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辦公室內控
A. 內部控制包括哪些內容
1、明確規定處理各種經濟業務的職責分工和程序方法
企業要健全和強化內部組織機構,是企業經濟活動進行計劃、指揮和控制的組織基礎,其核心問題是合理的職責分工。在一般情況下,處理每項經濟業務的全過程,或者在全過程的某幾個重要環節都規定要由兩個部門或兩個以上部門、兩名或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分工負責,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
2、明確資產記錄與保管的分工
規定管錢、管物、管帳人員的相互制約關系,旨在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另外,現金收付的復核制,物資收發的復秤制、復點制等,也都是防錯防弊的內部控制制度。
3、明確規定保證會計憑證和會計記錄的完整性和正確性要求
對各種自製原始憑證,在格式、份數、編號、傳遞程序、各聯的用途、有關領導和經辦人簽章、明細數同合計數及大小寫數字一致等方面作出規定。
對各種賬簿記錄,要求帳證的一致或保持一定統馭關系的規定;還有會計核算中規定的雙線核對、余額明細核對、各種報表相關數字核對,以及由此而規定的內部稽核制度等。
4、明確規定建立財產清查盤點制度
為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和完整,除規定物資保管員對每項物資進行收付後,要實行永續盤存辦法核對庫存帳實外,還要規定財產物資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證帳卡物相符或及時處理發生的差錯。
5、明確規定計算機財務管理系統操作許可權和控制方法
(1)計算機代替手工填制記賬憑證是比較容易的,比手工製作的憑證更規范、效率更高。
(2)電算化可以提高會計工作效率和會計工作的水平。
(3)對會計電算化進行內部控制,主要是對存取許可權進行控制。
B. 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實施方案怎麼寫
【2016年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工作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內部權力制約,有效防控廉政風險和行政風險,根據上級財政工作會議有關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局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建設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是強化對行政權力制約的重點。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式控制制,防止權力濫用」的要求,以及省市財政部門的工作部署,加快推進財政內控工作,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內部控制運行體系。
二、工作目標
通過查找、梳理、評估財政業務及管理中的各類風險,制定、完善並有效實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對財政工作風險進行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監督和糾正,提高內部管理水平,達到以下目標:
(一)嚴肅行政紀律,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有效履行財政職能,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上級財政部門和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
(二)各項政策與規章制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得到有效貫徹執行,各項財政業務活動合法合規。
(三)嚴格遵守廉潔從政規定,防範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財政資金的安全性、規范性、有效性。
(四)預決算報告和相關報告、工作記錄和其他管理信息真實完整。
三、 工作內容
各股室(中心)要按照以下的內容,扎實推進內控制度建設。
(一)穩步推進內部控制體系建設。一是制定指導各股室(中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的基本制度。二是根據基本制度以及職責范圍,結合局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制定法規及政策風險、預算編制及執行風險、機關運轉及管理風險(含公共關系、信息管理、崗位利益沖突)等風險內部控制辦法。三是各股室(中心)根據基本制度和風險內部控制辦法,在查找本單位風險並定級、完善工作流程、界定各環節各崗位責任的基礎上制定內部控制操作規程。四是制訂內部控制專項檢查辦法和內部控制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推動完善人事管理、資產財務管理、內部審計等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健全財政內部控制制度體系。
(二)切實推動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執行。一是結合財政管理一體化信息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將基本制度和相應辦法提出的內控理念、控制活動和控制措施固化在相關信息系統中,通過授權控制和流程式控制制防範業務風險,實現內部控制的程序化、常態化。二是組織人員參加省市組織的內控專題培訓,增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人員隊伍素質,切實推動財政系統內控機制落實。三是組織各股室(中心)開展內控日常檢查,匯總分析各股室(中心)內部控制中的新情況。四是組織內控有效性專項檢查和考核評價,督促各股室(中心)切實貫徹落實內部控制制度。
(三)指導和推動全區財政系統的內控體系建設。在完善局內部控制制度的同時,指導和推動全區財政系統的內控體系建設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6年4月1日-4月30日)
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深入做好宣傳、發動、培訓和組織部署工作。
(二)制度建設階段(2016年5月1日-8月31日)
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強化流程式控制制、依法合規運行的要求,結合財政工作實際,制定內部控制制度體系並組織論證評審後發布實施。
(三)落實實施階段(2016年9月1日-10月31日)
將內控理念、控制活動和控制措施固化在相關信息系統;組織開展內控日常檢查,切實推動內控機制落實。
(四)完善總結階段(2016年11月1日-12月31日)
指導和推動全區財政系統的內控體系建設,總結提升我區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工作經驗和取得的成效,在有效執行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並在全區財政系統推廣財政內控理念和具體制度辦法。
五、組織領導
成立局內部控制委員會(以下簡稱內控委),負責確立局內部控制政策,審定重大風險和重要業務流程的管理制度,部署內部控制的重大事項和管理措施,指導和督促各鄉鎮(街道)、局各股室(中心)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程序和管理措施。內控委主任由局長擔任,副主任由相關局領導擔任,委員由辦公室、監察室、監督檢查股(會計股)、預算股、國庫股、綜合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股、社保股、農業股(綜改股)、企業股(國資股、外經股)、經建股、農綜辦、政府采購辦(采購中心)、融資服務中心(債務管理股)、國庫支付中心(會計核算中心)等股室負責人組成。內控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內部控制工作情況,審議風險事件定級和責任追究建議,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
內控委下設辦公室,承擔內控委日常工作。內控辦設在監督檢查股,由內控委成員股室(中心)有關人員組成,主任由分管監督檢查股的局領導兼任,內控辦成員由各股室(中心)指派專人負責。內控辦負責牽頭擬訂內部控制基本制度,審核相關風險內部控制辦法,審核各股室(中心)內部控制操作規程,對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進行檢查、考核和評價並向內控委報告,對風險事件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對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並制訂解決方案。
各鄉鎮(街道)參照同步開展,要按照要求和時間節點,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方案,成立領導機構,強化工作部署落實,明確責任分工,切實推進財政系統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六、職責分工
基本制度及風險內部控制辦法的擬訂和組織實施,由各有關股室(中心)分別牽頭負責。局監督檢查股牽頭內控辦工作,負責制定內部控制基本制度;預算股、國庫股分別牽頭負責制定預算編制及預算執行風險內部控制辦法,其中預算股牽頭負責制定預算編制風險部分,預算股、國庫股按照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制定預算執行風險部分;辦公室牽頭負責制定法規及政策風險內部控制辦法、機關運轉及管理風險內部控制辦法和內部控制問責制度。在擬訂和組織實施專項風險管理辦法中,各牽頭單位之間應建立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
各股室(中心)負責本股室(中心)職責范圍內的內控管理工作。一是根據基本制度和相關風險內部控制辦法,制訂本股室(中心)內部控制操作規程,做好內控工作;二是各股室(中心)主要負責人對本股室(中心)職責范圍內的內控管理負總責,組織股室(中心)職責范圍內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業務流程建設,三是各股室(中心)指定專人負責與內控辦的工作聯絡,配合內控辦的有關工作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股室(中心)負責人是本股室(中心)內控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將建立和實施內部控製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來抓,精心籌劃,周密安排,確保內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進。
(二)認真抓好落實。各股室(中心)要認真查找股室(中心)風險並進行評估定級,通過界定各環節崗位職責,完善工作流程,制定完整的內部控制操作規程,並切實抓好落實。
(三)強化責任擔當。要堅持「一崗雙責」、「一案雙查」,各股室(中心)負責人要牢固樹立內控理念,積極引導幹部職工將內控意識貫穿於日常工作中,由「要我內控」變為「我要內控」,在股室(中心)內部營造良好的內控氛圍。
(四)加大檢查力度。內控辦要對各股室(中心)內部控制工作組織開展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內控薄弱環節、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定期檢查一年一次,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各股室(中心)內控制度建設、執行、風險事件應對及處理等情況。不定期檢查的內容由內控辦根據內控管理需要確定。檢查情況向內控委報告。
(五)完善問責機制。將內控結果運用於幹部選拔、任用、獎懲,以及單位和個人年度考核、評先等工作。對於違反內控制度規定,出現風險事故的責任單位和幹部職工必須嚴格執紀追責。
C. 我是單位的財務主管,請問可否兼任辦公室主任。這個從內控制度上講允許嗎
從內控嚴格來說,是不行的。但是,在實際中,很多財務主管都是辦公室主任,兼任辦公室工作(行政工作),沒辦法,因為財務主管有時候還真的比較有空。
D. 單位內部控制屬於哪個辦公室做的工作
單位內部控制是屬於質管室做的工作。
E. 單位內控抽查員工辦公室可否查私人物品
這個是不可以的
F. 如何開展單位內部控制工作
企業內控建設實務
企業內控建設應當以經營的效率與效果為主導目標,以財務報告可靠、資產安全與經營合規為三個保障目標,在此基礎上,建設實務將圍繞內控組織的設置與內控建設的五要素展開。
(1)內部控制組織
組織是體系運行的基本保障。通常的內控組織包括董事會與經營層兩個層面,強調內部控制的建設與實施是董事會的責任,並且下設審計(風險)管理專門委員會加強管理。此外,內控組織的設置特別強調經理層是企業內控建設的具體實施者與責任人,各經營管理部門按照職能歸口進行內部控制的建設與實施。其中,是否設置專職的內控部門是企業界關注的焦點,通常的設置方式包括三種:
方式一:單獨設置內控部門。優點是有利於提高內控建設的初期推動效率,缺點是內控部門與經營管理部門割裂,未能很好地體現內部控制責任與經營管理責任的融合。此方式在金融類企業普遍應用,對於實體經濟體,通常不設置專職的內控部門。
方式二:由內部審計部門牽頭負責內控工作。優點是待體系初建完成且運行平穩後,內部審計作為內控的監督部門,可以立足於公司整體牽頭協調各部門定期進行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並且持續完善內控體系的建設。缺點是國內企業內審部門往往人才匱乏,在內控建設的初期獨立當此重任可能力不從心。
方式三:在內部控制建設集中期設立內部控制建設辦公室,該辦公室從各主要部門抽調人員專職從事內控體系建設工作,待體系正式運行時,辦公室解散,人員歸位到各經營管理部門,且牽頭職能也歸位至內審部門。此方式的優點是可以集中各部門力量完成內部控制的體系化建設,待體系平穩運行後,相關人員回到經營管理部門的骨幹崗位上,有利於促進各經營部門對內部控制體系的理解,有利於內控與經營管理的融合。實踐表明,對於管理基礎弱的實體經濟企業,採取方式三的內控推行效果較佳。
當然,組織的設置沒有一定之規,企業應當依據自身的特點設置內部控組織,明確相關的管理責任。
(2)內部環境的診斷與完善
內部環境是企業內部控制建設與運行的載體,企業在建設內部控制機制時,首先要診斷與完善內部環境。一方面,內部環境的完善可以為控制活動的設計與運行奠定基礎,另一方面,內部環境的診斷可以加強控制活動與內部環境的匹配性,有利於控制活動的順暢運行。
通常,內部環境的診斷與完善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治理結構、機構設置、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其中,機構設置、權責分配與內部審計的定位三個方面必須先行完善,後續的控制活動設計與運行才會順暢。治理結構、人力資源政策與企業文化三個方面,可以伴隨控制活動的運行同步完善。
(3)動態的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是內部控制體系化建設的重要表現,是後續內控措施設計的重要依據。根據成本效益原則,企業應當針對評估的重要風險強化內部控制措施,有效降低風險。對於次要風險,企業應當簡化控制活動與流程設計,承擔相關的風險,體現經營的效率與效果為主導目標的內控建設理念。
風險評估包括風險辨識與風險評估兩個階段。在風險辨識階段,企業應當圍繞內部控制目標識別影響目標實現的不確定性因素,辨別企業風險並進行分類,形成企業的風險管理庫。通常,企業的風險可以劃分為戰略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財務風險與法律風險五類,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細分。在風險評估階段,企業應當運用二維風險評估坐標圖,從破壞性與發生頻率兩個維度評估風險,並將風險點界定為重大風險、中風險與低風險。企業應當依據行業特點與目標設置等確定風險評估的標准,評估標准應當注意定量與定性標准相結合。
在實務中我們強調,處於不同行業的企業,或是同一行業的不同企業,或是同一企業處於不同的發展階段,其風險評估結果各不相同。為此,企業應當至少每年評估一次風險,及時發現新環境、新業務帶來的新風險,動態地調整風險評估結果,進而動態地調整控制活動規范,讓原本靜止的內控制度動起來,始終踏上企業發展的節奏。
(4)控制活動的設計
控制活動是內控體系實施的核心要素,企業在規范控制活動的過程中,應當形成內部控制政策與程序手冊(下簡稱內控手冊)。
企業在設計控制活動時,應當樹立與經營管理活動相融合的設計理念,首先界定企業的控制活動循環,然後將內部控制措施嵌入控制活動中,完善經營管理活動的制度流程設計,形成企業的內控手冊。內控手冊分模塊設計,每一模塊一般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管理目標。圍繞內部控制的目標,企業在設計內控手冊時,首先應當明確控制活動的管理目標。例如采購付款循環,其管理目標應當包括保障物資供應、提高采購效率、降低資金佔用、控制采購成本、保證核算準確等。
第二,管理機構及職責。該部分將控制活動涉及的組織及職責清晰界定,以確保後續流程運行的順暢性。
第三,授權審批矩陣。該部分應當明確控制活動涉及的所有許可權在董事會、經理層與各職能部門間的劃分,並且明確各級審批責任。
第四,控制活動要求。該部分一般以制度文本的形式書寫,明確控制活動各控制環節的內控要求,作為相關經營管理流程設計的基礎。
第五,比照上述幾部分,各經營管理部門應當重新梳理與完善業務流程,針對關鍵風險點強化控制措施,確保組織職責、授權審批、內控要求落實到經營流程中,保證管理目標的實現。
在內控手冊的設計過程中,特別強調與企業現有的經營管理活動相融合的設計理念,切忌脫離原有制度流程設計孤立的內控手冊,以避免實務中業務部門仍參照原有流程、內控手冊則束之高擱的現象。
(5)信息與溝通貫穿始終
信息與溝通是指在內控建設中,保證在恰當的時機讓恰當的崗位獲取適當的信息。信息與溝通的設計應當貫穿於內部環境、風險評估與控制活動的始終,例如風險評估報告的報告程序,控制活動中的控制文檔設計,都體現了信息與溝通要素的建立與健全。
(6)內部監督手段。
內部監督置於五要素之末,是內控管理閉環的體現。為此,內部監督也可以視為五要素之首,是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要素持續完善的基礎。內部監督手段包括風險預警、內部評價與績效考核,三者缺一不可。
風險預警是較新的管理工具,通過預警指標的報告與跟蹤,可以突破企業傳統的內部審計在時間與空間上的限制,運用現代企業高效的信息集合手段,幫助管理層從浩如煙海的數據中提煉關鍵信息,捕捉企業易於忽略或是下級管理者企圖隱瞞的臨界數據,及時發現並採取措施防範風險。風險預警系統的設計包括選擇指標項、設定臨界值、跟蹤分析報告與修正臨界數據四項工作。企業應當結合自身的行業特點與管理重點設定風險預警指標,並且逐步積累臨界值。
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是基本規范的要求,也是管理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評價手段完善的關鍵是建立評價標准與評價流程,明確內控缺陷的認定標准,規范評價報告。
此外,績效考核強調將內部控制建設與運行的有效性納入企業的績效考核, 以促進內控體系的實施。
G. 作為機關辦公室管理後勤內務,某項目組要到公司內部封閉辦公,業務服務費清單 有沒有了解怎麼寫的
不相容職務 財政部發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中,提出了「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問題。 所謂不相容職務是指那些如果由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和舞弊行為,又可能掩蓋其錯誤和弊端行為的職務。不相容職務分離的核心是「內部牽制」,它要求每項經濟業務都要經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的處理,使得單個人或部門的工作必須與其他人或部門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聯系,並受其監督和制約。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必須貫徹不相容職務分工的原則,其內容包括: ①對每一項業務不能完全由一人經辦; ②錢、賬、物分管,例如,倉庫保管員負責原材料的收、發、存和管理工作,並負責登記原材料的數量,而相關的賬務處理則由會計人員負責; ③有健全嚴格的憑證制度。 一般情況下,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通常可以劃分為授權、簽發、核准、執行和記錄五個步驟。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對獨立的人員或部門分別實施或執行,就能夠保證不相容職務的分離,從而便於內部控製作用的發揮。概括而言,在單位內部應加以分離的主要不相容職務有: ①授權進行某項經濟業務和執行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有權決定或審批材料采購的人員不能同時兼任采購員職務。 ②執行某些經濟業務和審核這些經濟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填寫銷貨發票的人員不能兼任審核人員。 ③執行某項經濟業務和記錄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銷貨人員不能同時兼任會計記賬工作。 ④保管某些財產物資和對其進行記錄的職務要分離,如會計部門的出納員與記賬員要分離,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財產物資和核對實存數與賬存數的職務要分離。 ⑥記錄明細賬和記錄總賬的職務要分離。 ⑦登記日記賬和登記總賬的職務要分離。 【關於貨幣資金的不相容職務】 按照《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財會[2001]41號)的要求,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的具體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貨幣資金的收付及保管應由被授權批準的專職出納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不得接觸; (2)出納人員不能同時負責總分類賬的登記工作; (3)出納人員不能同時負責非貨幣資金賬戶的記賬工作; (4)出納人員應與貨幣資金審批人員相分離,實施嚴格的審批制度; (5)貨幣資金的收付和控制貨幣資金收支的專用印章不得由一個人兼管; (6)出納人員應與貨幣資金的稽核人員、會計檔案保管人員相分離; (7)負責貨幣資金收付的人員應與負責現金的清查盤點人員和負責與銀行對賬的人員相分離。
H. 如何做好財政部門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工作
該通知專門向各單位發布了《財政部內部控制基本制度(試行)》。此前不久的10月30日,財政部內部控制委員會成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兼任內控委主任;11月5日,財政部召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實施內部控制工作會議,專題部署落實主體責任和實施內部控制工作,樓繼偉出席會議並講話。
一系列緊鑼密鼓的舉措證實,財政部正在政府部門中帶頭推進內控工作。
財政內控已做好頂層設計
《財政部內部控制基本制度(試行)》於今年9月底,就已經財政部黨組會議審議通過。這可謂是財政部門加強內部控制的頂層設計。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部主任鄭洪濤表示,財政部此次實施內部控制並沒有推倒重建,而是在新的形勢下對單位組織結構和職能進行重新梳理和科學劃分,根據業務屬性特徵,合理匹配財政部各部門的權力與責任,健全相互牽制的職能和崗位機制。
在貫徹落實新預演算法、推動完成財稅體制改革任務以及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的過程中,關於如何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有效履行財政職能,各級財政部門亟需這樣一份指導性文件。
事實上,《財政部內部控制基本制度(試行)》做到了這一點。
北京艾圖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吉津海說,《財政部內部控制基本制度(試行)》第一章總則的第一條開宗明義提出,「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強化流程式控制制」,突出了用制度管權、管事、管錢,這既落實了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的要求,又體現出內部控制的核心理念。
另外,《財政部內部控制基本制度(試行)》還確定了內部控制的目標、主要要素、遵循原則,要求建立包括基本制度、專項風險管理辦法、各單位內部控制操作規程在內的三級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確定了財政部內部控制組織管理架構,明確了內部控制方法和主要內容,進行了內部控制職責分工,並要求做好內部控制檢查和報告。
「從這一基本制度來看,財政部此次內部控制建設大致呈現兩大特點。」吉津海說,一是組織架構科學。財政部成立內部控制委員會,下設內控辦公室並設在監督檢查局,負責內部控制工作的部署、檢查、考評;各單位設置內控管理崗和內控管理聯絡員,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具體建設工作;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通過日常監督、內審、巡視、紀檢監察等多種手段督促內控建設不斷改進完善。這一架構層級清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位,形成管理閉環。
二是推進路線清晰。財政部首先制訂了內部控制基本制度作為部屬各單位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的指導性文件,然後將財政部門重大風險梳理劃分為8大類,再由各單位制定本單位內部控制操作規程。這樣一來,逐級細化,層層分解,既便於分解操作,又利於相互協同。
鄭洪濤還對財政部此次內部控制建設中以信息化手段為平台固化各種風險控制過程和關鍵點以及加強檢查和監督評價的做法表示贊賞。「各部門溝通融合並進行信息系統固化,是真正實施內部控制的必由之路。同時,財政部門的各項風險控制,不會是一個部門和一個環節就能完成的,需要協防共管,需要各司局在不同層次和不同環節上都要進行協商交流,不斷進行改進完善。」
填補政府層面內控制度空白
內部控制分為企業內部控制和政府內部控制,政府內部控制又分為政府層面內部控制和單位層面內部控制,單位層面內部控制也即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
東北財經大學中國內部控制研究中心主任劉永澤表示,企業內部控制方面,財政部等部門已經聯合發布了內控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相關制度規范已成體系;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方面,財政部已經發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並開始實施;政府層面內部控制方面目前還是空白,財政部此次率先發布財政部門的內控制度並予以執行,填補了這一空白。
吉津海也認為,隨著《財政部內部控制基本制度(試行)》的制訂,我國已經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政府內部控制體系,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的實施也就有了起點和依據。
上述說法是理論意義上的,而對於政府部門來說,財政部加強內控工作還具有現實意義。
劉永澤認為,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主要是為了確保單位獲取的公共資金規范使用,而政府層面內部控制主要解決的是如何規范公共資金的分配與管理。相互制衡與流程化是內部控制的兩個重要特徵,在預算分配過程中,需要建立一套科學的標准和流程,使決策、執行與監督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實現權責對等、主體責任明確,這樣才能防止分配過程由個別人說了算,防止「跑部錢進」和尋租行為出現。財政部門負責國家預算資金的分配與管理,財政部門加強內部控制,實際上也就解決了政府層面內部控制的相當大一部分。
吉津海通俗地解釋說,《財政部內部控制基本制度(試行)》主要針對政府如何「分錢」進行規范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主要針對各單位如何「花錢」進行規范管理。
對各級財政部門及其他單位形成內控「參考書」
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依法治國為主題,並將政府內部控製作為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
劉永澤認為,財政部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正是推動我國財政部門主動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制約的現實舉措和實現途徑。「依法治國是全方位的,覆蓋從國家層面到單位層面。在政府的各個層級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正是依法治國的具體化。希望財政部加強內部控制的舉措能夠進一步推廣到各級財政部門,從而自上而下地形成整個財政部門的內部控制體系。」而且,鄭洪濤還表示,作為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的制訂部門,財政部門深入實施內部控制,將為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實施起到示範和引領作用。目前,還有一部分單位和部門的觀望情緒和僥幸心態比較重。
在組織內控實施工作時,各級財政部門自身建立內部控制的經驗與體會也會成為「參考書」與「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