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內控
⑴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內部控制有哪些內容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中沒有專門對固定資產的內部控製作出具體規定內,但容對包括固定資產在內的實物資產的控制提出了要求。有關規定如下:
1、第四十條 單位應當對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健全資產內部管理制度。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資產安全和有效使用。
2、第四十四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管理,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強化對配置、使用和處置等關鍵環節的管控。
(1)對資產實施歸口管理。明確資產使用和保管責任人,落實資產使用人在資產管理中的責任。貴重資產、危險資產、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資產,應當指定專人保管、專人使用,並規定嚴格的接觸限制條件和審批程序。
(2)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明確資產的調劑、租借、對外投資、處置的程序、審批許可權和責任。
(3)建立資產台賬,加強資產的實物管理。單位應當定期清查盤點資產,確保賬實相符。財會、資產管理、資產使用等部門或崗位應當定期對賬,發現不符的,應當及時查明原因,並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4)建立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資產的統計、報告、分析工作,實現對資產的動態管理。
⑵ 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中不相容職務有哪些
(一)組織規劃控制。1.不相容職務的分離。應當加以分離的職務通常有:授權進行某項經濟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執行某項經濟業務的職務與審核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執行某項經濟業務的職務與記錄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保管某項財產的職務與記錄該項財產的職務要分離等等。2.組織機構的相互控制。一個單位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應體現相互控制的要求。具體要求是:各組織機構的職責許可權必須得到授權,並保證在授權范圍內的職權不受外界干預;每類經濟業務在運行中必須經過不同的部門並保證在有關部門進行相互檢查;在對每項經濟業務的檢查中,檢查者不應從屬於被檢查者,以保證被檢查出的問題得以迅速解決。
(二)授權批准控制。授權批准控制指對單位內部部門或職員處理經濟業務的許可權控制。單位內部某個部門或某個職員在處理經濟業務時,必須經過授權批准才能進行,否則就無權審批。首先,要明確一般授權與特定授權的界限和責任;其次,要明確每類經濟業務的授權批准程序;再次,要建立必要的檢查制度,以保證經授權後所處理的經濟業務的工作質量。
(三)預算控制。預算控制是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方面,包括籌資、融資、采購、生產、銷售、投資、管理等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對單位各項經濟業務編制詳細的預算和計劃,並通過授權,由有關部門對預算或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控制,其基本要求是:第一,所編制預算必須體現單位的經營管理目標,並明確責任;第二,預算在執行中,應當允許經過授權批准對預算進行調整,以便預算更加切合實際;第三,應當及時或定期反饋預算的執行情況。
(四)實物資產控制。第一,限制接近,以嚴格控制對實物資產及與實物資產有關的文件的接觸,如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存貨等,除出納人員和倉庫保管人員外,其他人員則限制接觸,以保證資產的安全。第二,定期進行實物資產清查,保證實物資產實有數量與賬面記載相符,如賬實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除上述外,實物資產控制從廣義上說,還包括對實物資產的采購、保管、發貨及銷售全過程進行控制。
(五)成本控制。現代成本控制可分為「粗放型」和「集約型」兩種。粗放型成本控制,是指在生產技術、產品工藝不變的情況下,單純依靠減少耗用材料,合理下料來降低成本的控製法;集約型成本控制,是指依靠提高技術水平來改善生產技術、產品工藝,從而降低成本的控製法。這兩種方法結合起來,就是現代成本控制。
(六)審計控制。審計控制主要是內部審計,內部審計是對會計的控制和再監督。對會計資料進行內部審計,既是內部控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又是內部控制的一種特殊形式。內部審計是在一個組織內部對各種經營活動與控制系統的獨立評價,以確定既定政策的程序是否貫徹,建立的標準是否遵循資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單位的目標是否達到。內部審計的內容十分廣泛,一般包括內部財務審計和內部經營管理審計。內部審計對會計資料的監督、審查,不僅是內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重要措施。
⑶ 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基本內容是什麼
(一)組織規劃控制。1.不相容職務的分離。應當加以分離的職務通常有:授權進行某項經濟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執行某項經濟業務的職務與審核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執行某項經濟業務的職務與記錄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保管某項財產的職務與記錄該項財產的職務要分離等等。2.組織機構的相互控制。一個單位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應體現相互控制的要求。具體要求是:各組織機構的職責許可權必須得到授權,並保證在授權范圍內的職權不受外界干預;每類經濟業務在運行中必須經過不同的部門並保證在有關部門進行相互檢查;在對每項經濟業務的檢查中,檢查者不應從屬於被檢查者,以保證被檢查出的問題得以迅速解決。
(二)授權批准控制。授權批准控制指對單位內部部門或職員處理經濟業務的許可權控制。單位內部某個部門或某個職員在處理經濟業務時,必須經過授權批准才能進行,否則就無權審批。首先,要明確一般授權與特定授權的界限和責任;其次,要明確每類經濟業務的授權批准程序;再次,要建立必要的檢查制度,以保證經授權後所處理的經濟業務的工作質量。
(三)預算控制。預算控制是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方面,包括籌資、融資、采購、生產、銷售、投資、管理等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對單位各項經濟業務編制詳細的預算和計劃,並通過授權,由有關部門對預算或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控制,其基本要求是:第一,所編制預算必須體現單位的經營管理目標,並明確責任;第二,預算在執行中,應當允許經過授權批准對預算進行調整,以便預算更加切合實際;第三,應當及時或定期反饋預算的執行情況。
(四)實物資產控制。第一,限制接近,以嚴格控制對實物資產及與實物資產有關的文件的接觸,如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存貨等,除出納人員和倉庫保管人員外,其他人員則限制接觸,以保證資產的安全。第二,定期進行實物資產清查,保證實物資產實有數量與賬面記載相符,如賬實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除上述外,實物資產控制從廣義上說,還包括對實物資產的采購、保管、發貨及銷售全過程進行控制。
(五)成本控制。現代成本控制可分為「粗放型」和「集約型」兩種。粗放型成本控制,是指在生產技術、產品工藝不變的情況下,單純依靠減少耗用材料,合理下料來降低成本的控製法;集約型成本控制,是指依靠提高技術水平來改善生產技術、產品工藝,從而降低成本的控製法。這兩種方法結合起來,就是現代成本控制。
(六)審計控制。審計控制主要是內部審計,內部審計是對會計的控制和再監督。對會計資料進行內部審計,既是內部控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又是內部控制的一種特殊形式。內部審計是在一個組織內部對各種經營活動與控制系統的獨立評價,以確定既定政策的程序是否貫徹,建立的標準是否遵循資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單位的目標是否達到。內部審計的內容十分廣泛,一般包括內部財務審計和內部經營管理審計。內部審計對會計資料的監督、審查,不僅是內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重要措施。
⑷ 固定資產內部控制措施主要有哪些
固定資產的內部控制措施主要有:
(1)崗位分工
企業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固定資產的全過程業務。
(2)授權批准
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固定資產業務。
(3)取得與驗收控制
外購、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其驗收應符合相關規定。
(4)日常保管控制
企業應建立固定資產歸口分級管理制度,確保管理權責明晰、責任到人。
(5)處置與轉移控制
企業處置、出售或將固定資產對外投資,須經有關部門授權或批准。
(6)監督檢查
企業監督檢查機構對固定資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⑸ 簡要說明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內容。
固定資產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基本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准則》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企業用於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1年,而且單位價值較高的有形資產
第三條: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設施、運輸工具等。
第四條: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為年限平均法,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第二章 機構設置和職責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設備管理部門、 財務部門、詢價部門、內審部門負責管理。
第六條: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的預算草案與申購預算編制及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維護、定期盤點的管理工作。 第七條: 設備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負責編制企業年度固定資產購置預算。
(二)監督使用部門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工作,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並定期組織設備的清查,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三)負責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並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組織編制設備大中修預算,按期編報設備更新預算。
第八條:財務部門的職責:負責固定資產的核算管理工作,定期與設備管理部門、使用部門進行賬賬、賬物核對工作,根據審批調整固定資產賬目,進行賬務處理。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折舊政策。
第九條:詢價部門的職責:負責固定資產購置詢價,並將詢價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內審部門。
第十條:內審部門的職責:對資產購置、處置活動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評估。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增加、處置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一)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於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二) 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三) 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並和融資租賃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和《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確定。
第十二條: 確定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因素。
第十三條:企業應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單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核算,設備管理部門在備查登記薄中記錄,與本企業固定資產區別。
第十四條:資產處置包括:固定資產出售;報廢、報損、盤盈、盤虧、無償調撥、捐贈、及其他處置方式。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處置程序:
(一)固定資產資產總額在20萬元以下的,由設備管理部門遞交分管經理審核後,報企業企業經理審批,按照規定程序上報自治區財政廳備案。
(二)固定資產總額在2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處置,由設備管理部門遞交企業企業經理審核,上報企業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自治區財政廳審批。 第十六條:處置上報資料:
1.固定資產的購貨單(發票、收據)、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單復印件、固定資產卡片等,(復印件加蓋單位的公章);
2.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清冊;
3.固定資產目前使用情況說明;
4.固定資產調撥、捐贈審批表; 5.固定資產交易申報審批表;
6.出售和報廢、報損固定資產時,有法定鑒定機構或法定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或資產評估報告; 7.固定資產報廢、報損審批表; 8.對非正常損失責任者的處理文件;
9.因房屋拆除等原因需辦理資產核銷手續的,要提交相關部門的房屋拆除批復文件或建設項目拆建立項文件; 10.其它相關資料。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報廢條件:
(一)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二)不能動遷的設備,因工房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三)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四) 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五)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設備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第十八條:出售或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出處置申請,詢價部門進行市場調查,固定資產的處置價格報企業分管副經理、企業經理、董事會審核審批後確定。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處置涉及產權變更的,房管部門應及時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第二十條:出借、出租固定資產,由設備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按規定授權報經批准後予以辦理。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處置、出租、出借收入和發生的相關費用,應及時入賬,保持完整的會計記錄。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固定資產成本扣減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准備後的金額。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的內部調撥,由設備管理部門填制「固定資產內部調撥單」。固定資產會計、設備管人員根據審批後的調撥單辦理相關業務的轉移工作。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三條: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維修、保養、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風險的工作,設備管理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固定資產的完整性。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應當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設備管理部門組織有關技術鑒定工作,將審核的結果按授權審批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應組織技術部門、設備管理部門、內審部門進行可行性論證,審批通過後予以實施。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清查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清查,應每半年、年終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實地清查盤點。
第二十七條:盤點工作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財務部門配合,具體使用部門負責實施。
第二十八條:盤點人為使用部門設備管理員,會點人由財務部門和設備管理部門指派,監點人由內審部門指派負責監督檢查盤點工作。
第二十九條:使用部門核對實物與固定資產台帳並負責填制清查盤點表,設備管理部門核對固定資產賬、卡、物負責匯總編制清查盤點表並以書面形式詳細說明資產處置的原因。
第六章 固定資產的封存及啟用
第三十條:對於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設備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應當及時提出處理意見,經主管財務經理審批後實施。
第三十一條:使用部門向設備管理部門提出封存(或啟用)申請,設備管理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會簽後,報主管財務經理審批,由固定資產會計辦理轉賬手續
第三十二條:對封存的固定資產,設備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定期檢查,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
第七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三條:對保管不當、或擅自處置固定資產等情形,造成固定資產損失的單位和個人,按《不良資產責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行政及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為准;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⑹ 固定資產業務內部控制設計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固定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屬於企業的非流動資產,是企業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必要的物資條件,其價值隨著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逐漸轉移到產品成本中。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直接影響到企業生產經營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特點,分析、歸納、設計合理的業務流程,查找管理的薄弱環節,健全全面風險管控措施,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高效運行。固定資產業務流程,通常可以分為取得、驗收移交、日常維護、更新改造和淘汰處置等五個環節。
(一)固定資產取得
固定資產涉及外購、自行建造、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換入等方式。生產設備、運輸工具、房屋建築物、辦公傢具和辦公設備等不同類型固定資產有不同的驗收程序和技術要求,同一類固定資產也會因其標准化程度、技術難度等的不同而對驗收工作提出不同的要求。通常來說,辦公傢具、電腦、列印機等標准化程度較高的固定資產驗收過程較為簡化,對一些復雜的大型生產設備,尤其是定製的高科技精密儀器,以及建築物竣工驗收等,需要一套規范、嚴密的驗收制度。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新增固定資產驗收程序不規范,可能導致資產質量不符要求、進而影響資產運行;固定資產投保制度不健全,可能導致應投保資產未投保、索賠不力,不能有效防範資產損失風險。
主要管控措施:
1.建立嚴格的固定資產交付使用驗收制度。企業外購固定資產應當根據合同、供應商發貨單等對所購固定資產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技術要求及其他內容進行驗收,出具驗收單,編制驗收報告。企業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應由建造部門、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共同填制固定資產移交使用驗收單,驗收合格後移交使用部門投入使用。未通過驗收的不合格資產,不得接收,必須按照合同等有關規定辦理退換貨或其他彌補措施。對於具有權屬證明的資產,取得時必須有合法的權屬證書。
2.重視和加強固定資產的投保工作。企業應當通盤考慮固定資產狀況,根據其性質和特點,確定和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的投保范圍和政策。投保金額與投保項目力求適當,對應投保的固定資產項目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辦理投保手續,規范投保行為,應對固定資產損失風險。對於重大固定資產項目的投保,應當考慮採取招標方式確定保險人,防範固定資產投保舞弊。已投保的固定資產發生損失的,及時調查原因及受損金額,向保險公司辦理相關的索賠手續。
(二)資產登記造冊
企業取得每項固定資產後均需要進行詳細登記,編制固定資產目錄,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便於固定資產的統計、檢查和後續管理。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固定資產登記內容不完整,可能導致資產流失、資產信息失真、賬實不符。
主要管控措施:
1.根據固定資產的定義,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列明固定資產編號、名稱、種類、所在地點、使用部門、責任人、數量、賬面價值、使用年限、損耗等內容,有利於企業了解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的全貌。
2.按照單項資產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資產卡片應在資產編號上與固定資產目錄保持對應關系,詳細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來源、驗收、使用地點、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運轉、維修、改造、折舊、盤點等相關內容,便於固定資產的有效識別。固定資產目錄和卡片均應定期或不定期復核,保證信息的真實和完整。
(三)固定資產運行維護
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固定資產操作不當、失修或維護過剩,可能造成資產使用效率低下、產品殘次率高,甚至發生生產事故,或資源浪費。
主要管控措施:
1.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會同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日常維修、保養,將資產日常維護流程體制化、程序化、標准化,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風險,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2.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及管理部門建立固定資產運行管理檔案,並據以制定合理的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計劃,並經主管領導審批。
3.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審核施工單位資質和資信,並建立管理檔案;修理項目應分類,明確需要招投標項目。修理完成,由施工單位出具交工驗收報告,經資產使用和實物管理部門核對工程量並審批。重大項目應專項審計。
4.企業生產線等關鍵設備的運作效率與效果將直接影響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由具有資質的技術人員對其進行充分的崗前培訓,特殊設備實行崗位許可制度,需持證上崗,必須對資產運轉進行實時監控,保證資產使用流程與既定操作流程相符,確保安全運行,提高使用效率。
(四)固定資產升級改造
企業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升級改造,以便不斷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品種,降低能源資源消耗,保證生產的安全環保。固定資產更新有部分更新與整體更新兩種情形,部分更新的目的通常包括局部技術改造、更換高性能部件、增加新功能等方面,需權衡更新活動的成本與效益綜合決策;整體更新主要指對陳舊設備的淘汰與全面升級,更側重於資產技術的先進性,符合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固定資產更新改造不夠,可能造成企業產品線老化、缺乏市場競爭力。
主要管控措施:
1.定期對固定資產技術先進性評估,結合盈利能力和企業發展可持續性,資產使用部門根據需要提出技改方案,與財務部門一起進行預算可行性分析,並且經過管理部門的審核批准。
2.管理部門需對技改方案實施過程適時監控、加強管理,有條件企業建立技改專項資金並定期或不定期審計。
(五)資產清查
企業應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至少每年全面清查,保證固定資產賬實相符、及時掌握資產盈利能力和市場價值。固定資產清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妥善處理。該環節的風險主要是:固定資產丟失、毀損等造成賬實不符、或資產貶值嚴重。
主要管控措施:
1.財務部門組織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和管理部門需定期進行清查,明確資產權屬,確保實物與卡、財務賬表相符,在清查作業實施之前編制清查方案,經過管理部門審核後進行相關的清查作業。
2.在清查結束後,清查人員需要編制清查報告,管理部門需就清查報告進行審核,確保真實性、可靠性。
3.清查過程中發現的盤盈(盤虧),應分析原因,追究責任,妥善處理,報告審核通過後及時調整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確保賬實相符,並上報備案。
(六)抵押質押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佔有權,而將該財產抵押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押也稱質權,就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企業有時因資金周轉等原因以其固定資產作抵押物或質物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如到期不能歸還借款,銀行則有權依法以該固定資產折價或拍賣。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固定資產抵押制度不完善,可能導致抵押資產價值低估和資產流失。
主要管控措施:
1.加強固定資產抵押、質押的管理,明晰固定資產抵押、質押流程,規定固定資產抵押、質押的程序和審批許可權等,確保資產抵押、質押經過授權審批及適當程序。同時,應做好相應記錄,保障企業資產安全。
2.財務部門辦理資產抵押時,如需要委託專業中介機構鑒定評估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應當會同金融機構有關人員、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現場勘驗抵押品,對抵押資產的價值進行評估。對於抵押資產,應編制專門的抵押資產目錄。
(七)固定資產處置
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是:固定資產處置方式不合理,可能造成企業經濟損失。主要管控措施: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處置的相關制度,區分固定資產不同的處置方式,採取相應控制措施,確定固定資產處置的范圍、標准、程序和審批許可權,保證固定資產處置的科學性,使企業的資源得到有效的運用。
1.對使用期滿、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應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或管理部門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單,經企業授權部門或人員批准後對該固定資產進行報廢清理。
2.對使用期限未滿、非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應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註明報廢理由、估計清理費用和可回收殘值、預計處置價格等。企業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技術鑒定,按規定程序審批後進行報廢清理。
3.對擬出售或投資轉出及非貨幣交換的固定資產,應由有關部門或人員提出處置申請,對固定資產價值進行評估,並出具資產評估報告。報經企業授權部門或人員批准後予以出售或轉讓。企業應特別關注固定資產處置中的關聯交易和處置定價,固定資產的處置應由獨立於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相關授權人員辦理,固定資產處置價格應報經企業授權部門或人員審批後確定。對於重大固定資產處置,應當考慮聘請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採取集體審議或聯簽制度。涉及產權變更的,應及時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4.對出租的固定資產由相關管理部門提出出租或出借的申請,寫明申請的理由和原因,並由相關授權人員和部門就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應簽訂出租或出借合同,包括合同雙方的具體情況,出租的原因和期限等內容。
⑺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內部控制有哪些內容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中沒有專門對固定資產的內部控製作出具體規定,但對包括固定資產在內的實物資產的控制提出了要求。有關規定如下:
1、第四十條 單位應當對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健全資產內部管理制度。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資產安全和有效使用。
2、第四十四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管理,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強化對配置、使用和處置等關鍵環節的管控。
(1)對資產實施歸口管理。明確資產使用和保管責任人,落實資產使用人在資產管理中的責任。貴重資產、危險資產、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資產,應當指定專人保管、專人使用,並規定嚴格的接觸限制條件和審批程序。
(2)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明確資產的調劑、租借、對外投資、處置的程序、審批許可權和責任。
(3)建立資產台賬,加強資產的實物管理。單位應當定期清查盤點資產,確保賬實相符。財會、資產管理、資產使用等部門或崗位應當定期對賬,發現不符的,應當及時查明原因,並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4)建立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資產的統計、報告、分析工作,實現對資產的動態管理。
⑻ 固定資產內部控制會存在什麼缺陷
固定資產內部控制缺陷按不同的分類方式分為:設計缺陷與運行缺陷;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與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與一般缺陷。
1.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
內部控制缺陷按其成因分為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設計缺陷是指內部控制設計不科學、不適當,即使正常運行也難以實現控制目標。運行缺陷是指內部控制設計比較科學、適當,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設計意圖執行,導致內部控制運行與設計相脫節,未能有效實施控制、實現控制目標。
2.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是指在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過程中出現的,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產生直接影響的控制缺陷,一般可分為財務(會計)報表缺陷、會計基礎工作缺陷和與財務報告密切關聯的信息系統控制缺陷等。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是指雖不直接影響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但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合法合規、資產安全、營運的效率和效果等控制目標的實現存在不利影響的其他控制缺陷。
3.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企業在日常監督、專項監督和年度評價工作中,應當充分發揮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組的作用。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組應當根據現場測試獲取的證據,對內部控制缺陷進行初步認定,並按其影響程度分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可能導致企業嚴重偏離控制目標。
重要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其嚴重程度和經濟後果低於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導致企業偏離控制目標,須引起企業重視和關注。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體認定標准,由企業根據上述要求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