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缺陷兩
『壹』 內控審計中內控缺陷一般描述有哪些
1、無詳細的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缺陷)
2、內部控制制度流於形式,未對照執行(執行缺陷)
3、相關崗位職責未分離
4、無對賬、盤點流程
等等
『貳』 簡述哪些情況可導致內部控制的缺陷
下列跡象可能表明企業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1)注冊會計師發現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舞弊;(2)企業更正已經公布的財務報表;(3)注冊會計師發現當期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內部控制在運行過程中未能發現該錯報;(4)企業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機構對內部控制的監督無效。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控制缺陷的嚴重程度取決於:(1)控制缺陷導致賬戶余額或列報錯報的可能性;(2)因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導致潛在錯報的金額大小。
控制缺陷的嚴重程度與賬戶余額或列報是否發生錯報無必然對應關系,而取決於控制缺陷是否可能導致錯報。評價控制缺陷時,注冊會計師需要根據財務報表審計中確定的重要性水平,支持對財務報告控制缺陷重要性的評價。注冊會計師需要運用職業判斷,考慮並衡量定量和定性因素,同時要對整個思考判斷過程進行記錄,尤其是詳細記錄關鍵判斷和得出結論的理由。而且,對於「可能性」和「重大錯報」的判斷,在評價控制缺陷嚴重性的記錄中,注冊會計師需要給予明確地考量和陳述。
『叄』 內控缺陷分為哪三類
按照內部控制嚴重程度分類:
(1)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也稱實質性漏洞,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可能嚴重影響內部整體控制的有效性,進而導致企業無法及時防範或發現嚴重偏離整體控制目標的情形。
(2)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一般缺陷的組合,其嚴重程度低於重大缺陷,但導致企業無法及時防範或發現嚴重偏離整體控制目標的嚴重程度依然重大,需引起管理層關注。例如,有關缺陷造成的負面影響在部分區域流傳,為公司聲譽帶來損害。
(3)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肆』 什麼是內部控制制度的缺陷
內部控制缺陷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或者執行沒有達到預期標准,內部控制制度無法為企業內部控制目標實現提供合理的保證。內部控制缺陷分為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
企業為實現內控目標必需的重要控制措施不足,或者設計不合理,致使內部控制目標不能實現屬於設計缺陷;內部控制執行者沒有依據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執行,或者執行者不具備有效地實施內部控制的能力,致使內部控制目標不能實現屬於運行缺陷。
內部控制缺陷依據影響的程度可分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其中一項或多項控制缺陷致使企業嚴重偏離控制目標屬於重大缺陷。企業被評估認定有重大缺陷存在,不得出具內部控制有效結論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4)內控缺陷兩擴展閱讀
內部控制缺陷和內部控制局限性的共性表現為:兩者都以目標為判斷的准繩,內部控制缺陷表現在不能為控制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而內部控制局限性體現在能夠為控制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但不能為控制目標的實現提供絕對保證。它們都產生於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兩個環節。
內部控制缺陷和內部控制局限性的區別在於:內部控制缺陷是內部控制設計者在設計過程中未意識到缺點,以及內部控制執行過程中不按設計意圖運行而產生運行結果偏差的可能。
內部控制局限性則是設計者在設計過程中事先預留的風險敞口,以及運行過程中按照設計意圖運行也無法實現控制目標的可能。
由於內部控制存在著局限性,內控只能為控制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而不是絕對保證;內部控制缺陷的存在使得內部控制過程無法為控制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
『伍』 內部控制缺陷包括設計缺陷和什麼缺陷
內部控制缺陷是指公司內部控制的設計或運行無法合理保證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
按照內部控制缺陷的本質分類
(1)設計缺陷
設計缺陷是指企業缺少為實現控制目標的必需控制,或現存的控制並不合理及未能滿足控制目標。分為系統的缺陷和手工的缺陷。
(2)運行缺陷
運行缺陷是指設計合理及有效的內部控制,但在運作上沒有被正確地執行。包括不恰當的人員執行,未按設計的方式運行,如頻率不當等。例如:「物資采購申請金額已超其采購許可權,卻未向上級公司申請安排大宗物品采購」(這存在許可權管理規定,卻未在實際操作中妥善執行)。
按照內部控制嚴重程度分類
(1)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也稱實質性漏洞,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可能嚴重影響內部整體控制的有效性,進而導致企業無法及時防範或發現嚴重偏離整體控制目標的情形。
(2)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一般缺陷的組合,其嚴重程度低於重大缺陷,但導致企業無法及時防範或發現嚴重偏離整體控制目標的嚴重程度依然重大,需引起管理層關注。例如,有關缺陷造成的負面影響在部分區域流傳,為公司聲譽帶來損害。
(3)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陸』 內部控制缺陷的類型有哪些.請通過具體案例進行分析說明
關於內部控制缺陷的分類,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中提到:「內部控制缺陷按成因可以分為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按照影響程度分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通過對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分類匯總我們發現,各公司在內部控制缺陷的分類上並沒有太大的差異,大都是在現有基礎上做了進一步細化。
1.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簡單地說,設計缺陷主要是指與內部控制相關的制度建設不完善,如企業的機構設置存在缺失或重復的現象、各崗位之間的職責許可權沒有進行明確劃分等。運行缺陷主要是指現有制度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按照設計意圖運行,如企業審計委員會無法有效發揮對內部控制的監督作用、「三重一大」的決策程序不符合規定等。
2.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重大缺陷是可能導致企業嚴重偏離控制目標的一項或多項控制缺陷的組合,如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舞弊,重要業務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統失效等。重要缺陷是可能導致企業偏離控制目標的一項或多項控制缺陷的組合,其影響程度低於重大缺陷,如民主決策程序存在但不完善、關鍵崗位業務人員流失嚴重等。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如決策程序效率不高、內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等。
3.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與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是指在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過程中出現的,會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及完整性產生直接影響的控制缺陷,如存貨盤查後未按要求簽名確認、企業固定資產台賬變更記錄更新不及時等。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是指雖然不會直接影響到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及完整性,但是會對企業經營管理產生不利影響,如企業文化建設不完善、企業技術人員的大量流失等。
『柒』 內控缺陷的認定
嚴格的講,沒有看到過對內控缺陷認定標准一致性的條款,但是從評價的客觀性,評價的質量,標準是應該連續,一貫,一致並沒有錯。
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
第四章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
第十六條 內部控制缺陷包括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企業對內部 控制缺陷的認定,應當以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為基礎,結合年度內部控制評價,由內部控制評價部門進行綜合分析後提出認定意見,按照 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進行審核後予以最終認定。
第十七條 企業在日常監督、專項監督和年度評價工作中,應當 充分發揮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組的作用。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組應當根據現場測試獲取的證據,對內部控制缺陷進行初步認定,並按其影響程 度分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可能導致企業嚴重偏離控制目標。
重要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其嚴重程度和經濟後果低於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導致企業偏離控制目標。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體認定標准,由企業根據上 述要求自行確定。
第十八條 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組應當建立評價質量交叉復 核制度,評價工作組負責人應當對評價工作底稿進行嚴格審核,並對所認定的評價結果簽字確認後,提交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部門。
第十九條 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部門應當編制內部控制缺陷認定 匯總表,結合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其持續改進情況,對內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現形式和影響程度進行綜合分析 和全面復核,提出認定意見,並以適當的形式向董事會、監事會或者 經理層報告。重大缺陷應當由董事會予以最終認定。
企業對於認定的重大缺陷,應當及時採取應對策略,切實將風險 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並追究有關部門或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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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企業如何制定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准
根據相應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地方標准,再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就行。
『玖』 內部控制缺陷的分類
1、按照內部控制缺陷的本質分類
(1)設計缺陷
設計缺陷是指企業缺少為實現控制目標的必需內控制,容或現存的控制並不合理及未能滿足控制目標。分為系統的缺陷和手工的缺陷。
(2)運行缺陷
運行缺陷是指設計合理及有效的內部控制,但在運作上沒有被正確地執行。包括不恰當的人員執行,未按設計的方式運行,如頻率不當等。例如:「物資采購申請金額已超其采購許可權,卻未向上級公司申請安排大宗物品采購」(這存在許可權管理規定,卻未在實際操作中妥善執行)。
2、按照內部控制嚴重程度分類
(1)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也稱實質性漏洞,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可能嚴重影響內部整體控制的有效性,進而導致企業無法及時防範或發現嚴重偏離整體控制目標的情形。
(2)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一般缺陷的組合,其嚴重程度低於重大缺陷,但導致企業無法及時防範或發現嚴重偏離整體控制目標的嚴重程度依然重大,需引起管理層關注。例如,有關缺陷造成的負面影響在部分區域流傳,為公司聲譽帶來損害。
(3)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拾』 內部控制缺陷包括( )幾種缺陷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第四章 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所述
第十六條內部控制缺陷包括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企業對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應當以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為基礎,結合年度內部控制評價,由內部控制評價部門進行綜合分析後提出認定意見,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進行審核後予以最終認定。
第十七條企業在日常監督、專項監督和年度評價工作中,應當充分發揮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組的作用。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組應當根據現場測試獲取的證據,對內部控制缺陷進行初步認定,並按其影響程度分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可能導致企業嚴重偏離控制目標。
重要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其嚴重程度和經濟後果低於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導致企業偏離控制目標。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體認定標准,由企業根據上述要求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