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貧困戶認定標准
㈠ 評貧困戶的標準是什麼
貧困戶的界定,可以參照下面標准:1.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回於627元);2.相對答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5.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6.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7.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㈡ 什麼條件才算貧困戶
貧困戶的界定,可以參照下面標准:
1.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
2.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
5.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6.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7.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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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看五比」精準識別貧困戶:
「五比五看」工作法:
一、看住房和穿著,就是看農戶的居住條件、穿著情況和生產生活條件,與村屯農戶比貧困程度;
二、看種養,就是看農戶的種養殖和家庭經營情況,與村屯農戶比農業收入和債務情況;
三、看勞力,就是看農戶的勞動力狀況和勞動技能掌握狀況,與村屯農戶比資產和外出務工收入;
四、看讀書郎,就是看農戶中有沒有家庭教育負債情況和在校生現狀,與村屯農戶比其教育支出和發展潛力;
五、看交通工具,就是看農戶有無耕牛或農用車、農機具、摩托車、小汽車等,與村屯農戶比有無便利的交通條件助其發展生產情況。
㈢ 貧困戶的標準是什麼
貧困戶的標准:2016年貧困線約為3000元,2015年為2800元。中國目前貧困線以2011年2300元不變價為基準,此基準可能不定期調整。2011年確定的貧困線標准,農村(人均純收入/年)貧困標准為2300元,這比2010的1274元貧困標准提高了80%。
按2011年提高後的貧困標准(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2300元人民幣/年),中國還有8200萬的貧困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13%,佔全國總人口近十五分之一。
經過此次大幅上調,中國國家扶貧標准線與世界銀行的名義國際貧困標准線的距離為史上最近。國際貧困標准為一人一天1.9美元。
(3)山西省貧困戶認定標准擴展閱讀:
農村貧困戶的評判標准:
1、統計單位:以戶為單位,一個戶口本為一個家庭戶,家庭成員為戶口本在冊的所有人員。且家庭成員中有1個以上的勞動力。
2、家庭經濟收入標准:為國家級貧困戶標准,按縣扶貧辦的統計口徑為年人均純收入低於2300元的戶。分了兩類,一類為扶貧戶:有勞動能力的農戶,且人均純收入在2300元以下1560元以上。另一類為扶貧低保戶:就是有勞動能力的,人均純收入在1560元以下的低保戶。
最基本的考察對象大體上是:一是今年確定的農村低保戶(家庭成員中要有一個以上勞動力),二是殘疾人戶(家庭成員),三是遭受重大事故的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戶,四是人均純收入低於2300元的其他農戶。
㈣ 評貧困戶的標準是什麼
評貧困戶的標準是:
1、年人均純收入低於貧困標准(2010年2300元不變價)。
2、年人均純收入=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凈收入+轉移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支出。
3、住房方面:實際居住C級、D級危房且自身無力改造。
4、醫療方面:家庭因病致貧,且成員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5、教育方面:家庭適齡成員因貧輟學,或家庭因學致貧。
貧困戶識別的范圍:有脫貧攻堅任務的縣(市、區)農村戶籍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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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貧困戶優惠政策:
一、農村低保金
2017年開始各地都出台了相關政策,提高了農村低保金額,而且實現了分類施保。按照申請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
二、農村醫療保障
讓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進一步擴大醫療貧困戶,讓貧困戶的就醫費用個人負擔大幅減輕,健康扶貧,改善因病返貧的情況。
三、農村危房改造補貼
按照規定,只要在農村危房改造范圍之內的,都能夠享受到農村危房改造補貼,而額度按家庭困難程度,補貼2000-20000元不等。
四、光伏扶貧
所謂的光伏扶貧,是指在農民所居住的房屋頂和農業大棚上鋪設太陽能電池板,使農民可以自己使用這些電能,並將多餘的電量賣給國家電網。而賣給國家電網的部分就是扶貧補貼。
五、貧困戶免費職業培訓扶貧
組織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等免費職業培訓,從而使得具備一定創業條件或已創業的貧困家庭勞動力都有機會接受一次創業培訓。
六、易地搬遷脫貧
所謂的易地搬遷脫貧,是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
從而確保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後續發展有門路、轉移就業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實現建檔立卡搬遷人口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
㈤ 困難戶的標準是什麼
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
拓展資料:
不同國家、不同時期或一個國家的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貧困的標准不同,目前國際貧困線標準是世界銀行提出的按購買力平價計算1 天1 美元收入的標准。
貧困戶的退出。貧困戶指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戶的退出以戶為單位,以貧困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當年國家貧困標准、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為主要衡量指標。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超過當年國家貧困標準的低保家庭,視為脫貧人口。
㈥ 山西省的貧困戶標準是如何鑒定的
貧困戶的標准都是以家庭整體收入為支撐的,人均收入不足五百元的就可以歸納為這個標准。
這就是衡量貧困的第一準則,有一些失去勞動能力的,可以歸納為低保。
㈦ 2016年山西省臨縣對貧困戶定性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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