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內控制度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規范內部控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本規范。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經濟活動的內部控制。第三條 本規范所稱內部控制,是指單位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製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範和管控。第四條 單位內部控制的目標主要包括:合理保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範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條 單位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實現對經濟活動的全面控制。(二)重要性原則。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內部控制應當關注單位重要經濟活動和經濟活動的重大風險。(三)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單位內部的部門管理、職責分工、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四)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並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單位經濟活動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第六條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第七條 單位應當根據本規范建立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內部控制體系,並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包括梳理單位各類經濟活動的業務流程,明確業務環節,系統分析經濟活動風險,確定風險點,選擇風險應對策略,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單位各項內部管理制度並督促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執行。 一般都是根據這個制定。
❷ 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制度的原則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
財會[2017]1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根據《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5〕24號)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的有關要求,我們制定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們。
附件: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
財政部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報送、使用及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等工作,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信息公開,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質量,根據《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5〕2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以下簡稱《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行政事業單位。
本制度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內部控制報告,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終了,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依據《指導意見》和《單位內部控制規范》,按照本制度規定編制的能夠綜合反映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的總結性文件。
第四條 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內部控制報告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報告應當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實施、覆蓋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各類經濟業務活動,能夠綜合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建設情況。
(二)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報告應當重點關注行政事業單位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圍繞重點開展內部控制建設,著力防範可能產生的重大風險。
(三)客觀性原則。內部控制報告應當立足於行政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堅持實事求是,真實、完整地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
(四)規范性原則。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規定的統一報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編制內部控制報告,不得自行修改或刪減報告及附表格式。
第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是內部控制報告的責任主體。
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的實際情況,明確相關內設機構、管理層級及崗位的職責許可權,按照規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有序開展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審核、報送、分析使用等工作。
第七條
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分級負責、逐級匯總、單向報送」的方式,由財政部統一部署,各地區、各垂直管理部門分級組織實施並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級匯總,非垂直管理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各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行政管理關系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單向報送。
第二章 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的組織
第八條
財政部負責組織實施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其職責主要是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有關規章制度及全國統一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格式,布置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年度報告編報工作並開展相關培訓,組織和指導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收集、審核、匯總、報送、分析使用,組織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考核評價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資料庫等工作。
第九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並對本地區內部控制匯總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其職責主要是布置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年度報告編報工作並開展相關培訓,
組織和指導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收集、審核、匯總、報送、分析使用,組織和開展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和指導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考核評價工作,建立和管理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資料庫等工作。
第十條
各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並對本部門內部控制匯總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其職責主要是布置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年度報告編報工作並開展相關培訓,組織和指導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收集、審核、匯總、報送、分析使用,
組織和開展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
組織和指導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考核評價工作,建立和管理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資料庫。
第三章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與報送
第十一條
年度終了,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制度的有關要求,根據本單位當年內部控制建設工作的實際情況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夠反映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為支撐,按照財政部發布的統一報告格式編制內部控制報告,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後對外報送。
第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能夠反映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一般包括內部控制領導機構會議紀要、內部控制制度、流程圖、內部控制檢查報告、內部控制培訓會相關材料等。
第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及能夠反映本單位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
第四章 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與報送
第十四條
各部門應當在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上報的內部控制報告和部門本級內部控制報告的基礎上,匯總形成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第十五條 各部門匯總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應當以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上報的信息為准,不得虛報、瞞報和隨意調整。
第十六條 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第五章 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與報送
第十七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在下級財政部門上報的內部控制報告和本地區部門內部控制報告的基礎上,匯總形成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匯總的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應當以本地區部門和下級財政部門上報的信息為准,不得虛報、瞞報和隨意調整。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級財政部門逐級報送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第六章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使用
第二十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使用,通過對內部控制報告中反映的信息進行分析,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制度,提高執行力,完善監督措施,確保內部控制有效實施。
第二十一條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分析,強化分析結果的反饋和使用,切實規范和改進財政財務管理,更好發揮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促進和監督作用。
第七章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匯總的內部控制報告報送後,各級財政部門、各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對所報送的內部控制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范性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採取「統一管理、分級實施」原則。中央部門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由財政部組織實施,各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統一的工作要求分級組織實施,各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監督檢查由本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應按規定採取適當的方式來確定對象,並對內部控制報告存在明顯質量問題或以往年份監督檢查不合格單位進行重點核查。
第二十五條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認真組織落實本地區(部門)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加強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認真、如實編制內部控制報告,不得漏報、瞞報有關內部控制信息,更不得編造虛假內部控制信息;單位負責人不得授意、指使、強令相關人員提供虛假內部控制信息,不得對拒絕、抵制編造虛假內部控制信息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二十七條
對於違反規定、提供虛假內部控制信息的單位及相關負責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
各級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工作中,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各地區、各部門可依據本制度,結合工作實際, 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❸ 什麼是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是單位內部建立的使各項業務活動互相聯系、互相制約的措施、方法和規程,是現代化企業管理的產物。
內部控制制度包括的基本要素:
明確合理的職責分工制度。
嚴格的審批檢查制度。
健全的會計制度和企業管理制度。
嚴密的保管保衛制度。
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
勝任的工作人員。
企業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外部環境中,為了增強自身的競爭能力,需不斷改善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產品質量。
❹ 如何制定內部控制制度
答:1.內部控制制度的內容很多,可劃分為內部管理控制制度與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兩大類。內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對會計業務、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沒有直接影響的內部控制。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對會計業務、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響的內部控制。如何制定,在下筆前不妨先參閱:(1)財政部制定並已公布的幾個《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這是制定企業內控制度的法規依據;(2)其他企業或個人制定的內控制度或關於內控制度的文章,這可購買書籍或上網查詢。 2.內部控制制度是管理制度的一部分。管理制度不僅僅只是控制,還有其他如計劃等內容。現在對內控制度的認識上有個誤區,認為內控制度是一個單獨的制度,不知道控制是貫穿於整個管理過程中的。因此我認為不需要單獨的制定什麼內控制度,只需要在制定管理制度時貫徹內控精神即可。例如,不需要單獨制定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只要制定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將內控內容包括在內)就行了,免得要制定兩個內容有所重復的制度。 下面摘錄一段文章供你參考: 加強內部控制制度應規范的主要內容 1.明確規定處理各種經濟業務的職責分工和程序方法。企業要健全和強化內部組織機構,它是企業經濟活動進行計劃、指揮和控制的組織基礎,其核心問題是合理的職責分工。在一般情況下,處理每項經濟業務的全過程,或者在全過程的某幾個重要環節都規定要由兩個部門或兩個以上部門、兩名或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分工負責,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如匯出一筆采購貨款,規定要由采購經辦人填寫請款單,供應計劃員(或供應部門負責人)審查請款數額、內容及收款單位是否符合合同和計劃,會計員審核請款單的內容並核對采購預算後編制付款憑證,最後由出納員憑手續完整的付款憑證辦理匯款結算(出納員開出匯款結算憑證,還要通過會計員審核),前後須經四人分工負責處理。而采購匯款的報帳業務,則規定要經過采購經辦人填寫報帳單,貨物提運人員提貨,倉庫保管員驗收數量,檢查員驗收質量,以及會計員審核發票、帳單及驗收憑證,編制轉帳憑證報銷。 2.明確資產記錄與保管的分工。規定管錢、管物、管帳人員的相互制約關系,旨在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如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票據的簽發印鑒,必須有兩人分別掌管;向銀行提取較大數額現金時,必須由兩人以上,對領款、點驗安全入庫的全過程共同負責;倉庫材料明細帳要設專人稽核或另設記帳員記帳;管錢、管物、管帳人員因故離開工作崗位或調動工作時,規定要由主管領導指定專人代理或接替,並監督辦理必要的交接手續或正式移交清單。另外,現金收付的復核制,物資收發的復秤制、復點制等,也都是防錯防弊的內部控制制度。 3.明確規定保證會計憑證和會計記錄的完整性和正確性要求。如對各種自製原始憑證,在格式、份數、編號、傳遞程序、各聯的用途、有關領導和經辦人簽章、明細數同合計數及大小寫數字一致等方面作出規定;對各種帳簿記錄,要求帳證的一致或保持一定統馭關系的規定;還有會計核算中規定的雙線核對、余額明細核對、各種報表相關數字核對,以及由此而規定的內部稽核制度等。 4.明確規定建立財產清查盤點制度。如為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和完整,除規定物資保管員對每項物資進行收付後,都要實行永續盤存辦法核對庫存帳實外,還要規定財產物資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證帳卡物相符或及時處理發生的差錯。又如現金出納員除規定每日下班前要結帳清點庫存現金,遇有差錯要及時報告外,會計主管人員還有經常檢查出納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庫存現金及金庫管理情況的責任。 5.明確規定計算機財務管理系統操作許可權和控制方法。 (1)計算機代替手工填制記帳憑證是相當容易的,並且比手工製作的憑證更規范、效率更高。但是難以給查帳和審計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據。為了解決這一矛盾,可以先由計算機填制輸出記帳憑證,然後由有關經辦人確認後簽名或蓋章,無簽名或蓋章的視作無效憑證,不得進行帳務處理。設置主輔操作員進行兩次輸入,僅僅是為了防止數據輸入時錯誤,對於原始憑證與記帳憑證中的差錯卻無法校正,連事後控制的作用也發揮不了。因此,可直接由主辦會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操作計算機製作記帳憑證,並將數據存入一個臨時資料庫中,以便調出修改。同時應對輸出的記帳憑證確認後簽名或蓋章,然後交稽核員稽核。對於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稽核員交出納進行收、付款,並操作計算機將主辦會計存入臨時庫存中的憑證數據轉入正式數據存中,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2)電算化可以大大提高會計工作效率和會計工作的水平。但是,不能以此代替原手工會汁處理中已建立起來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同時,還應加強對電算化系統的管理,這是會計系統安全、正常運行的前提。要明確系統管理人員、維護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工具軟體直接對資料庫進行操作。程序設計人員還應對資料庫採用加密技術進行處理,嚴格按會計電算化系統的設計要求配置人員,健全數據輸入、修改、審核的內部控制制度,保障系統設計的處理流程不走樣變型。 (3)對會計電算化進行內部控制,主要是對存取許可權進行控制。設多級安全保密措施,系統密匙的源代碼和目的代碼,應置於嚴格保密之下,從計算機系統處理方面對信息提供保護,通過用戶密碼口令的檢查,來識別操作者的許可權;利用數值項防用戶利合法查詢推出該用戶不應了解的數據。操作許可權(密級)的分配,應由財務負責人統一專管,以達到相互控制的目的,明確各自的責任。
❺ 內控制度有哪些
1、明確規定處理各種經濟業務的職責分工和程序方法
企業要健全和強化內部組織機回構,是企業經答濟活動進行計劃、指揮和控制的組織基礎,其核心問題是合理的職責分工。在一般情況下,處理每項經濟業務的全過程,或者在全過程的某幾個重要環節都規定要由兩個部門或兩個以上部門、兩名或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分工負責,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
2、明確資產記錄與保管的分工
規定管錢、管物、管帳人員的相互制約關系,旨在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另外,現金收付的復核制,物資收發的復秤制、復點制等,也都是防錯防弊的內部控制制度。
3、明確規定保證會計憑證和會計記錄的完整性和正確性要求
對各種自製原始憑證,在格式、份數、編號、傳遞程序、各聯的用途、有關領導和經辦人簽章、明細數同合計數及大小寫數字一致等方面作出規定。
對各種賬簿記錄,要求帳證的一致或保持一定統馭關系的規定;還有會計核算中規定的雙線核對、余額明細核對、各種報表相關數字核對,以及由此而規定的內部稽核制度等。
❻ 如何制定內控制度
1、了解情況,包括公司組織架構、人員經歷、主營業務、環境條件等等。
2、分清內控制度中回的治理和管理的區答分。
3、分清公司內控制度的層次。
4、對於熟悉的業務或流程,從總體制度著手,逐步細化;對於不熟悉的業務和流程,從細節入手,逐步總結上升層次。
5、重點關注內控制度中對於關鍵控制點、控制痕跡、責任追究、執行監督和制度評估等內容的體現。
大體如此,詳細情況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加以區分。
❼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有哪些制度
一、目前行政事業單來位內部會自計控制制度現狀內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內部控制規范適用范圍雖然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在內,但主要在企業單位實行,卻沒有關於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度詳細解釋,而且行政事業單位控制的理論研究也比較少。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1、內控意識不足,內控制度弱化,對建立內部會計控制缺乏積極性、主動性;2、會計基礎工作較為薄弱,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有的單位會計人員是一崗多職,崗位之間沒有起到相互牽制、相互監督的作用;3、監督考核機制不到位,內審機構大多與會計部門平行,依附於執行機構,權威性和獨立性不夠;4、忽視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與考核掛鉤的監督機制,形成重考核,輕內部會計控制的現象;5、內部控制環境受其上級部門影響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