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貧和易地搬遷
㈠ 易地搬遷與移民搬遷有何區別
1、組織實施部門的不同。易地扶貧搬遷是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簡稱,基本上是由各級的發改委組織並實施;而移民扶貧則是扶貧移民異地搬遷項目的簡稱,是由各級扶貧辦組織並且實施的。
2、搬遷補貼補助的不同。我國在2009年以前實行整體搬遷與零星搬遷相結合,異地移民搬遷扶持標准為:搬遷每人補助1000元,每戶補助5000元;而易地搬遷的補助標准在1500-2500元。當然每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補助的標准也是有區別的,所以還是要以當地政府部門發布的相關通知為准。
3、概念的不同。易地移民扶貧包含了異地扶貧,前者是將權重安置在所在村以外的地方,而後者則是將群眾安置在所在村轄區內適宜居住的地方。
(1)易地扶貧和易地搬遷擴展閱讀
《關於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到有條件的中央一般性移支付、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進一步向「三區三州"傾斜。
易地扶貧搬遷的對象原則上是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對自然村整體搬遷的非貧困戶,可享受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但建房資金由農戶自籌解決,不享受建檔立卡貧困戶補助政策。具體情況請咨詢您所在地政府精準扶貧辦公室。
㈡ 生態移民搬遷和易地扶貧搬遷的區別
生態搬遷就是為了保護當地的環境而搬遷。
扶貧搬遷是改善貧困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消除貧困,提高生產生活水平,實現安居樂業的重要途徑;是提高自我發展能力,解決溫飽和人居環境的重要措施
㈢ 易地扶貧搬遷的五個體系指的是什麼
易地扶貧是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回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答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十五」期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共安排國債資金56億元,搬遷120多萬人,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易地扶貧工程。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㈣ 易地扶貧搬遷是什麼意思
您好!易地扶貧搬遷指的是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十五"期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共安排國債資金56億元,搬遷120多萬人,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易地扶貧工程。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十五"期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共安排國債資金56億元,搬遷120多萬人,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易地扶貧工程。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015年12月8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發展改革委、扶貧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等5部門日前聯合印發《"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案》,明確用5年時間對"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完成1000萬人口搬遷任務,幫助他們與全國人民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根據《方案》,"十三五"時期將堅持群眾自願、積極穩妥方針,堅持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對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搬遷,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模式和組織方式,完善相關後續扶持政策,強化搬遷成效監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確保搬遷對象盡快脫貧,從根本上解決生計問題。
謝謝閱讀!
㈤ 易地扶貧搬遷還是異地扶貧搬遷
是易地扶貧搬遷。
易地扶貧是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內其他容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十五"期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共安排國債資金56億元,搬遷120多萬人,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易地扶貧工程。
拓展資料:
遷出區域主要為自然條件嚴酷、生存環境惡劣、發展條件嚴重
欠缺且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相對集中的農村貧困地區。
——深山石山、邊遠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嚴重,且水土、
光熱條件難以滿足日常生活生產需要,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的地區。
——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中的禁止開發區或限制開發區。
——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以及教育、醫療衛
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決難度大、建設和運
行成本高的地區。
——地方病嚴重、地質災害頻發,以及其他確需實施易地扶貧
搬遷的地區。邊境一線地區不納入遷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網 發展改革委印發全國「十三五」異地扶貧搬
㈥ 精準扶貧易地搬遷定義是什麼意思
精準扶貧易地搬遷與易地扶貧和易地扶貧搬遷同義,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
由於中國地域廣闊,貧困連片發生,很多老百姓生活的環境條件差,也就是」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就需要搬遷到新的地方以改善生活環境,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確保搬遷對象盡快脫貧,從根本上解決生計問題,最終達到脫貧致富。
(6)易地扶貧和易地搬遷擴展閱讀:
易地扶貧搬遷優惠政策:
1、關於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稅收政策
a、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住房建設補助資金、拆舊復墾獎勵資金等與易地扶貧搬遷相關的貨幣化補償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以下簡稱安置住房),免徵個人所得稅。
b、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徵契稅。
2、關於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稅收政策
a 、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實施主體(以下簡稱項目實施主體)取得用於建設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徵契稅、印花稅。
b、對安置住房建設和分配過程中應由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單位繳納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c、對安置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d、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設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計算應予免徵的安置住房用地相關的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單位相關的印花稅。
e、對項目實施主體購買商品住房或者回購保障性住房作為安置住房房源的,免徵契稅、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