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三重一大自查
發布時間: 2021-02-13 12:55:07
① 企業"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和內控制度建設還存在哪些問題
2010年6月5日由中共中央辦公廳、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貫徹落實版「三重一權大」決策制度的意見》《意見》中的「三重一大」是指國有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應由集體決策。
「三重一大」事項提交會議集體決策前應當認真調查研究,經過必要的研究論證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重大和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事先充分聽取有關專家的意見。重要人事任免,應當事先徵求國有和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紀檢監察的意見。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問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決策事項應當提前告知所有參與決策人員,並為所有參與決策人員提供相關材料。必要時,可事先聽取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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