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縣扶貧辦沈
❶ 全國旅遊扶貧重點村重慶忠縣有哪些
忠縣共有21個村被列抄為中國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這21個村分別是官壩鎮碾盤村,新生鎮裕華村、鍾壩村,野鶴鎮白寺村,永豐鎮東方村,忠州街道磨盤村,洋渡鎮金台村、金竹村、大關村,金雞鎮桂林村、蜂水村、傅壩村,磨子土家族鄉白河村,黃金鎮桃花村、涼泉村,石子鄉楊興村,白石鎮華嶺村、巴嶺村、打泉村,東溪鎮興旺村,白公街道馬嶺村。
❷ 重慶市有哪些重點扶貧區縣
重點扶貧:忠縣、開縣、奉節、巫山、雲陽、彭水、酉陽、城口、巫溪、石柱。
❸ 重慶市忠縣任家鎮扶貧蓋琉璃的標準是多少
很遺憾不能幫到你,因為我不太清楚。
❹ 重慶市忠縣拔山鎮楊楊村的扶貧居民
這個居民應該會有公示吧
建議你直接去這個地方查詢
網上不是太好查到這個
❺ 忠府辦發 2010 144文件,忠縣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農村承包地退出補償與利用實施細則
忠縣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農村承包地
退出補償與利用實施細則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戶籍制度改革農村土地退出與利用辦法(試行)的通知》(渝辦發〔2010〕203號)文件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細則(試行)。
第二條 本縣行政區域內擁有合法農村承包地的農村居民,按照戶籍管理相關規定自願退出其承包地轉為城鎮居民的,其農村承包地的退出與利用,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 農村土地的退出與利用,遵循以下原則:
(一)統籌規劃原則。總體設計,分類規劃,統籌城鄉土地利用。
(二)依法自願原則。農村土地退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充分尊重農民意願。
(三)合理補償原則。應當給予退出農村承包地的農民合理補償,充分保障農民合法權利。
(四)統一管理原則。退出的農村承包地應當由村、社集體統一管理,分類合理利用。
(五)用途管制原則。農村承包地的退出與利用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規劃,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第四條 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農村承包地退出與利用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村承包地退出與利用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和指導村、社(組)切實做好轉戶居民的農村承包地退出與利用工作。
第五條 縣農村土地退出與利用管理部門,具體負責下列工作:
(一)退出的承包地的清理、登記、測算、費用發放等具體實施工作;
(二)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本鄉鎮、村的退出承包地後的補償、整治及管理、利用工作;
(三)通過貸款、財政投入資金、財政周轉資金等渠道籌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擴展邊界范圍外承包地退出的農村土地退出補償周轉金,按本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承擔承包地退出後補償與利用工作。也可接受委託承擔國有土地儲備機構具體籌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擴展邊界范圍內的宅基地及建(構)築物、承包地退出的農村土地退出補償周轉金的具體實施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做好退出承包地的管理與利用工作。
第六條 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結合城鎮化和經濟社會發展進程,量力而行,引導、鼓勵、扶持社會資本參與退出農村土地的整治、流轉和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經營;支持和鼓勵城市工商資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參與農村土地流轉,提高農村退出土地的利用效率。
第二章 退出和補償
第七條 符合《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渝府發〔2010〕78號)規定的准入條件、自願轉為城鎮居民的農村居民為本細則規定的農村承包地退出對象。
第八條 轉戶居民可按有關規定流轉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可按本細則規定自願退出並獲得補償。
第九條 對自願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輪承包期內(2028年止)剩餘年限和年平均流轉收益標准給予補償:
(一)農村居民自願轉戶並退出其承包地使用權和承包權給予一次性補償(附著物不予補償)。
(二)家庭部分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保留其在以後整戶退出承包地時獲得的相應補償的權利,不再享有承包地的權利。待家庭成員整戶轉為城鎮居民時,退出承包地並按整戶退出時的標准補償。
(三)承包地(含自留地)的補償標准:
承包地(含自留地)退出按每年600元/畝補助。
第十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擴展邊界范圍內的農村居民整戶自願轉為城鎮居民,退出全部承包地的,征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可按「征轉分離」的有關規定辦理農村土地徵收手續,按照同時期征地政策給予補償安置後,原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為國有土地。
第十一條 轉戶居民退出承包地按照申請、審核、審批、實施的程序辦理:
(一)經入戶地公安部門審批辦理轉戶手續的居民,可持下列要件向戶口遷出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退地申請:
1.自願退出承包地申請表;
2.轉戶居民家庭戶口簿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材料;
3.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戶退地的書面意見;
4.在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材料;
5.公安機關出具的轉戶確認通知書;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鄉鎮人民政府收到申請後,應對農戶的相關條件和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鄉鎮人民政府進行清理,承包地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面積為准,自留地以實際丈量為准,承包地證上面積加上自留地實測面積為補償面積;並登記造冊、計算補償費用,在所在村民小組(社)張榜公布後由農戶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縣農村土地退出與利用管理部門簽訂《自願退出承包地協議》。協議約定的退地時限自轉戶之日起計算,但最長不超過3年。
鄉鎮人民政府應自協議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自願退出承包地協議》、補償清單和其他申請材料轉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三)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統一登記造冊管理,並在10個工作日內報送縣人民政府審批。
(四)承包地經批准退出後,轉戶居民應按照協議約定的退地時限及時上交《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同時獲得退出承包地的補償費。
退出承包地後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依法予以注銷。
凡協議約定了轉戶退地過渡期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由鄉鎮人民政府代管並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轉戶退地過渡期內,轉戶居民不得轉讓、出租和改變承包地的用途、現狀等,只能交歸村社集體另行發包,確保承包地不撂荒。
第十二條 轉戶居民承包地的退出,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農戶退出承包地時,應當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應包含退出承包地的事由、退出承包地的面積、全體家庭成員是否同意放棄承包經營權等內容,並同時提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縣公安機關出具的轉戶確認通知書。
(二)退出承包地的農戶,應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書面《自願退出承包地協議》。
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承包農戶戶主姓名、承包人口及其姓名;
2.退出承包地的地塊、坐落、面積;
3.補償方式及金額;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三)集體經濟組織應對退出承包地及其補償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
(四)退出承包地的補償,首先由集體經濟組織出資。集體經濟組織確實不能出資的,經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確認後,可用縣籌集的農村土地退出補償周轉金支付。
(五)由農村土地退出補償周轉金支付退地補償的,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退地農戶的退地申請書、退地協議、相關退地事由及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對其真實性及是否符合退地規定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的,鄉鎮人民政府應在5個工作日內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批准後方可向退地農戶支付補償費。
(六)退出承包地並獲得補償後,退地農戶應交回或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未交回的,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請求發證機關注銷。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收回或注銷承包經營權證的情況書面告知縣農村土地退出與利用管理部門。
第三章 利用
第十三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通過對田、水、路、林、村、房的綜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實現農業增產增效和農民增收。
第十四條 退出的承包地其所有權和用途不變。鄉鎮人民政府、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集體經濟組織應加強對退出承包地的管理、整治和經營利用,防止土地撂荒。
退出承包地零星分散的,可以通過承包地置換等辦法使其相對集中連片,並積極引入城市資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參與,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經營,提高利用效率,充分發揮效益。
第十五條 由集體經濟組織出資補償退出的承包地,集體經濟組織可以統一經營使用,通過流轉等方式籌措土地補償資金或在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交易。
第十六條 由縣農村土地退出補償周轉金支付補償費的退出承包地,集體經濟組織應與縣農村土地退出與利用管理部門簽訂託管協議,由縣農村土地退出與利用管理部門對託管的承包地組織流轉或在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交易。流轉收益用於歸還農村土地退出補償周轉金。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擴展邊界范圍內的退出承包地由縣土地儲備中心出資補償的,集體經濟組織應與縣土地儲備中心簽訂託管協議,由縣土地儲備中心經營管理。
第十七條 退出的承包地已經流轉的,在變更轉出方後原流轉合同繼續實施。由集體經濟組織出資補償的,其流轉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或新的承包人。由縣農村土地退出補償周轉金或縣土地儲備中心墊付補償的,其流轉收益用於歸還農村土地退出補償周轉金或縣土地儲備中心。
第四章 監管
第十八條 土地、農業、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應按職責分工加強對承包地退出補償、利用及資金使用的監管。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退出承包地使用情況的監管,防止撂荒並負責調處承包地退出糾紛。
第十九條 擅自將退出的承包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第二十條 有關當事人違反本細則規定,以隱瞞、欺騙、編造等手段獲得補償或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轉戶居民退出的承包地補償不到位、不及時或有其他違反本細則規定侵犯轉戶居民和有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縣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法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土地、農業、財政、監察等主管部門及縣農村土地退出與利用管理部門、縣土地儲備中心、鄉鎮人民政府應分設並公開舉報監督、政策咨詢電話和公眾信箱,接受社會公眾咨詢並監督承包地退出、補償、整治與利用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自2010年11月9日起實施。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由縣農委負責解釋。
❻ 重慶市國家級貧困縣有那些
截至2019年6月23日,重慶市國家級貧困縣分別為:城口縣、開州區、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酉陽縣、彭水縣。
忠縣不是國家級貧困縣。2009年02月,「2008年度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評選結果在北京揭曉,忠縣獲「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稱號。
2011年04月,在中國香港舉行的「中國旅遊品牌世界之旅·香港峰會暨中國國際旅遊投融資洽談會」上,忠縣憑借悠久厚重的歷史人文、旖旎秀美的自然風光、獨特的「半城」文化等特色旅遊資源,被評為「中國最具國際影響力旅遊目的地」。
(6)忠縣扶貧辦沈擴展閱讀:
國家級貧困縣的確認標准:
以縣為單位,1985年年人均收入低於150元的縣,對少數民族自治縣標准有所放寬。1994年基本上延續了這個標准,1992年年人均純收入超過700元的,一律退出國家級貧困縣,低於400元的縣,全部納入國家級貧困縣。
重點縣數量的確定採用"631指數法"測定:貧困人口(佔全國比例)佔60%權重(其中絕對貧困人口與低收入人口各佔80%與20%比例);農民人均純收入較低的縣數(佔全國比例)佔30%權重;人均GDP低的縣數、人均財政收入低的縣數佔10%權重。
其中:人均低收入以1300元為標准,老區、少數民族邊疆地區為1500元;人均GDP以2700元為標准;人均財政收入以120元為標准。根據以上原則和方法,在全國中西部21個省區市確定了591個縣(旗、市)為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它們集中在少數民族地區、革命老區、邊境地區和特困地區,其中老、少、邊縣的比例分別由"八七計劃"的18.43%、6%上升到31%、45%、9%。據初步測算,重點縣覆蓋的貧困人口(625元)佔全國的54%,低收入人口(865元)佔57%。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家級貧困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忠縣 (重慶市忠縣)
❼ 我是重慶忠縣的,現在正在辦農轉城,這個什麼三類補償各是多少,有沒有哪位高手有一個明確的表格呀。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將分別計算補償。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按被徵收土地的面積計算。主城九區(含北部新區)的一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標准為每畝16000元,二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標准為每畝15000元,三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標准為每畝14000元;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28000元。主城區以外其他區縣的土地補償費分類標准、安置補助費標准由區縣政府制定。
新政策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方式進行了規定。土地補償費總額的80%部分首先統籌用於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及養老待遇支付,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其餘20%部分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發展集體經濟和安排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生產、生活。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方式按被征地農轉非人員不同年齡段確定,對未年滿16周歲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安置補助費全額支付給個人或其監護人;對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其個人按照渝府發〔2008〕26號文件有關規定應繳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總額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從其安置補助費中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專項用於該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安置補助費的其餘部分支付給個人,用於安排其生產、生活。
新政策還調整了住房補償和安置標准。對各類結構住房的補償標准在現行補償標准上提高了25%,並新增了鋼混結構類住房的補償標准;同時,提高了住房安置標准,全市住房安置標准統一提高為人均建築面積30平方米;鼓勵推行住房貨幣化安置方式,貨幣安置標准由各區縣按照不低於本地區與被征土地范圍相鄰地段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制定。政策還鼓勵各區縣政府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建設單位修建住房,並由建設單位定向銷售給已進行貨幣安置的征地農轉非住房安置對象,以滿足其住房需求。定向修建並銷售給被征地拆遷農轉非人員居住的住房應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有關優惠政策。
新政策明確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不實行自建住房安置方式。
新政策對地上構(附)著物的補償標准和補償方式也進行了調整,適當上調了零星栽種的樹木花草和構(附)著物補償標准。對主城區征地的構(附)著物補償鼓勵採取綜合定額補償方式,並授權各區政府制定綜合定額補償的具體標准和計算方式。
在新的征地補償安置政策中,將加強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就業培訓、促進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實現就業和建立生活困難救助制度放在了突出的位置。文件要求將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實現就業作為征地工作的重點之一,給予就業再就業的優惠政策,建立和完善勞動力年齡段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失業登記制度和就業服務體系,積極提供政策咨詢、就業指導、就業培訓、職業介紹等服務,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增強就業吸納能力,改善優化就業環境,促進勞動力年齡段內有就業願望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實現穩定就業。同時,要求對被征地人員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活困難救助制度。對生活困難、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家庭,由民政部門按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規定辦理。
新政策的原則精神適用於全市范圍,但考慮我市主城區和其他區縣的差異,主要對主城九區(含北部新區)的征地補償安置標准進行了明確規定,市政府要求其他區縣要按照確保被征地農轉非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則和市政府文件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出台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政策。
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我市此次征地補償安置政策調整不涉及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征地,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徵收土地的補償安置仍按國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❽ 忠縣泛海助學金什麼時候可以領
1,按照規定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是每月發放到學生。但是有的學校為了方便,都是一年發兩次,一次發一半。 大部分學校對於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一般是在6月中旬發的,而且助學金是分兩次發的,每次發一半,還有一次是在一月份發,大都是在每學期快要結束發的。
2,與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相關的原則是:國家助學金應該幫那些家庭經濟困難上不起學的學生順利地完成學業,而不是單純按照學習成績「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點就是應該實事求是,而不僅僅靠一張「貧困證明」來界定,避免出現弄虛作假的發了一筆又一筆,真正貧困的學生卻面臨著失學、餓肚子的現實,所以助學金的名單一般是要求公示的。
3,助學金一般都是國家撥款或者是學校內部籌集的資金幫助那些學習優秀但家庭困難的孩子的補助資金。國家規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學校資金足的話會多發點,具體按學校規定。
一、資助范圍和標准
「泛海助學行動」項目計劃連續實施五年(2016年至2020年),全市每年資助學生10,000名,一次性資助標准為每生5,000元。
「泛海助學行動」項目優先資助重慶市戶籍農村建檔立卡家庭和城鄉低保家庭應屆高考本科新生;藝術類專業考生不納入資助。
二、資助申報及要求
(一)申報要求
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市教委正式下發的家庭經濟困難本科錄取新生名單,電話通知對應學生。學生接到通知後,帶上身份證、准考證、高校錄取通知書、一張近期登記照(一寸)和家庭經濟困難印證材料,到資助中心辦公室領取並認真填寫申請表。
8月15日前將填好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交資助中心辦公室,過期不予受理。
(二)審核資料
區教育局會同民政、扶貧部門審核、確定受助學生名單。
(三)公示名單
審核通過名單將在教育局公示欄和教育局門戶網站(http://ws.cq.gov.cn)學生資助欄予以公示。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並做出相應處理。
三、資助資金發放
「泛海助學行動」項目資助資金由捐贈方統一定製學生實名銀行卡,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向受助學生統一發放。受助學生接到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話通知後,憑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到資助中心辦公室當面領取銀行卡。
❾ 我是忠縣花橋的,復墾幾年了,當時沒辦農轉城,在居民點買了一間,我是當兵買了保險的,現在家屬可辦嗎
你沒有說清楚!
你家屬可辦什麼?
你沒有辦農轉城(農轉非?)
你的意思是你還是農村戶口?
你買了保險
沒什麼矛盾
與你家屬干什麼沒有什麼關系吧?!
❿ 重慶市忠縣忠州街道辦復旦村九組公路路面早己調坪,為什麼不硬化,人都摔傷兩位
重慶市忠縣復忠州街道辦復旦村九組制公路路面已經調平了,為什麼不去硬化呢?人多,摔傷兩會了,我覺得這個可能是工程方面的因素吧,或者是遇上了工程方面有一些額外的原因,比如,就是建設方是基金沒有到位,或者是承包方,就是出現基金運營的困難,或者是別的因素,比如,一些政府文件還沒有批准等等情況,這種情況我覺得你可以找村民,就是聯名進行,就是到上級去反應這種情況多一些,圈村民距連名的話,可能會收到的回復會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