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黃機關
Ⅰ 中國政府掃黃
我國政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人民意志的執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衛回者。我國政府答有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組織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等職能。我國政府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對人民負責。暴力,色情文化對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產生危害,所以政府必須打擊並掃除「黃文化」。
是的
「掃黃」就是指掃除淫穢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們身心健康、污染社內會文化容環境的文化垃圾.「打非」是指打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破壞社會安定、危害國家安全、煽動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權盜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掃黃打非」各國都有,就是叫法不一樣.任何一個國家,危害國家安全、損害人民身心健康、與社會發展主流相悖的內容都要打.
Ⅲ 警察一般周六周日掃黃嗎
沒有固定時間,隨時都有可能。賣淫嫖娼屬於違法行為,處以五到十五內日拘留,並處以五千元以下容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掃黃機關擴展閱讀:
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和計劃,參與起草出版物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調查、研究出版物市場態勢和制黃販黃、非法出版活動的動向,擬定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參與制訂出版物市場的宏觀調控政策和重要管理措施。參與規劃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單位的總量、結構和布局。
(四)對出版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參與查處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單位的違規行為。
(五)對出版物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版活動,查繳或組織查繳非法出版物。
Ⅳ 掃黃被抓應受什麼處罰
公安來機關對賣淫嫖娼人員進源行處理時,按照以下量罰基準執行:
1、對賣淫嫖娼者,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
2、對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初次賣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賣淫等屬於「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對賣淫嫖娼人員,除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4、對具有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人員多次賣淫嫖娼、18周歲以上人員賣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收容教育;
5、因賣淫嫖娼被公安機關處理後又賣淫嫖娼的,實行勞動教養,並由公安機關處5000元以下罰款。對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但因具有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以及70周歲以上人員實施賣淫嫖娼等情形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溫馨提示:
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時,應注意尊重和保護當事人的人格權、隱私權。對查獲的賣淫嫖娼人員,應當強制進行性病檢查。對患有性病的,進行強制治療。
Ⅳ 賓館掃黃警察怎麼查房,會破門而入嗎不開門裝睡可以嗎
賓館掃黃警方一般不會叫門,而是直接破門而入,不開門裝睡中不行的。
公安機關對旅館房間進行查房,主要有三種情況:例行巡查、接受市民的舉報以及特殊時期的檢查行動,而東莞此次的「掃黃」行動,無疑就屬於特殊時期的檢查行動。而從執法者的角度來講,因為不認同旅館房間屬於「住宅」而是「公共場所」,所 以查房主要是依據以下的一些法律法規: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可以進行檢查。檢查時,人民警察不得少於二人,並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當場檢查,但檢查公民住所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凡有被指控有犯罪行 為的、有現場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可以將其帶到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公安人員到旅館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證件,嚴格依法辦事,要文明禮貌待人,維護旅館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的合法權益。旅館工作人員和旅客應當予以協助。
於是,對旅館房間這樣被認定為公共場所的地方進行檢查,就成為了「依法執行職務,而《治安管理處罰法》又沒有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的」有明確規定,往往就成了警察查房的一項擴大條款,並且在警方看來「旅館正是進行『黃、賭、毒』等違法行為的高危地點」。
為阻止賣淫嫖娼,公安部門可以例行查房,但是必須符合《刑事訴訟法》和相關規定,不能無中生有,不能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深更半夜反復查房,將旅客作為犯罪嫌疑人拘傳,更不能僅僅因為沒有結婚證,就對旅客擅自傳喚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盡管有各種各樣的案例或者質疑,但是看起來在法律修改之前,警察的查房會一直繼續下去,在旅館房間內遭遇警察查房恐怕也是無法避免的事情,所以學會應對還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應當核實警察身份。無論酒店到底被定義為什麼場所,警察出示相關證件都是必要的,所以公民有權力先行核對警察的身份。同時,這也是對自我的一種保護,根據媒體報道,不少地方都發生過冒充警察查房進行搶劫的案件。
其次,核對身份以後,最好不要跟警察擰著來。如果警察沒有特殊的目的或者針對性,這種查房一般都是例行公事,沒有必要擰 著來。因為在現行的法律下,執法者非但認為自己「查房有理」,而且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最後,盡可能配合警察工作。目前,任何一部現行法中都沒有明確禁止不是夫妻的異性不可以同住一房,也沒有任何一部法規,對開房人加以處罰。《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和《婚姻法》都沒有此類規定。所以,沒有違法情節,盡可能配合警方工作,也不會有太多為難。
Ⅵ "掃黃"是公安局哪個部門負責
負責掃黃的是公安局的治安科。如果涉黃的人較多,公安機關往往組織全局人員或抽調其他部門的人員集中統一行動。
處理涉黃人員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治安管理處罰法。
Ⅶ 公安機關如何界定是嫖娼呢
嫖娼,是指以給付金錢等物質利益為手段,與賣淫者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賣淫嫖娼行為認定的權威觀點認為,「營利」不僅包括金錢,還包括財物或其他物質利益,大部分人也贊同這種觀點,因而在實踐中,只要行為人雙方涉及金錢、財物或者其他物質利益,公安民警便將其認定為賣淫、嫖娼行為。
所謂「自願」,指賣淫者與他人發生性關系時是自願的,賣淫者能夠自主控制和決定自己的行為,知道自己的行為能夠帶來利益,並且積極地追求這種利益。如果非出於自願,而是受到強迫、脅迫或引誘與嫖娼者發生了性行為,這時,不應對非自願方認定為賣淫行為,而應依法追究強迫、脅迫、引誘者的刑事責任。
所謂「發生性關系」,指只要有性器官的接觸,即為發生了性關系,可能是雙方性器官的接觸,也可能僅有一方性器官的接觸。因而,「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包括性 交、口 交、肛 交、手 淫以及一方以身體的其他部位或用具刺激對方性器官的行為。發生性關系、有性器官的接觸(不論是接觸到一方性器官或雙方性器官),是認定賣淫嫖娼的關鍵,如果雙方行為的目的不是以發生性關系為目的,則不能認定賣淫、嫖娼。
所謂「以給付金錢等物質利益為手段」,指嫖娼者與對方發生性關系的手段和「出價」,由於賣淫者最希望得到的是金錢,所以嫖娼者給付的物質利益,一般情況下是金錢。
Ⅷ UC提示國家掃黃打非機關,你已大量接觸污穢信息,給予警告,會不會被抓呀,心血來潮就看了一下出現這提示
不會,只是提示一下,不可能抓你
Ⅸ 公安機關為什麼老是掃黃
你說這話,不是老闆就是顧客。
無非強詞奪理,想保留那一畝三分地罷了。
可你有沒想過,各自的家人,社會的風氣。
天道禍淫,其報甚速。
古代帝王丟江山都要不了多久……
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南無地藏菩薩摩訶薩!
Ⅹ 公安掃黃按什麼標准男女朋友之間開房也會被抓嗎
公安對涉黃交易認定標准為:行為主體之間主觀上已經就賣淫嫖娼達成一致,已經談好價格或者已經給付金錢、財物,並且已經著手實施,但由於其本人主觀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發生性關系的;或者已經發生性關系,但尚未給付金錢、財物的,都可以按賣淫嫖娼行為依法處理。如果是男女朋友關系,在不涉及金錢交易的情況下,無權處罰。
掃黃的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10)掃黃機關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對賣淫嫖娼人員實施處罰,必須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嚴禁以罰款代替刑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機關對賣淫嫖娼人員進行處理時,按照以下量罰基準執行:
1、對賣淫嫖娼者,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
2、對具有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賣淫嫖娼、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初次賣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賣淫等屬於「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對賣淫嫖娼人員,除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4、對具有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人員多次賣淫嫖娼、18周歲以上人員賣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收容教育;
5、因賣淫嫖娼被公安機關處理後又賣淫嫖娼的,實行勞動教養,並由公安機關處5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