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聽證員
A. 聽證員與聽證代表有什麼區別
是指對於重大的
,譬如大額罰款、
等,當時人可以申請
,而做出
的機關也有組織
的義務。在
可以聽取雙方意見,
員就是負責聽取意見,表決
是否合法、合理。
B. 什麼是聽證員
是指對於重大的行政行為,譬如大額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當時人可以申請聽證,而做出行政行為的機關也有組織聽證的義務。在聽證會上可以聽取雙方意見,聽證員就是負責聽取意見,表決行政行為是否合法、合理。
C. 檢察院今天開了聽證會,還要什麼程序才放人
你好!
請說明你涉及的是什麼事。
若是刑事犯罪則要通過法院審判;若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則是在決定作出之日可以釋放。
D. 檢察院決定抗訴案件,是否有聽證程序
沒有。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
第五百八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在版收到人民法院第權一審判決書或者裁定書後,應當及時審查,承辦人員應當填寫刑事判決、裁定審查表,提出處理意見, 報公訴部門負責人審核。對於需要提出抗訴的案件,公訴部門應當報請檢察長決定;案情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由檢察長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五百八十八條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在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進行審查,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復請求人。經審查認為應當抗訴的,適用本規則第五百八十四條至第五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收到判決書五日以後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由人民檢察院決定是否受理。
E. 公安機關聽證員可以是非本案的辦案民警嗎
對於較大數來額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源、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等行政處罰不服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聽證。
公安機關的聽證中,不得由辦案單位的辦案民警擔任。
辦案單位的民警,只能是聽證參加人。
法律鏈接:《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零三條 聽證設聽證主持人一名,負責組織聽證;記錄員一名,負責製作聽證筆錄。必要時,可以設聽證員一至二名,協助聽證主持人進行聽證。
本案調查人員不得擔任聽證主持人、聽證員或者記錄員。
第一百零五條 聽證參加人包括:
(一)當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本案辦案人民警察;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
(四)其他有關人員。
F. 哪些人可以參加聽證會
聽證會參加人由聽證主持人、聽證員、案件調查人員、當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書記員組成。
聽證主持人、聽證員、書記員應當由聽證組織機關負責人指定的法制工作機構工作人員或其他相應工作人員等非本案調查人員擔任。
當事人委託代理人參加聽證的,應當提交委託書。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聽證應當公開舉行。
G. 根據檢察建議,二審開聽證,就審判員一人參加,合理嗎
你看一下開庭通知書,以及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你有權利提出你的意見,但是現實中常常因為法院工作繁忙、開庭沖突等等,只能來一個,所以也希望你能盡可能理解法院工作不易。
H. 檢察院開聽證會是好事壞事!!
對於當事人肯來定是好事:促使檢察自機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檢察機關的執法辦案公信力,推進公正廉潔執法,依法、公開、公正,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制權威的原則。
參加公開聽證會的人員一般有申訴人及其代理人、親屬,聘請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法院法官、控申科相關人員。
聽證會上,首先公開介紹案件情況。對案件釋法說理之後,申訴人及其代理人、親屬,聘請的人大代表、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等就案件提問、查看證據材料,大家暢所欲言,積極發言。
I. 聽證人員
是指對於重大的行政行為,比如煤氣暖氣漲價,當時人可以申請聽證,而做出行政行為的機關也有組織聽證的義務。在聽證會上可以聽取雙方意見,聽證員就是負責聽取意見,表決行政行為是否合法、合理。
J. 交通行政處罰聽證會中的主持人和聽證員的身份,是否是處罰單位內部工作人員組成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內照、較大數額罰款容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r\n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r\n 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r\n 有明確時間限制的就以上兩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