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的公章
1. 公章在公安局刻和自己刻的章有什麼區別
兩種公章對於你沒有區別,只是某些利益集團獲利而已。
2. 私刻公安局的公章犯法嗎
私刻公安局的公章犯法,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公安機關的公章擴展閱讀: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所謂偽造,是指無權製作者製作假的公文、證件或印章,既包括根本不存在某一公文、證件或印章而非法製作出一種假的公文、證件和印章,又包括在存在某一公文、證件或印章的情況下而模仿其特徵而復印、偽造另一假的公文、證件或印章。
既包括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偽造或製作,又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未經批准而擅自製造。另外,模仿有權簽發公文、證件的負責人的手跡簽發公文、證件的,亦應以偽造論處。所謂變造,則是對真實的公文、證件或印章利用塗改、擦消、拼接等方法進行加工、改制,以改變其真實內容。
所謂買賣,即對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或者印章實行有償轉讓,包括購買和銷售兩種行為。至於買賣的公文、證件或印章,既可以是真實的,也可以是偽造或者變造的。
3. 公安局可以鑒定公章真偽嗎
可以,如果對公章的真偽有懷疑,可以申請鑒定。因為刻制公章需要到公安機關備案,所以公安機關是法定的公章鑒定部門。只是需要交納鑒定費用。
4. 誰知道公安局公章幾位數
你要造假??
5. 公安局公章是什麼字體
公安局公章是宋體,國務院公布的簡化字。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十六條,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並刊漢字和相應的民族文字。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十七條,印章所刊漢字,應當使用國務院公布的簡化字,字體為宋體。
(5)公安機關的公章擴展閱讀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一條,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為圓形,中央刊國徽或五角星。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十三條,國家行政機關內設機構或直屬單位的印章,直徑不得大於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後段自左而右橫排,分別由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制發。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十五條,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所刊名稱,應為法定名稱。如名稱字數過多不易刻制,可以採用規范化簡稱。地區(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區)的名稱。自治州、市、縣級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
市轄區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稱,鄉(鎮)人民政府的印章,冠縣級行政區域的名稱。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十八條,印章的質料,由制發機關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十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印製文件時使用的套印印章、印模,其規格、式樣與正式印章等同,由國務院制發。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二條,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其他專用印章(包括經濟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等),在名稱、式樣上應與單位正式印章有所區別,經本單位領導批准後可以刻制。
6. 公安局的公章有編號嗎
是仿偽碼。 一般是13位,前四位是區號編碼,一般和營業執照前四位對應版,第五、權六、七位是具有刻公章資質的公司編號。每個公司的編號都不一樣的。後六位是刻公章的那家刻章公司的序列號。比如說這家印章公司刻了同一個公司的財務章和公章。那麼這枚公章的最後六位編號是011111,財務章是011112,財務章編號緊跟公章編號,他再接一單業務的話就是011113,兩家不同的刻章公司只有前4-8位的編碼是一樣的,公司代碼不一樣,序列號也不一樣,但是都是有規律的,序列地排下去。 公章的仿偽碼雖然是用來仿偽的。但是不能真正的起到仿偽作用。編碼只能在當地共安局治安科去查詢,一般人都查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