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機關駐勤
① 部隊裡面什麼樣的機關才算是大機關
大機關是指大軍區級別的機關,你男朋友是空軍,可以去的大軍區級別機關有:南空、廣空、蘭空、成空等,舉個南空的例子,就是南京軍區空軍部隊司令部就屬於大機關了,不過我告訴你,這基本不現實。首先他是國防生,沒下過部隊,肯定是要去基層先鍛煉。國防生在部隊基本受歧視的,所以要做好下部隊挨打擊的准備。其實越是一類地區,對以後的發展越是不太好。
② 去政府機關上班需要注意什麼
1、職場新人,務必低調。
2、努力認真地做好分內的工作。
3、無論你是否想專晉升,都必須愛屬崗敬業,想保住手中的工作,必須做好這一點,至少不能在工作時間做私事,不要什麼事情等到上司催才去做,不要粗心大意。想晉升就更要愛崗敬業了,努力認真的工作,多加幾個班,沒有人看不見,上司和同事都不是瞎子。
4、留心觀察。休息時間不必要和同事在一起聊哪個上司和哪個同事的關系,不妨去公司的圖書室看看書,了解或者收集一些資料總有能用的時候;也許有一天它們能幫你的大忙。
5、要善於抓住機會,爭取做好自己能做好的事情。別人拒絕做的事情不一定就很難做,至少是別人不敢做,你敢做,沒人有資格對你指手畫腳。
6、管好自己的嘴和手。管好自己的嘴,多嘴的習慣可能讓你的明天無路可走。
③ 公務員出差補助標准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中央和國家機關國內差旅費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央和國家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中央單位)。
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
第三條 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四條 中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五條 財政部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差旅費標准,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 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 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
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八條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條 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十條 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
第三章 住宿費
第十一條 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二條 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住宿費限額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的住宿費限額標准報財政部,經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後,由財政部統一發布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住宿費限額標准。
對於住宿價格季節性變化明顯的城市,住宿費限額標准在旺季可適當上浮一定比例,具體規定由財政部另行發布。
第十三條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准間。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准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
第十五條 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六條 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規定標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條 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伙食補助費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參照所在市公務接待工作餐、會議用餐等標准提出伙食補助費標准報財政部,經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後,由財政部統一發布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准。
第十八條 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
第十九條 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二十條 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條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第六章 報銷管理
第二十二條 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
第二十三條 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准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
住宿費在標准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
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准報銷,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後到達目的地的標准報銷。
市內交通費按規定標准報銷。
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二十四條 工作人員出差結束後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
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用公務卡結算。
第二十五條 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准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不得報銷住宿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④ 機關事務局是干什麼的
機關事務局是市政府的一個組成部門,相當與市政府的後勤部門。
機關事務局職能職責:
1.負責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區級機關事務和政務接待的具體政策、規章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
2.負責協助政務接待及相關公務接待,協助大型活動、重要會議接待服務工作。
3.承擔政府集中采購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政府采購政策、制度;負責擬訂政府采購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4.負責核定機關用房建設標准;負責審查機關用房基建計劃;統一調配區級機關辦公用房;承擔行政中心機關辦公用房的管理工作。
5.負責制定公務車輛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計劃、編制核定、配備、更新、維修、調配、處置等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規劃及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單位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7.負責有關機關集中辦公區域的行政事務及機關後勤服務等工作。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拓展資料: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國務院管理中央國家機關事務工作的直屬機構,成立於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1954年更名為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為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經費、財務、公務用車、國有資產和房地產管理,負責指定范圍的黨和國家領導同志以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管理工作。
⑤ 什麼叫國家機關什麼叫政府部門
國家機關是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政府是指國家進行統治和社會管理的機關,是國家表示意志、發布命令和處理事務的機關,實際上是國家代理組織和官吏的總稱。政府的概念一般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政府是指行使國家權力的所有機關,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 狹義的政府是指國家權力的執行機關,即國家行政機關。
(5)到機關駐勤擴展閱讀:
國家機關組成:
1、國家元首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2、國家權力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
3、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派駐國外的大使館、代辦處、領事館和其他辦事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工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派出機構,如行政公署、開發區管委會、公安局派出所、鄉鎮工商所、稅務所等等。
4、國家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和派出的人民法庭。
5、國家檢察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和派出機關。
6、國家軍事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及其下轄的軍委辦公廳、軍委聯合參謀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後勤保障部、軍委裝備發展部、軍委訓練管理部。
軍委國防動員部、軍委紀委、軍委政法委、軍委科技委、軍委戰略規劃辦公室、軍委改革和編制辦公室、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軍委審計署、軍委機關事務管理總局共15個職能部門。
7、國家監察機關
國家監察委員會,以及地方監察委員會。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⑥ 住勤和駐勤de 區別
嚴格來說,其實按照你說的情況,這兩個詞語都不合適。駐勤和住勤的意思是你人是這個回單位,但暫時叫答你到另一個單位(或者同單位另一個地方)工作一段時間。駐勤是比較正式和官方的詞語。
而住勤並不是一個正式的詞語,很多人怎麼理解就怎麼用。如果一定要用的話,參照「住院醫生」等正式名稱來看,就用住勤(住廠)比較合適。
⑦ 鐵路段里駐勤是什麼意思
是「助勤」,是指臨時性抽調至其他部門工作
⑧ 國家機關職務(職位)有哪些
一、 國家級正職(一級幹部):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國家級副職(二級幹部):
國家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紀委書記,中央書記處書記,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三、省部級正職(三級幹部):
(包括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省委書記、省長、省政協主席、省人大常委會主席等、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直轄市市委書記等。以及國家各部部長等)
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黨組)正職領導人(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特殊規定的副職),各人民團體(黨組)正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領導人(如江蘇省省長、北京市市長)(特殊規定的副職),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國家正部級企業正職領導。部隊正軍職幹部(如四川省軍區司令員、18集團軍長)
四、省部級副職(四級幹部):
(包括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省委副書記、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省人大常委會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直轄市市委副書記等。以及國家各部副部長等,還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廳但是必須要副部級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部單位,如省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書記任。)
中共中央紀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副職領導人(黨組成員)(如公安部副部長、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和副部級機關(黨組)正職(如國家文物總局局長),各人民團體(黨組)副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領導人(如安徽省副省長、重慶市副市長),省紀委書記,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領導人(如南京市市長)(特殊規定的副職),國家正部級企業副職領導,國家副部級企業正職領導,副部級高校黨政正職。部隊副軍職幹部(如上海警備司令部副司令、31集團軍副長)
五、廳局(地)正職(五級幹部):
(以前叫地廳級,主要是地級市(各自治州)市委書記、市長、市人大主席、市政協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公安廳廳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正職(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副部級機關(黨組)副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職(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重慶市財政局局長),副省級城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領導人(如寧波市副市長),紀委書記,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如蘇州市市長),國有副部級企業的副職和正廳級企業正職領導,省署高校黨政正職。部隊正師職幹部(如1軍後勤部部長、34師政委)
註:以上五級為高級幹部
六、廳局(地)副職(六級幹部):
(地級市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協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等,還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處但是必須要副廳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廳單位,如市政法委,市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書記兼任。)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副職(如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副司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副職(如黑龍江省建設廳副廳長、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長),副廳級正職(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長、江寧區區長),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正職,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如蘇州市副市長),紀委書記,國有副廳級企業的正職和正廳級企業副職領導,省署高校黨政副職,大專正職。部隊副師職幹部(如35師副政委、179旅旅長)
七、縣處級正職(七級幹部):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等)委書記、(區)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還有廳級各單位下屬,如省公安廳X處,省委辦公廳主任等)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正職(如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經濟作物處處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正職(如廣東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處長),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副職(如沈陽市衛生局副局長、浦口區副區長),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正職(如揚州市勞動局局長),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如濱海縣縣長),國有正縣級企業的正職,省署高校院系處室領導,重點中學正職。部隊正團職幹部(如105團政委)
八、縣處級副職(八級幹部):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等)委副書記、縣(區)委常委、(區)副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副主席、市各單位副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還有廳級各單位下屬,如省公安廳X處,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等)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如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副處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如江蘇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和副處級單位正職(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局長),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如崑山市副市長),紀委書記
國有正縣級企業的副職,副縣級企業正職。市屬中學正職。部隊副團職幹部(如105團參謀長)
九、鄉科級正職(九級幹部):
(包括鄉、鎮、辦事處黨委書記、鄉長、鎮長、辦事處主任、以及鎮級人大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局長等)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正職,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正職,各鄉鎮黨委,政府正職,國有正科級企業的正職,縣屬重點中學正職。
十、鄉科級副職(十級幹部):
(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鄉長、副鎮長、辦事處副主任、以及鎮級人大副主任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副局長等)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副職,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各鄉鎮黨委,政府正副職,國有正科級企業的副職。
鄉科級在下,就是所股級(十一級幹部),是中國行政當中最小的,一般是鄉里邊財政所、派出所之類的。
一般情況下,幹部的職務和級別是相對應的,比如某縣的正縣長就是縣處級。但也有例外,某縣正縣長的職務是縣長,但他可能是副市級。
總之,幹部的級別和職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就好象職務和職稱是兩回事兒一個道理。
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的對應關系:
領導職務 非領導職務
司(廳)長 巡視員
副司(廳)長 助理巡視員
處(縣)長 調研員
副處(縣)長 助理調研員
科(鄉)長 主任科員
副科(鄉)長 副主任科員
科員
辦事員
非領導職務和領導職務一樣,既有任職資格條件的規定,又有嚴格的數額限制。
執行公務員制度與參照管理的黨的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級中央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至三級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書記;
三至四級中央各部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書記,中紀委副書記;
四至五級中央各部副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副書記、常委,中紀委常委,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書記;
五至七級中央各部局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部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書記,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副書記,巡視員;
六至八級中央各部副局長,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各部副部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副書記,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常委,助理巡視員;
七至十級處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部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書記,調研員;
八至十一級副處長,地(市、州、盟、直轄市的區)委各部副部長,縣(市、旗、省轄市的區)委副書記,助理調研員;
九至十二級科長,鄉(鎮)黨委書記,主任科員;
九至十三級副科長,鄉(鎮)黨委副書記,副主任科員;
九至十四級科員,幹事;
十至十五級辦事員
⑨ 公務員助勤是怎麼回事
我只聽說過工勤,工勤人員的待遇是參照所在單位公務員的工資和福利的。他們不屬於公務員版,工資權不是由財政廳發放,而是由自己單位發放的。他們通常都是公務員的親屬,不過現在工勤人員越來越少了。
你所說的助勤可能也是這種情況。
⑩ 住勤和駐勤有什麼區別
看字體表面就知道拉,「住」是長居的意思,就是叫你住在那。而「駐」是「駐守」,只是短時間的,我想 你們的情況應該用駐勤吧。你自己在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