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最高領導機關
1. 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什麼
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黨章》第二章黨的組織制度
第十條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
(一)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二)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
(三)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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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為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機關。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職權是: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修改黨的章程;選舉中央委員會;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是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產生的中共核心權力機構。該機構自1927年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起設置,取代了此前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
中共中央的領導人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簡稱中共中央總書記。
2. 我國最高領導機關是
狹義的說,有黨 中央和地方各級黨的委員會;全國人 大常委會和地方各級人 大常委會;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廣義地說,凡下級部門的上級機關,都是領導機關。
3. 八大《黨章》規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
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十條第三款: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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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產生:
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名單要由黨組織和選舉人充分醞釀討論。可以直接採用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
也可以先採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要求改變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基層代表大會的選舉,如果發生違反黨章的情況,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調查核實後,應作出選舉無效和採取相應措施的決定,並報再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審查批准,正式宣布執行。
4. 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什麼
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十條 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
第三點 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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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影響:
一、黨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黨的一大宣告中國共產黨正式成立。從此,在中國出現了一個完全嶄新的,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行動指南的、統一的無產階級政黨,中國革命的面目煥然一新。
二、黨的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
黨的二大,正確分析了中國革命的性質、對象、動力和前途,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綱領,為中國的革命斗爭指明了方向。
三、黨的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
黨的三大是黨的歷史上第一次專門研究統一戰線問題的全國代表大會。這次代表大會的召開,促進了國民黨的改組和第一次國共合作的建立,開創了革命發展的新局面,加快了中國革命的步伐。
5. 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
1.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第十條三項規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2.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十條,規定如下:
①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②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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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主要職權:
(一)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
(二)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
(三)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四)修改黨的章程;
(五)選舉中央委員會;
(六)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人事任免:
通過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書記處成員。[2]
決定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
6. 最高國家行政機關是
國務院是我國最高行政機關。
7. 黨章規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
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全國代表大會和它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二章規定:
(三)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主要職權:
(一)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
(二)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
(三)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四)修改黨的章程;
(五)選舉中央委員會;
(六)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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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政後直至改革開放前,黨代會的召開時間也有過不穩定的時期。
比如,八大是新中國成立後召開的首次黨代會,距七大有11年之久,原因是1946至1949年中國處於解放戰爭決勝階段。建國後則需捍衛新政權,恢復和發展生產,還要進行局部地區的人民解放戰爭,期間還發生了抗美援朝戰爭,多種因素使得八大在1956年才召開。
開會間隔不定、會期長短不一,這並不影響黨代會在歷史上創造多項「第一」。一大宣告中國共產黨正式成立,二大制定通過了中共歷史上第一部正式的黨章,五大正式設立中央政治局及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決策機關與負責日常工作的機關首次分為兩個機構,七大確立毛澤東思想為黨的指導思想。
改革開放以來,十二大及之後的黨代會每5年召開一次,都在黨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筆觸。不少會議細節反映了時代變遷和中共前進的腳步。
8. 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第十條第三款規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是全黨的最高領導權力機關,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負責召集。其主要職權是:
(1)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及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
(2)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3)修改黨的章程;選舉中央委員會及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產生的中共核心權力機構。其主要職權是:
(1)通過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2)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書記處成員;
(3)決定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
9. 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襲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第十條三項規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