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識別分戶
⑴ 如果貧困戶生活在一塊,戶口本是分開的,算不算識別不精準
不能算識別不精準。因為戶口分開時,兩個家庭都是貧困戶,兩個貧困戶生活在一起應該還是貧困戶。原因是沒有哪個方面能夠證明貧困戶➕貧困戶= 不貧困戶。
⑵ 精準扶貧分戶
我家早就分家了但就是不給分戶
⑶ 貧困戶分戶時戶籍管理部門要求簽放棄貧困戶書是否合法貧困戶分戶後如果符合國家政策條件是否可以重新申
貧困戶分戶時,戶籍管理部門要求欠放棄貧困戶書是合法的,但是貧困,我分戶後可以再申請。
⑷ 父親是貧困戶兒子分戶後還是貧困戶嗎
你好,是不是貧困戶要看收入水平。
如果兒子的個人年收入較高,遠遠超過當地貧困線,就不是貧困戶了。
兒子是否是貧困戶與父親是貧困戶沒有直接聯系。
如果有幫助,望採納。
⑸ 貧困戶是否可以將一戶拆分兩戶安置原戶口下人員是否可以增加人員,提高安置面積
農村老房子拆遷補償安置規定:
第十六條 拆遷人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用途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
本辦法所稱住宅用房是指在集體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用於生活起居的房屋。
本辦法所稱非住宅用房是指在集體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除住宅用房以外的生產性、經營性、公益性房屋。
未經縣級以上規劃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拆遷補償時按原房屋用途認定。
第十七條 拆遷集體土地房屋按照被拆遷人合法登記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載明的面積或經批準的宅基地審批表、房屋權屬證明文件所載明的面積予以合理補償。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補償:
(一)超過批准使用期限,或雖未明確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臨時建築;
(二)被拆遷人在取得新宅基地建造住宅用房後,但未依法退還原有宅基地的,其原有的住宅用房;
(三)拆遷公告公布後,在拆遷范圍內突擊搶建、改建、增建的房屋、臨時棚點、其他設施等;
(四)拆遷公告公布後搶栽的花草、苗木、樹木等;
(五)其他按規定不予補償的情形。
第十九條 住宅用房的拆遷補償安置,實行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的方式。被拆遷人可以自行選擇補償安置方式。
第二十條 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方式安置的,其應安置面積按以下規定計算與認定:
(一)被拆遷住房的人均建築面積超過40平方米的,按應安置人口的人均40平方米的安置標准計算其應安置面積,超出部分實行貨幣補償;
(二)被拆遷住房的人均建築面積在4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按應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補足計算其安置面積;
第二十一條 被拆遷住房的安置人口是指本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在本村民小組土地承包中有承包地的。
(一)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應計入安置人口:
1. 原為當地戶籍的在校大中專學生、現役義務兵、士官(符合國家軍人安置政策的除外)、服刑勞教人員等;
2. 一方戶口在本村民小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戶口在異地的(異地有宅基地或享受政府福利房政策的除外);
3.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戶,增加一個安置人口;
4. 因結婚等原因符合分戶條件的,予以分戶;
⑹ 貧困戶搬遷可以分戶么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貧困戶搬遷……?這個問題的回答是,要辦理分戶,按照有關規定,需要結婚或子女長大成人,有獨立生活能力,有房屋等,符合條件就可以辦理分戶手續,祝你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