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有能人
Ⅰ 派出所不作為,什麼機關能或什麼人能管住他們
人民警察不來作為的,任何公民或組源織都有權向其上級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等進行檢舉投訴。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建立督察制度,對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執行法律、法規、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Ⅱ 國家行政機關能否成為行政相對人
樓上的回答是錯誤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屬於行政相對人的有:公民、法人、外國組織和個人、其他組織。其中法人包括機關法人和企業法人等,行政機關屬於機關法人,他們在從事非國家職權性活動,接受行政主體的具體管理時,處於行政相對人的地位。
Ⅲ 機關單位,為什麼無能的人能當領導
關系夠硬唄。
Ⅳ 在機關事業單位如何為人處事越詳細越好!
機關事業單位為人處世的20條原則:
1、辦公室里只有兩種人:主角和龍套。
2、如果沒有理想,那就為錢而奮斗。
3、你可以不聰明,但一定要事事小心。
4、你說的每句話,領導都會知道。上班時間別談公事,只聊私事。
5、不管什麼時候,裝傻總是最安全的,遇事就說「不知道」。懂也別說懂,會也別說會,能也別說能。
6、把自己當成有能力的人,往往是最傻的。
7、一定要有靠山,但比靠山還可靠的,是讓自己有價值。
8、你是領導的人,領導卻不一定是你的人。
9、上司說他對你很放心,事實可能正好相反。
10、站在領導的立場上想問題,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辦事情。
11、做事做的好,幹活干到老。在單位除了領導交代的工作外,一定要為所有人打雜兒、跑堂兒、當好服務員。
12、一定要有缺點,暴露自己的缺點,用缺點隱藏自己。
13、十句里要有九句真話,這樣說一句假話才有人信。
14、絕對不能去追求真理,也不能去探尋事物的本來面目。
15、要學會說假話,更要善於說假話,把假話說成真的。
16、要有文憑,但不能真有知識,真有知識就會妨礙你向上爬。要讓所有人知道你是個蠢材,除了你的領導以外。
17、務必把做人放在首位,然後才去考慮做事。
18、要用農民的思想和方式對待一切事物和人。
19、要絕對相信拍馬屁是一種不容易掌握的高級藝術,拍好馬屁絕對是件光榮的事,也是保護自己的最好辦法。
20、所有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度都不是必須嚴格遵守的,確切地說,執行起來都是可以變通的。
為人就是做人,「處」就是處理、接觸,「事」就是外界的環境以及各種各樣的事物。為人處事的意思就是一個人生活在世上對待事情以及事務的處理方式與方法。
Ⅳ 機關事業單位什麼樣的人具有行政執法權
機關事業單位的人,本身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只有在法律法規授內權的情況下才能實施行容政執法權。此處所指授權是針對組織,不能針對個人。當然依據組織取得行政執法的人員要經過司法機關確認才可。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十七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八條 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委託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託組織在委託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託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九條 受委託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二)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
(三)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
Ⅵ 公務員機關,有些人既是處長又是調研員,為什麼存在這種現象
公務員機關的幹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身份和標簽,比如,有的幹部是廳長,有的幹部是巡視員。有的幹部是主任科員,有的幹部是鎮長,有的幹部是調研員,有的幹部是處長。
過去,一名公務員,如果身份是主任科員,就不可能是鎮長或鄉長。如果身份是縣長,就不可能是調研員。可是,現在的公務員機關,已經出現了這樣的現象,有的公務員,既是處長又是調研員。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對於基層公務員來說,是最實惠的。過去,鄉鎮公務員一般情況下,編制有二三十人,但只有七八人能夠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
在公務員職級並行之後,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60%的人都可能是主任科員,還有10%的人,有機會成為調研員,再加上一部分人本身是領導幹部,這就意味著,即便是在鄉鎮機關工作,70%~80%的公務員,都有機會通過職務或職級的提升,實現工資待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