計機關依法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和違反《審計法》的行為採取的處罰措施。
❽ 已經刑事拘留33天了,今天檢察院讓寫辯解書,是這么回事
辯解書是以書面形式表達自己對於案件的認識以及個人的辯白,可以委託代理律師書寫。
❾ 用以記錄犯罪嫌疑人就案情所作供述式辯解的什麼性文書
一、詢問和訊問的兩者區別
這主要是因為,詢問的對象主要是證人,涉及自身利益不大,比較自願作證,不能採取強制措施。訊問的對象大多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與案件有關的人,由於涉及自身的切身利益,有意逃避或不願意的成分,不採取強制措施無法正常開展司法活動.所以有著有極大的區別。
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向國家司法機關請求,國家司法機關一般不介入干預當事人之間的糾紛。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受害人或者群眾報案、舉報後,公安、檢察機關即會介入偵查。然後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由法院作為法律的裁判者進行公正的審判從而達到制裁犯罪人和保護人民的刑法目的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查、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二、詢問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對詢問證人作出規定。
第三節 詢問證人
第一百二十四條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在現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
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
第一百二十五條 詢問證人,應當告知他應當如實地提供證據、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六條 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也適用於詢問證人。
第一百二十七條 詢問被害人,適用本節各條規定。
三、訊問基本特點
(一)外在表現為直接侵害形態
(二)多數案件存在明顯的犯罪現場
(三)案件因果聯系復雜多樣
(四)案件形成具有階段性與突發性
四、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的區別
訊問筆錄是司法機關的司法人員在訊問被告人時製作的,記錄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情況以及對被告人依法訊問情況的證據性文書。詢問筆錄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實情況,鑒別和印證其他證據的根據。它具有為辦案人員提供偵查線索,使辦案人員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證據的作用。
訊問筆錄和詢問筆錄雖然有共同之處,但是,二者有明顯的區別:
(一)含義不同
訊問筆錄是司法機關的司法人員在訊問被告人時製作的,記錄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情況以及對被告人依法訊問情況的證據性文書。詢問筆錄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實情況,鑒別和印證其他證據的根據。它具有為辦案人員提供偵查線索,使辦案人員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證據的作用。
(二)記錄內容不同
訊問筆錄主要記錄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詢問筆錄主要記錄證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證據、證言;
(三)問話對象不同
訊問筆錄的對象是刑事被告人,詢問筆錄只對證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適用;
(四)適用范圍不同
訊問筆錄適用於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詢問筆錄則可以適用於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訊問筆錄是在刑事立案後對犯罪嫌疑人收集證據的刑事偵查手段,因此,製作訊問筆錄一般都是要追究刑事責任(除非查明事實後撤案)。
不論是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只要沒有成立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該筆錄都只是調查資料,不會存檔,如果案件成立,就要作為證據材料存檔。也就是說,是否對將來產生影響,取決於案件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