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評價管理辦法
A. 內部控制評價的內容及原則包括哪些
內部控制評價應遵循哪些基本原則,人們的認識不統一,有多種多樣的提法。一般來說,內部控制評價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風險導向原則。內部控制評價應當以風險評估為基礎,根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對企業單個或整體控制目標造成的影響程度來確定需要評價的重點業務單元、重要業務領域或流程環節。 ◎獨立性原則。內部控制評價機構的確定及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應當保持相應的獨立性。內部控制評價應由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內部機構或受託的獨立中介組織來執行。該原則是確保內部控制評價結果客觀和公正的基礎,相比而言,獨立中介組織比內部機構有更大的獨立性。內部控制評價機構或人員沒有獨立性其評價結果難以公正、客觀。這或許是大多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千篇一律走形式的原因。對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內部控制評價應由政府監管部門受委託評價機構獨立進行。 ◎公正性原則。內部控制評價應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為准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評價結果應當有適當的證據支持。 ◎一致性原則。內部控制評價的准則、范圍、程序和方法等應保持一致,以確保評價過程的准確及評價結果的客觀和可比。 ◎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應覆蓋與整體控制目標相關的企業內部控制活動的全過程及主要的經營場所、部門及崗位和相關業務流程。 ◎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評價應依據風險和控制的重要性確定重點,關注重點區域和重點業務。 ◎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評價應當以適當的成本實現科學有效的評價。 ◎及時性原則。內部控制評價應按照規定的時間間隔持續進行,當經營管理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調整內部控制的評價體系和辦法,並及時進行重新評價。
B.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體系評價試行辦法還有效嗎
為規范和加強抄對商業銀行內襲部控制的評價,督促其進一步建立內部控制體系,健全內部控制機制,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奠定基礎,保證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內部控制評價包括過程評價和結果評價。過程評價是對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內部控制措施、監督評價與糾正、信息交流與反饋等體系要素的評價。結果評價是對內部控制主要目標實現程度的評價。
C. 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機制的評價方法有哪些
(一)傳統的內部控制機制評價方法
傳統內部控制機制評價方法主要描述和分析內部控制機制的恰當性和有效性,以及在完成所指派職責時的執行效果。其對內部控制的測試與評價所遵循的邏輯順序是「控制→風險→評價控制目的是否實現」,可見,更多的是一種事後的反饋,在確認內部控制薄弱環節之後,提供信息以幫助管理層增強和完善內部控制。這種事後的評價是一種「亡羊補牢」式的滯後的方法,而不是「未雨綢繆」預防式的方法,這些方法無法根據企業目標考察風險,也未能根據風險安排相應的措施以控制風險,因此,已越來越不能適應現代管理的需要。
(二)基於風險管理的現代內部控制評價方法
現代內部控制的測試與評價遵循的邏輯順序是「目標→風險→控制」,同時將根據企業風險評估調整審計戰略,確定審計重點,緊密關注高風險的領域,以提供更相關、更符合管理層和董事會需求的確證信息,從而保證要素投入主體的利益。基於此,以下介紹幾種以風險為導向的現代內部控制機制評價方法。
1.標桿比較法
標桿比較法(benchmark)就是將本企業各項活動與從事該項活動a1者進行比較,從而提出行動方法,以彌補自身的不足。(美國ALLTEL公司運用了此種辦法進行內部控制)它一般分為以下兩個步驟:
首先,企業需要建立或確認自身所在行業的a1實務。
其次,了解企業風險管理整體框架實際情況並將其與a1實務進行對比,用定量或定性方式評估差距。
2.風險控制矩陣
風險控制矩陣(Risk and Control Matrix,RCM)是審計人員根據企業經營目標、風險與控制之間的聯系,為確保審計建議能針對重要的風險而建立的一張工作表,如表2。
風險控制矩陣是差距分析和審計過程中的一個關鍵文檔。RCM為公司相關的風險、需要達到的控制及當前控制狀態等提供了一個控制範例。
3.控制自我評價法
內部控制自我評價(Control Self-assessment,CSA)是近年來產生的一種新的內部控制評價方法,體現了內部控制評價的新觀念控制自我評估。控制自我評價法是在1987年由加拿大海灣資源有限公司首先採用的,是一種來檢查和評估內部控制有效性的新方法,是由組織成員在內部審計機構的推進和協助下評估組織活動的風險和控制的過程。
CSA強調內部控制系統既不是內部審計工作的責任,也不僅僅是高級管理層應關心的問題,相反,應該把它看成是所有雇員共同的責任。控制自我評估體現了應該*8詢問那些參與了風險評估過程以及執行了整個控制過程的人,它所包含的不斷改善與現代的全面質量管理概念非常匹配,與整體協作的概念及群體學習的模式也有相通之處,因而在今天的商業社會中存在著巨大的潛能。
內部控制理論的研究與實踐發展到今天,國家政府對內部控制管理的法規在不斷改進,其指導性意義顯而易見。在實務中,企業內部控制機制的各種評價方法也在不斷改進與更新,力求更大程度地促進企業發展,保證要素投入主體的經濟利益。內部控制的發展和更新,將更好地強化我國企業內部管理和有效要素投入者的利益,更好地評價經營者經營的有效性和管理水平。
D. 試說出幾種常見的內部控制評價方法
為規范和加強對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評價,督促其進一步建立內部控制體系,健全內部控專制機屬制,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奠定基礎,保證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內部控制評價包括過程評價和結果評價。過程評價是對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內部控制措施、監督評價與糾正、信息交流與反饋等體系要素的評價。結果評價是對內部控制主要目標實現程度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