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可以進入
㈠ 國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員個人身份不能公開嗎
是不能公開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分為兩類,第一類: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人民警察,第二類: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由此可知,國家安全機關人民警察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同樣享有《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權、《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社會治安管理權,以及其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力,因此,國家安全機關要求公民(含自然人、法人)協助有關調查是合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但,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除法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時間應當著裝。第四條規定,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著裝:(一)執行特殊偵查、警衛等任務或者從事秘密工作不宜著裝的;(二)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三)女性公安民警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由於國家安全機關屬於參照執行的單位,所以,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以不著制式服裝,但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出示工作證件,作為公民,在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工作時,也有權要求國家安全機關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證件和知悉有關人員基本信息,因國家安全機關的特殊性,如無法確定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身份真實性,可以要求由公安機關協助確認。
總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有權要求公民(含自然人、法人)配合其工作,但公民(含自然人、法人)要求國家安全機關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證件並對其身份進行核查屬於合法權利,其不能拒絕。
㈡ 怎樣進國家安全局
要先明確是想進中央還是地方。中央的叫國家安全部,地方的叫國家安全廳(局)。
學生的話報考一些比較特殊的學校,比如國際關系學院,每年會有安全部和安全廳(局)來進行雙選會,然後給與你資格後你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或地方公務員,就能進了。其他的行業就看你的特長了,也有轉業軍人直接進的,但是安全人員也屬於公務員序列,所以也許要參加公務員考試,只是名字不出現在可以查到的名單中。
總得看來還是考入大學比較好,因為有些時候需要專業對口,專業比如國際政治、國際關系、信息科技等等,看嚮往哪方面發展了。
㈢ 國家安全局招收條件
進入國家安全部工作相關事項如下:
1、國家安全部屬於國務院組成部分和職能部門,你可以通過公務員考試,直接考入國家安全部,其基本要求參考《公務員法》; 先取得公務員身份,然後調入國家安全部;國外留學的經歷對此不會產生影響。
2、安全局是各省都有的部門,很多地方會在當地高校進行招募,但是你的情況應該只能從公務員著手,祝你夢想成真。
另外,我要糾正一下大家的錯誤觀點:
1、國際關系學院,那裡的畢業生很多都不在國家安全部工作,而且任何學校的畢業生都必須參加公務員考試才能進入國家安全部,國際關系學院與國家安全部沒有必然關系,只是學習的領域與國家安全部的工作范圍比較接近;
2、國家安全部從來沒有把黨員作為招錄人員的必要條件;
3、警校與國家安全部也沒有必然聯系; 市一級的安全局都是招本科應屆畢業生,每年與地方上的公務員招聘時間一致。
4、安全局政治部的相關工作人員會到當地高校,與高校的學工部門聯系現場進行報名。報名的現場進行目測和談話,工作人員感覺你可以報,就會發給你一張報名表。不參加網上統一的報名,參加統一的筆試考試。面試也是部門自行組織的。
5、有工作經歷的在職人員是不會被考慮的,因為政審比較嚴格,有工作經歷後社會關系不如應屆畢業生單純。
6、註:我國國家安全機關的主要任務是掌管反間諜工作和其他有關國家安全工作,開展隱蔽戰線的斗爭,保衛促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祖國統一大業,加強人民民主專政。維護政治穩定,保障國家安全。
(3)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可以進入擴展閱讀: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是中國政府的反間諜機關和政治保衛機關,可以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的職權。
2、1983年7月由原中共中央調查部整體、公安部政治保衛局以及中央統戰部部分單位、國防科工委部分單位合並而成。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的國務院職能部門。可以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的職權。
㈣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工作任務時須符合哪些要求
依法行使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條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有關軍事機關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關職權。
第四十三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貫徹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則。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國家安全活動中,應當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不得超越職權、濫用職權,不得侵犯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4)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可以進入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七十七條 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㈤ 進市國安局(市國家安全部)必須是公務員嗎
進市國家安全部必須是公務員。進入國安局必須參加統一的公務員考試回。國家安全部屬於國家答事業單位,所以進入國家安全部工作必須通過國家統一的公務員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是中國政府的反間諜機關和政治保衛機關,可以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的職權。
因為國家安全部和國家公安部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屬於同一級別;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所以國家安全部級別大於北京公安局。
(5)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可以進入擴展閱讀:
公務員考試的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務員考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重慶市國安局局長就實施國家安全法規定答問
㈥ 怎樣進入國家安全局工作
國家安全局屬於公務員招考,只要報考國家安全局的職位然後考取了公專務員即可進入國家安全局屬工作。公務員的報名條件如下: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6)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可以進入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國家安全機關是本法規定的國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機關。國家安全局的工作內容為: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國國家安全工作規劃。
3、領導和管理全國國家安全機關的各項業務工作。
4、依法防範、制止和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破壞活動,開展反滲透、反分裂、反顛覆、反竊密、防泄密以及反恐怖斗爭。
㈦ 怎樣進國家安全局工作
國家安全局屬於公務員招考,只需要滿足公務員的報名條件就可以:
基本要求回: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答國籍。
(二)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㈧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對錯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對。
㈨ 國家安全局人員怎麼用的是警察的身份辦案
國家安全局人員可以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版的職權。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是中國政府的反間諜機關和政治保衛機關,可以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的職權。
1983年7月由原中共中央調查部整體、公安部政治保衛局以及中央統戰部部分單位、國防科工委部分單位合並而成。
(9)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可以進入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有關軍事機關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關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貫徹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國家安全活動中,應當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不得超越職權、濫用職權,不得侵犯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