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內控盤
Ⅰ 銀行為什麼對外匯審核,銀行為什麼對外匯審核資訊
這是為了打擊洗錢、非法外匯流出等違規行為。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政策,銀行在辦理外匯業務的時候,要認真執行「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盡職審查」展業三原則。堅持展業三原則,目的是要了解業務的真實交易背景。那麼,在辦理個人外匯業務的時候,該如何踐行展業三原則呢?
一是理解展業三原則內涵。實施展業三原則,是賦予銀行更多的責任與權利,對外匯業務真實性的把握從形式延伸到內涵,銀行需要全方位了解客戶信息、交易背景,把它們與自身內控制度有機結合,做到事前了解客戶需求,事中了解客戶業務、有效防範個人外匯業務風險。
四是做出正確判斷。通過上述基礎工作,做好分析判斷,得出結論:業務該不該辦理,怎麼辦理。對符合規定的個人外匯業務,要認真細致地審核客戶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下一步處理,對不符合條件的也能果斷地說不。
五是不能照本宣科。個人外匯業務展業三原則要真正做到位,經辦員對業務的理解和領悟能力很關鍵。既能滿足客戶的真實需求,又能有效甄別不合規交易。例如:等值五萬美元以下的購付匯交易,外匯管理政策規定可以憑客戶的身份證件直接辦理。但是,如果經辦員對某筆交易有疑問,那就可以自主決定要求客戶追加提供相關材料,在審核認為真實後再辦理業務。
Ⅱ 體外診斷試劑參考盤,內控盤的建立
體外試劑生產用水典型工藝流程
1、原水→原水加壓泵→多介質過濾器→回活性炭過濾器→軟水器→精答密過濾器→一級反滲透設備→中間水箱→中間水泵→離子交換器→純化水箱→純水泵→紫外線殺菌器→微孔過濾器→用水點。
2、原水→原水加壓泵→多介質過濾器→活性炭過濾器→軟水器→精密過濾器→第一級反滲透 →PH調節→中間水箱→第二級反滲透(反滲透膜表面帶正電荷)→純化水箱→純水泵→紫外線殺菌器→ 微孔過濾器→用水點。
了原來離子交換設備需停用再生,設有備用的缺陷。
4、進水有要求。設備進水水質的要求因膜而異,水質如達不到要求。應採用適當的預處理方法改善水質。除採用混凝和沉降處理外,預處理有多介質過濾、活性炭過濾、精密過濾等,有時為了防止RO膜阻塞,對高硬度水還要進行軟化。
5、體外試劑生產用水設備佔地面積小,運行費用低。
Ⅲ 怎樣科學評價中信泰富的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角度分析中信泰富案例:
內部控制是一個要靠組織的董事會、 管理層和其他員工去實現的
過程,實現這一過程是為了合理地保證經營的效果性和效率性、財務
報告的可信性、對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的遵循性。有效的內部控制包
括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與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五個要素。
內部控制的五項要素是從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角度提出的,是對
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的高度提煉。建立一項內部控制制度,不能僅從某
一要素來考慮,而必須統籌內部控制的五個要素。通過對企業各項經
濟業務及其業務流程進行梳理,根據設定的內部控制目標,分別從內
部環境、 風險評估、 控制活動、 信息與溝通以及內部監督等五個方面,設計和實施內部控制。
從此次中信泰富投資外匯衍生品造成巨額虧損及應對始末我們
可以發現,從這五個要素來看中信泰富都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我們
應從中吸取教訓,深深反思。
1.內部環境
內部環境構成一個單位的氛圍, 影響內部人員控制其它成份的基礎。包括:
(1) 員工的誠實性和道德觀。如有無描述可接受的商業行為、利
益沖突、道德行為標準的行為准則;
(2)員工的勝任能力。如雇員是否能勝任質量管理要求;
(3) 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如董事會是否獨立於管理層;
(4) 管理哲學和經營方式。如管理層對人為操縱的或錯誤的記錄
的態度;
(5)組織結構。如信息是否到達合適的管理階層;
(6) 授予權利和責任的方式。關鍵部門的經理的職責是否有充分規定;
(7)人力資源政策和實施。如是否有關於僱傭、培訓、提升和獎勵雇員的政策。
業績巨虧、股價大跌、股民指責、司法介入,作為中信泰富董事
局主席的榮智健居然表示自己對合同「不知情」。 據中信泰富審核委
員會的調查,此事並不牽涉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而是財務董事未遵守集團應對風險政策,且在進行交易前未按規定取得董事會主席批
准,超越了其許可權所為。
如果情況真的屬實, 那麼我們不禁要質疑中信泰富的內部環境存
在多麼大的漏洞!涉及到幾百億金額之巨的大合同,公司財務層可以
不經過董事會主席的批准擅自行事, 且先不論員工的誠實性和勝任能力,僅就中信泰富這樣的紅籌公司的組織結構和授予權力、責任的方式就值得深省!如果每個部門都各行其是,不請示、不匯報,一盤散沙的結構,企業缺乏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整個企業運營系統就會存在很大的漏洞;企業管理層犯錯的危險系數也被放大,這樣恐怕企業離敗落已不遠矣,企業文化建設更是無從談起。
2.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指管理層識別並採取相應行動來管理對經營、 財務報告符合性目標有影響的內部或外部風險,包括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風險評估的要素包括:目標設定、風險識別、風險分析和風險應對。辨識和分析風險的過程是一種持續及反復的過程,也是有效內部控制的關鍵組成要素,管理階層須謹慎注意各部門階層的風險,並採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企業的風險一般是由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所產生的。
計期權的風險與收益嚴重不匹配,收益固定但風險卻無限。中信泰富
選擇了澳元作為買賣產品, 這筆合同並未考慮相關貨幣貶值而設定止損金額,從而為日後的無限量虧損埋下禍根。
事實上,在中信泰富事件之前,累計期權因為高風險在業內已經
聲名狼藉。面對如此高風險的金融衍生品,中信泰富還投入如此巨資,我們不禁要懷疑其風險識別能力和應對能力。中信泰富在簽訂澳元期權合約之前,對澳元外匯走勢沒有做科學評估,盲目進行交易。中信泰富進行外匯交易不只是為了對沖風險,而是為了謀取暴利。作為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的榮智健自己也承認:「有關外匯合同的簽訂未經過恰當的審批, 而且其潛在的風險也未得到正確的評估。」,說明中信泰富在做出重要決定前並未考慮潛在的最大損失。風險控制關繫到公司的治理結構,治理機制若不健全,本身就是企業的一大風險源。
一個內部治理結構混亂的企業,其風險控制的能力肯定就差,從
而發生的經營風險也多。中信泰富需藉此機會,針對衍生工具業務的
特點,建立專門的風險內部控制機制,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完善工
作程序,嚴格控制投機性交易,從而降低企業運營風險。
3.控制活動
控制活動指對所確認的風險採取必要的措施, 以保證單位目標得以實現的政策和程序。理論上,控制活動主要包括職責分工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全面預算控制、信息系統控制等。實踐中,控制活動形式多樣,可將其歸結為以下幾類:業績評價、信息處理、實物控制、職責分離。控制活動是內部控制的核心,也是一種手段。
2008 年 10 月 20 日,中信泰富發出盈利預警,首次披露持有超
過百億澳元的累計期權,並稱早在9月已經察覺其潛在風險。為什麼在已經察覺其風險的情況下,公司管理層卻不作為呢?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如果及時做出補救措施,損失也不會達到155 億港元之巨!
中信泰富事件折射出我國國有企業公司治理存在的弊端和漏洞。
雖然在最近的幾年中,市場監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為推動我國
公司治理的制度建設做了大量工作, 在健全公司治理的規章方面與過去相比有了明顯的改善。但要看到,僅僅有規章而沒有落實,公司治理的風險仍然是巨大的。
盡管公司有很多的規章,實際上都成了擺設,而沒有被執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制度的落實甚至比制度本身更重要,因為沒有被落實的制度形同虛設。所以,控制活動一定要落實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
企業對於重大的業務和事項,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據榮智健所說,公司的巨虧問題在於財務董事未遵守公司政策,公司本已設立的雙重審批制度也未能阻止事件發生,說明中信泰富外匯衍生品交易在操作上違背了基本的內部控制原則,其已有的內控環節形同虛設,對高管人員約束的制度欠缺。制度的落實甚至比制度本身更重要所以,控制活動一定要落實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
4.信息與溝通
企業在其經營過程中,需按某種形式辨識、取得確切的信息,並進行溝通,以使員工能夠履行其責任。信息系統不僅處理企業內部所產生的信息,同時也處理與外部的事項、活動及環境等有關的信息。企業所有員工必須從最高管理階層清楚地獲取承擔控制責任的信息,而且必須有向上級部門溝通重要信息的方法,並對外界顧客、供應商、政府主管機關和股東等做有效的溝通。
中信泰富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其一,榮智健的公開信中說道:「財務總監周志賢未盡其應有職責,沒有將此交易提請董事局主席關注。」其二,對外披露不及時。在2008年9月12日通告稱自2007年12月31日以來的財務或交易狀況未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但不過一個月就披露因炒外匯巨虧,而早在早在2008 年 9 月 7 日主席榮智健與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就已知悉,而直到 2008 年 10 月 20 日,該公司才正式對外坦誠損失。此舉涉嫌延遲披露、非法陳述,違反香港證監法規。由此看出中信泰富的內部控制體系和公司治理機可能存在重大缺陷,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失真及受人為操縱的現象。其三,會計信息未得到充分體現。財務董事張立憲在6月底以前也做過類似交易並有盈利,但未在報表中表示,所得利潤放在准備金賬戶而非損益賬戶,這就沒有引起公司管理層對交易風險的足夠重視。另外,對於公司經營中如此之嚴重的違規行為,就沒有一名員工對其風險性和違法性提出質疑。試問公司內部是否有適當的溝通與反映渠道的存在?
5.內部監督
該要素要求企業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及時加以改進。內部監督分為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
中信泰富作為在業內頗有影響的紅籌股公司, 其自身的內部監督
卻沒能合理有效的設計與落實。 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榮志健的公開信中稱,「集團財務董事未遵守集團風險對沖政策,在進行交易前未按照公司一貫規定取得董事會主席的事先批准,超越了職許可權度」,
「財務總監未盡其應有的把關職責, 沒有將此等不尋常的對沖交易提請董事會主席關注」。在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公司的監督程序與監管人員在哪裡呢?評級機構標准普爾報告指出, 中信泰富巨額的外匯交易虧損反映該公司欠缺適當的內部監管,透明度不足。要知道沒有監督與制衡的權利是危險的,是可怕的!企業要想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並切實予以實施,且實施的效果良好、內部控制能夠隨時適應新情況等,就需要對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再控制,即對內部控制進行監督。因為,無論制度多麼先進、完備,如果沒有有效的控制、考核,沒有對整個內部控制的過程施以恰當的監督,則很難發揮出它應有的作用。
任何一項控制措施都必須從上述五項要素進行考慮,首先基於企
業現有的內部環境,對企業經營活動風險,包括公司層面的風險和業
務流程方面的風險進行評估,確定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並針對風險
評估確定的風險點確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實施內部控制活動;與此同
時建立相應的信息收集和溝通機制,對企業經營活動相關的內部信息
和外部信息進行收集、加工、整理,及時反饋至企業內部控制相關的
各方,並同時實施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以提高控制措施實施的有效
性,從而實現內部控制的目標。中信泰富正是對風險沒有合理估計,
對權力沒有有效監督,在信息披露上又嚴重違規,結果導致內部控制
系統漏洞百出,最終成為其巨額虧損的根本原因。
Ⅳ 銀行內控與企業內控區別
銀行內部控制可以從兩方面考慮,一是自身需要,二是外部監管要求。
企業存在著各方面的風險:經營方面的、財務方面的等等。而銀行自身資產就是一個高風險的資產。所以自身的內控非常必要。(具體的內控不展開了啊,通常分公司層面的和業務層面的)
還要滿足外部監管要求,比如上市公司要求,還有銀行特有巴塞爾協議的要求。這些外部監管都要求銀行要建立自己的內控評價體系。
企業內部控制是由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製程序、信息與溝通和監督五大要素組成的,只有當這五大要素都存在且有效時,我們才能判斷企業的內部控制是有效的。(1)控制環境。它是構成一個單位的氛圍,影響單位內部人員控制其他成分的基礎。它包括員工的誠實和職業道德、員工的勝任能力、董事會及監事會的參與、組織機構、權利和責任的規定等。(2)風險評估。單位為取得其目的而確認的分析相關風險,以構成進行風險管理的基礎。通常風險來自經營環境的變化、新員工聘用、採用新的信息系統、新技術的應用、企業改組、新會計方法的採用等。(3)控制活動。對所確認的風險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證單位目標實現的政策和程序。它包括業績評價、信息處理控制、實物控制、職務分離等。(4)信息與溝通。與財務報告目標相關的信息系統方法和記錄。它可以確認和記錄所有有效的經濟業務,以便適當歸類、提供會計報表,在財務報告中揭示經濟業務。(5)監督。評價內部控制實施質量的過程,即對內部控制設置、運行及改進活動的評價。根據內部控制具體實施的機制,內部控制通常又可以分為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企業的管理制度,又稱為「管理控制系統」,它是建立在公司治理基礎上,通過檢查和改進有關管理政策和程序,有效控制企業運行,不斷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和效益,實現投資人投入資本的保值增值。第二個層面是企業的會計制度,又稱為「會計控制系統」。它通過適當的業務許可權設置和授權,准確的會計記錄,及時的實物盤點,以及公允的報告等程序和方法,保證企業經營和財務狀況信息的可靠性,保障投資人財產安全。這一層內部控制制度可以認為是最具體的控制。因為控制制度能否生效,取決於是否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地方取得適當的信息,而會計信息的存在與有效傳遞,影響到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的發揮。
3.結論。由此可見:(1)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的內容存在顯著區別。首先,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的要素不同。公司治理包括內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內部公司治理主要是企業內部權利與責任的劃分,外部公司治理主要是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而內部控制主要由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兩個層面以及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製程序、信息與溝通和監督五大要素組成。其次,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的結構不同。公司治理是由兩個線形結構即內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組成。內部控制則是一個塔形結構,監督處於塔尖,控制環境處於塔基,風險評估和控制活動是塔身。再次,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內容的側重點不同。公司治理的內容更注重對企業整體的把握包括權責劃分以及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內部控制的內容則更注重對企業內部具體經營及生產活動的管理。(2)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的內容又存在一定聯系。由二者的內容不難看出內部控制的內容可以看作是公司治理內容中關於生產經營方面的延伸和具體化,內部控制的內容是統一於公司治理的內容的。健全的公司治理是內部控制有效運行的保證。內部控制處於公司治理設定的大環境之下,公司治理是內部控制的制度環境。內部控制能否有效運行,與公司治理是否完善有很大關系。只有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環境中,一個良好的內部控制系統才能真正發揮它的作用,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與效果,並加強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反之,若沒有科學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無論設計如何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也會流於形式而難有好的效果。其次,公司治理中一些內容也屬於內部控制,如組織規劃控制實際上就包括兩個層面:一是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即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等之間的組織規劃,二是經理領導的內部管理機構、崗位和人員之間的組織規劃。前一個層次實際上是公司治理問題。因此,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內容上有一些重合的地方.
二、我國企業公司治理的現狀
目前我國的公司制企業雖然經歷數十年的發展歷程已經有了一定的成績,但是由於多數企業的前身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成長起來的國有企業,國家在對國有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的過程中,由於觀念手段以及環境所限,仍然存在嚴重的行政干預現象,使多數公司只是掛了一個股份公司的牌子,並沒有真正形成科學的公司治理機制,其它中小型企業的公司治理機制也存在著相當多的問題。
1.普遍存在股東大會虛設現象。股東大會是由公司全體股東組成的決定公司經營管理重大事項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表達自己的意願和行使出資人權力的合法機構。股份制企業的一切重大事項,如公司議程的變更,公司董事的任免,公司的解散與合並等,都必須經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有關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方案,如重大投資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等,都必須由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各國法律法規一般都對股東大會的有關事項作出法律規定。我國公司法中也明確規定了股東大會的職權,並規定了股東大會的形式、召集方式與次數等。但是我國目前的情況是在眾多股東中,只有極少一部分願意參加股東大會並表達自己的意願。這常導致股東大會無法正常發揮功能。股東大會是公司內部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決定直接影響到董事會和監事會。
2.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之間沒有形成嚴格的權力制衡關系。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是要形成決策、監督與執行之間相互制衡關系,保證治理公司的權力不被濫用。因此,各權力機構的人員一般不能交叉重疊。而我國股份制公司權力層次中存在嚴重的職位重疊現象,董事長與總經理一人擔當的情況非常普遍,尤其表現在由國有企業改制形成的公司。這嚴重地影響了公司決策執行質量和市場經營風險分散原則,也是導致我國企業決策失誤、經營管理低效率的主要原因之一。當然,並不是董事長兼任總經理就一定會產生權力濫用。西方國家的董事長兼總經理的情況也非常多,但是這些國家的經濟基礎與我國的不同,公司制企業源於這些市場經濟國家,而我國是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因而我國公司更應注意權利與責任的劃分。
3.經營者形成機制存在嚴重誤差。根據現代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原則,通常由董事會按照法定程序,在經理市場上通過考核錄用公司經營者。而我國並沒有形成一個能夠提供、監督與考核經理能力與業績的經營者市場,在國有大中型公司中,經營人員的產生基本上由作為所有者的政府部門按照計劃經濟體制的人事錄用方法進行,使得經營者的形成機制失常。再加上治理結構上的缺欠,造成了長期無法形成有效的經理市場並使經理們的行為得不到應有的市場約束。
三、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的現狀
1.由於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缺乏規范從而導致內部控制不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是否科學規范,關繫到企業工作的各個方面,公司內部治理不健全直接導致了內部控制的不健全。目前我國的情況是:絕大多數公司,尤其是由原來國有企業改制而成的公司,其法人治理結構普遍存在問題,主要表現在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等核心機構虛設,經營者行為得不到監控,並由此導致了公司內部人員之間無法形成有效的牽制,進而影響內部控制的實施和健全。
2.由於公司外部治理缺乏規范從而導致內部控制的監督與檢查不力。內部控制標准體系和法律規范體系的逐步確立和完善,需要規范合理的公司外部治理環境作基礎,否則公司很難自覺地建立與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任何有利於經濟發展的措施的執行,都需要有外部規范的推動與監督。國際上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完善的國家和地區,大都通過立法的形式要求企業對外界出具內部控制狀態的報告,有些國家還要求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情況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我國也從1999年開始,對上市公司年度審計增加了內部控制的內容,但只提交報告,不作公開披露,這無形中減少了公司管理者來自於外界的壓力,從客觀上對其內部控制鬆弛現象起到了縱容作用。
根據對我國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現狀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國在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領域還存在許多問題,與國際先進水平還有較大的差距,這是我國公司制企業改革的壓力和動力。通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更有助於企業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因此在對我國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進行改革和完善的同時應更多地將兩者聯系起來考慮,以促進二者的協調發展。
通過對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關系研究,不僅對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並且意識到只有在完善的公司治理層面下,才能更好地加強內部控制。對我國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現狀分析,必須認識到我國在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領域還比較欠缺,有待改善。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中國的公司走向國際市場提供了機會,同時,也增加了競爭的壓力。要想在國際市場爭得一席之地,就必須放棄以往粗放型的經營管理模式,從嚴治理,集約經營,這首先要規范公司治理結構,並在此基礎上,嚴格按照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各項要求,高質量、高效率地建立健全科學的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增強我國企業的國際市場競爭能力,努力創建世界一流的企業。
Ⅳ 放寬外匯資本金賬戶結匯意味著什麼一開始為什麼要限制
意味著外商投資企業不必拿著形式發票到銀行資本金結匯,企業可以先結匯成人民幣,放在一個專門的人民幣賬戶,按實際需求對外支付。
意味著企業可以進行更為自主的匯率成本管理,意味著匯率這東西,外匯局要放手
說到這里,以前重要的一個「換匯成本調查」已經停止。這個調查原意是摸底企業在當前匯率水平下的經營水平,以指定合理的匯率政策。目前已經停止,看懂了吧
結合前期放款的FDI企業驗資等審批,還意味著,資本項目正在加速放開。
再來看提到的幾個關鍵詞:展業三原則和事後監管、違規查處。今年以來,外匯局公開發文中已多次提到展業三原則,重要的信號就是以後外匯局的監管將從規則監管轉向原則監管。比如,以前對真實性審核的要求是發票、合同等要件齊全,銀行和企業按照文件一條一條比對起來做就可以,但以後,不僅如此。如果外匯局認為銀行為盡到真實性審核義務或存在夥同企業造假行為,比如構建虛假貿易、虛假合同,存在明顯不符合業界操作規范、內控制度等行為,那就等著罰款吧……
再來說一開始為什麼要限制。大概09年的時候有個詞叫熱錢,外匯局組織了一系列「控流入」行動,其中重點之一就是資本金違規結匯。
為什麼要查資本金?因為資本金結匯的量大,在虛假合同、發票的掩蓋下,結匯資金大量流入房地產、民間借貸、股市等領域,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還有就是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教訓,資本自由流動。
資本管制不僅僅是為了防止熱錢流入。蒙代爾三角,資本自由流動,匯率固定,貨幣政策自主三者不可兼得。以前我們選擇的是後兩者,放棄了資本自由流動。
中國經濟底子弱,一直以來認為貧弱的中國經濟,雖然看起來很大,但也著不住幾次資本沖擊。
周小川在談到人民幣加入sdr時提到,要讓人民幣成為可兌換貨幣。所以,你看到了這些。
人民幣國際化將是人民銀行未來一段時間的重點工作吧。
然後就是簡政放權,簡化行政審批,這塊外匯局也算是急先鋒了,去年就40多項。
大概就是這樣。
Ⅵ 對提升外匯管理內部審計能力的幾點思考
外匯管理內部審計作為行業內部監督,一直以來是通過查錯糾弊、堵塞漏洞、防範風險等職能作用,實現外匯管理監督目標,但是隨著內部審計職能作用在內涵和理論方面不斷擴展,外匯管理內部審計也逐漸從控制導向模式轉向風險導向和績效管理模式。如何在新形勢下提升外匯內審工作能力,是擺在外匯管理內審人員面前十分緊迫而現實的課題。本文以強化基層外匯管理內審獨立性,加強內審環境、人員素質建設等方面,尋求提升外匯管理內審能力的路徑。
一、加強基層外匯內審機構管理,提高獨立性和客觀性
在當前暫時無法改變基層外匯局內審機構設置的情況下,可通過強化機構設置和職責管理提高內審獨立性和客觀性。一是明確外匯內控部門設置或崗位職責。如在中國人民銀行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指南或外匯局內控管理規定中明確外匯內控監督部門或崗位,明確內控人員不得從事具體外匯業務或行使行政審批許可權,實現內控監督機構和人員相對獨立性。二是分級明確內控監督工作內容。對於以業務控制導向為主的監督業務交由本級內控監督崗位完成,對於綜合性較強的風險導向型或績效審計,在當前各地審計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建議交由分局抽調其他地區內控人員組織專項審計組實施審計監督。三是實行審計人員重大利益迴避制度。審計前,對相關被審計單位內審人員實行審計人員重大利益迴避管理,可採取任務輪換或交叉檢查等方式,提高外匯內部審計的客觀、公正性。
二、強化風險導向管理,逐步完善外匯風險識別及評估體系
建議上級局根據近年來外匯局系統發生的行政執法風險案例、業務操作違規案例,以及內審發現的典型案例等信息,抽調有專業特長的內審人員組成課題組,分專業、分崗位地研究,有組織、有計劃地開拓審計項目,建立健全風險測評指標,解決難點問題,條塊包干,各個擊破,並通過工作實踐不斷完善,形成統一的外匯風險識別和評估體系,為基層外匯局實施風險導向管理提供有力參考。分支機構也可組織有關人員在能力所及的范圍內,對風險管理評估體系的有效性繼續進行探索,形成好的經驗和做法上報上級,形成上下互動的良好格局,逐步完善外匯局系統風險管理評估和內部控制體系,實現外匯內審向更高層次審計監督轉型。
三、強化外匯內審環境建設,營造良好內控管理文化
當前,外匯管理改革已步入「深水區」,外匯局內審部門也應該順應形勢發展的需要,主動跟進加快轉型,構建良好內審監督工作環境。一是強化基層外匯局領導對內審工作重要性認識,增強全局內控意識,認同內審「顧問」作用,明確內審不只是「獨立的問題發現者」,更是「推動發展的使者」,及時消除消極應對情緒,為內審工作營造良好、和諧的人文氛圍。二是堅持內審制度建設和文化建設並舉的思想,把優化內控環境、提高風險防範意識等作為長期目標,進一步宣傳內部控制和審計服務理念,在單位內部形成重視內部控制和風險控制的文化氛圍。三是把風險防範教育納入外匯局工作人員日常培訓中,形成與業務培訓並重的局面,在單位內部營造全員重視風險防控的工作氛圍。
四、加大外匯內審人才專業化培養力度,著力提高基層外匯審計工作能力
外匯內審職能新目標的實現,需要綜合素質較高的內審人員來具體實施。一是強化外匯內審人員的專業技能。鼓勵外匯局系統人員加大對國內外先進內審理論、實務學習與運用,提升內審專業知識水平。二是積極引導和提高內審人員外匯業務綜合素質。通過開展業務輪崗學習,到先進單位考察學習、異地交叉審計、上級行抽調審計等方式,促使和引導內審人員具備熟悉外匯管理業務,又熟練掌握審計技術方法的綜合素質。三是重視內審人員的後續培訓和教育工作。通過組織召開現場經驗交流會、專項調研、問題研討、案例分析等方式,不斷更新內部審計人員理念,增強內部審計人員關注績效審計、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組織治理等方面的審計思維,拓寬內部審計人員的視野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角度,使之適應高層次審計監督工作的需要。
Ⅶ 外匯局系統如何加強內控機制建設
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內控制度體系是外匯局系統強化自我約束、防範風險的重要保障,是外管部門穩健有效運行的保證,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是維護外管部門形象的要求,是防止外管人員觸犯法律的要求。因此,外匯局系統必須加強內控制度建設,以確保外管人員依法、公正、廉潔、有效地履行工作職責,維護外匯秩序的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一、外匯局系統內控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外匯局系統內控制度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實際執行中也存在著漏洞和風險。外管系統內控機制建設只有進一步強化和完善,才能不斷適應外匯管理工作的需要。目前,外匯局系統內控制度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內控機制建設方面存在著思想認識誤區。一是觀念模糊。內部控制包含兩層含義:一層是內控機制,是相互制約、相互制衡的組織結構;一層是內控制度,是規范約束業務行為的准則。而在傳統的管理模式下,從業人員缺乏內控意識,認為有了規章制度就達到了內控的要求,從本質上沒有認識到規章制度僅是內部控制的基礎和依據,是一種相對靜態的概念,而內部控制是一種各項業務運作過程中環環相扣、相互制約的風險動態控制機制。由於認識上的偏差,使內控制度未能得到健全和有效的落實,形成重製度制定,輕制度落實的現象。二是忽視內控機制在業務發展和創新的過程中的不斷修訂和完善。內控建設是系統內部的一種自律行為,內控機制始終是以動態的形式存在的,是通過人的實際活動和業務行為實現的,它的作用是通過對人的監督和制約,達到制衡的目的。現實中,在業務發展和創新過程中,往往考慮內部控制的同步完善,忽視了內部控制在決策、執行和監督整個過程中的作用。三是忽視人的作用。內部控制是一種機制、一個過程,是由人來實現的,內部控制中出現的各類問題,歸根到底,都來源於人員的問題。只有通過對人的監督和制約,才能達到監督和制約事的目的。 (二)沒有系統、全面的內控制度。現有的內控制度是各個分支局按照總局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自行制定的內控制度,外匯局系統內缺乏一個自上而下、具有總體指導意義的科學、系統、全面、標準的內控制度,致使各分局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規范,內控制度存在著一定的漏洞,隱藏著一定的風險。表現在有的業務未制定授權制度,或授權不清,責任模糊;有的制定的管理許可權不符合有關文件的要求;個別崗位責任制不完整;個別業務制度存在著滯後現象,未能隨著業務發展而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三)內控環境一定程度上制約著內控制度的執行。一是現有的管理模式,決定了上級部門對下級部門的考核在一定程度上重速度輕質量、重形式輕內容、重結果輕過程,導致內控制度未能覆蓋所有的風險點,有的業務、崗位的內控制度存在盲點。二是風險控制分散,安全性較差。外匯管理業務專業性強,政策變化快,管理的內容和對象繁雜,還有較多的審核、審批職能,致使外匯管理部門人員數量與工作任務難以匹配,難以滿足責任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要求, 不相容崗位分離的內控要求與人員不足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突出表現在業務工作上存在一人多崗,部分業務存在「一手清」現象,業務印章及重要空白憑證管理不規范,審批業務時在政策法規的把握上存在誤差等違規現象。 (四)對外匯管理重要性認識不足,是制約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的關鍵因素。一是部分外匯管理幹部對內控制度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夠,認為外匯管理部門不同於銀行的重要業務管理部門,不存在風險防範問題。實際上,外匯管理部門監管著國家對外經濟交往中的一切外匯資金的流出和流入,工作人員如在業務操作中稍有失誤而形成風險,就可能給國家造成損失。如工作人員對進出口核銷相關的單據審查不嚴,或未認真執行反洗錢的有關規定,就可能為犯罪分子逃套匯和洗錢提供可乘之機,造成國家外匯資金的損失。二是授權批准程序不規范。沒有建立合理規范的授權分責制度和完善的審批手續,各種授權缺乏書面形式的確認,超越授權等現象存在。主要表現是:少數人思想認識不到位,礙於情面,造成調離、休假人員交接手續不全;部分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中畏難情緒較重,使部分工作未能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等。 (五)人員數量和質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內控制度的執行。一是現行的內控制度要求業務分工互不兼容、業務操作互相制約,要求崗位設置明細化單一化。因各種原因,現有外匯管理部門存在著人員配備不到位的現象。一旦出現人員必須離崗,往往造成違規兼職代崗,甚至出現替代人員不能完全勝任所兼崗位的工作,由此而存在違規操作及可能發生的安全責任隱患。二是人員業務素質難以適應外匯管理工作的需要。少數人員對日常業務學習重視不夠,又缺乏專業知識培訓,導致業務知識面不寬,對有關規定理解不深刻,執行中容易產生誤差。 (六)缺乏有效的監督手段。一方面由於外匯管理業務多集中在總分局一級,分局外匯管理部門對支局的外匯管理工作布置多,檢查少;另一方面,外匯局系統尚未建立起一支專門從事外匯管理內部審計的隊伍,外匯分支局內控制度檢查工作難以做到制度化、程序化、經常化、專業化,檢查監督力度不夠,風險隱患難以及時發現。 二、完善外匯局系統內控制度建設的幾點建議 (一)切實加強對內控制度建設的組織領導,努力推進內控制度建設向縱深發展。內控制度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因此各級外匯部門要從講大局、保安全的高度出發,對內控制度建設常抓不懈。一是要樹立「內控優先」的思想,做到認識上定向,中心上定位,操作上定規,把抓內部控制機制的落實同抓運行機制、激勵機制的落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人民銀行分支行要加強對外匯分支局內控制度建設的組織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外管系統的內控制度建設,同時將內控制度建設列為分支局局長、外匯管理部門負責人、員工任期主要目標進行嚴格考核,保證內控制度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二是建議總局統一組織人員,研究當前外匯管理業務工作的各個風險環節,形成一套系統、規范、統一和便於操作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規程文本,使分支局在完整統一的框架內,加強內部管理。 (二)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全面提高外匯局系統幹部職工的素質。內控制度能否得到有效運作、執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員工的政治業務素質的高低,取決於員工對制度的理解和執行。因此,必須加強對職工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的教育,加強業務技能的培訓工作。建議上級部門針對不同崗位的特點,結合外匯政策的調整,制定相應的培訓教材,並隨著業務發展、政策的變化而不斷地調整,有計劃、連續地對不同崗位的業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三)建章立制。實踐證明,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其原因是內部制度不健全,操作規程不統一,不規范。因此建章立制既是內部管理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的前提,也是內部管理能否落實的保證。外匯局系統應本著「權責明確、平衡制約、相互監督、優質高效」的原則,制定崗位責任制、內控制度、操作規程和業務審批許可權;同時根據業務的發展和政策的變化,不斷地對外匯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完善。在內控制度的制定上:一是崗位職責應明確崗位目標、職責、職權、從事該崗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及各崗位之間應有的相互監督約束機制。權責的明確,能有效防止工作的重復、遺漏或推諉,提高辦事效率,崗位間的相互制約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範風險的作用;二是內部管理制度是內控制度的核心,應覆蓋工作的各個方面,以制度約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制約人;三是針對目前內控制度中存在的對一般員工規定內容多、對管理層規定內容少、對業務操作規定內容多、對考核責任規定內容少的情況,進一步明確各級組織、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和工作崗位的職責和許可權,使每一個崗位、每一項業務和環節,都有明確的制度約束,都有規范的制約關系,都有定期不定期的檢查,都有具體的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形成一套分工合理、權責分明、運作有序的內控制度;四是在授權批準的控制上,要建立合理的授權分責制度,要按照業務工作程序授權,完善各種審批手續。各種授權都要以書面形式確認,以預防和控制風險的發生;五是建立科學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建立覆蓋各個業務領域的數據倉庫和管理信息系統,對管理制度、審批程序、授權分責、職務分離、操作規程、崗位責任等情況實行適時監控和同步監測,及時規避或控制風險。 (四)加強監督機制,確保內控制度落實到實處。內控制度能否在外匯管理工作的實踐中得到貫徹執行,關鍵在於人的操作,在於有一個有效的監督機制,否則,制度再好,沒有有去執行或執行不嚴格,那制度就是一個花瓶式的擺設,不能發揮真正的作用。為此必須建立監督機制,確保內控制度有效執行。一是加強外匯局系統內審隊伍建設,加大對分支局各項業務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的審計力度;二是發揮人民銀行各分支行內審部門的作用,強化對外管部門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突出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查細、查深、查透,及時發現外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管理中的漏洞、隱藏的風險,及時採取措施,減少差錯、事故、案件的發生,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有效的幹部管理、監督和約束機制。要建立和完善幹部誡勉制度和述廉制度,通過強化組織監督、規范群眾監督、引導輿論監督、發揮社會監督,逐步建立起具有行業特點的幹部監督管理機制。 (五)加強幹部隊伍建設。人是內部管理中最關鍵的因素,因為任何內控制度都需要由人來執行,擁有品質良好、訓練有素的人員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內部控制某些方面的不足,所以要加強外匯局系統內控制度建設,就必須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提高思想水平和道德修養。一是在人員配備上,尤其是重要崗位的人員配置不僅要配足,更要重視人員配置的質量,要按照「政治過硬、業務優良、作風清正、紀律嚴明」的標准配備。在人員崗位的設置上應體現「崗位選人」的原則,避免一手清、一專多能的崗位設置,依據崗位選定工作人員。二是加強人員、崗位的交流,實行重要崗位定期輪崗和離任審計制度,以規避和防範風險的發生。
Ⅷ 上市公司做外匯內控制度怎麼寫
不是上市公司就可以做外匯,現階段,國內除了5大交易所,其餘的均不受國家法律所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