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簽名章
❶ 法定代表人章和簽名章有何區別
區別:
1、法人代表章的使用主體是單位,包括公司等法人主體以及非法人單位,在對外交往中都離不開印章。在銀行等單位留底的印鑒,與公司業務相關性密切。包括這個單位的支票上都要印這個章。
2、簽名章的使用主體是個人,也就是個人章,一般與公司業務無關。即在當事人的姓名或單位名上加蓋印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
3、另外就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兩種章都可以擁有,用途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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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是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簽章。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里規定得相當明確,法人是一種組織,不是某一個人,不是某個單位的領導。法人代表章是以法人代表的名字篆刻的印章。
簽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1995年5月10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第七條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在票據上的簽名,應當為該當事人的本名。
❷ 為什麼機關的許多文件只寫著需要領導簽字,可是還得蓋單位章只有領導簽字可以么簽字又蓋章不重復么
應該簽字,蓋章不簽字無效。會計不能做為分管領導
❸ 機關單位一般有幾個章,都是什麼。文件要求蓋章的話,需要蓋哪個章。沒要求領導簽字的,還需要領導簽字么
一般就一個公章,有二層機構的話也有自己的章,文件一般蓋的就是你單位名稱的那個公章。專沒有屬要求領導簽字的就不需要簽字,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文件上會寫明是否需要領導簽字,或者看錶格上是否有需要領導簽字的欄。
❹ 公文中發文機關署名和簽發人簽名章會同時出現嗎
可能同時出現,有些公文以機關名義發文也是需要行政機關主要領導簽發的。
❺ 簽名和單位印章如何公正
這個很簡單,在公證機關留個印模或者簽字樣本,然後公證處會按要求製作公證書,證明它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❻ 單位公章和人事章有區別嘛
主要區別如下:
1、許可權范圍不同。公司章代表公司,可以用於公司一切事務過程中需要用印地方;人事章代表公司人事部門,僅僅用於與人事相關的文件,記錄等用印。
2、辦理方式不同。公章辦理的手續更加繁瑣。
3、法律效益不同。公章有更大的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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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章手續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一、刻制黨政、國有或集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內部機構的公章,一律憑本單位的上一級領導部門或批准成立的部門開具的證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公安機關審查後,發給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證明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學校刻印章,必須持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的縣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到指定的刻字店或工廠刻制。
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印章,由地方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出具證明,經該社團總部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准刻手續後,由地方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制發。
外地單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須到該單位原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介紹信或證明,然後憑此介紹信或證明再到刻字廠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級公安機關換取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二、刻制國有、集體企業單位的財務章、合同章、業務專用章及銀行的轉帳章、現金收訖章、現金付訖章,需憑本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和營業執照,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經公安機關審查後,簽發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三、資企業刻制上述印章,需憑營業執照和《三資企業備案證》,如果企業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必須執中方開具的介紹信,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然後憑著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刻章需到持有《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刻制單位刻制公章,一切私刻公章均屬違法行為,所刻印章無任何法律效力。
❼ 簽名章有什麼講究
要加邊框。長的和方的都可以。如果是正方形的,可以加印字,也可以不加。如果是長的則不加印字。顏色一般用紅色。尺寸不能太大了,但也不能太小,讓印章文字比表格上的文字稍大一點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