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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輿論

發布時間: 2021-02-05 21:48:17

❶ 淺議如何做好公安機關輿情引導工作

淺議如何做好公安機關輿情引導工作

隨著信息化的高速發展,網路以其開放性、互動性、虛擬性等特點,已經成為人們反映訴求、表達己見、尋求共同的重要途徑。而公安機關作為與群眾接觸最廣泛的執法部門,更是無時無刻不在媒體的「顯微鏡」、網路的「聚光燈」下,涉警類輿情已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領域之一。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涉警輿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輿論引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於提升公安機關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能力,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一、當前涉警輿情的特點

1.
「面對面」傳播,速度之快。自媒體時代的到來,實現了輿論傳播由「點對面」向「面對面」的轉變。輿論傳播由諸多信息鏈支撐,且無明確的路徑和中心,往往表現為「秒殺」速度,難管難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體發出,就會迅速擴散,廣為傳播,受眾群體也瞬間膨脹,可見輿情特別是涉警類輿情的傳播速度相當之快,需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

2.

「點與點」對接,范圍之廣。新媒體是基於參與者之間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鏈接、強互動、移動化等特點。在互動中,涉警輿情的發布者和傳播者、參與者之間是整個過程中的各個「節點」,他們之間即可相互發布、傳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時間內實現「點與點」的對接,無需「把關」和「審核」,因此,參與者表達觀點的權利被「放大」,以致覆蓋面之廣超乎想像。即使簡單的涉警輿情,也會因論壇、貼吧、微博等媒體的傳播和互動被無限放大,短時間內將大范圍擴散,從而引發網路輿情負面效應。

3.

「片連片」議論,反響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廣泛性、群眾性、特殊性的特點,加之當前公權與私權博弈加劇的特定社會環境,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關注,涉警輿情已經成為新聞媒體特別是網路媒體關注的焦點、挖掘新聞資源的對象。一旦涉警類信息被媒體捕捉,尤其是執法不公、違法違紀等負面信息,就會被網路、論壇、貼吧等新媒體廣泛傳播,而報紙、雜志等平面媒體也不斷跟進刊登消息,從而使得一條涉警類輿情被各個媒體陣地相繼傳播,形成了「片連片」議論的效果,引起了全社會高度關注並廣泛議論,造成了強烈的社會反響,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

4.

「網和網」炒作,影響之深。網路的虛擬性、言論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漲了個人的「無責」意識。有的網站為了一味追求轟動效應,接連發出片面性評價;有的網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惡意進行炒作,從而在網路上產出了不利於公安機關的社會輿論,進而引發警察公共關系危機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同時,涉警輿情也發生了從網上向網下轉化的情形,有的輿情直接轉化為了現實中的警民沖突,可見,涉警輿情「網和網」炒作的影響可謂之深。

三、公安機關應對涉警輿情的對策

1.
要轉變觀念,在思想認識上再提高。第一,要從穩定的高度認識輿情。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就是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而涉警輿情的發生,集中表達了媒體和社會公眾的訴求、願望,如果公安機關引導、控制不當,就會引起網路等媒體的惡意炒作,形成涉警輿論危機,有的甚至發生警民沖突,影響社會大局穩定。公安機關要從穩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認識涉警輿情,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扎實做好宣傳引導、應急處置等維穩工作。第二,要從警情的高度把握輿情。要牢固樹立「輿情就是警情」的意識,對涉警輿情保持高度敏銳性,在發生輿情後,要立即組織政工宣傳等部門民警快速反應、主動應對、妥善處置,防止輿情大規模「發酵」,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第三,要從形象的高度看待輿情。涉警輿情影響社會大局穩定,更關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形象。在輿論引導工作中,要切實增強「輿情就是形象」的意識,通過與相關媒體的溝通協作,強化對公安工作的正面宣傳,不斷傳遞「正能量」,樹立公安機關親民、為民、愛民的良好形象,使廣大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2.

要把握主動,在應對輿情上再發力。一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一旦發生涉警輿情,要第一時間組織宣傳等相關部門在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導社會輿論,牢牢把握涉警輿情話語主動權,防止輿論誤導和負面炒作。同時,市級以上公安機關也通過新聞發布會的形勢,向社會及時通報事件情況,贏得媒體、群眾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會影響。二是積極利用網路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機關開通的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就是應對、引導媒體輿論的重要平台。我們可以通過在平台內設置話題的方式,來全力調控網民、公眾的關注點。也就是說,通過便民服務在線、微博管理人員的話題策劃,努力把社會的注意力、網民的關注點引導到特定的方向進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轉移、分散廣大網民的注意力,從而達到引導輿論的目的。三是充分發揮「輿論領袖」作用。大眾傳播學認為,信息傳播要經過「輿論領袖」這個中間環節,才能最終到達一般受眾。我們可以充分借鑒這一理論,安排負責網路管理的民警,在熱點網站、論壇、貼吧內持續不斷地發表原創性的帖子,形成廣大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樹立一定的網路權威。在有輿情發生後,我們的「輿論領袖」民警,就可以客觀、公正地發表看法、評述問題、解釋真相,消除網民對公安機關的質疑,達成一定的共識,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

要擴大宣傳,在正面引導上再強化。一是結合先進事跡宣傳。要把公安民警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搶險救災等工作中的先進事跡通過媒體宣傳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無私奉獻、親民愛民、英勇無畏的精神風貌,贏得廣大群眾對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員陽軍、崛圍山上的好民警徐中傑等的先進事跡,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山西日報等中央和省級主流媒體紛紛進行了報道,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果。二是結合工作重點宣傳。要把確定的公安工作重點,如民生警務、社區警務、基層基礎等,向社會和群眾進行大范圍宣傳,讓公眾了解和知曉公安機關的重點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期,人民公安報、山西日報等主流媒體,對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的民生警務、便民服務在線等工作進行了宣傳,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廣大群眾反響強烈。三是結合群眾關切宣傳。要本著「群眾關心什麼問題,公安機關就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結合社會治安、小案件破獲、小矛盾調處等群眾關切的實際問題,對公安機關採取的主要措施、案件偵破進展和取得的實際成效等,及時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參與度、認同感。

4.

要強化溝通,在警媒互動上再加強。一是搞好工作對接。日常工作中,要與本行政區域內的主流媒體搞好對接,建立信息宣傳、新聞聯席等制度,主動邀請媒體深入公安機關進行采訪報道,贏得媒體的信任和支持,並在報紙、電視台等媒體設置專版和專欄,占據主流陣地,宣傳公安聲音,為下步引導涉警輿情創造條件。二是加強交流互動。要緊密結合開展的「三訪三評」、「警營開放日」、「相約警務室」等活動,邀請媒體、公眾的廣泛參與,充分展示公安工作業績和民警隊伍形象,主動徵求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力求全方位、立體化、多角度地正面宣傳公安工作,實現由公安引導向社會引導的轉變。三是依託網路引導。要依託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等網路宣傳平台,與廣大網民開展交流互動,虛心聽取群眾呼聲,認真答復網友咨詢,切實解決群眾困難,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不僅與報刊、雜志等平面媒體加強了協作,而且也與網路媒體實現了互動雙贏。

5.

要突出重點,在處置機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輿情預警機制。要對網站、論壇、貼吧、博客等進行實時監控,對排查掌握的各類涉警信息,組織網監、宣傳等部門民警及時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動態,開展信息預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堅決防止因工作滯後造成輿情蔓延擴散,進而引發公共關系危機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應機制。網監、宣傳、各執法單位是應對涉警輿情的主要警種,要在狠抓相關業務培訓的同時,以完善快反機制為抓手,切實加強實戰演練,提升應對處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發生重大涉警輿情,相關部門和警種能夠快速反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三是建立完善聯動處置機制。在引導控制涉警輿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順暢、高效的聯動處置機制,各警種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要加強與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聯動,發生重大涉警輿情後,應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幫助,協調解決輿情危機,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發布機制。要通過建立機制,切實規范重大輿情權威信息發布工作,責成專班專人負責信息發布,及時主動做好正面輿情引導,防止發生個別部門發布信息不恰當、不準確,造成負面輿論的二次疊加聚集。此外,對於歪曲事實、蓄意詆毀公安隊伍形象的負面新聞報道,公安機關宣傳部門應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旗幟鮮明地予以駁斥,維護民警權益和隊伍形象。

❷ 公安機關 輿情職責

維安網路輿論監控系統的應用領域

維安網路負面信息監控系統的性能介紹
1輿論信息監測:
網路輿論信息監控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工作,開展監控工作,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網路輿論的來源,二是監測什麼內容。
廣泛的監控范圍:
2.網路輿論的來源主要包括互聯網的各種應用,如綜合門戶網站、垂直門戶網站、論壇(含即時通訊工具的群組)、博客、搜索引擎網站、社交網站、微型博客、視頻、圖片分享網站、資源聚合網站等。
詳細的監測內容:
3企業版負面信息監控系統的內容主要包括公司品牌、產品、服務、客戶關系、生產線、公司領導人、公司相關信息等。
自動採集:
4 企業網路負面信息監控系統,把人工收集輿論信息的繁瑣工作自動化,在自動採集頁面後自動分類、自動生產摘要、自動獲取關鍵詞,並建立索引。
分析處理
5分析與處理功能主要表現在傳播路徑分析、話題演化分析以及觀點傾向分析等。具有話題發現與追蹤、信息預警機制、傾向性分析、信息過濾、多維度關聯輿情分析與輿情專題、輿情干預等功能
統計報表功能
用符合用戶習慣的可視化形式表現分析與處理的結果,也是系統管理軟體中的一項重要功能。該項功能主要包括輿論簡報、輿論趨勢圖表、聚類圖等,使用戶對所關注的信息一目瞭然。

五、維安網路負面信息監控系統優勢
網路輿論信息採集(強大的採集能力)
支持新聞、論壇、貼吧、博客、微博、QQ群、問答網站的信息採集,支持境外網站信息採集
支持採集論壇回復消息
有效防採集屏蔽措施
專題追蹤
發現熱點形成專題聚類
展示從開始到發展到擴大到尾聲的演變
對專題的處置專項追蹤
信息定製和網路商情分析
個性化定製客戶關注的信息:定製站點或頻道、話題的聚合將信息轉為輿論情報數據

❸ 如何加強公安機關輿情應對能力 雷洋

(一)積極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文明執法。
公安機關是重要的新聞資源地,眾多媒體之間存在激烈競爭,為提高自己的賣點,一些媒體和記者熱衷於負面報道,有的媒體抓住民警的不規范執法,把片面性問題變為普遍性問題,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形象。因此,公安機關各部門應嚴格遵紀守法,積極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從細節入手,注意執勤執法的一言一行,文明執法,不給媒體留炒作素材。這是公安機關輿情應對最根本的方法。
(二)完善網路輿情應對機制,提高輿情應對技巧。
各級公安機關都應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網路輿情應對機制,積極應對輿情事件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環節。
一是事前要建立和完善實時把握、正面引導網路輿情的機制,可以搭建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系統實時預警最新輿情。要著眼社會經濟發展大局,延伸工作觸角,加強分析判研,實時把握網路輿情發展的趨勢,緊緊抓住輿情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輿論正確發展,對於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系統內預警的輿情信息要及時處理,防止有關問題逐步發展為輿情熱點事件。
二是事中要建立應對媒體采訪的機制。在輿情事件處置工作中,可以指定一名對相關政策、原則、事件內容比較了解、有較強應對媒體采訪能力的發言人。
三是事後要建立新聞及時發布機制。要明確一名負責人協調網路輿情引導工作,承擔突發輿情事件的新聞發布職責,對已發生的輿情事件,確定「統一口徑,及時發布」的原則,主動藉助主流媒體,第一時間發布相關信息,說明事實真相,努力成為事件的第一定義者。而對一些被網路炒作的公安事件,及時發布消息,澄清虛假信息,同時針對整個輿情做出反應,積極引導輿論。
(三)日常加強正面宣傳,努力獲得公眾肯定。
公安機關相關網站和官方微博等不僅僅是公安機關展示工作成果的一個信息平台,同時也是引導網路輿情的一大重要陣地。因此,各級公安機關平時應該認真規劃公安機關相關網站和微博的建設和發展,把它們作為公安機關佔領輿論陣地、維護信息安全、引導社會輿情的重要戰略舉措來抓。相關工作人員日常要認真組織好正面宣傳工作,通過加強重大主題策劃、開通領導博客、網上舉報等方法,努力營造有利於公安機關的網路輿論氛圍。同時,日常也可及時向公眾傳遞權威信息、保持信息公開通暢,從而最大限度壓縮小道消息、政治謠言和攻擊性言論在網路的傳播空間,加強與民眾的溝通,拉近警民距離。

總結就是以上幾點,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

❹ 公安機關如何做好網路輿情應對工作

1. 公安機關應對網路輿情要快
網路輿情發生後,公安機關一定要在第一時間給出反應。民眾對於網路輿情的接受一般遵循「先入為主」的規律,公安機關在網路輿情出現後將反饋信息告知民眾,才能獲得輿情應對的最佳時機。
當然,對於網路輿情的應對必須建立在真相上,對於經查屬實的網路輿情,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公開報道處理結果,消除不良影響;對經調查存在不實之處的報道,及時向媒體通報事實,還原輿情事件的真相。
2. 公安機關應對網路輿情要准
當面對已經爆發的網路輿論時,警方應當抓住公眾的關注點,然後給予合理的解釋,用事實消除民眾的疑問。在許多事例中,正是因為警方找不準事件的核心點,最終讓負面消息快速擴展和蔓延。所以公安機關對重大、惡性、突發事件的處理前,一定要仔細分析事件的關鍵點,然後對公眾的質疑做出合適的解釋,防止公眾無端猜測。
3. 公安機關應對網路輿情要新
自媒體時代,新興的網路社交平台成了民眾了解和傳播信息的新興手段。作為公安機關也需要與時俱進、貼近群眾,運用「多元化」的新興網路媒體來宣傳公安工作、應對網路輿情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4. 公安機關應對網路輿情要導
公安機關在處理網路輿論時,要善於疏導。通過對網路輿論的實時監控,用適當的方式來引導輿論的正面走向。而互聯網輿論的引導則需要公安機關的網警平時貼近網路生活、實時認真對待網路輿論監測、加強對於網路不良輿論的管理、努力樹立良好的網路警察形象。

❺ 如何正確處置涉警輿情

隨著信息化的高速發展,網路以其開放性、互動性、虛擬性等特點,已經成為人們反映訴求、表達己見、尋求共同的重要途徑。而公安機關作為與群眾接觸最廣泛的執法部門,更是無時無刻不在媒體的「顯微鏡」、網路的「聚光燈」下,涉警類輿情已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領域之一。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涉警輿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輿論引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於提升公安機關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能力,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一、當前涉警輿情的特點

1.
「面對面」傳播,速度之快。自媒體時代的到來,實現了輿論傳播由「點對面」向「面對面」的轉變。輿論傳播由諸多信息鏈支撐,且無明確的路徑和中心,往往表現為「秒殺」速度,難管難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體發出,就會迅速擴散,廣為傳播,受眾群體也瞬間膨脹,可見輿情特別是涉警類輿情的傳播速度相當之快,需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

2.

「點與點」對接,范圍之廣。新媒體是基於參與者之間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鏈接、強互動、移動化等特點。在互動中,涉警輿情的發布者和傳播者、參與者之間是整個過程中的各個「節點」,他們之間即可相互發布、傳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時間內實現「點與點」的對接,無需「把關」和「審核」,因此,參與者表達觀點的權利被「放大」,以致覆蓋面之廣超乎想像。即使簡單的涉警輿情,也會因論壇、貼吧、微博等媒體的傳播和互動被無限放大,短時間內將大范圍擴散,從而引發網路輿情負面效應。

3.

「片連片」議論,反響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廣泛性、群眾性、特殊性的特點,加之當前公權與私權博弈加劇的特定社會環境,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關注,涉警輿情已經成為新聞媒體特別是網路媒體關注的焦點、挖掘新聞資源的對象。一旦涉警類信息被媒體捕捉,尤其是執法不公、違法違紀等負面信息,就會被網路、論壇、貼吧等新媒體廣泛傳播,而報紙、雜志等平面媒體也不斷跟進刊登消息,從而使得一條涉警類輿情被各個媒體陣地相繼傳播,形成了「片連片」議論的效果,引起了全社會高度關注並廣泛議論,造成了強烈的社會反響,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

4.

「網和網」炒作,影響之深。網路的虛擬性、言論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漲了個人的「無責」意識。有的網站為了一味追求轟動效應,接連發出片面性評價;有的網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惡意進行炒作,從而在網路上產出了不利於公安機關的社會輿論,進而引發警察公共關系危機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同時,涉警輿情也發生了從網上向網下轉化的情形,有的輿情直接轉化為了現實中的警民沖突,可見,涉警輿情「網和網」炒作的影響可謂之深。

二、涉警輿情引導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
存在「呆板性」認識。工作中,部分民警對涉警輿情敏感性不強,往往局限於傳統的觀念和思維,對輿情的作用、影響力缺乏足夠性重視,片面地認為公安機關的主業是打擊犯罪、治安防控,單單是網路的幾次發帖、回應,其影響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現為反應遲緩,疏於引導,最終喪失了工作的主動權,貽誤了輿情應對的最佳時機,導致了涉警輿情的迅速擴散蔓延,給下步的處置工作帶來被動。

2.

一貫「機械式」應對。對於涉警輿情,一些警種和部門應對的方法過於簡單,應對能力不強,對網路等媒體發布的消息,一貫採取「捂、蓋、瞞」的消極應對方式,而不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進行引導,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公眾的猜疑心理,甚至將公眾推向了對立面。同時,在處理與新聞媒體的關繫上,也始終保持著「敬而遠之」的態度,躲避或者拒絕媒體采訪現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輿情發生後,使得相關信息媒體無法求證,只有偏聽偏信當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說法,導致新聞報道不全面、不客觀、不真實,最終原本簡單的事件變得不簡單,容易的問題變得不容易。

3.

存在「盲目性」解釋。涉警輿情發生後,一些公安機關沒有對事態進行分析評估,沒有準確把握民眾的心理,而是鑒於輿論危機的影響,盲目對新聞媒體發布一些官方信息,往往因虛而不實、言行不當,引發網民的議論和指責,不利用涉警輿情的引導和處置。而有的公安機關則在引導輿論工作中,態度較為偏激、強硬,非但沒有站在群眾的立場考慮問題,更是一度指責媒體的諸多不當,導致涉警輿情「疊加升級」,新聞媒體的批評顯的愈發激烈,涉警輿情危機進一步加劇。

4.

協作「腸梗阻」嚴重。涉警輿情的引導處置,涉及到多個警種、部門,各警種之間的協作配合至關重要。目前,就基層公安機關而言,在輿情引導處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協作機制,基層所隊、機關職能科室之間任務分工不夠明確,特別是宣傳部門和基層一些執法單位之間的快速聯動仍是「短板」,「獨角戲」、「各自為陣」現象十分普遍,整體應對涉警輿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此外,基層公安機關與電視台、報社、網站等新聞媒體的溝通協作還存在問題,立體化的宣傳格局尚未形成。

三、公安機關應對涉警輿情的對策

1.
要轉變觀念,在思想認識上再提高。第一,要從穩定的高度認識輿情。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就是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而涉警輿情的發生,集中表達了媒體和社會公眾的訴求、願望,如果公安機關引導、控制不當,就會引起網路等媒體的惡意炒作,形成涉警輿論危機,有的甚至發生警民沖突,影響社會大局穩定。公安機關要從穩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認識涉警輿情,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扎實做好宣傳引導、應急處置等維穩工作。第二,要從警情的高度把握輿情。要牢固樹立「輿情就是警情」的意識,對涉警輿情保持高度敏銳性,在發生輿情後,要立即組織政工宣傳等部門民警快速反應、主動應對、妥善處置,防止輿情大規模「發酵」,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第三,要從形象的高度看待輿情。涉警輿情影響社會大局穩定,更關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形象。在輿論引導工作中,要切實增強「輿情就是形象」的意識,通過與相關媒體的溝通協作,強化對公安工作的正面宣傳,不斷傳遞「正能量」,樹立公安機關親民、為民、愛民的良好形象,使廣大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2.

要把握主動,在應對輿情上再發力。一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一旦發生涉警輿情,要第一時間組織宣傳等相關部門在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導社會輿論,牢牢把握涉警輿情話語主動權,防止輿論誤導和負面炒作。同時,市級以上公安機關也通過新聞發布會的形勢,向社會及時通報事件情況,贏得媒體、群眾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會影響。二是積極利用網路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機關開通的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就是應對、引導媒體輿論的重要平台。我們可以通過在平台內設置話題的方式,來全力調控網民、公眾的關注點。也就是說,通過便民服務在線、微博管理人員的話題策劃,努力把社會的注意力、網民的關注點引導到特定的方向進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轉移、分散廣大網民的注意力,從而達到引導輿論的目的。三是充分發揮「輿論領袖」作用。大眾傳播學認為,信息傳播要經過「輿論領袖」這個中間環節,才能最終到達一般受眾。我們可以充分借鑒這一理論,安排負責網路管理的民警,在熱點網站、論壇、貼吧內持續不斷地發表原創性的帖子,形成廣大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樹立一定的網路權威。在有輿情發生後,我們的「輿論領袖」民警,就可以客觀、公正地發表看法、評述問題、解釋真相,消除網民對公安機關的質疑,達成一定的共識,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

要擴大宣傳,在正面引導上再強化。一是結合先進事跡宣傳。要把公安民警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搶險救災等工作中的先進事跡通過媒體宣傳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無私奉獻、親民愛民、英勇無畏的精神風貌,贏得廣大群眾對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員陽軍、崛圍山上的好民警徐中傑等的先進事跡,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山西日報等中央和省級主流媒體紛紛進行了報道,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果。二是結合工作重點宣傳。要把確定的公安工作重點,如民生警務、社區警務、基層基礎等,向社會和群眾進行大范圍宣傳,讓公眾了解和知曉公安機關的重點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期,人民公安報、山西日報等主流媒體,對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的民生警務、便民服務在線等工作進行了宣傳,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廣大群眾反響強烈。三是結合群眾關切宣傳。要本著「群眾關心什麼問題,公安機關就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結合社會治安、小案件破獲、小矛盾調處等群眾關切的實際問題,對公安機關採取的主要措施、案件偵破進展和取得的實際成效等,及時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參與度、認同感。

4.

要強化溝通,在警媒互動上再加強。一是搞好工作對接。日常工作中,要與本行政區域內的主流媒體搞好對接,建立信息宣傳、新聞聯席等制度,主動邀請媒體深入公安機關進行采訪報道,贏得媒體的信任和支持,並在報紙、電視台等媒體設置專版和專欄,占據主流陣地,宣傳公安聲音,為下步引導涉警輿情創造條件。二是加強交流互動。要緊密結合開展的「三訪三評」、「警營開放日」、「相約警務室」等活動,邀請媒體、公眾的廣泛參與,充分展示公安工作業績和民警隊伍形象,主動徵求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力求全方位、立體化、多角度地正面宣傳公安工作,實現由公安引導向社會引導的轉變。三是依託網路引導。要依託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等網路宣傳平台,與廣大網民開展交流互動,虛心聽取群眾呼聲,認真答復網友咨詢,切實解決群眾困難,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不僅與報刊、雜志等平面媒體加強了協作,而且也與網路媒體實現了互動雙贏。

5.

要突出重點,在處置機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輿情預警機制。要對網站、論壇、貼吧、博客等進行實時監控,對排查掌握的各類涉警信息,組織網監、宣傳等部門民警及時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動態,開展信息預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堅決防止因工作滯後造成輿情蔓延擴散,進而引發公共關系危機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應機制。網監、宣傳、各執法單位是應對涉警輿情的主要警種,要在狠抓相關業務培訓的同時,以完善快反機制為抓手,切實加強實戰演練,提升應對處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發生重大涉警輿情,相關部門和警種能夠快速反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三是建立完善聯動處置機制。在引導控制涉警輿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順暢、高效的聯動處置機制,各警種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要加強與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聯動,發生重大涉警輿情後,應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幫助,協調解決輿情危機,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發布機制。要通過建立機制,切實規范重大輿情權威信息發布工作,責成專班專人負責信息發布,及時主動做好正面輿情引導,防止發生個別部門發布信息不恰當、不準確,造成負面輿論的二次疊加聚集。此外,對於歪曲事實、蓄意詆毀公安隊伍形象的負面新聞報道,公安機關宣傳部門應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旗幟鮮明地予以駁斥,維護民警權益和隊伍形象。

❻ 輿論引導是做好三同步工作的關鍵也是公安機關維護

娛樂引導是做好三步工作的關鍵,也是公安機關維護,是因為輿論是由大眾發出的。但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

❼ 如何加強公安機關網路輿情處置與引導能力

如何加強公安機關網路輿情處置與引導能力

隨著信息化的高速發展,網路以其開放性、互動性、虛擬性等特點,已經成為人們反映訴求、表達己見、尋求共同的重要途徑。而公安機關作為與群眾接觸最廣泛的執法部門,更是無時無刻不在媒體的「顯微鏡」、網路的「聚光燈」下,涉警類輿情已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領域之一。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涉警輿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輿論引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於提升公安機關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能力,維護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義。一、當前涉警輿情的特點1.「面對面」傳播,速度之快。自媒體時代的到來,實現了輿論傳播由「點對面」向「面對面」的轉變。輿論傳播由諸多信息鏈支撐,且無明確的路徑和中心,往往表現為「秒殺」速度,難管難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體發出,就會迅速擴散,廣為傳播,受眾群體也瞬間膨脹,可見輿情特別是涉警類輿情的傳播速度相當之快,需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2.「點與點」對接,范圍之廣。新媒體是基於參與者之間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鏈接、強互動、移動化等特點。在互動中,涉警輿情的發布者和傳播者、參與者之間是整個過程中的各個「節點」,他們之間即可相互發布、傳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時間內實現「點與點」的對接,無需「把關」和「審核」,因此,參與者表達觀點的權利被「放大」,以致覆蓋面之廣超乎想像。即使簡單的涉警輿情,也會因論壇、貼吧、微博等媒體的傳播和互動被無限放大,短時間內將大范圍擴散,從而引發網路輿情負面效應。3.「片連片」議論,反響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廣泛性、群眾性、特殊性的特點,加之當前公權與私權博弈加劇的特定社會環境,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關注,涉警輿情已經成為新聞媒體特別是網路媒體關注的焦點、挖掘新聞資源的對象。一旦涉警類信息被媒體捕捉,尤其是執法不公、違法違紀等負面信息,就會被網路、論壇、貼吧等新媒體廣泛傳播,而報紙、雜志等平面媒體也不斷跟進刊登消息,從而使得一條涉警類輿情被各個媒體陣地相繼傳播,形成了「片連片」議論的效果,引起了全社會高度關注並廣泛議論,造成了強烈的社會反響,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4.「網和網」炒作,影響之深。網路的虛擬性、言論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漲了個人的「無責」意識。有的網站為了一味追求轟動效應,接連發出片面性評價;有的網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惡意進行炒作,從而在網路上產出了不利於公安機關的社會輿論,進而引發警察公共關系危機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同時,涉警輿情也發生了從網上向網下轉化的情形,有的輿情直接轉化為了現實中的警民沖突,可見,涉警輿情「網和網」炒作的影響可謂之深。

三、公安機關應對涉警輿情的對策1.要轉變觀念,在思想認識上再提高。第一,要從穩定的高度認識輿情。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就是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而涉警輿情的發生,集中表達了媒體和社會公眾的訴求、願望,如果公安機關引導、控制不當,就會引起網路等媒體的惡意炒作,形成涉警輿論危機,有的甚至發生警民沖突,影響社會大局穩定。公安機關要從穩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認識涉警輿情,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扎實做好宣傳引導、應急處置等維穩工作。第二,要從警情的高度把握輿情。要牢固樹立「輿情就是警情」的意識,對涉警輿情保持高度敏銳性,在發生輿情後,要立即組織政工宣傳等部門民警快速反應、主動應對、妥善處置,防止輿情大規模「發酵」,給公安工作造成被動。第三,要從形象的高度看待輿情。涉警輿情影響社會大局穩定,更關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形象。在輿論引導工作中,要切實增強「輿情就是形象」的意識,通過與相關媒體的溝通協作,強化對公安工作的正面宣傳,不斷傳遞「正能量」,樹立公安機關親民、為民、愛民的良好形象,使廣大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提升。2.要把握主動,在應對輿情上再發力。一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一旦發生涉警輿情,要第一時間組織宣傳等相關部門在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導社會輿論,牢牢把握涉警輿情話語主動權,防止輿論誤導和負面炒作。同時,市級以上公安機關也通過新聞發布會的形勢,向社會及時通報事件情況,贏得媒體、群眾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會影響。二是積極利用網路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機關開通的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就是應對、引導媒體輿論的重要平台。我們可以通過在平台內設置話題的方式,來全力調控網民、公眾的關注點。也就是說,通過便民服務在線、微博管理人員的話題策劃,努力把社會的注意力、網民的關注點引導到特定的方向進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轉移、分散廣大網民的注意力,從而達到引導輿論的目的。三是充分發揮「輿論領袖」作用。大眾傳播學認為,信息傳播要經過「輿論領袖」這個中間環節,才能最終到達一般受眾。我們可以充分借鑒這一理論,安排負責網路管理的民警,在熱點網站、論壇、貼吧內持續不斷地發表原創性的帖子,形成廣大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樹立一定的網路權威。在有輿情發生後,我們的「輿論領袖」民警,就可以客觀、公正地發表看法、評述問題、解釋真相,消除網民對公安機關的質疑,達成一定的共識,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3.要擴大宣傳,在正面引導上再強化。一是結合先進事跡宣傳。要把公安民警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搶險救災等工作中的先進事跡通過媒體宣傳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無私奉獻、親民愛民、英勇無畏的精神風貌,贏得廣大群眾對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員陽軍、崛圍山上的好民警徐中傑等的先進事跡,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山西日報等中央和省級主流媒體紛紛進行了報道,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果。二是結合工作重點宣傳。要把確定的公安工作重點,如民生警務、社區警務、基層基礎等,向社會和群眾進行大范圍宣傳,讓公眾了解和知曉公安機關的重點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期,人民公安報、山西日報等主流媒體,對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的民生警務、便民服務在線等工作進行了宣傳,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廣大群眾反響強烈。三是結合群眾關切宣傳。要本著「群眾關心什麼問題,公安機關就解決什麼問題」的原則,結合社會治安、小案件破獲、小矛盾調處等群眾關切的實際問題,對公安機關採取的主要措施、案件偵破進展和取得的實際成效等,及時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的參與度、認同感。4.要強化溝通,在警媒互動上再加強。一是搞好工作對接。日常工作中,要與本行政區域內的主流媒體搞好對接,建立信息宣傳、新聞聯席等制度,主動邀請媒體深入公安機關進行采訪報道,贏得媒體的信任和支持,並在報紙、電視台等媒體設置專版和專欄,占據主流陣地,宣傳公安聲音,為下步引導涉警輿情創造條件。二是加強交流互動。要緊密結合開展的「三訪三評」、「警營開放日」、「相約警務室」等活動,邀請媒體、公眾的廣泛參與,充分展示公安工作業績和民警隊伍形象,主動徵求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力求全方位、立體化、多角度地正面宣傳公安工作,實現由公安引導向社會引導的轉變。三是依託網路引導。要依託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公安微博等網路宣傳平台,與廣大網民開展交流互動,虛心聽取群眾呼聲,認真答復網友咨詢,切實解決群眾困難,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不僅與報刊、雜志等平面媒體加強了協作,而且也與網路媒體實現了互動雙贏。5.要突出重點,在處置機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輿情預警機制。要對網站、論壇、貼吧、博客等進行實時監控,對排查掌握的各類涉警信息,組織網監、宣傳等部門民警及時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動態,開展信息預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堅決防止因工作滯後造成輿情蔓延擴散,進而引發公共關系危機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應機制。網監、宣傳、各執法單位是應對涉警輿情的主要警種,要在狠抓相關業務培訓的同時,以完善快反機制為抓手,切實加強實戰演練,提升應對處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發生重大涉警輿情,相關部門和警種能夠快速反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和化解輿情危機。三是建立完善聯動處置機制。在引導控制涉警輿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順暢、高效的聯動處置機制,各警種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要加強與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聯動,發生重大涉警輿情後,應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幫助,協調解決輿情危機,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發布機制。要通過建立機制,切實規范重大輿情權威信息發布工作,責成專班專人負責信息發布,及時主動做好正面輿情引導,防止發生個別部門發布信息不恰當、不準確,造成負面輿論的二次疊加聚集。此外,對於歪曲事實、蓄意詆毀公安隊伍形象的負面新聞報道,公安機關宣傳部門應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旗幟鮮明地予以駁斥,維護民警權益和隊伍形象。

❽ 公安機關如何應對網路輿情

21世紀以後,網路技術創新以迅猛的發展速度在不斷的深入,全球正在經歷一場以信息技術、網路傳媒、輿情導向為核心的革命性變化,尤其是應用網路時代的到來,使得輿情信息化對社會和人們的生活影響在日益深刻和廣泛,而網路突發事件頻發產生的輿情危機也越來越受到政府部門的重視。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體學習時救曾強調:「要加強網上思想輿論陣地建設,掌握網上輿論主導權,提高網上引導水平,講求引導藝術,積極運用新技術,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形成積極向上的主流輿論」。
公安部門作為大眾性服務行業,其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因此多年來,公安部門新聞一直都是網路輿論關注熱點,特別是當一些負面信息的曝光很容易使其走上輿論關注的風口浪尖,成為網路輿情焦點,甚至發展為負面影響巨大的社會公共事件。近年來,多例有關公安部門的負面網路信息引發了網路一波又一波輿情熱議潮,如:成都李思怡事件、廣州孫志剛收容致死案、沈陽「抗非英雄」遭警察丈夫毒打、廈門交警粗暴執法、湖南益陽派出所墜樓事件。公安部門在應對輿論問責時,不適當的言論更是把網路輿情危機被推向高潮,而由此引發的輿情危機一度使公安部門在民眾心中的形象降到冰點。
作為網路輿情突發事件重災區,缺乏有效的網路輿情引導機制使得公安部門在網路輿情危機面前總是不知所措。因此,充分認識網路輿情引導在應對網路突發事件上的重要性,創新發展行業網路輿情引導機制,充分發揮網路優勢,實現正面宣傳、正確引導網路輿情,對加強部門形象塑造和民眾信任度提升具有重要意義。
網路輿情引導機制建設需要什麼?
網路輿情危機的爆發,往往是由於網路管理機制缺失、網路「把關人」缺位、網民自律意識缺乏和事實信息傳播不流暢綜合造成,而網路「把關人」的缺失和事實信息傳播不流暢則成為造成危機發酵的重要原因。因此,如何保持真實信息流暢傳播和發揮自身網路輿情「把關人」作用是建設網路輿情引導機制兩個必不可少的條件。
一個關注民生社會熱點事件發生,必定會在短時間內引起網民的廣泛關注。2003年3月的湖北青年孫志剛因缺少暫居證被收容站人員毆打致死,該事件被媒體報道後,第一時間各類網路媒介如:新聞媒體、微博、博客、論壇社區等紛紛轉載相關新聞報道,關於事件的各種評論、觀點、意見與對事件發生的原因及處理結果的疑慮以各種形式在網上流傳。這時候網民急需相關部門出來對真相作說明:告知網民發生了什麼?怎麼發生的?誰該負責任?現在怎麼樣?過程怎麼樣?後果怎麼樣?
面對網民的疑慮,面對輿論的質疑,涉事部門應該及時站出來,以負責人的姿態和態度,真實解答網路輿論質疑。這個時候要是聽不到官方權威可信的聲音,網路質疑聲就越高,謠言產生的幾率越大,網路輿情危機擴散就更為迅猛,這將導致後期網路輿情引導工作困難重重。
網路輿情引導機制建設應突顯什麼?

公安部門作為網路輿情關注熱點部門,要想完全不踩進網路輿情雷區是假話。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身處網路輿情聚焦中心,因突發事件中傷自己不可避免。既然「濕身」無法避免,那麼如何才能及時補救被「打濕」的損失呢?如何保證下次不被「打濕」呢?此時,網路「把關人」和意見領袖的作用將突顯出來。
建立網路輿情引導機制建設最重要的話語權確立。掌握了在突發事件中的話語權,部門單位就可以針對網路輿情發展態勢設立輿論議程,對於因有效真實信息缺失而畸形發展的輿論環境產生意見領袖的影響作用,喚起網民事件觀點的共鳴性,從而形成多數主流意見,引導輿論朝著自己設定的方向發展。
而要擁有話語權,其基本要素是事件信息供給必須是真實的,傳播流暢的,經得住輿論推敲的事實。在做信息發布前,必須要有全面的輿情監測分析,了解網路輿情的發展狀態是什麼樣的,網民在討論什麼話題,話題的走向什麼,網民在要求什麼等,只有做准確全面的輿情分析,了解社情民意,我們才可以有針對性的設置網路議程,把網路輿情引導作用發揮到最大。

❾ 公安機關輿情回應制度的建設,誰可以幫我寫一個大綱。

一、認識到「雙微」在信息社會逐漸擴大的影響力
「雙微」在一定程度提供了話語權,使得普通大眾可以方便將自己的觀點、意見傳播出去。而相當一部分民警對「雙微」等新媒體的巨大影響力缺乏認識,甚至存在一定的抵觸情緒。所以首先應該從思想上認識到「雙微」的巨大影響力以及對公安工作產生的影響,積極應對。
(一)用戶規模逐年擴大
以新浪微博為例,到2012年12月,注冊用戶達到5.03億。微信於2011年初推出,截至2013年11月注冊用戶已突破6億,成為亞洲地區最大用戶群體的移動即時通訊軟體。
(二)意見領袖影響巨大
微博的巨大影響力不僅體現在它的用戶規模也體現在它日益巨大的影響力。據統計,2010年輿情熱度靠前的50起重大輿情案例中,微博首發的有11起,佔22%。微博在加劇信息傳播
公安機關輿情意識(二)

面對日益錯綜復雜的網上輿情,要堅持「及時、主動、准確、統籌」的總原則,統籌謀劃網上網下兩個戰場,做到案件事件處臵與輿論引導工作同步進行,努力掌握輿論工作的主動權。
(一)牢固確立輿情就是警情的理念。長期以來,許多基層民警認為與媒體打交道是公安宣傳部門的事,與自己無關。由此也造成了許多基層民警在應對涉警輿情等突發事件時反應遲緩、危機公關意識缺位。因此,各級公安機關要牢固確立輿情就是警情的理念,在思想觀念上充分認識到輿情與警情同樣關繫到社會穩定,在工作擺布上切實做到把輿情應對與警情處臵同樣對待,在組織領導上真正實現把輿論引導與其他警務工作同樣重視。
(二)密切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系。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互聯網的強大輿論力量和聚合放大效應,加強與知名網站的合
作,根據事件性質和發展態勢,迅速制訂應對之策,用事實真相回應網民關注,用權威信息穩定群眾情緒。同時要加強與傳統媒體的聯系溝通,定期走訪,積極向社會各新聞單位提供宣傳信息和采訪線索,熱情主動地為媒體和記者提供服務,建立起與新聞媒體互信、互助、互動的和諧關系。當輿情危機事件發生時,主動向媒體介紹公安工作情況,盡可能地為其采訪報道提供便利,滿足其對公安新聞素材的需要,同時要自覺接受輿論監督,最大限度地爭取媒體對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確保媒體客觀、公正的報道,減少流言和謠言的傳播及其負面影響的擴大,避免出現不利的輿論導向。
(三)健全涉警輿情快速反應和應急處臵機制。輿情處臵貴在「快」字。公安機關要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抓好引導和控制涉及穩定、涉及公安、涉及形象的敏感輿情和負面報道工作,必須堅持發現在早、處臵在小、預防在先、控制有力,力爭把工作做在前面,把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對可能出現的重大輿情、已經出現的負面苗頭和炒作動向,應及時向當地黨政、宣傳部門報告,根據客觀需要,制訂輿論引導對策,迅速採取有效的封堵、刪除和正面引導等干預措施,把炒作盡可能消滅在萌芽狀態。對已經存在的負面輿論,應端正態度,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在負面報道形成後,要直面問題和失誤,積極組織力量開展調查,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公開報道處理結果和後續整改措施,主動引導輿論朝有利於公安工作的方向發展,防止蓄意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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