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要堅持
1. 1、檢察機關如何才能做到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
檢察機關作為黨領導下的的法律監督機關,肩負著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和尊嚴的神聖使命,履行著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重大職責,是實現黨的政治主張、執行國家憲法和法律的重要力量。這種政治屬性和法律地位決定了檢察機關必須以黨的旗幟為旗幟、以黨的方向為方向、以黨的目標為目標。這是推進檢察事業發展的政治前提和根本保證。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模範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為實現黨的綱領、目標和任務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黨的政治要求、人民的殷切希望,也是發展中國特色檢察事業的動力需要。檢察機關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鞏固共產黨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服務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一、要始終堅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正確方向
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執政理念、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是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可靠保障。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正確方向,就是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我們要深刻認識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准確把握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政治方向和基本原則,必須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方向,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二、要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優越性
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特點就在於它的人民性,堅持執法為民,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夠得到最廣大人民的擁護和支持;就在於檢察機關互相配合、公正執法,能有效應對、妥善處理復雜的社會問題;就在於檢察機關在黨的領導下,能夠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忠實執行國家法律,實現黨和人民的意志。實踐證明,這個制度是優越的,是符合我國國情和人類發展進步方向的。要通過進一步改革完善,使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優越性得到更加充分地發揮。在改革過程中,既要保證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又要堅持黨的領導和人民的監督;既要加強隊伍的職業化、正規化建設,又要堅持專群結合、依靠群眾;既要遵循司法規律,繼承優良傳統,又要與時俱進,勇於創新。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可靠的安全保障和社會的公平正義。
三、要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
我國檢察機關是黨領導下的法律監督機關,檢察隊伍是黨領導下的執法隊伍。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是我國檢察工作的政治優勢。每一個檢察幹警都必須堅信只有在黨的領導下,我國法制建設才有更加光明的前景,只有依靠黨的領導這一政治優勢,才能實現社會和諧穩定。黨員檢察官都必須堅持黨性與人民性的高度一致,不斷增強黨性觀念,堅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永遠忠於黨,自覺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正當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四、要創新理念推動檢察工作與時俱進
要緊跟時代發展,將檢察機關政治工作放在改革開放的大格局中去思考,放在全黨抓政治的大環境中去研究,放在探索和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實踐中去部署,充分體現檢察機關政治建設的時代精神。院黨組及黨支部,都要切實增強政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把黨的自身建設抓在手裡,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使黨的領導在檢察工作中得到確立和實現;使黨員隊伍思想得到統一,堅定地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使黨內規章制度得到制定和執行;使黨組織的發展和黨內監督得到落實。在推進檢察機關政治建設的進程中,要嚴字當頭,貫穿始終。做到堅持政治標准要嚴,對黨員幹警執行規范要嚴,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監督制約要嚴,對黨內違法違紀查處要嚴,對政治工作考評檢查要嚴,從而確保「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真正成為檢察機關政治工作的根本指導思想,成為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政治責任和精神追求。
2. 各級紀律檢察機關必須自覺接受什麼社會監督群眾監督
自覺接受(黨內)監督。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其中明確規定,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必須加強自身建設,健全內控機制,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 王岐山主持召開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中強調,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自身建設、強化自我約束,堅決防止「燈下黑」。 所以,黨員幹部特別是紀檢監察幹部首先要加強自身管理,另外,還需要從制度上加強對紀檢幹部的監督,才能更好地發揮紀檢幹部的監督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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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是一部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它的頒布實施,對於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將起到重要作用。
2004年2月17日中共中央的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一定要從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認識貫徹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重要性,認真學習、廣泛宣傳、嚴格執行。廣大黨員幹部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自覺履行黨內監督的職責,正確行使黨內監督的各項權利。
參考資料:網路-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3. 檢察幹警如何堅定理想信念
A 堅定理想信念 忠誠檢察事業
檢察官職業道德的基本准則就是「忠誠、公正、清廉、文明」。這八個字涵蓋了對檢察官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內容廣泛、內涵深刻。責任感和使命感是我們民族軀體中永不泯滅的鈣質,作為一名人民檢察幹警,更是需要這樣的鈣質!一個民族是需要一種精神的,沒有精神支柱的民族,是一個頹廢的民族、軟弱的民族!唯有這生生不息的責任感、使命感,才是我們中華民族不倒的旗、不斷的根、不滅的魂!
一、鑄忠誠品格,樹堅定理想
忠誠是堅定的理想信念的基礎和原動力。缺乏忠誠,檢察事業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忠誠是做人的美德,也是檢察職業道德的核心,更是檢察機關每位黨員必須秉承的黨性原則。忠誠就是要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始終保持檢察隊伍政治上的堅定和思想上的純潔,忠誠於檢察事業。檢察官應當勤於實踐,在豐富多彩的檢察實踐中錘煉良好的職業品格。一是在檢察業務工作中錘煉自身的職業品格。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檢察官要自覺加強修養,潛移默化,逐步形成良好的職業品格。二是在本職工作中養成自身的職業品格。檢察官要使「忠誠、公正、清廉、嚴明」的檢察職業道德內化於心,在日常檢察工作中做到常修為檢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三是在檢務公開中檢驗自身的職業品格。依法公開檢察執法、辦案工作,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讓人民群眾來檢驗和評定檢察官的職業品格。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張耕曾說過:理想信念不是空洞的、遙遠的,而是具體的、現實的,具體體現在對本職工作規律性的認識和把握上,體現為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所以,堅定理想信念必須同做好現階段的每一項工作結合起來,不能高談闊論,脫離實際。對檢察幹警來說,堅定理想信念,就是要踏踏實實地做好每一項檢察工作,履行好法監督職能。
二、行清廉之路,做文明之人
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要保持權力的清廉,必須對權力實行嚴密有效的監控和制約,遏制和消除一切權力異化和腐敗現象,實現權力主體清正廉潔,從而樹立在全社會的良好形象。承擔反腐敗重任的檢察機關首先應抓好自身反腐敗工作,這是推進司法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勢下更好地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重要保證。檢察機關作為執法機關,必須模範地遵守法律,依法辦案;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只有自身過得硬,才能監督別人嚴格執法,己不正,焉能正人?「為人莫做虧心事,半夜敲門神不驚」,但凡清官,都非常地堅信這句古老的中華民諺。因而不管反腐敗的形勢多麼嚴峻、風聲多麼緊張,都可以街頭巷尾閑庭信步,可以起居有序出行無憂。做人如此,一個單位又何嘗不是如此呢?行得端走得正,誰也不會無端地來騷擾。所到之處,人們都真誠地送上一片清廉的贊譽,尊敬有加。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群眾。這既是刑事訴訟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我們開展一切檢察工作的基本准則,是社會主義民主的直接體現。我們要在辦案過程中堅持群眾路線,深入群眾調查研究,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取得群眾的支持和幫助。同時,要把我們的一切活動置於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中,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方法虛心接受人民群眾的批評與建議,接受人大、政協和新聞輿論的監督。這樣才能行清廉之風,辦文明之案。
三、強公正理念,硬監督職能
堅持以「業務建設為中心,隊伍建設為根本,改革創新為動力,基層建設為重點」的工作思路。如何做到公正執法,監督並舉呢?要求我們始終堅持把檢察機關的公務行為置於陽光之下,置於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之中,不斷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1、將檢察職權向社會公開。把與檢察職權相關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等有關的活動和事項,向社會和訴訟參與人公開。採取召開會議、設置專欄、製作掛圖、印發宣傳冊等多種形式將檢察機關的性質、任務、職權、內部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能、活動原則、工作制度、規程和要求等向社會公開。
2、將辦案程序向訴訟參與人公開。實行自偵案件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申請取保候審審查,公訴案件庭審前證據開示,民事行政案件公開審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視察檢察工作等制度。依法准確適用逮捕強制措施,認真落實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權利義務告知制度,保障律師依法行使為訴訟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的權利,切實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利。轉變執法觀念和方式,創新偵訴協作機制,提高公訴人綜合素質。
3、將控告申訴檢察工作向上訪群眾公開。堅持正副檢察長「接待日」制度,進一步強化文明接待,為當事人提供優質服務,做到「三聲四心五到位」。即進門有迎聲、詢問有答聲、解決問題有回聲;接待來訪熱心、聽取訴求細心、解答問題耐心、處理問題公心;服務意識、責任意識、領導帶頭、排查回訪、工作落實到位。
4. 檢察院,執法不公堅持我有罪,玩忽職守
1,是抄否是韌帶撕裂,你覺得有假,這個是你的個人猜測,以鑒定機構的鑒定為准。你對鑒定結論有異議,你可以對鑒定結論告知書拒簽,然後申請重新鑒定,費用由你負擔。
2,申請重新鑒定,和無罪辯護書(視為你的一次供述),應當分開,你的申請書的確不合格。
3,申請重新鑒定,在鑒定結論告知書最下面肯定是有一行文字告知的,告訴你如果對鑒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重新鑒定,另外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書裡面也有文字告知的,你如果在那些上面簽了字,視為已經告知你了,不用另行口頭再告知你。
4,申請書不合格,應當退還給你,並且告訴你不合格的原因,檢察院沒有退還你,屬於工作失誤,因為案件的時間限定,已經不可能再有時間給你去做鑒定了,對於有異議的鑒定結論,你可以一直持有異議,在法庭上,該證據作為有異議證據,效力大打折扣,所以你也不必太擔心,只要在法庭上說明你的理由就可以了。
5,這個不是玩忽職守,我反而覺得這個對你有利,重新鑒定,我相信99%的結果和上一次是一致的,反倒是正因為沒有重新鑒定,讓一個對你不利的關鍵證據變成異議證據。
5. 檢察機關調查研究要做到四個「什麼」
從當前檢察隊伍全面建設的具體實際看,對基層調查研究制度堅持還不夠完善。具體表現在對基層進行調查研究的重視程度不夠,注重「經驗主義」和「紙上談兵」,存在「閉門造車」、「走馬觀花」、「蜻蜓點水」等傾向性問題;有的工作脫離實際,沒有把對基層的調查研究從傳統的舊的思維方式中解放出來,沒有從深層次把 握規律和掌握調查研究「冷與熱」之間的「度」。有的善於抓客觀性的問題,對主觀性問題缺乏深層次的了解。 檢察機關對基層進行調查研究工作,首先要統籌規劃好調查研究的內容,針對調查研究的特點和對象把握「看什麼」。比如說深入基層時,到各科、室、局,看幹警平時在幹些什麼,除了正常的工作外,看幹警的辦公桌和鐵皮櫃上擺些什麼,貯藏室放了些什麼,幹警就餐時,伙食吃了些什麼。通過「看」,就能初步對調查研究的素材進行積累,便於發現線索。特別是當前,在檢察機關辦案任務重、時間緊的情況下,結合階段性工作,通過「看」,去剖析新情況、掌握新問題是必要的和可取的方式方法。同時也為確定調查研究的內容打下了基礎。就是說要緊密結合當前檢察機關的中心工作,緊跟上級的文件精神和重點去「看」基層幹警正在乾的事情,通過用眼睛去看,用感官去感覺、用實踐去體驗,達到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目的。確定調查研究深層次思考的思路,做到「問什麼」 我們不僅要善於思考,而且要在做好「看什麼」之後,確定對基層進行調查研究深層次思考的思路,做到「問什麼」。就是說要多和基層院的幹警交心,在相互了解的基礎上,溝通交流,然後用嘴多問,詢問幹警家裡的有關情況,摸排幹警的思想狀況,了解幹警的興趣愛好和專業特長等等,並對基層帶傾向性問題做一些有針對性的了解和摸排,用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通過「問」,把基層的調查研究放在對檢察機關全面建設客觀實際的真知灼見上。同時要堅決克服和解決在調查研究過程中出現的「走過場」和「雨過地皮濕」,「發現不了問題和敷衍」現象,避免「睜眼瞎」,防止「問不到」。可以採取問卷調查、座談了解等形式,對幹警進行摸排,這樣可以為掌握第一手素材提供可行性依據。抓住當前檢察機關的中心工作,緊扣「想什麼」 搞好調查研究,做好了「看」和「問」之後,就要把調查研究的內容從基層帶回來,深層次剖析和研究,緊扣「想」字入手去整理已經取得的素材。即自己的腦海里要對調查研究所取得的素材有個全面的構思,形成嶄新的醞釀思路。比如說當前檢察機關的中心工作,是「查辦預防職務犯罪、加強訴訟監督,確保司法公正、隊伍建設、批捕起訴職能和維護社會穩定」。調查研究就要樹立整體思想,突出中心任務來思考。在結合中心工作同調查研究統籌兼顧的基礎上,以檢察機關所處的特殊環境和自身建設肩負的特殊使命任務對調查研究進行全局性的構思,對獲取素材的每一個關鍵環節、每一個調查研究的方案、每一個調查研究的內容、每一個調查研究的重點進行思考,就是在理清工作思路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對調查研究的內容去思考和「想」,即想問題,思考問題,並對當前檢察隊伍建設中一些傾向性問題提出可行性解決辦法。力戒「重客觀輕主觀」思維模式,做到「抓什麼」 時下,檢察機關領導幹部對基層的調查研究「重客觀」的問題較多,一度出現了「輕主觀」的失衡現象,造成了顧此失彼。因此做好調查研究工作,我們要在做到「看」、「問」、「想」之後,應該做好「抓主觀與客觀」工作,認真做到調查研究主觀與客觀相結合。其中「抓」即抓制度、抓落實,通過深入調查研究之後,形成反復抓、經常抓,抓調查研究中帶有的周期性問題和傾向性問題,這樣才能事半功倍,提高辦事效率,做事才能水到渠成。
6. 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活動必須堅持哪些原則
公、檢、法機關是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關系。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要各司其職,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嚴格依法辦事,共同完成刑事訴訟的任務。
分工負責,是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要依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按照分工進行刑事訴訟,不能互相更換,不能互相代替,也不能超越職權行事。分工負責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前提,沒有三機關分工負責,就談不上三機關的配合與制約。
互相配合是指公、檢、法三機關在分工負責的前提下,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打擊敵人、懲罰犯罪的任務。而不能互相封鎖、互相扯皮、互相刁難、彼此抵銷力量,影響刑事訴訟任務的完成。在工作中,公、檢、法三機關也可能發生一些意見分歧,這是正常的,正確的態度應當是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進行充分協商,依據事實和法律,求得統一的認識。
互相制約是指公、檢、法三機關,在辦案中要堅持原則,互相監督,發現錯誤及時提出或糾正,保證案件不錯不漏,不枉不縱。互相制約的根據是案件事實和國家法律,符合事實和法律的,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應當積極去辦。不符合事實和法律的,就不能辦。違反國家法律的,應當積極提出意見,幫助有關單位改正,發揮制約的積極作用。決不能為了照顧關系,講情面,而放棄原則,給工作造成損失。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分工負責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前提,沒有分工負責,三機關的職權可以互相行使,也就談不上配合與制約。只有分工負責,沒有互相配合與制約,刑事訴訟任務也不能順利完成。互相配合與互相制約是相輔相成、辯證統一的,兩者不可分割。如果只講配合不講制約,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就不能及時防止和糾正,法律就不能正確貫徹和執行,案件也就不能正確處理,配合的目的也就實現不了。如果只講制約,不講配合,就容易出現互相扯皮,彼此抵銷力量,影響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所以,對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必須有全面、正確的理解,才能在實踐中正確貫徹執行,才能發揮它的積極作用。
分工負責在刑事訴訟中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職能上的分工,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人民檢察院負責批准逮捕、檢察、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和提起公訴;人民法院負責審判;2.案件管轄上的分工。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訴案件;人民檢察院負責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的犯罪;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檢察院也可以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犯罪案件;公安機關則負責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的案件以外的案件。
互相配合則體現在:1.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為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提起公訴做好准備;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逮捕而應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要及時批准逮捕;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若需要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則由人民檢察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人民檢察院需要通緝被告人時,應當通知公安機關執行;2.人民檢察院的起訴為法院的審判做好准備,法院對檢察院提起的公訴,只要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和附有相關證據材料的,就應當及時開庭審判;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除特定情況外應當派員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互相制約體現在:1.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提請人民檢察院批准,如不批准,公安機關認為應當逮捕時,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檢察院不接受,可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2.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應當起訴的,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級檢察院提請復核;3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的立案和偵查活動實行監督,如果發現有違法情況,可通知公安機關糾正。人民檢察院對法院的審判活動也實行監督。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時,有權按第二審程序或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
需要指出的是,關於公、檢、法三機關之間的關系,過去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實踐,都強調三機關的相互配合,現在立法與實踐盡管依然重視互相配合,但互相制約的觀念和程序均得到加強。如本法有關法院對公訴案件的庭前審查程序的規定就弱化了人民檢察院與人民法院之間的配合,加強了法院對檢察機關的制約。.
在分工負責的前提下,互相配合與互相制約是一個辯證統一的綜合體,必須全面貫徹,不能過分偏執於其中某一方面。只有互相制約,才可以防止司法權力的濫用,從而保障訴訟的科學性、公正性,在打擊犯罪的同時充分保障人權,但只制約不配合,有時會放縱犯罪,影響刑事訴訟工作的高效開展,從而無法准確、及時地查清事實真相,抓獲罪犯。基於此,三機關之間的理想關系應當是,以互相制約為主,在此前提下強調積極配合。
7. 檢察機關在新形勢下要有什麼樣的作為
檢察機關必須按照中央的要求,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主動服務第一要務,充分發揮各項檢察職能,積極參與社會管理手段創新,提高社會管理水平,維護司法公正,理順群眾情緒,促進社會和諧。
一、抓住當前社會矛盾階段性特徵
矛盾的特殊性,就是指各種具體事物、過程或階段中所包含的矛盾的具體特點。 關於目前中國現實社會矛盾的階段性特徵,筆者認為,在社會轉型期,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經常涉及的社會矛盾方方面面,主要反映在以下幾點:
一是征地拆遷中的職務犯罪問題。征地拆遷安置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與民生民利直接相關的系統工程,如果處理不好,將嚴重影響到拆遷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度,甚至導致群體上訪現象。
二是國有企業改制中的職務犯罪問題。國有企業改制中出現腐敗行為雖是個別現象,卻有礙國有企業改制前行的步伐,容易引發人民群眾和企業職工內心不滿。
三是農村基層幹部職務犯罪問題。由於少數農村幹部政治業務素質不強,法制意識淡薄,在工作中出現違法行政、為政不廉,甚至利用職權進行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
四是民事案件引發糾紛。民事糾紛案件直接關系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如婚姻糾紛、借貸糾紛、土地糾紛等等,這就要求基層檢察院在化解前征詢群眾意見,掌握了案件背景、當地風俗人情和當事人的思想動態等詳細情況,在此基礎上很快找准處理矛盾最佳切入點,最終使矛盾實現案結事了的法律效果。
五是互聯網的出現和發展,為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提供了一個積極的平台。一件小小的事情如果處理不當,一個小小的案件如果處理不公,很快就會成為廣大網民關心的熱點。一件事情、一個小小的案例的敏感性、關聯性、復雜性前所未有,政府和司法機關還缺乏恰當的處理方法和應對能力。這方面的問題,也在嚴重地影響著社會的穩定。
總之,現實中國社會矛盾的階段性特徵,表現在方方面面,而且比較突出,對於由於經濟體制和運作機制改革所引發的種種矛盾,仍在繼續顯現,需要我們抓住社會矛盾的這些階段性特徵,積極地面對,有針對性、逐步地加以化解。 如果處置不當,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和對抗性矛盾,使檢察機關陷於被動。
二、檢察機關在化解社會矛盾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對於社會矛盾的化解工作,我認為這是一項巨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動手,全民參與,齊抓共管,才能奏效。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人民檢察院有以下幾個現實問題,急需我們統一認識,共同努力,為化解社會矛盾作出貢獻。
第一,正確理解和充分認識檢察機關在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中的重要地位。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者,自身首先要認識到自己是做好「三項重點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以身作則,主動服務於2010年的第一要務,積極參與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手段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提高化解社會矛盾和社會管理手段創新的水平,維護司法公正,理順群眾情緒,促進社會和諧。
第二,充分發揮檢察職能,通過執法辦案來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把化解社會矛盾的工作在審查批捕、審查起訴、職務犯罪的偵查、民行監督等各項任務中,充分地得以體現,既要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又要注意運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使由犯罪引起的各種矛盾,得以化解和處理。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統籌抓好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是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的重要內容。因為,不斷加強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大辦案工作力度,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才能化解深層次的社會矛盾。
第三,結合執法辦案,建立健全檢察環節社會矛盾排查化解機制。按照訴訟分流的原理,逐步擴大不起訴的范圍,試點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和被害人救助制度,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消除矛盾,化解糾紛、促進穩定。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老年人犯罪的案件,盡量體現從寬處理的刑事政策,使矛盾化解在訴訟中,力爭做到「案結事了」。
第四,認真抓好涉檢信訪積案化解工作。涉檢涉法積案化解工作,是當前我國社會矛盾表現比較突出的一個問題。近年來,高位運行的信訪總量,時有發生的群體性糾紛,其原因是復雜的。一方面,它是社會深層次矛盾的暴露和表現,背後都隱藏著職務犯罪或刑事犯罪,或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等等,另一方面還得從我們執法辦案中尋找,檢察機關如何堅持「社會公益」和「客觀義務」原則,公正合法批捕起訴,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確保案件質量,不枉不縱、公平合理,從源頭上解決信訪積案的矛盾化解工作。同時,還要積極採取綜合治理的各種措施,思想教育、社會救濟、檢調對接等工作與辦案過程同步進行,努力探索社會矛盾化解的新途徑和新舉措。
第五,積極探索排查社會矛盾,做到以預防為主。作為檢察機關,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犯罪預防同各個檢察業務部門相結合,組織部分人員深入生活,深入基層,深入到經濟活動的每一個環節和流程之中,進行矛盾排查,把各種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只要我們了解了情況,又做了工作,採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就會取得好的效果。
第六,管好隊伍,遏制腐敗,公正執法,提高檢察機關的公信力,應該是社會矛盾化解的一個重要方面。有一支堅強、模範、群眾信得過的檢察隊伍,是公正、廉潔、高效、權威司法的根本。當前檢察機關內部的個別腐敗現象,日益突出,是檢察公信力不高的一個重要原因。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這個問題,我們應當著力打造「陽光檢察」,從源頭上控制「腐敗污染」,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因此要把隊伍管好,才能履行檢察職能,完成社會矛盾化解的任務。
綜上所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是否定矛盾,而是要在解決矛盾的過程中求得和諧統一。檢察機關要通過執法辦案來化解社會矛盾,建立健全檢察環節社會矛盾排查化解機制,以預防為主積極探索排查社會矛盾,認真抓好涉檢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積極參與和應對網路虛擬社會的建設和管理,管好隊伍、遏制腐敗促進社會矛盾化解。
8. 我國人民檢察院的審判工作要堅持哪些原則
我國審批工作的基本原則如下:
1.依法獨立審判,是指法院在審判活動版中,獨立行使審批權,權不受其他組織和個人的干涉
2.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指人民法院在審判活動中,必須平等地適用法律。
3.適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問題進行訴訟的權力。
4.公開審判,是指人民法院隨訴訟案件的公開審理和公開宣判。
所謂「公開」,就是對社會公開,對於開庭審判的全過程,除合議庭評議外,都允許公民旁聽,允許新聞記者采訪和報道。對依法應予公開審理的案件,法院在開庭前要公布案由,當事人的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5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的辯護權不能非法侵犯和剝奪,應當正確對待被告人或辯護人的申辯。
6.合議制,我國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基本組織形式是採用合議制。
7.迴避制度,審判人員不參加審理與自己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關系的案件的制度
9. 檢察機關堅持黨的領導體現在哪些方面
檢察工作必須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
堅持黨的領導是檢察機關的優良傳統,是檢察機關完成政治任務和履行法律職責的基本前提和保證。在新的形勢下,檢察機關要正確履行職責,發展檢察事業,完成新的歷史使命,必須始終不渝地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
(一)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是檢察工作必須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則。我國的國體和檢察機關的性質決定了我們必須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我國實行的是工人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在我國,人民的團結,社會的安定,民主的發展,國家的進步,都離不開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勝利之本,是我們最根本的政治優勢。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是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檢察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因此,檢察機關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必須自覺地將自己置於黨的領導之下,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絕不能脫離或削弱黨的領導。
(二)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是檢察工作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回顧新中國檢察事業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我們取得的每一進步,都離不開黨的領導。在新的形勢下,更需要堅持和依靠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在深入貫徹黨的十五大和十六大精神,全面推進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進程中,檢察機關面臨著崇高的歷史使命和更大的發展機遇,面臨著繁重的任務和層出不窮的新情況、新問題,面臨著難以迴避的困難和矛盾。如果沒有黨的領導,檢察工作就會迷失方向。因此,檢察工作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依法治國新形勢,開創檢察工作的新局面,把檢察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就必須自覺地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毫不動搖地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
(三)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是檢察機關公正執法的有力保障。在當代中國,能夠推動法制現代化的唯一的核心力量就是中國共產黨。我們黨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也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捍衛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堅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並提出大力推進司法改革,建立健全有關制度,從根本上保證公正執法,堅決反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嚴懲執法犯法、貪贓枉法。這一切,都為支持和監督檢察機關公正執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檢察機關如何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
(一)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就是要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黨的領導要求檢察幹部在思想上堅持馬克思主義不動搖。為了有效抵制市場經濟負面影響和西方國家各種法治思想的消極影響,抵制「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殘余的影響,確保檢察幹警執法思想不偏離社會主義方向,執法目標不發生錯誤,手中的執法權力不被錯用,我們就必須堅持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牢牢佔領檢察陣地,用馬克思主義理論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武裝檢察幹警,使檢察幹警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始終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堅決克服和有效防止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等不良傾向;牢固樹立一切從中國國情出發的意識,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政法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堅決克服和有效防止盲目崇拜,片面宣揚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價值觀念的傾向;牢固樹立嚴格依法辦事的意識,始終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決克服和有效防止以權代法、以言代法以及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傾向;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意識,始終堅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為了人民,堅決克服和有效防止脫離群眾,驕傲蠻橫、盛氣凌人的不良傾向;牢固樹立平等保護的意識,始終堅持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堅決克服和有效防止濫用職權,執法不公的傾向;牢固樹立檢察工作為全黨全國工作大局服務的意識,始終堅持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堅決克服和有效防止單純業務觀點的傾向;牢固樹立黨性意識,始終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堅決克服和有效防止把黨的領導同依法治國對立起來,甚至削弱和淡化黨的領導的傾向,真正把檢察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好,成為永遠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高素質的檢察隊伍。
(二)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就是要堅持執法為民的政治方向。檢察機關堅持黨的領導,就要遵循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不渝地堅持執法為民。堅持執法為民,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執政理念對檢察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宗旨在檢察工作中最根本的體現,也是檢察工作的永恆主題。司法不公必然損害人民利益,損害法律權威,損害黨的形象。檢察院要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原則,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提高執法水平,確保法律的嚴格實施,保證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一要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強化法律監督意識,在法律監督中體現憲法的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尊重人權,切實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二要堅持公正司法。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堅決杜絕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要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正確適用法律,提高辦案效率,減少訴訟成本,真正做到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統一,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三要堅持執法為民。把依法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作為檢察機關的根本任務,始終把維護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執法觀念上牢記為民宗旨,在執法過程中落實便民措施,在執法效果上實現利民目標。要真心實意地關系群眾的疾苦,把群眾的事看作是自己的事,懷著深厚的感情執法辦案,千方百計為群眾解決困難。
(三)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就是要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在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方面承擔著重要職責,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政治文明的重要力量。我們堅持黨的領導,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建設「法治通州」、「平安通州」、「和諧通州」的高度,從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在法律監督實踐中掌握新知識、積累新經驗、增長新本領,提高法律監督水平,善於運用科學發展的理念來破解檢察工作中的難題,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職能作用,努力用公正的司法,保障公平和正義;用嚴格的執法,促進依法行政;用權威的司法,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加快推進依法治市,努力建設「法治通州」、「和諧通州」。
(四)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就是要建設高素質的檢察幹部隊伍。要通過加強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檢察官隊伍,為黨的檢察事業的發展提供組織保障。要按照黨的先進性要求,建立健全保持檢察機關先進性的長效機制。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增強黨組織的活力和團結統一。要加強對廣大黨員的黨章、社會主義榮辱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要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加強檢察官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奉獻意識,培養忠於法律、忠於事實,剛正不阿、不徇私情的優秀品格,培養懲惡揚善、弘揚正義,扶正祛邪的職業道德,盡職盡責地為黨和人民掌好檢察權。要大力實施人才戰略,突出檢察官職業特點,強化教育培訓,推進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努力造就一大批政治上靠得住,業務上有水平,人民群眾信得過的秉公執法的優秀檢察官。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堅持從嚴治檢,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確保依法行使職權,堅決糾正執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為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防止和懲治權錢交易、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等司法腐敗行為,純潔檢察隊伍。領導幹部必須以身作則,正確行使權力,始終做到清正廉潔,帶頭與各種腐敗現象作斗爭。要堅持從優待檢,從政治上多加愛護,工作上多加指導,生活上多加關心,切實解決幹警的實際困難,調動和保護好檢察幹警的積極性。
(五)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就是要牢固樹立服務大局的意識。黨章指出,中國共產黨要在領導社會主義事業中,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其他各項工作都服從和服務於這個中心。檢察機關堅持黨的領導,就要牢固樹立服務大局的理念,緊跟上級黨委和上級院的重大決策部署,立足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善於結合檢察實際創造性地開展法律監督工作。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檢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責任就是要保障和服務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大局,保障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與和諧社會建設。服務大局要求我們檢察幹警必須以寬廣的眼界觀察世界,正確把握時代發展要求,善於進行理論思維和戰略思維,不斷提高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及時研究我國改革和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把握服務黨和國家大局的結合點,立足本職,全面正確履行職責,致力於推進全面建設小康進程,確保國家長治久安。(------此文《江蘇法制報》2007年9月24日《法制與社會》2007年第3期刊載)
10. 檢察院辦案需遵循哪些相關法律
問題有點大也比較籠統。
檢察院辦案需遵以下相關法律:
第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二部分 刑法類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第三部分 刑事訴訟類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
第四部分 民事行政訟訴類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部分 檢察機關國家賠償類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執行《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定》的通知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法院共同賠償決定書
第六部分 檢察機關管理類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實行Ⅱ檢務公開〃的決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務公開″具體實施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人民檢察院^檢務公開〃的意見》的通知
第七部分 職務犯罪偵查預防類法律類法規及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范圍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要案線索備案 初查的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規范涉港澳個案協查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調整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偵查分工的通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實行內部制約的若干
第八部分 檢察機關偵查監督程序類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