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項目征地
㈠ 什麼情況下可以徵收土地 農村土地徵用補償標
農村土地徵收來補償標准: 一、土地源補償費 1.徵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 六倍計算; 2.徵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徵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徵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准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給予補償; 5.徵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㈡ 以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為名可強征基本農田嗎
鎮政府不能強制征地,你們可以到縣以上的國土部門投訴,
㈢ 精準扶貧佔地賠償標準是多少
有關抄部門根據發展的需要或者襲土地的類型需要對原土地進行重新的分配時,就會涉及到征地,征地我國規定會有相應的征地補償。那麼2015年國家征地補償新標準是怎樣規定的呢?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准、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准):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准。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㈣ 精準扶貧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錢每畝
有關部門根據發展的需要或者土地的類型需要對原土地進行重新的分配時,內就會涉及到征容地,征地我國規定會有相應的征地補償。那麼2015年國家征地補償新標準是怎樣規定的呢?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准、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准):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准。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㈤ 異地扶貧搬遷的政策具體是怎樣的
1、異地扶貧搬遷需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願意搬遷的;
(3)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遷出地區域劃定標准,劃定區域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土地貧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資源匱乏等生產生活條件惡劣,通過就地就近幫扶促進生產或就業仍無法讓農戶脫貧的區域,重點是貧困程度相對較深的貧困村;
(2)生態環境脆弱,屬於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區;
(3)地震活躍帶、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
(4)易漬易澇湖區低窪區;
(5)屬於縣域內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區核心區域等主體功能區的限制開發區或禁止開發、不宜開發的區域;
(6)地理位置偏遠,交通、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後,嚴重製約區域發展,並且延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成本高於易地扶貧搬遷成本的區域;
(7)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特別重且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無房戶和D級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縣域內其他需要搬遷的區域。
(5)扶貧項目征地擴展閱讀
(一)資金籌措渠道
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來源5大塊,即中央預算投資、專項建設基金、地方政府債券、長期信貸資金和貧困戶自籌資金,省按大約6萬元/人預算標准撥付給各縣。
其中:中央預算內資金7000元/人,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債券10000元/人,長期信貸資金人均不超過35000元。農戶自籌資金原則上人均不超過3000元,戶均不超過10000元,對於鰥寡孤獨等特殊困難群體,可免交。
(二)資金使用原則
縣級人民政府可統籌全縣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在充分保障貧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建設需求的前提下,項目資金如有結余,允許調劑用於易地扶貧搬遷貸款還本付息,支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後續產業發展和就業。
中央投資和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准為800元/m2,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安置住房建設的差異化補助標准。
(三)資金管理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業務應與其他業務物理隔離、獨立封閉運行。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征地拆遷費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籌及整合其他資金解決,不得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列支。易地扶貧搬遷有關的工作經費由當地政府配套解決,嚴禁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列支。
對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長期政策性貸款資金和貸款貼息資金等應分別建立台賬,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㈥ 國土資源部關於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意見第七條規定可以在不經農戶同意情況下實施強制征地嗎
規定可以有,但是也要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在國家利益面前,集體利益或個人利益是應該做出讓步和犧牲的。
㈦ 政府易地扶貧搬遷佔用耕地,是屬於征地嗎
不是,既然已經易地扶貧搬遷,原有耕地也就和你沒什麼關系了,應該是分配給沒有版搬遷的村集體(縮減權)成員。都需要易地了,也就是養不活人的,政府征地干什麼?
易地扶貧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
「異地扶貧搬遷」應該是將居住在不宜居住地方的貧困群眾,搬遷安置在本村以外自然和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的地方,為他們脫貧致富創造條件。
㈧ 扶貧項目要徵收良田,做什麼扶貧車間,老百姓有權拒絕嗎
個人覺得扶貧工作是好事,大家應該支持,當然拒絕也是老百姓的權力。
相關部門可以與村民進行溝通協商,也可以另行選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