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要求
⑴ 內部控制評價報告需要披露的8項內容是什麼
四、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企業應當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和整改情況,編制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的總體情況;
(2)內部控制責任主體的聲明;
(3)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和內容;
(4)內部控制評價的標准和依據;
(5)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
(6)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認定情況;
(7)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措施及責任追究情況;
(8)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
存在一個或多個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應當作出內部控制無效的結論。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自我評價報告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對照本指引及有關規定,說明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運行,是否存在缺陷;
(2)說明本指引重點關注的控制活動的自查和評估情況;
(3)說明內部控制缺陷和異常事項的改進措施(如適用);
(4)說明上一年度的內部控制缺陷及異常事項的改善進展情況(如適用)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至少應包括如下內容:
(1)內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2)內控制度是否有效實施;
(3)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的情況;
(4)內控制度及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風險及其處理情況;
(5)對本年度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評價;
(6)完善內控制度的有關措施;
(7)下一年度內部控制有關工作計劃
⑵ 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有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嗎
恆大是港交所上市的 不需要內控評價報告 上交所上市的有
⑶ 如何查詢主板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和內控審計報告
查找一個公司往年的審計報告,如果是上市公司可以到公司網站查找,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可以找控股股東查找;可以到工商局查找;
如果知道是誰出具的審計報告,可以到他的會計師事務所查找。
最後的手段是,通過檢察院直接調取任何一家的審計報告。別的沒有渠道了。
⑷ 政府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評價有無強制要求
這個你應該參照規范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府一般都是不會主動去對企業專內控進行評價屬的,這個評價工作應該體現在一些專業機構的工作上,比如會計師的審計,律師的法律意見書,評估事務所的評估報告等等。
一般對企業內部控制比較關注的人,股東,監管部門,債權人,聯營方,銀行,潛在的投資者等等,這些人進行評價的依據一般情況下就是中介機構出具的各項評價報告(如上)
不知道樓主說的這個評價報告是用在什麼地方的呢,具體點可能更加容易回答,也更加有針對性
⑸ 上市公司必須進行內控建設文件號
是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等五部門發布的通知,要求境版內上市的公司在權12年12月31日完成內部控制建設,提交自我評價報告;大中型國有企業做內控建設但沒有強制要求,中小板和創業板根據情況逐步開始做;
文件是配套指引
⑹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報送要求有什麼區別
上市公司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經董事會批准後必須向社會公開披露,接受社會監督,為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決策提供依據。
非上市企業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經董事會批准後須按規定報送財政等監管部門,接受政府的監督檢查。
⑺ 為什麼2010年上市公司還可以不披露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
你看到的那份文件後來有修改,改為:《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自2011年專1月1日起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屬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請各上市公司及相關非上市大中型企業切實做好執行前的各項准備工作。
⑻ 創業板內控自我評價報告是強制披露的嗎
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是企業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載體,通過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可以了解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合規性和執行的有效性.本文以廣東省創業板企業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為研究對象,通過描述性分析,發現企業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態度是積極的,但存在內部控制評價內容不完整,缺乏對"短處"披露的勇氣,內部控制制度描述性內容遠多於評價性內容等質量問題,最後提出相應建議.
⑼ 上市公司內控審核報告是否須證券資格事務所執行
你是指由證券資格事務所來出具內控報告嗎?如果是這個問題,那麼不是的,內控報告分為內控自評和外部機構評審。自評是可以自己出具的,外部評審可以由有相關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