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內控制度報支流程的評價
① 內控報告總體運行情況評價出不來怎麼解決
內控報告總體評價是根據內控審計的結果來作出評價,可以依據內控審計要求結合審計結果,把所有條目列出清單,當成總體評價。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內控環境比較薄弱、內控制度還不夠完善,一些單位對此項工作缺乏理解和認識,多抱以敷衍應付態度完成,直接影響了內控報告編報質量。
在內控建設應該有誰負責這一問題上,多數單位在存在模糊認識,認為由分管財務的領導負責。《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規定「單位負責人應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就是「一把手」工程,如果領導不重視,內控建設無從談起。在內控建設牽頭部門的問題上,部分單位認為內審部門應該是牽頭部門,把組織實施部門與內部評價與監督部門混為一談,內控設計存在缺陷。
一些基層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內控知識理解存在偏差。認為內控建設只是財務人員的事,把單位內控建設和內控報告完全交由財務人員去完成,而財務部門是基層單位主要職能部門,工作任務重,人手較少,有的為非專業人員,加之他們內控知識水平有限且經驗不足,對內控工作,多數會計人員表現出力不從心,難以勝任該項工作。
只是應付檢查等,多報以消極、被動甚至抵觸的態度去完成,有的會計人員在編報過程中存在不按要求報送,隨意編造,未經審核上報,代替單位負責人簽字等現象,單位內控報告的編報質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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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策及建議
1、加強組織領導,營造良好的內控環境
首先基層單位要廣泛宣傳、認真學習內控相關的政策制度,定期召開由單位一把手主持工作會議,開展培訓課堂,組織全體人員培訓學習,提高全體人員對內控工作的理解和認識。
同時,建議財政部門加強宣傳引導,一是對單位一把手進行內控知識專題培訓,聘請有關專家授課,引起單位領導足夠重視;二是評選出好的典型案例,推廣經驗做法,組織單位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觀摩,經驗交流。
例如通過建立QQ群,開設微課堂、進行內控知識競答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員參與內控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內控建設營造良好的實施環境。其次,單位要成立內控領導小組一把手任組長,指定牽頭部門(或崗位)和評價與監督部門,明確職能部門和相關人員職責分工,構建合理科學的組織架構、工作機制。
2、藉助外力完善制度,推動內控建設落地
內控建設屬於新生事物,制度規范只有文字描述,沒有具體操作模板參照或借鑒,使基層單位內控制度的參與者感到困惑,理不出頭緒,也無從著手。
建議以政府購買服務為支撐,引入第三方機構指導和協助單位完成制度建設。首先由制度頂層設計者,按照行政事業單位部門行業進行歸類,設計出具有實操性、可復制、可推廣的不同類型內控模板,建立信息平台,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其次各單位選擇符要求的模板作為參照,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套便於操作的完整內控體系。同時,藉助現代信息技術推動內控建設,把各項制度、流程、風險控制點嵌入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與信息技術無縫銜接,減少人為操控風險,讓權力在制度的「籠子」中安全運行,提升內部控制信息化建設。
3、制定內控監督評價制定,建立監督考核機制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以評促建。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定期開展內控自我評價,針對內控設計和運行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措施及時改進。
其次,財政部門應加強內控報告編報質量檢查、督導,以內部控制報告編報質量「回頭看」為抓手,指導編報單位查漏補缺、糾偏整改,提高內部控制報告編報質量。二是注重實效,實行監督考核機制。
把單位內控報告總體評價結果納入「一把手」政績考核,對「差評」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實行「約談」;扣發單位全體人員精神文明獎勵工資;核減單位當年三公經費預算指標。由審計部門列為審計內容。
4、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升職業道德修養
伴隨著人工智慧與大數據分析的廣泛應用,人工智慧引入會計、審計等工作,做到全面審計,可以提取被審計單位的所有數據,海量數據處理技術實現了工作效率的高效而快捷。對傳統會計、審計等工作帶來巨大沖擊,會計人員將面臨失業威脅。新《會計法》對會計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實行「禁入」制度,規定「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
行業「黑名單」制度的推送加大了從業人員違規成本,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從軟約束走向硬束。從而倒逼會計、審計以及內控人員主動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以及職業道德。由此,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培養一支素質過硬、業務過硬具備良好職業道德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顯得尤為重要。
一是提升現有的專業人員業務素質,走出去,到高等院校,參加高層次的培訓學習,開闊視野,了解前沿理論知識。二是縣級單位領導要支持、鼓勵專業人員職稱、學歷晉升,促使其自我加壓,不斷充電,提升風險分析、應對能力。三是在崗位人員選配時,把好准入關,選拔德才兼備的人才;關鍵崗位實行定期輪崗和培訓制度。此外,應加強職業道德教育。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屬於新生事物,涉及面廣,難度大,並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隨著單位環境的變化,還需及時調整。因此,提高內控報告質量,以評促建,推動內控建設在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全面落地意義重大。
② 內部控制評價的報告
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可分為對內報告和對外報告,對外報告是為了滿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需要對外披露,在時間上具有強制性,披露內容和格式強調符合披露要求;對內報告主要是為了滿足管理層或治理層改善管控水平的需要,不具有強制性,內容、格式和披露時間由企業自行決定。
企業因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的變化,其內部控制系統不可能是固定的、一成不變的,而是一個不斷更新和自我完善的動態體系,因此對內部控制需要經常展開評價,在實際工作可以採用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
對外報告一般採用定期的方式,即企業至少應該每年進行一次內部控制評價並由董事會對外發布內部控制報告。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應當以12月31日為基準日。值得說明的是,如果企業在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年度內發生了特殊的事項且具有重要性,或因為具有了某種特殊原因(如企業因目標變化或提升),企業需要針對這種特殊事項或原因及時編制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並對外發布。這種類型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屬於非定期的內部控制報告。
內部報告一般採用不定期的方式,即企業可以持續地開展內部控制的監督與評價,並根據結果的重要性隨時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經理層報送評價報告。從廣義上講,企業針對發現的重大缺陷等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經理層報送的內部報告(內部控制缺陷報告)也屬於非定期的報告。
企業應盡量按照統一的格式編制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以滿足外部信息使用者對內控信息可比的要求。
根據《評價指引》第二十一條和二十二條規定,內部控制評價對外報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董事會聲明。聲明董事會及全體董事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保證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總體情況。明確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體制、進度安排,是否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獨立審計。
3.內部控制評價的依據。說明企業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4.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描述內部控制評價所涵蓋的被評價單位,以及納入評價范圍的業務事項,及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如有所遺漏的,應說明原因,及其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真實完整性產生的重大影響等。
5.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描述內部控制評價工作遵循的基本流程,以及評價過程中採用的主要方法。
6.內部控制缺陷及其認定。描述適用本企業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准,並聲明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或做出的調整及相應原因;根據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准,確定評價期末存在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7.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況。對於評價期間發現、期末已完成整改的重大缺陷,說明企業有足夠的測試樣本顯示,與該重大缺陷相關的內部控制設計且運行有效。針對評價期末存在的內部控制缺陷,公司擬採取的整改措施及預期效果。
8.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對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出具評價期末內部控制有效結論;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不得作出內部控制有效的結論,並需描述該重大缺陷的性質及其對實現相關控制目標的影響程度,可能給公司未來生產經營帶來相關風險。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發生重大缺陷的,企業須責成內部控制評價機構予以核實,並根據核查結果對評價結論進行相應調整,說明董事會擬採取的措施。
③ 內部控制評價程序一般包括哪些內容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應當披露哪些內容
內部控制評價流程
內部控制評價流程,就是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從開始到結束的基本過程。國際上權威的觀點認為評價一個內部控制體系本身就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應有一套規程以及其一些內在的基本要素。內部控制評價流程到底包括哪些基本要素,在理論界和實務界認識是不同的,做法也是不一樣的,也因評價主體和內容的不同而不同。管理層自我評估和審計機構評價流程會略有不同。基於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和基於全面內部控制評價的流程也不可能完全一樣。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要求企業應當按照內部控制評價辦法規定的程序,有序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內部控制評價程序一般包括:制定評價工作方案、組成評價工作組、實施現場測試、認定控制缺陷、匯總評價結果、編報評價報告等環節。這是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法定程序,是必須要執行的最基本的程序。中天恆3C框架把內部控制評價流程分為評價准備、評價實施、評價報告三個階段,每個階段又可細分若干內容。
企業應當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和整改情況,編制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的總體情況;
(2)內部控制責任主體的聲明;
(3)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和內容;
(4)內部控制評價的標准和依據;
(5)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
(6)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認定情況;
(7)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措施及責任追究情況;
(8)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
存在一個或多個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應當作出內部控制無效的結論。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自我評價報告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對照本指引及有關規定,說明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運行,是否存在缺陷;
(2)說明本指引重點關注的控制活動的自查和評估情況;
(3)說明內部控制缺陷和異常事項的改進措施(如適用);
(4)說明上一年度的內部控制缺陷及異常事項的改善進展情況(如適用)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至少應包括如下內容:
(1)內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2)內控制度是否有效實施;
(3)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的情況;
(4)內控制度及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風險及其處理情況;
(5)對本年度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評價;
(6)完善內控制度的有關措施;
(7)下一年度內部控制有關工作計劃
④ 企業內部控制怎樣評價
內部控制檢查與評價業務流程
1. 目標
通過規范內部控制的檢查與評價工作流程,確保檢查評價工作按規定程序和適當授權進行,實現預期目標;確保檢查評價工作的方法和標准一致,減少檢查評價工作的隨意性;確保集團公司和企業在年度財務決算中恰當披露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外部監管機構的要求,並促進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不斷改進、完善和嚴格執行。
2. 風險
由於檢查與評價工作流程設計不合理或控制不當,可能導致對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評價不恰當;可能導致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檢查評價工作存在隨意性;可能導致年度財務決算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對外披露的信息失當而受到外部監管機構的處罰。
3. 工作流程步驟與控制點
3.1 成立和確定檢查評價領導小組和工作組
★3.1.1 企業(或總部)應當成立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檢評領導小組」),組長由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總會計師/分管財務領導擔任,成員由財務、審計、人事、監察、銷售、采購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3.1.2 檢評領導小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成本和效益原則,確定或組建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組(以下簡稱「檢評組」)。檢評組可以設在(或授權)財務或審計部門,也可另行組成由財務、審計、人事、監察等有關部門相關人員參加的檢評組,組長可由審計部門負責人擔任。
3.2 制定檢查評價工作計劃
3.2.1 檢評組每年年初根據本流程規定和檢評領導小組的要求,編制內部會計控制檢查評價工作計劃,具體明確各類業務定期抽查的時間(按季或半年或年進行抽查)、抽查樣本量的比例(5%~15%)以及隨機抽查的方法,明確檢查人員的分工和各有關部門的配合責任,以及完成檢評工作的時間目標和要求。
★3.2.2 檢評組將檢評工作計劃報總會計師/分管財務領導審閱後,提交檢評領導小組審定。
3.3 實施檢查和計算得分
3.3.1 檢評組人員根據工作計劃,按規定的抽樣比例和方法,隨機抽取各類業務的樣本。同時依據各自的分工,對所抽取的業務樣本控制點,按照規范的業務流程表中控制點和不相容職務/崗位分離及授權等要求,實施符合性測試。
★3.3.2 檢評組人員將檢查測試情況按每筆業務逐筆如實進行記錄(包括抽查時間、抽查方法、抽查的具體業務合同或憑證編號、檢查測試得分結果等),建立檢查評價工作底稿,簽字後交檢評組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審核簽字。
3.3.3 對檢查測試中發現控制點缺失或控制點雖然存在但未按規定實施控制的,一律按扣減法扣減該控制點的權重得分。每筆業務控制點權重總分為100分,扣除扣減分數後即為該筆業務內部會計控制執行的實際得分。
3.3.4 同類業務逐筆得分相加除以筆數即可得出該類業務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實際得分。各類業務簡單平均得分相加除以類別數即可計算出全部業務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實際綜合得分。
3.4 編寫檢查評價報告
3.4.1 檢查人員根據抽查業務的內部控制檢查測試的得分情況,可以對各類業務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做出定量和定性的評價,也可對全部業務內部控制執行總體情況做出定量和定性的綜合評價。
3.4.2 凡內部控制檢查測試平均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且在實際執行中未出現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可認定為「無疏漏」或者存在「輕微疏漏」,執行情況可評價為好;在85-94分(含)之間,且在實際執行中未出現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可認定為存在「一般疏漏」,執行情況可評價為較好;在70-84分(含)之間,且在實際執行中未出現實質性問題,可認定為存在「一般缺陷」,執行情況可評價為一般;在70分以下,不管在實際執行中是否出現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可認定為存在「重大缺陷」,執行情況可評價為差。及時檢查測試平均得分在70分(含)以上,但在實際執行中發生了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則相應認定為存在「一般缺陷」或「重大缺陷」。
3.4.3 檢評組根據內部控制業務檢查結果情況,編寫《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檢查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1)檢查評價工作的組織開展情況;(二)檢查樣本的抽取方法和測試結果情況;(三)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具體分析;(四)加強改進內部控制的意見和建議。檢查評價報告要有定性和定量分析,以數據和事實為依據。
★3.4.4 檢評組負責人對各檢查人員的檢查工作底稿和扣(計)分情況以及《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進行審核修改並簽字,報分管內控領導/總會計師審閱。
3.5 審定上報檢查評價結果
3.5.1 檢評組將內部控制檢查情況和初步評價意見向內部控制檢評領導小組匯報,如實反映檢查測試結果和定性定量評價意見,並將《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報領導小組審定。
★3.5.2 檢評領導小組審議內部控制檢評結果,並對存在的缺陷和問題,以及檢評組提出的意見和措施予以研究,形成具體改進措施貫徹落實。
★3.5.3 將經審定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和有關業務內部控制檢查得分情況匯總表一並上報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備案,或對外發布。
3.6 考核獎懲
3.6.1 每年年度終了後,檢評組應當根據全年檢評綜合得分及評價情況(按季檢查的為4次平均得分,按半年檢查的為2次平均得分,按年檢查的為1次平均得分)提出內部控制執行的獎懲意見,報檢評領導小組審議。
★3.6.2 檢評領導小組審核獎懲意見,並將審核結果報企業辦公會議審定後兌現。
3.7 集團公司整體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評價
3.7.1 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根據企業上報備案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情況,對企業年度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做出基本評價。
★3.7.2 為增強集團公司檢查評價的科學性和可靠性,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評價企業時還可將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在本年度開展的財務稽核、財務(決算)審計中對企業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所進行的檢查評價結果納入評價范圍,並按企業自我評價得分權重40%、企業外部評價得分(如兩家或三家都有評價得分則取平均得分)權重60%計算,得出新的綜合得分和評價結果。
3.7.3 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再以各直屬企業為權數,計算出全部企業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平均得分,從而得出集團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年度總體得分和評價結論。
★3.7.4 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依據各企業或總部有關部門對內部控制執行的檢查測評情況,編寫集團公司年度《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檢查評價報告》,報經集團公司領導或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後,即可對外發布,並進行獎懲。
★3.7.5 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應當針對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缺陷,採取有力措施加以改進和完善。
⑤ 內部控制的評審包括哪些步驟
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的一般步驟如下:
(一)了解並描述內部控制制度
評審內部控制制度,首先應了解內部控制制度。一般來說,任何一個單位,無論規模大小和生產經營特點如何,其內部總是有一定的內控制度,存在的差異主要表現為其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在程度上的不同。
了解內部控制制度主要應作好以下兩項工作:
1.搜集資料和進行初步調查。搜集資料指收集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文件、管理制度、規章制度、圖表、規程等書面的或尚未成文的規定。如,各項經濟責任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勞動人事制度、計劃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進貨管理制度、物價計量管理制度等等。通過搜集資料,就可以初步了解一個單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內部控制,其崗位設置與職責分工是否符合內部控制的原則等。
通過搜集資料,如果發現內部控制制度中還有不清楚或界限模糊的地方,就應向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調查。搜集資料與初步調查可以分開進行,也可以結合進行。
2.描述內部控制制度。通過搜集資料和初步調查,對一個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狀況就有了一個大概了解。為了進一步評審的需要,應當用一定的方法將其如實地記錄下來,在內部控制制度審計中就叫描述內部控制制度。描述內部控制制度的方法有文字說明法、調查表法和流程圖法。本章第三節將進一步說明。
(二)實地測試內部控制制度
通過搜集資料和了解描述,我們對一個單位的內部控制系統的基本情況就已初步掌握。但內部控制系統是否有效,僅靠書面資料或初步的調查是難於作出判斷的。審計實踐經驗證明:再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哪怕寫在紙上,貼在牆上,如果有關工作人員有章不循或者陽奉陰違,都將直接影響內部控制系統的控制效果。因此,內部控制系統必須進行實地測試。
實地測試內部控制制度一般有兩種方法:
1.抽查有關資料進行實地測試。這種方法是針對所要審查的某一內部控制系統,抽取一部分資料進行審查,看其對經濟業務的處理是否符合內部控制系統的原則。例如,對材料購入系統進行審查,就要抽查收貨單、付款憑證和供應方的銷貨發票,通過對這些資料進行審查,檢查材料購入業務是否由不同的部門分別完成,憑證設置是否健全,是否按規定程序傳遞等。
抽查資料的具體方法,主要選用判斷抽樣法或統計屬性抽樣法。
2.實地觀察。實地觀察就是深入現場,根據前述經濟業務的傳遞程序,到各個環節進行實地觀察、驗證。例如,前舉材料采購業務,就應分別到業務(或采購俠應)部門。倉儲部門、財會部仃進行觀察。對關鍵環節則尤其注意觀察和驗證,如倉儲部門的驗收環節,就應檢查它在驗收數量時,是否經過計量,檢斤或驗尺,以保證數量真實;而在驗收質量時,又是否經過對物理性能或化學成分等的檢驗,以保證質量正確。
經過上述兩種方法的實地測試,就可以對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作出判斷。
(三)評價內部控制制度
評價內部控制制度,就是針對被審單位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綜合評價,並提出評價意見。
評價內部控制系統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被審單位內部控制系統的基本情況,二是內部控制系統評價的標准。根據被審單位內部系統的基本情況,對照內部控制系統評價的標准,才能對被審單位內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提出評價意見。
通過上述「了解內部控制制度」和「實地測試內部控制制度」,對被審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況已經掌握。
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標准還需補充說明如下:
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標准過去是根據審計人員的經驗判斷。近年,提出了」控制模型」,或稱為「理想的內部控制模式」,用來作為判斷其控制是否健全的標准。
「控制模型」是有關部門或審計人員,根據大量的實際工作經驗和內部控制系統的原則設計出來的行之有效的控制模式。控制模型依照不同的生產經營類型和不同的業務系統分別制定,其形式一般都用調查表,流程圖或用文字說明表示,上面註明有業務程序、控制環節,並著重標注了「控制點」和「關鍵控制點」;因此,按照控制模型建立內部控制系統,並嚴格遵照執行,就能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提高經營效率,用控制模型對照被審單位的實際內部控制系統,也能判斷其是否健全、有效。
設計控制模型,一是要堅持前述合理分工與權力制衡的原則,即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這一控制的核心內容是合理設置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明確職責許可權,形成相互制衡機制。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査等職務。另一是抓住業務過程中的關鍵控制環節,即通常說的「控制點」和「關鍵控制點」。
下面以材料采購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為例,簡要說明其方法。
根據前述內部控制制度的原則和程序控制的要求,材料采購業務可以劃分為申請、計劃、合同、驗收、入庫、記錄與核對這樣6個步驟,這6個步驟應由采購供應、倉儲運輸、財會等部門分工完成。采購業務的完成應有6個控制點;
①申請。申請材料采購應有明確的目的,即為了生產、經營或其他必需的需要而采購。未經申請並給予批准和授權,就會出現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而任意采購,甚至會出現為了「回扣」而任意采購殘次廢品的現象;
②計劃。缺乏計劃平衡,就會使材料的需要、庫存與采購脫節,出現或者積壓、或者短缺的現象;
③合同。沒有合同規定經濟責任,就會使材料購入的數量、質量、價格、時期缺乏保證;
④驗收。缺乏驗收環節,會使材料到貨的數量與質量都會出現混亂;
⑤入庫。不辦入庫手續,將使材料到貨後發生丟失、損壞;
⑥記錄與核對。如果沒有財會部門正確及時地記錄與核對,材料的安全完整就失去最終的制約,會計資料的可靠性也失去保證。
以上控制點如果齊全,材料采購就可以保持良好秩序,如果缺少一個,就可能發生混亂。而其中的「驗收」又是最關鍵的一環,沒有它,材料采購就可能產生全面混亂,因而驗收是材料采購控制系統中的關鍵控制點。
歸納上述意見,所謂評價內部控制制度,實質上是用控制模型對照被審單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判斷的活動。而所謂評價其健全性,實質上就是評價被審單位內控制度是否符合控制模型要求,應有的控制點是否齊全。所謂評價其有效性,也就是通過測試,看這些控制點是否都發揮了控製作用。對關鍵控制點,尤其是評價的重點。
(四)報告內部控制制度
評價內部控制制度後,就已形成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審計意見,這是審計報告的主要內容。此外,還有兩個方面的內容:
1.關於改進管理的建議。例如,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時,發現應有的控制點不健全、或有章不循,造成一些差錯、弊端,就應針對這些問題向被審單位提出改進管理的建議。
2.關於進一步審計的范圍、重點和方法的意見。目前,我國對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還未引起足夠重視。在實際審計工作中,一般是將其作為正式實施審計前的一個審計步驟。通過評審內部控制制度,即可確定審計的范圍、重點和方法。如果這些意見與原審計工作方案有矛盾的,應擴大審計范圍,並報審計負責人批准。
⑥ 如何開展 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價
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是對內部控制執行有效性的檢測,目前我國的內部控制評價標准體系尚未建立。今年3月,財政部發布了財會便(2007)7號關於印發《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和17項具體規范(徵求意見稿)的通知,其目的在於推動國內上市公司實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制度和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填補企業內部控制標準的空白,從而為建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打下基礎。在實際審計工作中,對被審計單位企業的內部控制進行評價,必須要有一套客觀可行的基本參照標准。這套標准不僅可為企業自我評估和改進其內部控制以及注冊會計師發表評價意見提供依據,還可以為各方面的溝通與理解提供統一的基礎。我國在內部會計控制的建設與完善方面雖已進入起步階段,但有關內部會計控制的標准和評價體系較為薄弱,制約了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執行。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實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已勢在必行。內部控制評價體系框架研究、制定一套具有統一性、公認性和完善性,既符合實際又具有可操作性的評價標准體系,應從目標定位、內容範圍以及設置方式等方面來綜合考慮,既可以從企業管理與控制的目標入手,也可以從內部控制要素入手。但無論怎樣,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准都可以分為一般標准和具體標准兩部分,一般標准以具體標准為基礎,同時也是具體標準的升華,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評價體系。這里所說的一般標准大致包括3方面,即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具體標准由內部控制要素評價標准和作業層級評價標准兩部分組成,其中要素評價標准可分為5個方面,即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作業層級評價標准因其繁瑣復雜,難以窮盡,如以生產性企業為例進行框架構建,可分為5個業務循環,即銷售業務循環、購貨業務循環、生產業務循環、薪金業務循環和理財業務循環。在內部控制評價的具體標准中,要素評價標准以作業層級評價標准為基礎。一般標准測試的3大方面首先是完整性。企業內部控制是否完整是評價一般標准中首要的一條,同時又是基礎。若內部控制的完整性都達不到,則內部控制的合理性與有效性就無從談起了。從系統的觀點出發,可以從企業資源利用角度去審視:應有「人力資源控制系統、物力資源控制系統、財力資源控制系統、信息資源控制系統」;從經營環節角度去審視:應有「供應環節控制系統、生產環節控制系統、銷售環節控制系統」;等等。在對內部控制的完整性作出判斷時,還應當考慮到企業經營規模及業務復雜程度的影響。一般情況下,企業經營規模愈大,業務復雜程度就愈高,對內部控制的完整性要求也愈高。其次是合理性。企業設置內部控制切忌照抄照搬,因此應當考慮企業內控設計和執行時的適應性和經濟性。因為,企業所處行業、組織規模、交易性質、經濟技術條件、人員素質等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差異,不同的企業就應當根據其不同的特點設置內部控制制度。在對某一企業評價其內部控制的適用性時,要注意控制點的設置是否合理,有沒有安排過多或不必要的控制點;在每一個需要控制的地方是否都建立了控制環節;控制職能是否劃分清楚;人員間的分工和牽制是否恰當,既不能分工過細,又能起到相互牽制的作用。同時,內部控制的適用性要以經濟性為限制條件。第三是有效性。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應該體現在是否能為提高經營效益、提供可靠財務報告和遵循法律法規方面提供合理保證,有效性是內部控制的精髓。在內部控制評價的3個一般標准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其完整性與合理性為基礎,內部控制的完整性與合理性則以其有效性為目的。在對企業內控制度的有效性進行審核評價時,要注意內部控制不僅僅需要在總體上是有效的,而且需要各項具體制度也要有明確的目的並發揮其自身的作用。要審核內部控制系統是否相互協調,自相矛盾;是否顧此失彼、相互制約;是否有利於整體功能的發揮。要關注內部控制是否適度,如果過嚴則會使管理活動失去活力,影響相關方積極性的發揮;過寬又會引起運行的機制失調,達不到控制目的。具體標准測試的5大要素在對內控制度進行評價時,只有先從操作性較強的具體標准入手,對具體內控制度的設計與運行有了認識之後,才能從整體上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完整、合理、有效作出判斷。對具體標準的評價方法常用的有「詢問、觀察、檢查、重新執行」。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可以按下列步驟:首先是企業控制環境。以《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為依據,對企業進行測評。主要有:企業治理結構是否完善,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等管理架構是否合法運作和科學決策;是否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和樹立風險防範意識;企業管理層及業務環節是否開展內控培訓,讓內部風險防範成為高管的共識;是否培育良好的企業精神和內部控制文化,創造全體職工充分了解並履行職責的環境;企業高管人員和采購人員是否簽訂誠信承諾書,對所有的重要原材料及設備供應商,在購銷活動中首先簽訂陽光協議,要求其操作過程透明公開,禁止商業賄賂等行為。其次是企業風險。企業管理層應對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內、外部各種風險進行分析,考慮其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制定必要的對策。在對企業風險防範作測評時,應重點關注企業是否建立完整的風險評估體系,是否建立審計委員和風險管理部門,是否對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政策法規風險和道德風險等進行持續監控;是否對已發現的企業各類風險有控制措施,如內控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以及相關制度是否向子公司延伸,以確保子公司的經營安全。同時,還要關注對相關業務項目及已知風險點是否進行定期檢查評估、提示及完善,如在日常經營風險管理中對「重大采購二次詢價」,建立「不合格供應黑名單」是否有實時監控。是否對客戶建立資信信息檔案、是否定期梳理與公司發展戰略不符的業務或項目等等。第三是企業控制活動。企業管理層為確保風險對策有效執行和落實所採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權、驗證、協調、復核、定期盤點、記錄核對、財產的保護、職責的分離、績效考核等內容。在對企業控制活動測試時,要重點審核組織機構方面採取的控制活動和內控制度方面採取的控制活動。在組織結構方面重點審核:機構、崗位及職責許可權是否合理設置和分工,不相容職務是否相互分離,是否成立相關法律事務部門和職能,對采購與驗收等環節是否設置相互監督制度,做到人員分離。企業是否把業務流程作為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重點,設置關鍵控制點和反饋系統。在內控制度建設方面重點審核:企業是否制定了董事會的議事規則、總經理事權規則、財務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投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內控檢查監督制度等。第四是企業信息與溝通。在對企業信息活動測試時,要重點審核公司是否已制定公司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確保信息能夠准確傳遞,確保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及內部審計部門及時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經營和風險狀況,確保各類風險隱患和內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處理;公司的日常業務包括資產、財務管理等是否實行流程表單化管理和建立ERP系統。第五是企業檢查與監督。在對企業該項活動測試時,要重點審核公司是否已制定了內部控制檢查監督法,該項工作是否在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直接領導下,有風險管理部門或審計部門具體負責實施,並有相關制度。如:基建項目是否有竣工決算審計制度、主要領導的離任是否實施責任審計,重大投資、擔保、抵押、關聯交易是否建立審核會簽制度;以及是否有對公司重要物資、設備、原材料定期盤點和不定期的抽查制度,對公司現金、銀行賬戶的抽查制度等。綜上所述,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製作出評價,包括被評價的企業內控制度是否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是否對企業重大風險、嚴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錯誤等方面有控制和防範作用等,都有賴於建立一個完善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准體系。相信通過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實踐的積累,一套比較成熟的、適合中國國情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標准體系不久將會建立。
⑦ 如何進行內部控制制度評審
一、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的概念
評審內部控制制度是現代審計的基礎。但內部控制制度卻並非是適應審計的需要而產生的。前面已說明了它是本世紀40年代為適應日益劇烈競爭需要而強化內部管理的產物。評審內部控制度之所以成為現代審計的基礎,是審計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而促使自身的審計內容、審計方法發展的結果。
前面已進行介紹,現代審計發展到綜合審計階段後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審計內容從財務審計發展到經濟效益審計;二是審計方法從詳查發展到抽查。審計的發展,使審計增加了新的審計內容,又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但是,採用抽查法也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弊端,這就是如果抽樣不當,就會使審計質量缺乏保證。因為抽查如果缺乏科學依據,就可能漏審一些重大問題而出現巨大的審計風險。審計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雖然給審計工作帶來了困難,但又為審計的繼續發展提供了條件。
為了適應現代經濟發展的需要,審計工作者進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在審計實踐工作中,他們逐漸發現這樣一個規律:任何單位的經濟活動,凡是內部控制良好,業務處理的正確程度就較高,錯弊情況就較少,而凡是內部控制不健全或缺乏相互制約的,正確程度就較低,錯弊情況就較多。在這個基礎上,經過進一步的實踐與探索,就建立起了以評審內部控制系統為基礎的抽查審計方法,簡稱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或制度基礎審計。
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同以往的審計有著顯著的區別。從審計的內容看,以往的審計,不管是採用詳查法或是採用抽查法,審計內容的重點是被審單位的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資料,而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則不同,審計內容的重點並不在於資料的多少問題,其審計的重點是產生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資料的內部控制系統本身。再從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在整個審計中的地位看,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是現代審計的基礎。現代審計一般首先進行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審,然後再根據評審結果確定審計范圍、重點和方法等。評審後,對於控制良好的,可只作一般性檢查。具體審計方法則可用抽查法;對於控制薄弱的,則列入審計范圍,並作為審計重點。在具體的審計方法上,則採用詳查法或擴大抽查的范圍,以取得可靠的足夠的審計證據。顯然,通過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就能抓住審計工作的重點,保證審計工作效率,節約審計時間和審計經費。
由以上可見,內部控制制度評審也稱為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它是針對被審單位內部控制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所進行的專項審查評價活動。評審內部控制制度是現代審計的基礎,它對於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保證審計工作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是對現代審計的重要發展。
二、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的步驟
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的一般步驟如下:
(一)了解並描述內部控制制度
評審內部控制制度,首先應了解內部控制制度。一般來說,任何一個單位,無論規模大小和生產經營特點如何,其內部總是有一定的內控制度,存在的差異主要表現為其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在程度上的不同。
了解內部控制制度主要應作好以下兩項工作:
1.搜集資料和進行初步調查。搜集資料指收集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文件、管理制度、規章制度、圖表、規程等書面的或尚未成文的規定。如,各項經濟責任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勞動人事制度、計劃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進貨管理制度、物價計量管理制度等等。通過搜集資料,就可以初步了解一個單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內部控制,其崗位設置與職責分工是否符合內部控制的原則等。
通過搜集資料,如果發現內部控制制度中還有不清楚或界限模糊的地方,就應向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調查。搜集資料與初步調查可以分開進行,也可以結合進行。
2.描述內部控制制度。通過搜集資料和初步調查,對一個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狀況就有了一個大概了解。為了進一步評審的需要,應當用一定的方法將其如實地記錄下來,在內部控制制度審計中就叫描述內部控制制度。描述內部控制制度的方法有文字說明法、調查表法和流程圖法。本章第三節將進一步說明。
(二)實地測試內部控制制度
通過搜集資料和了解描述,我們對一個單位的內部控制系統的基本情況就已初步掌握。但內部控制系統是否有效,僅靠書面資料或初步的調查是難於作出判斷的。審計實踐經驗證明:再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哪怕寫在紙上,貼在牆上,如果有關工作人員有章不循或者陽奉陰違,都將直接影響內部控制系統的控制效果。因此,內部控制系統必須進行實地測試。
實地測試內部控制制度一般有兩種方法:
1.抽查有關資料進行實地測試。這種方法是針對所要審查的某一內部控制系統,抽取一部分資料進行審查,看其對經濟業務的處理是否符合內部控制系統的原則。例如,對材料購入系統進行審查,就要抽查收貨單、付款憑證和供應方的銷貨發票,通過對這些資料進行審查,檢查材料購入業務是否由不同的部門分別完成,憑證設置是否健全,是否按規定程序傳遞等。
抽查資料的具體方法,主要選用判斷抽樣法或統計屬性抽樣法。
2.實地觀察。實地觀察就是深入現場,根據前述經濟業務的傳遞程序,到各個環節進行實地觀察、驗證。例如,前舉材料采購業務,就應分別到業務(或采購俠應)部門。倉儲部門、財會部仃進行觀察。對關鍵環節則尤其注意觀察和驗證,如倉儲部門的驗收環節,就應檢查它在驗收數量時,是否經過計量,檢斤或驗尺,以保證數量真實;而在驗收質量時,又是否經過對物理性能或化學成分等的檢驗,以保證質量正確。
經過上述兩種方法的實地測試,就可以對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作出判斷。
(三)評價內部控制制度
評價內部控制制度,就是針對被審單位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綜合評價,並提出評價意見。
評價內部控制系統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被審單位內部控制系統的基本情況,二是內部控制系統評價的標准。根據被審單位內部系統的基本情況,對照內部控制系統評價的標准,才能對被審單位內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提出評價意見。
通過上述「了解內部控制制度」和「實地測試內部控制制度」,對被審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況已經掌握。
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標准還需補充說明如下:
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標准過去是根據審計人員的經驗判斷。近年,提出了」控制模型」,或稱為「理想的內部控制模式」,用來作為判斷其控制是否健全的標准。
「控制模型」是有關部門或審計人員,根據大量的實際工作經驗和內部控制系統的原則設計出來的行之有效的控制模式。控制模型依照不同的生產經營類型和不同的業務系統分別制定,其形式一般都用調查表,流程圖或用文字說明表示,上面註明有業務程序、控制環節,並著重標注了「控制點」和「關鍵控制點」;因此,按照控制模型建立內部控制系統,並嚴格遵照執行,就能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提高經營效率,用控制模型對照被審單位的實際內部控制系統,也能判斷其是否健全、有效。
設計控制模型,一是要堅持前述合理分工與權力制衡的原則,即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這一控制的核心內容是合理設置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明確職責許可權,形成相互制衡機制。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査等職務。另一是抓住業務過程中的關鍵控制環節,即通常說的「控制點」和「關鍵控制點」。
下面以材料采購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為例,簡要說明其方法。
根據前述內部控制制度的原則和程序控制的要求,材料采購業務可以劃分為申請、計劃、合同、驗收、入庫、記錄與核對這樣6個步驟,這6個步驟應由采購供應、倉儲運輸、財會等部門分工完成。采購業務的完成應有6個控制點;
①申請。申請材料采購應有明確的目的,即為了生產、經營或其他必需的需要而采購。未經申請並給予批准和授權,就會出現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而任意采購,甚至會出現為了「回扣」而任意采購殘次廢品的現象;
②計劃。缺乏計劃平衡,就會使材料的需要、庫存與采購脫節,出現或者積壓、或者短缺的現象;
③合同。沒有合同規定經濟責任,就會使材料購入的數量、質量、價格、時期缺乏保證;
④驗收。缺乏驗收環節,會使材料到貨的數量與質量都會出現混亂;
⑤入庫。不辦入庫手續,將使材料到貨後發生丟失、損壞;
⑥記錄與核對。如果沒有財會部門正確及時地記錄與核對,材料的安全完整就失去最終的制約,會計資料的可靠性也失去保證。
以上控制點如果齊全,材料采購就可以保持良好秩序,如果缺少一個,就可能發生混亂。而其中的「驗收」又是最關鍵的一環,沒有它,材料采購就可能產生全面混亂,因而驗收是材料采購控制系統中的關鍵控制點。
歸納上述意見,所謂評價內部控制制度,實質上是用控制模型對照被審單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判斷的活動。而所謂評價其健全性,實質上就是評價被審單位內控制度是否符合控制模型要求,應有的控制點是否齊全。所謂評價其有效性,也就是通過測試,看這些控制點是否都發揮了控製作用。對關鍵控制點,尤其是評價的重點。
(四)報告內部控制制度
評價內部控制制度後,就已形成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審計意見,這是審計報告的主要內容。此外,還有兩個方面的內容:
1.關於改進管理的建議。例如,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時,發現應有的控制點不健全、或有章不循,造成一些差錯、弊端,就應針對這些問題向被審單位提出改進管理的建議。
2.關於進一步審計的范圍、重點和方法的意見。目前,我國對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還未引起足夠重視。在實際審計工作中,一般是將其作為正式實施審計前的一個審計步驟。通過評審內部控制制度,即可確定審計的范圍、重點和方法。如果這些意見與原審計工作方案有矛盾的,應擴大審計范圍,並報審計負責人批准。
三、內部控制系統審計的注意事項
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是現代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審計工作應注意充分發揮它的積極作用。同時,我們在審計工作中也應注意內部控制制度的局限性,以便在進行評審時注意全面加以考慮。如:
l.增加過多控制環節會加重費用開皮,得不償失。因此,如果經濟業務不是經常發生,就沒有設立專門控制系統的必要。
2.行使控制職能的人員的素質十分重要,如果素質太差,即使增加人員也難以實現控制。
3.要防止行使控制職能的人員通同舞弊,否則既使分工是相互制約的,控制也會失效。
4.提醒主管人員勿濫用權力,如果他們朝令夕改,甚至任意胡亂指揮,那麼內部控制就會形同虛設,完全失去控製作用。
案例1]審計背景
對某公司物流管理的內控制度評審,著重對其原料、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管理進行審計調查,並給予審計評價。在調查的初期,我們先到現場實地察看。在車間現場看到鋁線東一大卷、西——大卷,有的鋁線甚至放在車間安全道上。鋁線是很昂貴的金屬物資,如此存放,引起了我們的重視。
審計方法
在審計調查中,我們採用了「點面線」方法,取得了較理想的效果。所謂「點面線」方法,就是在審計調查中,聽到或看到某一管理現狀之後,通過橫向的全面了解、縱向的連線分析,最後確定其控制環節是否完整、控制點是否有效。
審計實施
1.在各部門審計調查了解到的情況:
(1)財務部門:財務部門的同志一再說明、態度堅決地表示,鋁線這一業務是屬於委託加工,即是公司在外采購回鋁錠、對外委託加工成鋁線,爾後再出售。查看該公司的鋁錠、鋁線合同,是委託加工合同,但抽查財務部門的會計資料,發現該公司采購回的是鋁線(非鋁錠),銷售出去的是鋁線,不存在委託加工。在財務部門同時還發現:采購、銷售鋁線的有些單據中,業務員簽字是同—個人;有的結算單據上要素不全、有的手續不完備:例如采購入庫的《送貨單》無重量、有的單據無質檢部門蓋章;有的銷售單據無訂貨方簽字;同一種銷售業務,作為財務憑證的附件一一《發貨結算清單》有的是「財務科傳票附件」聯,有的是「發貨單位記帳」聯。
(2)物資管理部門:在現場看到鋁線存放地是製品生產車間,不是物資管理部門的倉庫。鋁線采購回來後,在製品車間內,業務員將鋁線實物交由物資管理部門人員清點卷數時,同時傳遞《送貨單》(單據上沒有重量記載)。當鋁線銷售時,業務員開具《發貨結算清單》(有計量部門的計重),其中一聯交物管部門;物管部門憑《發貨結算清單》在鋁線的實物帳上同時登記出庫、入庫量。抽查物管部門的實物帳:只有數量,沒有單價、金額:數量的記載有時是噸位,有時是卷數。
(3)鋁線業務的購銷部門:鋁線的業務由該公司的工會技協負責承包;采購、銷售的業務員以及采購取貨、銷售送貨是…—人承擔:購回的鋁線交給物管部門之所以沒有重量記載,是因為:若購回與入庫之間產生虧噸,工會技協不願承擔虧損;銷售發貨時,有時因合同量的大小、時間先後等差異,有「估堆」(註:估計重量)的現象。
(4)核對財務帳與實物帳:年底財務帳結餘29.420噸,實物帳結余 29.280噸,兩者相差0.140噸。
2.經過調查了解之後,將鋁線的供銷控制循環聯系起來分析,並確認各控制點的管理效果,得出結論:鋁線的物流管理沒有按制度運作:
(1)該公司鋁線的經營業務沒有執行委託加工合同,而採取的是采購、銷售的方式。
(2)鋁線的采購、銷售等事項由一人負責,但處在采購、銷售之間的存貨管理環節卻無計量、無專門地點存放、無專人保管,使內部控制的循環中斷。
(3)實物資產管理部門的關健控制點失控,對鋁線沒有管理。
(4)財務部門沒有起到監管的作用:鋁線經營業務形式發生改變,沒有提出異議;結算的單據把關不嚴格;財務帳與實物帳不相吻合;對工會技協的承包管理監督不力。
(5)工會技協鋁線業務的承包管理不嚴謹;鋁線購銷業務只有一人操作,監管不到位,出現管理弊端。
審計意見
該公司應嚴格按照公司物流管理制度的規定,加強對鋁線業務的管理、存貨的管理、財務的管理,彌補管理中出現的漏洞,完善購銷業務的循環控制,使之成為——個完整的、健全的、規范的物流:
(1)鋁線的實物資產要有專業部門、專門人員管理,其實物進、出庫嚴格執行計量、驗收、開票、簽字、入帳等制度,建立健全實物控制的關健環節及關健控制點。
(2)財務部門要加強財務管理,嚴格結算制度,統一結算依據,切實做到帳表——致、帳帳一致、帳證一致、帳實一致。
(3)工會技協采購回的實物及銷售出去的實物均要受到物資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的監控:完善各種單據中的要素,完成管理所必需的各種程序和手續。
(4)定期對鋁線實物資產進行盤點,以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此外,該公司還應嚴格鋁錠(鋁線)合同的簽訂、執行;規范工會技協的鋁線承包行為;承包經營的過程、結果應在財務部門得到完整地核算、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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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簡述內部控制評價的一般程序
內部控制檢查與評價業務流程
1. 目標
通過規范內部控制的檢查與評價工作流程,確保檢查評價工作按規定程序和適當授權進行,實現預期目標;確保檢查評價工作的方法和標准一致,減少檢查評價工作的隨意性;確保集團公司和企業在年度財務決算中恰當披露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外部監管機構的要求,並促進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不斷改進、完善和嚴格執行。
2. 風險
由於檢查與評價工作流程設計不合理或控制不當,可能導致對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評價不恰當;可能導致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檢查評價工作存在隨意性;可能導致年度財務決算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對外披露的信息失當而受到外部監管機構的處罰。
3. 工作流程步驟與控制點
3.1 成立和確定檢查評價領導小組和工作組
★3.1.1 企業(或總部)應當成立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檢評領導小組」),組長由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總會計師/分管財務領導擔任,成員由財務、審計、人事、監察、銷售、采購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3.1.2 檢評領導小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成本和效益原則,確定或組建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組(以下簡稱「檢評組」)。檢評組可以設在(或授權)財務或審計部門,也可另行組成由財務、審計、人事、監察等有關部門相關人員參加的檢評組,組長可由審計部門負責人擔任。
3.2 制定檢查評價工作計劃
3.2.1 檢評組每年年初根據本流程規定和檢評領導小組的要求,編制內部會計控制檢查評價工作計劃,具體明確各類業務定期抽查的時間(按季或半年或年進行抽查)、抽查樣本量的比例(5%~15%)以及隨機抽查的方法,明確檢查人員的分工和各有關部門的配合責任,以及完成檢評工作的時間目標和要求。
★3.2.2 檢評組將檢評工作計劃報總會計師/分管財務領導審閱後,提交檢評領導小組審定。
3.3 實施檢查和計算得分
3.3.1 檢評組人員根據工作計劃,按規定的抽樣比例和方法,隨機抽取各類業務的樣本。同時依據各自的分工,對所抽取的業務樣本控制點,按照規范的業務流程表中控制點和不相容職務/崗位分離及授權等要求,實施符合性測試。
★3.3.2 檢評組人員將檢查測試情況按每筆業務逐筆如實進行記錄(包括抽查時間、抽查方法、抽查的具體業務合同或憑證編號、檢查測試得分結果等),建立檢查評價工作底稿,簽字後交檢評組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審核簽字。
3.3.3 對檢查測試中發現控制點缺失或控制點雖然存在但未按規定實施控制的,一律按扣減法扣減該控制點的權重得分。每筆業務控制點權重總分為100分,扣除扣減分數後即為該筆業務內部會計控制執行的實際得分。
3.3.4 同類業務逐筆得分相加除以筆數即可得出該類業務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實際得分。各類業務簡單平均得分相加除以類別數即可計算出全部業務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實際綜合得分。
3.4 編寫檢查評價報告
3.4.1 檢查人員根據抽查業務的內部控制檢查測試的得分情況,可以對各類業務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做出定量和定性的評價,也可對全部業務內部控制執行總體情況做出定量和定性的綜合評價。
3.4.2 凡內部控制檢查測試平均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且在實際執行中未出現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可認定為「無疏漏」或者存在「輕微疏漏」,執行情況可評價為好;在85-94分(含)之間,且在實際執行中未出現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可認定為存在「一般疏漏」,執行情況可評價為較好;在70-84分(含)之間,且在實際執行中未出現實質性問題,可認定為存在「一般缺陷」,執行情況可評價為一般;在70分以下,不管在實際執行中是否出現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可認定為存在「重大缺陷」,執行情況可評價為差。及時檢查測試平均得分在70分(含)以上,但在實際執行中發生了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則相應認定為存在「一般缺陷」或「重大缺陷」。
3.4.3 檢評組根據內部控制業務檢查結果情況,編寫《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檢查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1)檢查評價工作的組織開展情況;(二)檢查樣本的抽取方法和測試結果情況;(三)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具體分析;(四)加強改進內部控制的意見和建議。檢查評價報告要有定性和定量分析,以數據和事實為依據。
★3.4.4 檢評組負責人對各檢查人員的檢查工作底稿和扣(計)分情況以及《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進行審核修改並簽字,報分管內控領導/總會計師審閱。
3.5 審定上報檢查評價結果
3.5.1 檢評組將內部控制檢查情況和初步評價意見向內部控制檢評領導小組匯報,如實反映檢查測試結果和定性定量評價意見,並將《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報領導小組審定。
★3.5.2 檢評領導小組審議內部控制檢評結果,並對存在的缺陷和問題,以及檢評組提出的意見和措施予以研究,形成具體改進措施貫徹落實。
★3.5.3 將經審定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和有關業務內部控制檢查得分情況匯總表一並上報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備案,或對外發布。
3.6 考核獎懲
3.6.1 每年年度終了後,檢評組應當根據全年檢評綜合得分及評價情況(按季檢查的為4次平均得分,按半年檢查的為2次平均得分,按年檢查的為1次平均得分)提出內部控制執行的獎懲意見,報檢評領導小組審議。
★3.6.2 檢評領導小組審核獎懲意見,並將審核結果報企業辦公會議審定後兌現。
3.7 集團公司整體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評價
3.7.1 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根據企業上報備案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情況,對企業年度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做出基本評價。
★3.7.2 為增強集團公司檢查評價的科學性和可靠性,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評價企業時還可將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在本年度開展的財務稽核、財務(決算)審計中對企業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所進行的檢查評價結果納入評價范圍,並按企業自我評價得分權重40%、企業外部評價得分(如兩家或三家都有評價得分則取平均得分)權重60%計算,得出新的綜合得分和評價結果。
3.7.3 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再以各直屬企業為權數,計算出全部企業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平均得分,從而得出集團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年度總體得分和評價結論。
★3.7.4 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依據各企業或總部有關部門對內部控制執行的檢查測評情況,編寫集團公司年度《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檢查評價報告》,報經集團公司領導或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後,即可對外發布,並進行獎懲。
★3.7.5 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應當針對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缺陷,採取有力措施加以改進和完善。
內部控制檢查與評價業務流程表
業務流程及控制點 權重 控制風險說明 不相容職務/崗位 授權及要求
3.1 成立和確定檢查評價領導小組和工作組
★3.1.1 企業(或總部)應當成立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檢評領導小組」),組長由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總會計師/分管財務領導擔任,成員由財務、審計、人事、監察、銷售、采購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3.1.2 檢評領導小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成本和效益原則,確定或組建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組(以下簡稱「檢評組」)。檢評組可以設在(或授權)財務或審計部門,也可另行組成由財務、審計、人事、監察等有關部門相關人員參加的檢評組,組長可由審計部門負責人擔任。
3.2 制定檢查評價工作計劃
3.2.1 檢評組每年年初根據本流程規定和檢評領導小組的要求,編制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計劃,具體明確各類業務定期抽查的時間(按季或半年或年進行抽查)、抽查樣本量的比例(5%~15%)以及隨機抽查的方法,明確檢查人員的分工和各有關部門的配合責任,以及完成檢評工作的時間目標和要求。
★3.2.2 檢評組將檢評工作計劃報總會計師/分管財務領導審閱後,提交檢評領導小組審定。
3.3 實施檢查和計算得分
3.3.1 檢評組人員根據工作計劃,按規定的抽樣比例和方法,隨機抽取各類業務的樣本。同時依據各自的分工,對所抽取的業務樣本控制點,按照規范的業務流程表中控制點和不相容職務/崗位分離及授權等要求,實施符合性測試。
★3.3.2 檢評組人員將檢查測試情況按每筆業務逐筆如實進行記錄(包括抽查時間、抽查方法、抽查的具體業務合同或憑證編號、檢查測試得分結果等),建立檢查評價工作底稿,簽字後交檢評組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審核簽字。
3.3.3 對檢查測試中發現控制點缺失或控制點雖然存在但未按規定實施控制的,一律按扣減法扣減該控制點的權重得分。每筆業務控制點權重總分為100分,扣除扣減分數後即為該筆業務內部控制執行的實際得分。
3.3.4 同類業務逐筆得分相加除以筆數即可得出該類業務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實際得分。各類業務簡單平均得分相加除以類別數即可計算出全部業務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實際綜合得分。
3.4 編寫檢查評價報告
3.4.1 檢查人員根據抽查業務的內部控制檢查測試的得分情況,可以對各類業務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做出定量和定性的評價,也可對全部業務內部控制執行總體情況做出定量和定性的綜合評價。
3.4.2 凡內部控制檢查測試平均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且在實際執行中未出現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可認定為「無疏漏」或者存在「輕微疏漏」,執行情況可評價為好;在85-94分(含)之間,且在實際執行中未出現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可認定為存在「一般疏漏」,執行情況可評價為較好;在70-84分(含)之間,且在實際執行中未出現實質性問題,可認定為存在「一般缺陷」,執行情況可評價為一般;在70分以下,不管在實際執行中是否出現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可認定為存在「重大缺陷」,執行情況可評價為差。及時檢查測試平均得分在70分(含)以上,但在實際執行中發生了一般性問題或實質性問題,則相應認定為存在「一般缺陷」或「重大缺陷」。
3.4.3 檢評組根據內部控制業務檢查結果情況,編寫《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檢查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1)檢查評價工作的組織開展情況;(二)檢查樣本的抽取方法和測試結果情況;(三)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具體分析;(四)加強改進內部控制的意見和建議。檢查評價報告要有定性和定量分析,以數據和事實為依據。
★3.4.4 檢評組負責人對各檢查人員的檢查工作底稿和扣(計)分情況以及《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進行審核修改並簽字,報分管內控領導/總會計師審閱。
3.5 審定上報檢查評價結果
3.5.1 檢評組將內部控制檢查情況和初步評價意見向內部控制檢評領導小組匯報,如實反映檢查測試結果和定性定量評價意見,並將《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報領導小組審定。
★3.5.2 檢評領導小組審議內部控制檢評結果,並對存在的缺陷和問題,以及檢評組提出的意見和措施予以研究,形成具體改進措施貫徹落實。
★3.5.3 將經審定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報告》和有關業務內部控制檢查得分情況匯總表一並上報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備案,或對外發布。
3.6 考核獎懲
3.6.1 每年年度終了後,檢評組應當根據全年檢評綜合得分及評價情況(按季檢查的為4次平均得分,按半年檢查的為2次平均得分,按年檢查的為1次平均得分)提出內部控制執行的獎懲意見,報檢評領導小組審議。
★3.6.2 檢評領導小組審核獎懲意見,並將審核結果報企業辦公會議審定後兌現。
3.7 集團公司整體內部會計控制執行情況的評價
3.7.1 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根據企業上報備案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情況,對企業年度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做出基本評價。
★3.7.2 為增強集團公司檢查評價的科學性和可靠性,內控辦公室在評價企業時還可將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在本年度開展的財務稽核、財務(決算)審計中對企業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所進行的檢查評價結果納入評價范圍,並按企業自我評價得分權重40%、企業外部評價得分(如兩家或三家都有評價得分則取平均得分)權重60%計算,得出新的綜合得分和評價結果。
3.7.3 集團公司內控辦公室再以各直屬企業為權數,計算出全部企業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平均得分,從而得出集團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年度總體得分和評價結論。
★3.7.4 集團公司財會部門依據各企業或總部有關部門對內部控制執行的檢查測評情況,編寫集團公司年度《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檢查評價報告》,報經集團公司領導或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後,即可對外發布,並進行獎懲。
★3.7.5 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應當針對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缺陷,採取有力措施加以改進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