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機關扶貧 » 公安機關詢問

公安機關詢問

發布時間: 2021-02-16 10:29:51

⑴ 關於傳喚:對被傳喚的違法嫌疑人,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三條對違反治安管專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屬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⑵ 公安局打電話去詢問是違法嗎

公安局打電話,詢問,調查,取證等,是正常工作范圍,怎麼會涉及違法

⑶ 公安局的詢問通知書,是什麼意思,算是立案嗎

不是立案,是詢問。

1、公安機關為查明刑事案件的案件事實,通知證人到相關公安部門接受詢問,符合法律規定。證人應當根據詢問通知書的要求,按時到派出所接受詢問,協助公安機關盡快破案。

2、如果證人因故不願去派出所,可在回復中寫明原因,請公安機關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會同意。

3、如果證人不去,公安機關會找到證人家裡或其所在單位詢問。因為我國法律規定證人有作證的義務,所以公安機關找上門去詢問的時候,證人還是要接受詢問的。

(3)公安機關詢問擴展閱讀

詢問證人是指偵查人員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詞方式向證人調查了解案件情況的一種偵查行為。

詢問證人有助於偵查人員發現、收集證據和核實證據,查明案件事實真相、查獲犯罪嫌疑人,揭露、證實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詢問證人的程序和方式:

1、詢問證人只能由偵查人員進行。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2、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但是必須出示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的證明文件。

《六機關實施規定》第17條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3、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

4、為了保證證人如實提供證據,詢問證人時,應當告知他應當如實地提供證據、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

5、詢問不滿18歲的證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

6、詢問證人,一般應先讓證人就他所知道的情況作連續的詳細敘述,並問明所敘述的事實的來源,然後根據其敘述結合案件中應當判明的事實和有關情節,向證人提出問題,讓證人回答。

7、對證人的敘述,應當製作筆錄,交證人核對或者向他宣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詢問證人

⑷ 公安機關這樣的詢問方式,是否正確的

雖然不是學法律的,但是覺得警察局這樣問你是有隱情的。沒准就是你說的那個內萬某買通了警察局裡的某容些人,所以才導致他們對你百般刁難,他們的最終目的應該是使局面向著有利於萬某的方向發展。警察局是無權逼供的,像你說的這種情況已經構成了逼供的事實,可以告他!

⑸ 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不對,應該是不超過8小時,情況復雜的,不超過24小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拓展資料:

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於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採取的一種措施。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之規定"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傳喚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有計劃進行,及時處理案件,傳喚必須使用法定的訴訟文書--傳喚證。

參考資料: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⑹ 公安局訊問/詢問可以不去嗎

這要看具體情況的,一般最長不超過八小時。
如果不是違法或者犯罪嫌疑人,版只是普通的證人,公安局權找其作證,最長不能超過八小時,問完話後應立即送其回家。 如果是違法或者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的詢問或者訊問時間最長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期限內應作出拘留或者讓其回家等候處理的決定。

⑺ 公安機關傳喚的規定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規定:

第四十四條 需要傳喚違法嫌疑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派出所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並在詢問筆錄中註明違法嫌疑人到案經過、到案時間和離開時間。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以及法律規定可以強制傳喚的其他違法行為人,可以強制傳喚。

第四十五條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原因和處所通過電話、手機簡訊、傳真等方式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公安機關傳喚違法嫌疑人時,其家屬在場的,應當當場將傳喚原因和處所口頭告知其家屬,並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被傳喚人拒不提供家屬聯系方式或者有其他無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7)公安機關詢問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第一百二十條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後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

⑻ 收到公安機關的詢問通知書應該怎麼辦

按時到派出所接受詢問,協助公安機關盡快破案。

⑼ 公安機關詢問查證的時間有多長

公安機關對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查證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詢問查證的時間一般不超過12小時;情況復雜的,經批准可再延長24小時。有些常委會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和一些地方、部門提出,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連續詢問36小時,時間過長,應當適當縮短;其中有犯罪嫌疑的,可以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法律委員會經同內司委、國務院法制辦研究,建議將對被傳喚人的詢問查證時間修改為,一般不超過8小時;情況復雜的,經批准可以延長4小時。

按照草案規定,超過詢問的時間限制人身自由的,將依法給予人民警察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規定,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於沒有閱讀能力或者不便閱讀的,應當向其宣讀。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被詢問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更正。

草案同時規定,詢問不滿十六周歲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人民警察詢問被害人或者其他證人,可以到其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必要時,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機關提供證言。人民警察在公安機關以外詢問被害人或者其他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詢問聾啞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應當有通曉啞語的人提供幫助,並在筆錄上註明。詢問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應當配備翻譯人員,並在筆錄上註明。

參考文獻:網頁鏈接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