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脫貧怎麼認定
『壹』 如何准確識別和認定扶貧對象戶
加強制度程序設計,精準識別扶貧對象。當前識別扶貧對象機制較為完整,但是依然存在失准和遺漏的現象。為避免此類現象發生,首先,要更加完善精準識別制度程序,進一步規范建檔立卡,建立精準扶貧大資料庫,對特困片帶和貧困村、貧困戶、貧困人口,統一識別標准、統一數據口徑,動態掌握基本信息,推行扶貧對象實名制管理。其次,充分利用大數據,建立動態變化錄入平台和貧困人員信息平台。採取全數據分析,避免抽樣數據的弊端和層級式管理的僵化,提高識別的精準性。多角度、全方位分析家庭財產和成員狀況、穩定和動態的收入來源、水平,致貧原因和影響因素等基本情況,利用高科技,提高精準識別能力。最後,在實際確定過程中,充分發揮群眾參與力量,完善「三步走」程序:第一步,廣泛宣傳,避免群眾認知死角,讓群眾認識、了解精準扶貧政策和成為扶貧對象的標准,激發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的熱情,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引導群眾自行申報。第二步,充分發揮基層「參與式民主」,調動群眾參與評議。首先在群眾大會評出扶貧對象,經過村民小組長會議和村「兩委」聯席會議審核後,最終初步確定精準扶貧對象名單。第三步,進行公開公示,防止暗箱操作。精準扶貧對象名單必須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進行認真復核和張榜公示,徹底消除人為因素干擾和不公平現象,真正實現不漏一戶貧困戶對象,不入一戶非貧困戶,確保扶貧對象確定的精準性。
加強社會治理創新,採取精準扶貧措施。扶貧措施的精準還需依靠社會治理手段的創新。首先,建立多元協調機制,在完善專項扶貧、產業扶貧和社會扶貧的結合與協調的基礎上,結合地方特點,因地制宜,根據致貧原因,加快基礎設施扶貧、搬遷和保障扶貧、教育和就業扶貧、金融和電商扶貧、對口支援和結對幫扶、旅遊和開發扶貧等的機制對接和協調。其次,進一步出台鼓勵地方社會參與精準扶貧政策,加快地方社會資本和資源投資的指導和管理,提高社會資本和資源與貧困地區的資源對接配置的精準性,科學提升社會資金和資源的使用成效。再次,充分利用網路,構建一個政府、社會力量和貧困群眾能夠多向互動和溝通的信息平台,使政府及時了解社會力量和貧困群眾的雙向需求,精準發揮橋梁和監管作用;使社會力量能夠根據自身的資源特色精準進行資源對接;使貧困地區和群眾能夠精準向政府和社會反映自身貧困特點和需求,暢通溝通渠道,最終形成政府、社會、貧困群眾協同推進的精準扶貧合力。最後,加強供給側改革,提升精準扶貧的內生動力。從供給側統籌區域經濟發展特點,根據地區特點和致貧原因,培育區域經濟增長點,合力攻堅制約區域經濟發展的瓶頸問題。以點帶面,充分發揮產業和城鎮化建設的輻射帶動作用;點面結合,根據本地資源,揚長避短,提升扶貧對象增收和帶動貧困地區發展結合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克服精準扶貧成本上升帶來的不利影響。
增強基礎民生改善,推進精準金融支持。首先,加強「暢通工程」建設,完善農村「路網互通」,精準解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設施制約瓶頸。著力解決富民產業落後狀況,加強產業對接和培育,藉助產業帶和城鎮化,發展特色農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爭取實現村、戶精準選擇和發展產業,增強群眾脫貧增收渠道。加強精準扶貧與「扶智」相結合,完善貧困人口教育和職業培訓工作機制,根據地區經濟發展和產業需求,對有需求有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特別是「兩後生」進行精準職業和勞動技能培訓,實現每個貧困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掌握1門致富技能。其次,加大金融扶貧支持計劃的精準落實。針對扶貧貸款期限短、規模小和政策性農業保險參保面積小、單位保額低等問題,從農業設施、農村住房、承包地經營權等方面,出台全國性的抵押、擔保、融資等方面的統一政策;創新實施更多方式靈活、期限適當、規模適度的金融扶貧產品;加強貧困地區農業保險工作,一方面擴大現有政策性承保農作物的參保面積,提高單位面積的保額和財政補貼標准,另一方面將促農增收作用大的特色農產品納入政策性承保品種。
完善精準考核監督,防止數字形式減貧。精準考核監督是取得精準扶貧效益的有力保障。精準考核監督既要看當前精準扶貧效益,又要看精準扶貧的持續性,為扶貧工作提供改進、參考方案;既要考核精準准入機制,還需考核精準退出機制,形成規范有序和靈活應對的精準考核監督。首先,加強動態考核,使扶貧對象有進有出、精準有序。根據「一戶一檔」「一戶一策」的措施及時更改、更新准確的數據檔案。定期根據扶貧效果,對扶貧對象進行調整,使應該扶持的村與戶及時遞補,使穩定脫貧的對象及時退出,實現扶貧對象有進有出,確保扶貧信息精準、可靠。其次,考核監督顯績與隱績相結合,防止數字減貧和形式減貧。在考核的過程中要從具體目標、著力重點、措施辦法、責任主體、完成時限和扶貧成績等「顯績」方面進行重點考核,但是也要注意將生態環境、文化文脈、民風影響等扶貧工作的「隱績」考慮在內,將短期與長遠利益相結合,注重社會延續發展。最後,不以減貧數量作為單純的考核標准,防止基層幹部為應付考核壓力,進行「數字」和「形式」扶貧。
『貳』 貧困戶脫貧有什麼標准,算是脫貧
貧困戶脫貧根據國家標准人均純收入超過2015年3050元,2016年3200元,2017年3400元,但是貧困戶脫貧不僅看收入還需要「兩不愁三保障」等綜合考慮貧困戶家庭情況達到標准才可以脫貧;貧困戶脫貧不脫政策,可以繼續享受保障性政策。
『叄』 什麼條件才算貧困戶
貧困戶的界定,可以參照下面標准:
1.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
2.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
5.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6.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7.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3)貧困戶脫貧怎麼認定擴展閱讀:
「五看五比」精準識別貧困戶:
「五比五看」工作法:
一、看住房和穿著,就是看農戶的居住條件、穿著情況和生產生活條件,與村屯農戶比貧困程度;
二、看種養,就是看農戶的種養殖和家庭經營情況,與村屯農戶比農業收入和債務情況;
三、看勞力,就是看農戶的勞動力狀況和勞動技能掌握狀況,與村屯農戶比資產和外出務工收入;
四、看讀書郎,就是看農戶中有沒有家庭教育負債情況和在校生現狀,與村屯農戶比其教育支出和發展潛力;
五、看交通工具,就是看農戶有無耕牛或農用車、農機具、摩托車、小汽車等,與村屯農戶比有無便利的交通條件助其發展生產情況。
『肆』 怎樣才算是貧困戶
貧困戶的界定,可以參照下面標准:1.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2.相對貧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容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5.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6.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7.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伍』 貧困戶怎樣才能算得上是脫貧了呢
這個一般來說貧困戶等能自己解決自己的溫飽問題之後,才算得上是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