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
⑴ 低保戶屬於建檔立卡貧困戶嗎
1、低保戶不屬於建檔立卡貧困戶。
2、建檔立卡貧困戶一般包括低保戶和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貧困戶。
3、兩者的區別就在於精準扶貧的貧困戶家裡還有勞動力可以通過生產勞動發家致富,低保戶包括因為種種原因生活困難只能吃國家救濟的家庭,除了臨時失業的,基本上不可能再脫離這個層次。
4、建檔立卡貧困戶首先,必須建檔立卡:就是建立貧困戶的相關檔案,把貧困戶的困難程度記錄在案,並分發相應的貧困卡。
(1)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1、建檔立卡貧困戶標准:以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識別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准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准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
2、建檔立卡貧困戶申請步驟:
第一步: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見附件2),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第五步: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第七步: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3、享受低保戶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①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②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③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④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⑵ 建檔立卡戶和低保戶有什麼區別
農村貧困戶:分為絕對貧困戶和相對貧困戶;絕對貧困戶指的是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難以維持最低生活的需求,甚至難以生存;相對貧困戶指的是,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能夠勉強支撐家庭生活,但是不足以達到整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2017年我國農村貧困戶的標準是年收入低於3335元。
建檔立卡戶:就是已經完成了審批,把貧困戶程度記錄在案,建立了貧困檔案,並獲得貧困卡的家庭。
(2)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建檔立卡貧困戶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⑶ 低保戶與貧困戶的區別
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①低保戶是指收入水平低於全市月均的水平,然後有國家補貼的家庭;
②貧困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國家規定的人均純收入的家庭。
2.入選條件
①低保戶表現為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人或者贍養人的居民;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或者期滿後仍然未就業的且家庭收入低於全市水平的;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或者最低工資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收入仍低於全市平均水平的;其他家庭收入水平低於全市平均水平的;必須是當地戶口;
②貧困戶表現為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准;家人患有重大疾病花費巨額並可以提供病例單的;家有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部分五保戶,貧困戶家庭;其它條件導致家庭收入過低的。
3.享受待遇
①低保戶的每個地方經濟水平不同,所以給於的補助的金額也不相同;
②貧困戶的達到「吃不愁,穿不愁」兩不愁;達到「住房、醫療、教育」這三保障;結合實際給予貧困戶直接和合作的幫扶模式,使貧困戶有長久穩定的收入,防止其返貧。
(3)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貧困戶建檔立卡的過程
1.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2.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4.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5.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6.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7.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8.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9.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⑷ 低保戶與建檔立卡貧困戶有區別嗎
有區別,區別如下:
一、國家標准不同
1、低保戶是指因殘疾或疾病符合國家標准,住房或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2、建檔立卡貧困戶是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二、評定標准不同
1、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主要有以下: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三、收入最低標准不同
1、所謂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是已經完成審批,把貧困戶的貧困程度紀錄在案,建立了貧困檔案,並獲得貧困卡的貧困農村家庭。
2、農村低保戶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戶口的農村居民。
(4)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建檔立卡貧困戶一般包括低保戶和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兩者的區別就在於精準扶貧的貧困戶家裡還有勞動力可以通過生產勞動發家致富,低保戶包括因為種種原因生活困難只能吃國家救濟的家庭,除了臨時失業的,基本上不可能再脫離這個層次。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所在市常住農業戶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所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3、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所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參考資料:
低保戶-網路
建檔立卡貧困戶-網路
⑸ 低保戶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區別是什麼
農村貧困戶:分為絕對貧困戶和相對貧困戶;絕對貧困戶指的是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難以維持最低生活的需求,甚至難以生存;相對貧困戶指的是,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能夠勉強支撐家庭生活,但是不足以達到整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2017年我國農村貧困戶的標準是年收入低於3335元。
建檔立卡戶:就是已經完成了審批,把貧困戶程度記錄在案,建立了貧困檔案,並獲得貧困卡的家庭。
(5)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建檔立卡貧困戶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⑹ 低保戶屬於辦建檔立卡貧困戶嗎可以辦兩個嗎
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屬於兩個概念,是否可以同時辦兩個要咨詢當地扶貧辦。
低保戶不屬於建檔立卡貧困戶,但是建檔立卡貧困戶一般包括低保戶和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兩者的區別就在於精準扶貧的貧困戶家裡還有勞動力可以通過生產勞動發家致富,低保戶包括因為種種原因生活困難只能吃國家救濟的家庭,除了臨時失業的,基本上不可能再脫離這個層次。
並非所有低保戶都是建檔立卡對象,貧困戶的識別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將低保人群中相對貧困的人員納入其中。貧困戶建檔立卡主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開展。
(6)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而低保戶是指因家庭成員存在重度殘疾或疾病喪失勞動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顯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⑺ 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有區別嘛有什麼區別
有區別,區別如下:
一、評定標准不同。
1、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主要有以下: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二、國家標准不同。
1、低保戶是指因殘疾或疾病符合國家標准,住房或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2、建檔立卡貧困戶是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7)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評判標准
1、建檔立卡貧困戶是以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識別標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准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准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
2、低保戶是以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⑻ 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有什麼區別
兩者的區別就在於精準扶貧的貧困戶家裡還有勞動力可以通過生產勞動發家致富,低保戶包括因為種種原因生活困難只能吃國家救濟的家庭,除了臨時失業的,基本上不可能再脫離這個層次。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持有所在市常住農業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所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所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8)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⑼ 建檔立卡貧困戶和低保戶之間是包括關系還是包含關系
.建檔立卡貧困戶
建檔立卡對象:包括貧困戶、貧困村、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內區。
建檔立卡容的目的:通過建檔立卡,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建立健全農村貧困村和貧困戶檔案。
2.低保戶
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所在市常住農業戶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所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3、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所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⑽ 低保戶與建檔立卡
1.建檔立卡貧困戶建檔立卡對象:包括貧困戶、貧困村、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回區。建答檔立卡的目的:通過建檔立卡,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建立健全農村貧困村和貧困戶檔案。
2.低保戶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農村低保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所在市常住農業戶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所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3、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所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