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處罰聽證報告
1、聽證告知書是告知擬對你做出行政處罰的結果,並且告知你在三日內有陳訴申辯的權利,你簽字了只是代表你收到聽證告知書,並不代表你放棄舉行聽證的權利,跟你簽「否」是沒有關系的。他們不按規定處理,你去法院告都是可以贏的。聽證告知書上都有寫了,而且你簽字了他按照法律程序要給你一張紅色的告知書,你認真看看。
2、法律規定是你自收到聽證處罰告知書三日內未提出聽證的要求,及視為放棄陳述、申辯的權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收到聽證要求的7日內必須舉行聽證。
3、如果你提出聽證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未按要求舉行,行政處罰無效,你可以去法院告。他們比你還怕。
4、你不用寫申辯書的,提出聽證就可以了,聽證也不需要你出錢。
5、超范圍經營相當於無照經營,他們將會沒收你的違法所得以及按照你的經營額來處與罰款,你去工商局做的筆錄,怎麼好好的承認你的非法所得是2000元呢,而且你的移動業務手機維修零售經營額為什麼要承認那麼多啊。
6、說句實話,已經到這一步了,你也到他們那去做了筆錄吧,而且你非法所得2000元肯定也是你自己承認的,他們有現場筆錄,現場照片,詢問筆錄為證據,在出示聽證告知書之前還要經過領導審批,如果他們這些都是按照法定程序來的話,你申訴陳辯也是沒用的。如果你不繳納罰款他們還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其實這只是小事,放輕松點,需取點教訓就可以了。
❷ 收到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說可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有關申辯文書怎麼寫
只要允許你申辨,基本上是依法或依規處罰,申辨也是無有意義的。
❸ 工商局給我下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罰款金額太高,我沒有簽字,他們能怎麼辦
當事人不簽字,不影響處罰決定書的生效,送達人可以依法適用留置送達,在送達回執上註明當事人拒絕簽字的事由和日期。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還可以採取郵寄送達和公告送達的方式。
❹ 工商局的聽證怎麼寫
你這個問題很籠統,不好回答。不知道你是工商局的人,寫聽證報告?還是說你是當事人,申請聽證?還有,不知道你說的是行政處罰聽證還是行政許可聽證。麻煩說詳細點。
❺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聽證規則的申請受理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一)責令停業整頓、責令停止營業、責令停止廣告業務等;
(二)吊銷、收繳或者扣繳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經營許可證、撤銷商標注冊、撤銷特殊標志登記等;
(三)對公民處以三千元、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三萬元以上罰款;
(四)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達到第(三)項所列數額的行政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或者人民政府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所列罰沒數額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向當事人告知聽證權利時,應當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內容。
採取口頭形式告知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告知情況記入筆錄,並由當事人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
採取書面形式告知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直接送達當事人,也可以委託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代為送達,還可以採取郵寄送達的方式送達當事人。
採用上述方法無法送達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以公告的方式告知。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可以在聽證告知書的送達回證上簽署意見,也可以自接到告知聽證的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當事人以口頭形式提出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情況記入筆錄,並由當事人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
自當事人簽收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掛號寄出聽證告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當事人不要求舉行聽證的,視為放棄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前款規定的郵寄送達,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間沒有收到的,應當自實際收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聽證申請。 聽證主持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指定。聽證主持人可以由一至三人擔任,二人以上共同主持聽證的,應當由其中一人為首席聽證主持人。
案件調查人員不得擔任聽證主持人。 聽證主持人、記錄員、翻譯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迴避:
(一)是案件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
(二)與案件有利害關系;
(三)與案件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的公正聽證的。 當事人認為聽證主持人、記錄員、翻譯人員有本規則第十二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申請其迴避。
當事人申請記錄員、翻譯人員迴避的,由聽證主持人決定是否迴避;當事人申請聽證主持人迴避的,聽證主持人應當及時報告本機關負責人,由本機關負責人決定是否迴避。 聽證主持人在聽證活動中行使下列職責:
(一)決定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二)審查聽證參加人的資格;
(三)主持聽證,並就案件的事實、證據、處罰依據等相關內容進行詢問;
(四)維持聽證秩序,對違反聽證紀律的行為進行警告或者採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
(五)決定聽證的延期、中止或者終止,宣布結束聽證;
(六)本規則賦予的其他職責。 委託他人代為參加聽證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及許可權。委託代理人代為放棄行使陳述權、申辯權和質證權的,必須有委託人的明確授權。 聽證應當公開舉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聽證不公開舉行。
公開舉行聽證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案由以及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❻ 行政處罰法對於【較大數額罰款】告知聽證是多少元或萬元
對從事非經營活動來的公民處自以500元以上罰款,對從事非經營活動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對從事經營活動的公民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對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組織聽證
❼ 行政處罰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節 聽證程序
第四十二條
行政機關作出責令版停產停業、吊銷許權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迴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
(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七)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聽證結束後,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