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級行文機關
Ⅰ 為了維護正常的領導關系,具有隸屬關系或業務指導關系的機關之間應基本採取直接行文還是逐級行文
逐級行文,這樣不會把關系搞的很疆,就算有問題也不會是自己的責任。
Ⅱ 公安文書在上、下機關之間的行文中,最基本的行文方式是 A越級行文 B逐級行文C多級行文D直達行文
公安文書在上、下機關之間的行文中,最基本的行文方式是(D)
A越級行文
B逐級行文
C多級行文
D直達行文
Ⅲ 逐級行文也叫逐級下行文,是指上級向下級的行文。對還是錯
錯。上行文和下行文都有逐級行文。
行文即公文的運轉,行文關系則是指公文運回轉過程中發文機答關與收文機關之間的關系,也即各級機關之間公文的授受關系。按照公文在各級機關之間的運行方向,可將行文分為三類: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相應地,行文關系也可分為上行文關系、平行文關系和下行文關系三種。
1.上行文。上行文即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呈遞的公文,一般可分為逐級行文、多級行文和越級行文三種。由於下級機關要對自己的直接上級機關負責,因此逐級行文最為普遍。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可採用多級行文和越級行文的方式。上行文包括報告、請示和議案三種公文類型。
2.平行文。平行文即互相沒有隸屬關系和業務指導關系,同級或不屬同一系統的機關部門之間的行文。平行文多採用公函文件。
3.下行文。下行文即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制發的文件,一般可分為逐級行文、多級行文、直到基層行文這三種。下行文的文種較多,有命令、決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報、批復、會議記要等9種。
請採納。
Ⅳ 什麼叫越級行文、多級行文、直接行文、逐級行文
1、越級行文是僅限於上行文,即下級宣傳機關越過直接上級向更高一級機關直至中央機關的行文。一般行文均應採取逐級行文的方式,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可以越級行文。
2、多級行文是指將公文同時發送給上幾級或下幾級機關,甚至直達基層與人民群眾直接見面。此種方式多用於為加快文件的傳遞的上行文或部分不容許作任何變通和發揮的下行文。
3、直接行文是發文機關直接向需要承辦或執行公文中有關公務的受文機關行文,是常見、最基本的行文方式。
4、逐級行文是下級宣傳機關直接向上級的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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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行文則是不直接向最終承辦或執行公文中有關公務的機關行文,而是通過中轉機關批轉或轉發該公文以達到最終目的的一種行文方式。
上級機關可以向下級機關直接行文,下級機關可以向上級機關直接行文。下級機關要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機關的決定、指示、命令,不得撰制與上級機關的規定相抵觸的公文;否則,上級機關有權改變或撤銷,以維持政令統一。
屬於下一級機關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上級政府不應代替下級機關行文,下級機關也不應向上級機關行文請示。
直接行文指的是,同級或其他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相互行文時採用的行文方式。
Ⅳ 公文的行文方式有哪些
按公文傳遞途徑不同
分為直接行文和間接行文
按照機關隸屬關系和公文的發送、效力范圍
可分為分逐級行文、多級行文、越級行文、直接行文等多種。機關對外發文,應考慮需要和可能的條件,選擇適宜的行文方式。
逐級行文。為了維護正常的領導關系,有隸屬關系或業務指導關系的機關之間應基本採取逐級行文的方式,按級逐級上報或下發文件,即只對直屬上一級機關或下一級機關制發公文,如果需要,再由上一級或下一級機關轉發。
多級行文。為加快公文傳遞,在必要時可採取同時向若干層級的上級機關或下級機關制發公文,包括直達基層組織和向人民群眾公布。
越級行文。為了維護組織或專業系統中的合理分工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工作上的脫節、被動或抵觸,一般情況下避免越級行文。
直接行文。同級或其他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相互行文時採用。行文不受系統歸屬與級別層次的制約。
Ⅵ 多級行文是什麼
多級行文是指將公文同時發送給上幾級或下幾級機關,甚至直達基層與人民群眾直接見面。此種方式多用於為加快文件的傳遞的上行文或部分不容許作任何變通和發揮的下行文。
為加快公文傳遞,多級行文。
Ⅶ 黨政機關的行文關系有哪些
黨政機關的行文關系根據不同標准可以作出不同分類。而其中較為常用的分類就是根據相互之間的關系所作的分類,包括下行文、上行文與平行文。
第一,上行文是指下級機關或業務部門向所屬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的一種行文。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逐級行文。即下級機關僅向具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行文,是上行文最常用的方式。除特殊情況外,下級機關一般僅向其直接上級機關行文,以保持正常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
2.多級行文。即下級機關在必要時,向具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和更高一級的上級機關行文。這種行文方式只在個別特殊情況下,如遇有重大問題時才可使用。
3.越級行文。即下級機關在非常必要時,越過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僅向更高級的上級機關行文,越級行文的同時,應將公文同時報給被越過的上級機關。這種方式只能在下列特殊情況下採用:由於發生特殊緊急情況,如嚴重自然災害等,逐級上報會延誤時機,造成更大損失的問題;向具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請示多次,長期未能得到解決的問題;隸屬下級機關與上級機關之間有爭議而無法解決的問題;上級機關交辦的,並指定越級上報的事項;對上一級機關進行檢舉、揭發的問題;詢問與請示極個別的、必要的具體問題等。
第二,下行文是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對所屬下級機關或業務部門的一種行文。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逐級下行文是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行文。
2、多級下行文是指上級機關直接行文到下屬幾級機關。這種行文方法俗稱「一竿子插到底」。
3、直接到達基層組織和群眾的下行文。
第三,平行文是同級機關,或者不相隸屬的,沒有領導與指導關系的機關、部門、單位之間的一種行文。有以下幾種方式:
1、按性質分,可以分為公函和便函兩種。公函用於機關單位正式的公務活動往來;便函則用於日常事務性工作的處理。便函不屬於正式公文,沒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標題,不用發文字型大小,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機關單位名稱、成文時間並加蓋公章即可。
2、按發文目的分。函可以分為發函和復函兩種。發函即主動提出了公事事項所發出的函。復函則是為回復對方所發出的函。
3、從內容和用途上,還可以分為商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辦事宜函,邀請函、請示答復事宜函,轉辦函,催辦函,報送材料函等等。
Ⅷ 一般情況下,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的行文,可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送機關。 判斷:說明:
首先判斷「一般情況下,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的行文,可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送機關。」這個結論是不正確的。
說明: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行文就是「上行文」,這類公文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必須同時報送幾個主送機關的,可以用抄送形式。而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行文的「下行文」可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送機關,但是,如果主送機關過多,則一般用規范的統稱,如「各鄉鎮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門」等。
「上行文」是指下級機關向所屬上級機關的發文,如請示、報告。其行文方向有逐級行文、多級行文、越級行文三種,因此首先要選准主送機關。
1.逐級行文,即下級機關僅向具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行文,是上行文最常用的方式。除特殊情況外,下級機關一般僅向其直接上級機關行文,以保持正常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
2.多級行文,即下級機關在必要時,向具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和更高一級的上級機關行文。這種行文方式只在個別特殊情況下,如遇有重大問題時才可使用。
3.越級行文,即下級機關在非常必要時,越過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僅向更高級的上級機關行文,越級行文的同時,應將公文同時報給被越過的上級機關。這種方式只能在下列特殊情況下採用:
(1)由於發生特殊緊急情況,如嚴重自然災害等,逐級上報會延誤時機,造成更大損失的問題;
(2)向具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請示多次,長期未能得到解決的問題;
(3)隸屬下級機關與上級機關之間有爭議而無法解決的問題;
(4)上級機關交辦的,並指定越級上報的事項;
(5)對上一級機關進行檢舉、揭發的問題;
(6)詢問與請示極個別的、必要的具體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