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辦名義
㈠ 您好,有人借著扶貧貸款的名義,利用我的身份貸款詐騙80萬。
如果是向你講的這樣,屬於詐騙行為,應當立即向公安局報案,如果公安局立案偵查解決問題。這個問題請律師白花錢,律師解決不了這個問題。
㈡ 村主任以村委會名義向市扶貧辦申請20萬元扶貧款,用於自已股份企業,出售後未還,是否屬貪污
私自挪用扶貧款,且數額巨大,這種行為己構成貪污。
㈢ 公司以扶貧的名義發下的房屋(自己已經購買產權),我有沒有權利出售
一看房產證是否在你名下;
二看當時買房時對轉讓期限和條件是否因為是扶貧房而有限制。
㈣ 領導以我名義拿扶貧金不給我應該怎麼辦去那裡告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3、擠占挪用扶貧資金真可謂屢禁不止,這背後涉及的瀆職、腐敗問題應該不是個案,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
4、如果資金是以單位的名義擠占挪用的(沒落入個人腰包),現在對這類違法亂紀行為的處理,一般僅限於糾正、追回被違規使用的資金。如果是個人佔用,才會追責。
5、2013年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指出,一些地方的扶貧等保民生資金存在虛報冒領、擠占挪用、滯留沉澱和監管弱化等問題。必須築牢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高壓線」,對貪污侵佔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懲不貸。
㈤ 用別人的名義怎麼領扶貧款,可以查嗎
不要干違法犯罪的事,你領了別人的扶貧款,被查出來是早晚的事,紙里包不住火。現在科學技術這么發達,想逃避是逃避不了的。通過看監控,查筆跡等多種方法,都可以查出來。供你參考望採納。
㈥ 借扶貧戶名義建公屋算違法嗎
肯定違法。把扶貧錢建辦公等建築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到當地政府和紀委舉報。
㈦ 別人借我是扶貧戶的名義去貸款,不經過本人同意可以出來嘛
答:別人借我是扶貧戶的名義去貸款,不經過本人同意是不可以貸出來款的。
非法拘禁、誣告陷害、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妨害作證罪、幫助毀滅證據罪、偽造出證據罪
㈨ 以扶貧名義建微信群,添加進來,填上真實姓名,手機號,身份證銀行卡
手機別丟就行,手機號是最後的防線
㈩ 精準扶貧以農民名義貸款,但是錢沒到農民手裡,每年給2000利息,是否是騙局
這個要看是誰操作的 一定要從正規渠道貸款 從正規渠道存款 一般超高額的利息的存款都有很高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