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與建檔立卡證書
⑴ 建檔立卡需要什麼證明和手續
一、辦理建檔立卡證明:
1、先到你家的所在地 ,開貧困證明。如村,組。或者街道 ,社區。就是最小的單位,你們家直接隸屬於管轄的最小單位。
2、再到上一級單位,認證。一般是鄉級。
3、 再到縣級部分單位,一般是民政局 開局證明。
二、辦理建檔立卡手續:
1、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見附件2),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2、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4、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5、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6、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7、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8、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9、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2]。
三、建檔立卡資助對象:
1、教育精準扶貧資助的對象為在普通高校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和我省戶籍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
2、在普通高校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和我省戶籍的因災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貧的非在冊貧困戶子女。
(1)貧困戶與建檔立卡證書擴展閱讀:
要建檔立卡申請低保,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東城等八城區或其他郊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農業戶口城市居民,與具有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的人員結婚,並在上述地區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家庭成員。
4、原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後,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人員。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參考資料:
建檔立卡貧困戶-網路
⑵ 貧困戶有沒有什麼證
沒有特定的證件,但是會有一個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級主管部門公章的貧困證明。
貧困證明要求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級主管部門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鄉(鎮)人民政府、縣民政局、市民政局。
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社區公章。注意村民委員會的公章無效、單位公章無效。貧困證明盡量不出現兩個或以上公章。
(2)貧困戶與建檔立卡證書擴展閱讀
1、相關要求
(1)貧困證明中明文出現「家庭經濟困難,需要申請國家貸款」字樣;
(2)貧困證明要求用材料紙或文稿紙,且用鋼筆或水性筆書寫,用圓珠筆書寫無效。
2、貧困戶標准
(1)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
(2)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
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⑶ 我是農村建卡貧困戶我想知道怎樣查詢貧困證書
扶貧公共信息網,網路一下,沒有建議到鎮上的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再沒有的話去民政局相關部門咨詢。
⑷ 建檔立卡戶和貧困戶有區別嗎
建檔立卡戶和貧困戶是有區別的,具體如下:
1、建卡立檔戶和貧困戶是包括關系:
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就是要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落實幫扶措施。所以建檔立卡對象包括貧困戶、貧困村、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
2、建檔立卡戶和貧困戶的標准不一樣:
這兩類人員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貧窮」,只是認定的標准不一。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建檔立卡戶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准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准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篩選出符合建檔立卡戶的家庭上報。
(4)貧困戶與建檔立卡證書擴展閱讀:
農村貧困戶分為:絕對貧困戶、相對貧困戶。
1、絕對貧困戶
指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以維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難以生存。在測量絕對貧困標准時,一般只考慮為了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須購買的物品,並且,所購買的物品應當是最簡單最經濟的。
2、相對貧困戶
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
⑸ 怎樣查詢農村建卡貧困證書
扶貧公共信息網,百度一下,沒有建議到鎮上的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再沒有的話去民政局相關部門咨詢。
⑹ 低保戶是建檔立卡嘛 導員為什麼問有沒有建檔立卡證,這個有什麼特殊的么
低保戶和建檔立卡是不一樣的,建檔立卡扶貧戶是扶貧部門工作對象,低保戶內是民政部門工作對象容,兩個對象的補助是不一樣的,低保戶大多是以差額補助資金,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更多的扶貧政策,資金、項目等。
低保戶是民政部分認證的低於農村人口家庭年人均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戶,頒發的是低保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夠維持當地農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飯、穿衣、用水、用電等費用確定,並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以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低於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識別標准,頒發的是建檔立卡貧困戶證。
⑺ 建檔立卡戶和貧困戶有區別嗎
建檔立卡戶和貧困戶是有區別的,主要表現在包含人群不同、判定標准不同、享受政策不同,詳情如下:
1、包含人群不同
我國的貧困戶是包括絕對貧困戶和一般貧困戶;而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指在國家的扶貧管理系統中能夠查詢到貧困戶,在2014年國家實施扶貧工作的時候就已經把識別的貧困戶錄入了國家貧困系統中。
2、判定標准不同
貧困戶是一個統稱主要是指生活困難,生活水平低於國家或者是低於當地標準的人或者是家庭,我國對於貧困戶的界定標准就是一收入兩不愁三保障,如果其中有一項不滿足就會被列入貧困戶。
而建檔立卡貧困戶是以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的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識別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准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准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
3、享受政策不同
國家在2014年開始扶貧工作的時候,就把所有識別的貧困戶錄入到國家貧困系統,隨著逐年貧困戶鑒定識別標準的變化,有些貧困戶雖然在系統里有檔案,但是現在不一定是在冊貧困戶。
一些建檔立卡貧困戶但不是在冊貧困戶的家庭,可以享受到的政策主要是看病就醫方面,其他的政策基本不享受了。
(7)貧困戶與建檔立卡證書擴展閱讀:
我國對農村貧困戶分絕對貧困戶、相對貧困戶。絕對貧困戶指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以維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難以生存。在測量絕對貧困標准時,一般只考慮為了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須購買的物品,並且,所購買的物品應當是最簡單最經濟的。
相對貧困戶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2017年我國農村貧困戶的標準是年收入低於3335元則屬於貧困戶。
另外,低保戶主要是從收入方面來看的,收入水平低於當地的最低標準的話就是低保戶,雖說低保戶也是屬於貧困戶,但貧困戶並不一定是低保戶,而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則是包括在冊貧困戶和脫貧貧困戶。
所謂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是已經完成審批,把貧困戶的貧困程度記錄在案,建立了貧困檔案,並獲得貧困卡的貧困農村家庭。
建檔立卡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識別出農村貧困對象,搞清農村貧困戶的分布情況,貧困狀況,貧困類型,致貧原因,建立健全農村貧困村和貧困戶檔案。
為建立完善新指標體系下對貧困戶,貧困村的動態監管和分類幫扶機制奠定基礎。同時也為部門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搭建共享的扶貧工作信息平台。
⑻ 請問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材料是什麼
應用程序文檔帳篷卡需要:我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和家人,勞動合同(失業救濟金和接收證明),自己和家庭醫生的工資收入證明,低收入家庭收入較低證書,應該(系統中勤奮名稱)當地銀行卡復印件(顯示特定的銀行)對建設銀行是最好的。
困導致支出證明:由於疾病造成的困家庭提供醫療診斷,月內或醫院自負醫療費用的副本,也可以去社保中心復印醫療費用索賠證據,供孩子上學被困在家裡,提供學費賬單和大學錄取通知書副本,由於各種自然災害、重大事故,被困在家裡,提供相應證明。
通過輸入帳篷卡差按照「提名程序,戶主村民小組,村民代表評審和投票,村委會審查,鄉(鎮)、縣政府審計辦公室審查,縣人民政府審批」程序來確定,村委會民主評價扶貧對象和投票的會議記錄和代表簽名,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扶貧辦公室的對象審計記錄和檔案。
縣扶貧辦應當最後檢查扶貧對象的信息和數據報告的鄉鎮,確保沒有爭議或糾紛提交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糾紛解決,建立縣級文件一致,輸入到國家貧困農戶根據信息系統的需求。檔案資料由扶貧對象、收集人員、審查員共同簽字確認。
完成了扶貧對象的簽字手續,就是知道他是要為貧困戶建立一個檔案辦一張卡。貧困戶的子女可經家長咨詢到村委會,並到鄉鎮扶貧站,通過全國貧困戶信息系統進行查詢,開具貧困戶貧困證。
(8)貧困戶與建檔立卡證書擴展閱讀:
注冊貧困家庭:
1、現有工作的基礎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堅持有效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並建立一個國家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為每一個貧困家庭的原則根據county-based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責任,准確的識別和動態管理。
2、具體的扶貧措施應與貧困識別結果,深入分析貧困的原因,和援助措施的發展對於每一個村莊和家庭,在集中努力支持下,真正幫助窮人和真正的扶貧,並確保穩定的扶貧的目標是在指定的時間內實現。
3、扶貧開發的建立檔案卡是准確地識別貧困家庭和村莊,理解貧困狀況,分析貧困的原因,找出幫助的需要,確定主體的幫助,實現幫助措施,進行評估和有效性,實現動態管理。
檢查執行職務的人員負責幫助和窮人的扶貧。對貧困縣和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的扶貧開發工作進行監測和評估,為扶貧開發決策和評估提供依據。
4.採用2013年全國農村扶貧標准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格)作為認定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省)。
確保任務的完成的基礎上確定的全國農村扶貧標准,開展貧困家庭根據標準的識別自己的省份根據當地情況,將扶貧工作納入國家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
5.原則上,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3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基數為8249萬人(2013年各省貧困人口數量及貧困發生率見附件1)。省級統計數字大於全國統計數字的。
全國統計數字可以增加10%左右;省級統計數字與國家公布數字差距較大的,可以適當提高浮動比例。具體認定規模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報國務院批准。
6.通過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步分解為行政村。貧困戶的認定應以農民的基本收入為基礎,綜合考慮住房、教育、衛生等條件,通過對農民的應用、民主評價、公開公告和逐級審核,進行全戶認定。
⑼ 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有證件嗎
有扶貧卡和扶貧手冊這些相當於證件的東西。
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目的是:版
1.要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權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
2.落實幫扶措施,開展考核問效,實施動態管理,檢查幫扶責任人履職情況和貧困對象脫貧情況。
3.對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進行監測和評估,分析掌握扶貧開發工作情況,為扶貧開發決策和考核提供依據。
(9)貧困戶與建檔立卡證書擴展閱讀
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相關明細
1.整體做法
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2.登記內容
《扶貧手冊》包括家庭基本情況、致貧原因、幫扶責任人、幫扶計劃、幫扶措施和幫扶成效等六個方面內容。登記的標准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標准時期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⑽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怎麼辦理
向當地扶貧辦逐級申領建檔立卡即可。
辦理流程:
1、戶主申請
2、村民小組提名
3、村民代表評議和票決
4、村委會審查、鄉(鎮)政府審核
5、縣扶貧辦復核、縣人民政府審批
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村委會有扶貧對象民主評議和票決的會議記錄及代表簽名。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扶貧辦有扶貧對象審核的相關記錄和檔案資料,縣扶貧辦對鄉鎮上報的扶貧對象信息資料進行最後把關,確保沒有爭議或爭議解決後報縣人民政府批准,統一建立縣級檔案,並按要求錄入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
檔案資料由扶貧對象、採集人、審核人共同簽名確認,扶貧對象已完成簽名手續,是知道自己是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會咨詢,並到鄉鎮扶貧工作站,通過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查詢後,開具建檔立卡貧困證明即可。
(10)貧困戶與建檔立卡證書擴展閱讀:
農村貧困戶標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民,可優先評為貧困戶:
1.未成年的孤兒;
2.已扎二女戶困難家庭;
3.身體殘疾,沒有勞動能力的;
4.發生重大災難,失去生活保障的;
5.發生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因病致貧的;
6.多個子女在讀高中或全日制大專、本科等院校;
7.軍烈屬困難家庭,困難老黨員,困難老村幹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為貧困戶:
1.家庭成員中有現任村幹部的農戶;
2.因賭博、吸毒、好逸惡勞等原因致貧的農戶;
3.在縣城或鄉鎮有店面等從事營業性活動的農戶。
4.有汽車等高檔消費品的農戶;
5.有工程機械設備或其它從事經營活動機動車輛的農戶;
6.有擔任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教師、退休人員等國家公職人員的農戶(因重大疾病、重大災難致貧的除外);
7.有長期僱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戶。
參考資料:網路-建檔立卡貧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