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什麼公司事件談內控
❶ 2015到2018年有哪些公司內部控制出現了問題希望大家給出幾個案例,謝謝!
2015到2018年有哪些公司內部控制出現了問題?希望大家給出幾個案例,2015到2018年有哪些公司內部控制出現了問題?希望大家給出幾個案例,謝謝!!
❷ 一直聽同事說內控內控,內部控制到底與公司有什麼關系
一、關於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概述
1.什麼是內部控制
我國新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中所稱的內部控制,是指由企業董事會(或者由企業章程規定的經理、廠長辦公會等類似的決策、治理機構,以下簡稱董事會)、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共同實施的,旨在合理保證實現以下基本目標的一系列控制活動:⑴企業戰略;⑵經營的效率和效果;⑶財務報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實、可靠和完整;⑷資產的安全完整;⑸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要求。
企業內部控制涵蓋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層級、各個方面和各項業務環節。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組織形式、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企業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從不同的角度入手建立健全內部控制。
2.公司治理
在現代企業理論的發展過程中,公司治理即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有的也叫法人治理結構,主要是指在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界定企業各相關利益集團與所有者之間關系的組織方式、控制機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機構與制度安排。它是決定企業績效好壞的重要因素之一。從本質意義上講,內部治理結構是指所有者和代理者之間的關系;從具體組織形式上講,是指股東會與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人之間的相互關系;從法律的角度上講,是指所有者和代理者之間基於特定法律法規而形成的一種契約關系。
二、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的互動關系分析
(一)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的載體具有一致性
內部控制制度和公司內部治理都可以說是一系列制度安排,而好的制度安排要想發揮作用就必須依附於組織載體。脫離企業這個組織載體,內部控制和公司內部治理就好比是「鏡中花,水中月」,不論內部控制多麼健全,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多麼完善,也都只是憑空而論,不能發揮實際作用,更談不上實現企業的目標。另外,內部控制的加強和內部治理的完善都必須依靠企業的會計信息,二者具有共同的載體。信息是所有控制的前提,會計信息與內部治理相輔相成,內部控制有效,才能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可靠。而信息是公司內部治理的基礎。同時,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可靠也是實施內部控制的基本保證。良好的信息與溝通系統可以使管理者及時掌握組織的營運狀況,信息系統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也影響到內部治理成果的好壞。
(二)內部控制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一個健全的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實際上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體現。內部控制框架在公司制度安排中擔任著重要的角色,已成為公司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第一,內部控制是實現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權利制衡的重要保證。公司治理結構分為外部治理結構與內部治理結構。內部治理結構受各利益相關方權利制衡的影響,如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債權人等是代表各利益相關方的權力機構,它們之間權力的制衡構成了公司內部治理的重要內容。良好的內部控制是實現這些權力制衡的重要手段。
第二,內部控制能緩解我國公司治理結構中股權高度集中和所有者缺位的問題,也有利於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企業的所有者希望能夠客觀評價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隨時監督企業經營者受託責任的履行情況,並且希望企業經營者能夠採取有利於所有者自身利益的經營政策和管理措施。有效的內部控制可以規范單位經營管理行為,保證企業經營目標和財務報告可靠性的達成,保護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同時,廣大的中小投資者可以獲取可信賴的財務會計信息,評價經營者受託責任的履行情況,實施對公司的間接控制。
第三,內部控制有利於董事會有效行使控制權。在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情況下,董事會接受股東會委託行使對公司的控制權和決策權。董事會的經管責任和誠信的履行狀況,主要表現為向廣大股東提供可靠、有用的財務會計信息。
因此,董事會應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企業經營目標,建立高效的內部控制系統和相應的信息質量監督保障體系,這是董事會行使控制權的重要保證。
(三)公司內部治理對內部控制的能動促進作用
健全的內部治理又是內部控制有效運行的保證。內部控制能否有效運行,與內部治理是否完善有很大關系。只有在完善的內部治理機構中,一個良好的內部控制系統才能真正發揮它的作用,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與效果,並加強信息披露的真實性。
首先,內部治理是內部控制的基礎和依據。內部治理是整個內部控制系統的基石,支撐和決定著其他要素。沒有科學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必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無論設計如何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也會流於形式而難以收到既定效果。反之,內部治理完善,內部控制就可以行之有效。
其次,公司治理是內部控制的組織保障。內部治理具有權利配置功能、激勵約束功能和協調功能,可以解決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可以規范和約束代理人的行為,克服代理人的機會主義傾向,可以激勵和約束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行為,從而影響內部控制的效率。
綜上所述,內部控制機制與公司治理結構之間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系,二者具有高度的相關性。一個健全的內部控制機制實際上是完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的體現。反過來,內部控制的創新和深化也將促進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的完善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四)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統一於實現企業的目標
內部控制的主要目標是減少虛假會計信息,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其基本目標乃是保證企業目標的實現。而公司治理的目標是保證企業運行在正確的軌道上,防止董事、經理等代理人損害股東的利益。健全的公司治理是企業目標得以實現的保證,只有實現企業目標,才能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
❸ 中航油案例, 從內控角度分析
二、原因分析
(一)控制環境失效
企業內部控制環境決定其他控制要素能否發揮作用,是內部控制其他因素作用的基礎,直接影響企業內控的貫徹執行,是企業內控的核心。中航油事件正是由於內部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缺陷、外部治理對公司干涉極弱導致的。「事實先於規則」,成為中國航油(新加坡)在期貨交易上的客觀寫照。中國證監會的監管人士向媒體透露了這樣一個經過:中國航油(新加坡)在2001年上市後並沒有向證監會申請海外期貨交易執照,後來證監會看到其招股書有期貨交易一項,才主動為其補報材料。中航油用新加坡上市公司的身份為掩護同國內監管部門展開博弈,倚仗節節上升的市場業績換取控股方航油集團的沉默,從而進入期貨和期權業務;而監管方對此不僅沒有追究到底,還放任其「先斬後奏」的行為,直至投機和虧損的真實發生。而中航油的董事會更是形同虛設,普華永道對公司董事會成員、管理層、經手交易員進行詳細問詢,出具了詳細的調查報告。透過當事人之口,中航油(新加坡)這家一度被認為是「樣板」的海外國企,內控混亂不堪、主事人不堪其任、治理結構闕如紙上談兵。
(二)風險意識薄弱
中航油內部的《風險管理手冊》設計完善,規定了相應的審批程序和各級管理人員的許可權,通過聯簽的方式降低資金使用風險;採用世界上最先進的風險管理軟體系統將現貨、紙貨和期貨三者融合在一起,全盤監控。但是自2003年開始,中國航油的澳大利亞籍貿易員Gerard Rigby開始進行投機性的期權交易;陳久霖聲稱,自己並不知情。而在3月28日獲悉580萬美元的虧損後,陳久霖本人同意了風險管理委員會主任Cindy Chong和交易員Gerard Rigby提出的展期方案。這樣,陳久霖親自否定了由他本人所提議擬定的「當任何一筆交易的虧損額達到50萬美元,立即平倉止損」的風險管理條例,也無異於對手下「先斬後奏」的做法給予了事實上的認可。
(三)信息系統失真
中航油(新加坡)通過做假賬欺騙上級。在新加坡公司上報的2004年6月份的財務統計報表上,新加坡公司當月的總資產為42.6億元人民幣,凈資產為11億元人民幣,資產負債率為73%。長期應收賬款為11.7億元人民幣,應付款也是這么多。從賬面上看,不但沒有問題,而且經營狀況很好。但實際上,2004年6月,中航油就已經在石油期貨交易上面臨3580萬美元的潛在虧損,仍追加了錯誤方向「做空」的資金,但在財務賬面上沒有任何顯示。由於陳久霖在場外進行交易,集團通過正常的財務報表沒有發現陳久霖的秘密。新加坡當地的監督機構也沒有發現,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還被評為2004年新加坡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這么大的一個漏洞就被陳久霖以做假賬的方式瞞天過海般的掩蓋了這么久,以至於事情的發生毫無徵兆。
(四)管理失控,監督虛無
中航油(新加坡)董事兼中航油集團資產與財務管理部負責人李永吉身,沒有審閱過公司年報。其次,即使李永吉想審閱年報,也有困難。因為身為海外上市公司董事,他英語不好,所以不能從財務報表中發現公司已經開始從事期權交易。莢長斌兼任中航油(新加坡)董事長及中航油集團總裁。他強調,由於中航油集團並沒有其他子公司在中國以外上市,所以董事的職責對他而言是不熟悉的。他指出,直到2004年11月30日,董事會一直都沒有對陳久霖有「真正的」管轄權。與李永吉一樣,莢長斌聲稱,語言障礙使得他對中航油(新加坡)缺乏了解和監管,而且,盡管身為中航油(新加坡)董事長,他的財務信息卻來自位於北京的中航油集團財務部。同時,由於監事會成員絕大多數缺乏法律、財務、技術等方面的知識和素養,監事會的監督功能只能是一句空話。而內部審計平時形同虛設,這種監管等於沒有。在經營過程中內部控制失效、董事會和監事會監督功能虛化、缺乏必要的內部審計,中航油的悲劇就這樣產生了。
三、思考
中航油事件給大型國有企業敲響了警鍾。目前,我國國有企業內部控制雖然存在一定的問題,但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已經引起企業的重視。中航油內部控制的失敗,更是引發了對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的新思考:
(一)必須健全管理機構,理清管理職責。
現代企業制度中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導致經營管理者實質上擁有了企業控制權,由此管理者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監督評價自己,勢必產生濫用職權、牟取私利、獨斷專行等後果。對內部控制而言,一個積極、主動參與的董事會是相當重要的。如何實現董事會對經理人員的監督,是企業日常監督中最為重要的環節。只有發揮董事會的作用和潛能,股東及其他利益團體的利益才能真正受到保護。
(二)應從細節控制轉向風險管理。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可能脫離其賴以生存的環境及企業內外部的各種風險因素。制定風險管理目標是控制過程的一個重要環節,因此,企業要在整個組織內部制定協調一致的目標,找出企業關鍵性的風險因素,進行風險評估,設置關鍵控制點。由於有限的管理資源和可觀的控製成本,使得企業的精力不能放在所有的細枝末節上,所以,就要求董事會和管理層特別重視可能發生重大風險的環節,且將風險管理作為內控的最主要內容,從而提高決策者判斷、控制和駕馭風險的能力。
(三)應從關注內控建立轉向內控運行和評價。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設計內控時,也是花了相當大精力的,但在如何保證實施制度方面,卻缺乏應有的措施。因此,內控必須要有一個監督機制來促使它的執行。內部審計是企業自我獨立評價的一種活動,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它本身在企業中不直接參與相關的經濟活動,處於相對獨立的位置,但同時又處在各項管理活動中,對企業內部的各項業務比較熟悉,對發生的事件比較了解。公司的內部審計直接對董事會負責,任何重要的審計決策都經董事會批准。這既保證了公司內部審計的相對獨立性,又保證了其權威性。在這樣的前提下,內審部門通過對內控的審查和評價,可以從中找出控制薄弱點,發現內部控制不盡完善和執行無力之處,進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以監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執行。
(四)內控的對象應從基層轉向高管。
中航油事件的致命原因從根本上說是個人權力過大,缺乏對個人權力的有效制約和監管,使得個人凌駕於制度之上,制度得不到執行。一個表面看起來制度規章明確、組織健全、人員齊備、技術先進的內控或風險管理體系,其在實際運行中能否有效管理風險和防止重大損失的發生,關鍵在於高層領導在這個體系中所發揮的作用。這不僅因為他們是內控的首要責任主體和最基礎的推動力,更重要的是他們本身所擁有的絕對權力,所以高層領導必須納入到以相互檢查和權力制衡為基本原則的整個內控體系中,成為控制和約束的重要對象。否則,高層領導將具有超越內控約束的特殊權力,從而導致整個內控或風險管理機制形同虛設,從根本上喪失有效性。
❹ 企業有哪些內部控制制度
會計控制制度和管理控制制度
企業內部控制是以專業管理制度為基礎,以防範風險、有效監管為目的,通過全方位建立過程式控制制體系、描述關鍵控制點和以流程形式直觀表達生產經營業務過程而形成的管理規范。
內部控制制度按其控制的目的不同,可分為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
會計控制是指與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性、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財務活動合法性有關的控制;
管理控制是指與保證經營方針、決策的貫徹執行,促進經營活動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經營目標的實現有關的控制。
會計控制與管理控制並不是相互排斥、互不相容的,有些控制措施既可以用於會計控制,也可以用於管理控制。
拓展資料:
內部控制制度包括的基本要素是:
(1) 明確合理的職責分工制度。
(2) 嚴格的審批檢查制度。
(3) 健全的會計制度和企業管理制度。
(4) 嚴密的保管保衛制度。
(5) 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
(6) 勝任的工作人員。
由於內部控制制度的嚴密程度直接決定著被審單位提供的會計數據和其他經濟資料的可靠性,現代審計總是把被審單位現行的內部控制制度當作審查的起點和重點,通過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調查、核實和評價確定審計工作的范圍、深度和側重點。
❺ 求一個企業內控的案例
該類企業的組織結構多採用直線制或直線職能制。對於業務活動簡單、穩定的小企業,一般採用直線制結構進行垂直管理,不設專門的職能結構,是一種最簡單的集權式管理。對於中型企業,一般採用直線職能制結構進行管理,以直線制為基礎,在廠長(經理)領導下設置相應的職能部門,實行廠長(經理)統一指揮與職能部門參謀、指導相結合,做到管理工作專門化。
❻ 關於審計學中的企業內控(詳細)
廿世紀七十年代初,美政府在水門事件的調查中,發現某些公司為了做成貿易,竟賄賂某些外國官員……
內部控制制度是為了使企業經濟活動的操作處理方法制度化、規范化而制定的一系列要求員工遵照執行的相關規章制度。它包括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控制制度,會計控制制度包括組織機構的設置以及與財產保護和財務會計記錄可靠性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措施;管理控制制度除組織機構的設置外。還應包括管理部門對事項核准和決策步驟上的程序與記錄。
內部控制的方法包括組織控制、經營控制、人事控制、檢查控制和設施設備控制。它涉及企業的購貨循環、銷售循環、薪資循環。理財循環(包含投融資決策),這五大循環涉及企業的各個領域、各類交易。
廿世紀七十年代初,美國政府在對水門事件的調查中,發現某些公司為了做成貿易和保持貿易關系,竟賄賂某些外國官員。而為了掩蓋這些不合法支出,他們往往偽造會計記錄,或另設帳外記錄。有鑒於此,1977後,美國政府就將「每個公司必須設計和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以立法形式在《國外行賄法》中予以頒布。這是第一次強制性地將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納入法律管轄的范圍。同時,審計人員在短時間內,要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作出正確評價,也需要依賴被審計單位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否則,審計風險將難以控制。因此,審計與內部控制聯系日趨緊密。
隨著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入,審計理論與方法也在逐步更新,原有的對會計資料的詳細檢查,已逐步被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為基礎的審計方法所取代,這在國外俗稱為制度基礎審計,也稱風險基礎審計。這是一種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存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評價,來確定審計重點、范圍,進而達到對該單位進行總體評價的目的。為保證審計評價的客觀公正,審計人員必須抓住控制點,所謂控制點,是指經營活動過程中容易發生錯弊,因而需要加以控制的關鍵環節,任何經營活動都可能存在幾個控制點。要求企業採取不同的控制措施,以保證內部控制目標得以實現。
近年來,強化企業內部控制因其在經營管理中的重要性,已越來越受到各級管理人員的普遍關注,這為內部審計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但是也應該注意到,內部控制的目標並非總能實現,不管控制制度和組織設置多麼完善,如果得不到管理層的有效執行,其結果只能等同於沒有控制,易導致錯弊行為。如果能採取有效措施來監督和限制違反內部控制的行為,良好的控制就能得到維持。
根據幾年來審計工作的體會,不少企業控制制度表面看起來非常完善,但實際執行效果卻不理想。如規定通過招標的方式選擇供應商,但如果每次參加競標的都是同樣的幾個供應商,招標也發揮不出真正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相關內控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固然重要,但更要注意加強對制度執行人及執行效果的監督。建立領導集體決策機制,充分發揮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外部專家機構在經營決策中的作用,以避免決策失誤,投資效益低下。特別是對一些規模大、經營業務多元化的集團型公司,因其投資的范圍廣,資金投入多,投入產出周期較長,加強領導幹部及重要崗位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考核,強化各級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權力的監督,顯得尤為重要。作為審計人員,應在這方面多加關注,以確保各項制度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避免制度僅僅流於形式,變成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