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公司內控制度
A. 求融資性擔保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有限責任公司
章
程
年 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組織和行為,加強 級擔保基金經營運作,積極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逐步構建全 信用擔保體系,大力促進地方經濟繁榮,保障公司、出資人、債權人和被擔保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安徽省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是經**省金融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金融辦」)批准,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從事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 公司名稱經 政府批准和工商部門核准,注冊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住所:
公司性質:、
郵政編碼:、
第四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五條 公司依據《辦法》,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建立科學的風險管理機制,對 級信用擔保基金進行市場化運作,促進基金滾動發展,良性循環。
第六條 公司經營方針是:實行市場化運作,防止和避免行政干預,防範和化解風險,規范操作,優質服務,安全審慎,高效快捷,開拓創新。
第七條 公司的財產、合法權益及依法經營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八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接受《辦法》所稱監管部門的監管和政府、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章 經營宗旨和業務范圍
第九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辦法》規定,自主開展經審批的各項業務,以擔保業務為杠桿,重點為我 注冊登記的符合國家產政策、有產品、有市場、有發展前景、有利於技術改進與創新的勞動和技術密集型的各類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性擔保服務,擴大我 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增加其資金來源,致力於促進我 經濟發展,服務於我 經濟發展戰略,重在體現社會效益,努力實現和增加經濟效益,並以此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第十條 經省金融辦批准,公司經營以下融資性擔保業務(或其中部分融資性擔保業務):
(一)貸款擔保。
(二)票據承兌擔保。
(三)貿易融資擔保。
(四)項目融資擔保。
(五)信用證擔保。
(六)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第十一條 經省金融辦批准,公司兼營下列業務(或其中部分業務):
(一)訴訟保全擔保。
(二)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
(三)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四)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五)省金融辦規定的其他業務。
第三章 注冊資本、出資方式
第十二條 公司由*****全額出資,注冊資本****萬元人民幣,全部為貨幣資本。
第十三條 公司登記注冊後,注冊資本如增加或減少,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第十五條 執行董事行使以下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審批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三)、審批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五)、決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總經理提名決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六)、審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設總經理,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同執行董事聘任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監事會由監事6名組成,由縣人民政府指定。監事任期為3年。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任。監事會設召集人1人,由 人民政府指定和罷免。
第十八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第十九條 監事會決議應當過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第五章 評審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二十條 會議評審的組織機構是公司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由公司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和外聘專家組成,主任委員由公司總經理擔任。
第二十一條 評審會議參加人員:
(一)、評委委員會全體成員;
(二)、項目經理 A、B角;
(三)、公司聘請的項目主審人員;
(四)、公司法聘請的法律顧問;
(五)、評審委員會認為須參加的其他人員。
第二十二條 會議議程:
(一)、會議由評委會主任委員召集;
(二)、由項目經理A角報告項目內容及初審意見,項目經理B角作補充說明;
(三)、項目主審及法律顧問陳述審核意見;
(四)、與會評委按照實事求是、科學分析的原則,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對項目和初審報告提出問題,由A、B角或擔保業務部負責人回答或解釋;
(五)、參會人員就項目有關問題進行充分討論;
(六)、各評委就擔保方案發表意見,並將最終意見填入《擔保項目評審表》中並由本人簽名 ;
(七)、經五分之三以上評委同意的項目,由評委會主任委員按審批許可權(見第二十八條)將《擔保項目評審表》及有關資料提交公司執行董事(以下稱審批人)審批;不足五分之三評委同意的項目,作為否決項目報告審批人;
(八)、對雖未否決但評委有不同調整意見的項目,由主任委員綜合意見後提交審批人審批;
(九)、對因資料不全或資料不能說明問題而導致評委會對項目部分內容不能做出判斷時,評委應提出需補充和進一步落實的資料及其要求,由評委會主任委員簽署書面通知,擔保業務部按通知要求加以落實。擔保業務部安排項目經理在會後落實並由綜合管理部核實後報評委會主任。
第六章 評審委員會決策程序
第二十三條 評審會通過的擔保項目擔保額在 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項目,由總經理審批;擔保額在20-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項目,由執行董事審批;100萬元以上或特殊擔保項目,報 擔保審查考核委員會審批。
第二十四條 經會議評審通過的項目,審批人有權否決;但經會議評審、專家評議否決的項目,審批人只有權決定進行復議,而無權決定予以擔保。
第七章 內審制度
第二十五條 公司內審工作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開展工作,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內審工作情況。
第二十六條 公司 部負責日常內審工作的計劃、安排、實施以及對內審員的考核。
第二十七條 內審工作以檢查資料為主,對各職能部門在下列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一)執行擔保業務操作規程的情況;
(二)對行使審批權的重點崗位或重要業務環節進行管理和控制的情況;
(三)工作人員失職、越權和濫用職權等情況;
(四)其他應監督檢查事項。
第八章 擔保風險評估制度
第二十八條 公司計劃財務部擔保業務負責人、內審部、外聘評審、法律顧問共同組成擔保風險評估小組,負責擔保業務的風險評估工作。
第二十九條 風險評估內容:
(一)、審查擔保業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發展戰略的經營需要。
(二)、審查擔保項目的合法性、可行性。
(三)、評估申請人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評估內容一般包括申請人基本情況、資產質量、經營情況、行業前景、償債能力、信用狀況、用於擔保和第三方擔保的資產及其權利歸屬等。
(四)、綜合考慮擔保業務的可接受風險水平,並設定擔保風險限額。
(五)、評估與反擔保有關的資產狀況。
第三十條 撰寫評估報告內容:
(一)、申請擔保人提出擔保申請的經濟背景。
(二)、接受擔保業務的利弊分析。
(三)、拒絕擔保業務的利弊分析。
(四)、擔保業務的評估結論及建議。
第三十一條 擔保風險評估報告按照規定經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核通過後,為企業做出擔保決策提供依據。
第九章 擔保風險預警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第三十二條 擔保代償報告制度當銀行等主債權人提出代償要求的當日內,擔保業務部經理應立即向總經理報告;2個工作日內,總經理應向執行董事報告;3個工作日內,擔保業務部應會同計劃財務部制定代償方案,經擔保評審委員會審查和總經理審定後報執行董事審批。
第三十三條 代償方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為被擔保人向銀行等主債權人擔保的基本情況。
(二)、被擔保人及其擔保項目運行情況。
(三)、形成被擔保人未能履行債務償還的主要原因。
(四)、公司與銀行等主債權人追償被擔保人債權的主要措施與效果。
(五)、代償的法律依據及金額、時間、方式。
(六)、代償期間保全擔保債權的應急方案。
第三十四條 在發生代償後的當日內,項目經理、風控部經理應向總經理報告,在發生代償的1個工作日內,總經理應向董事長報告;風控部應會同擔保部制定出追償方案,經擔保評審委員會和總經理審定後報執行董事或股東會審批。
第三十五條 追償方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為被擔保人向銀行等主債權人擔保及代償情況。
2、與被擔保人簽訂的《委託擔保合同》的主要約定事項及抵押、質押、保證反擔保情況。
3、反擔保債權情況。
4、被擔保人及反擔保人生產經營、資產及債權情況。
5、抵(質)押物狀況及其變現能力。
6、追償的責任人、時間、方式及其預期效果。
第十章 事後追究和處置制度
第三十六條 代償後追償程序和方式
1、在發生代償後的1個工作日內,風控部和擔保部提出實施追償方案,並向被擔保人和反擔保人發出擔保代償追償通知書,並附代償的相關原始憑證復印件。
2、在發生代償後的2個工作日內,公司決策機構即批准實施風控部提出的追償方案。
3、在發生代償後的3個工作日內,公司向法律顧問書面告知擔保代償情況和追償方案。
4、在發生代償後的7個工作日內,公司應進入依法訴訟程序或與被擔保人(或反擔保人)協調擔保債權債務處置辦法。
5、在發生代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公司應取得工商、稅務、政法等相關部門和貸款銀行等單位的聯系,爭取他們的支持和幫助。
6、追償的方式包括:依法起訴、申請財產保全、申請支付令、申請強制執行、申請破產還債;以物抵債;委託追討;債權轉股權等。
第三十七條 追償工作責任制
1、項目經理A角為代償項目追償的第一責任人,對追償工作負主要責任,項目經理B角協助項目經理A角追償,對追償工作負次要責任。
2、風控部為追償工作的執行部門,對追償工作負主要責任;業務部為追償工作的協調監管部門,對追償工作負次要責任。
3、對追償工作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應給予獎勵;因工作失職等具體原因使公司遭受損失,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按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八條 公司依據擔保公司財務會計制度、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和企業會計准則等要求相結合,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真實地記錄和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第三十九條 公司收取的擔保費,可根據擔保項目的風險程度,由公司與被擔保人自主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第四十條 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凈資產的10%,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凈資產的15%。
第四十一條 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10倍。
第四十二條 公司可以以自有資金對國債、金融債券及大型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信用等級較高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進行投資,以及不存在利益沖突且總額不高於凈資產20%的其他投資。公司重大投資活動,按規定向監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三條 公司建立擔保風險准備金制度。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並按不低於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准備金。擔保賠償准備金累計達到當年擔保責任余額10%的,實行差額提取。
第四十四條 公司當年稅後利潤(減彌補虧損),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提取稅後利潤的10%作為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
(二)提取稅後利潤的5%-10%作為公司法定公益金;
(三)提取稅後利潤的20%作為公司任意公積金;
(四)、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任意公積金後所餘利潤,用於公司發展和擔保基金補充。
第四十五條 公司公積金可用來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經營或轉為增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十六條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於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第四十七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四十八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報財政局和監管部門。
第十二章 人事、勞動、工資
第四十九條 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和通過監管部門的任職資格認定。
第五十條 公司的員工一律採用聘用制,並按照規定條件擇優錄用具備相應從業資格的人員。
第五十一條 公司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全新的管理體制和激勵機制,制定適應市場規律的人事勞動制度。
第五十二條 公司實行固定工資加績效工資制度,把收入分配與崗位責任、工作業績和公司效益結合起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建立年度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定期對員工進行考核、晉升和獎懲。
第五十三條 定期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五十四條 公司執行國家社會保障制度。
第十三章 變更、解散、清算、破產
第五十五條 公司的合並、分立、增資和減資接受《辦法》所稱監管部門的批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六條 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應當經監管部門批准: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組織形式。
(三)變更注冊資本。
(四)變更公司住所。
(五)調整業務范圍。
(六)變更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七)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
(八)分立或者合並。
(九)修改章程。
(十)省金融辦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
第五十七條 公司因分立、合並或出現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應當經監管部門審查批准,並停止有關業務。
第五十八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予以解散: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的;
(二)、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經營可能受更大損失的;
(三)、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四)、 政府認為公司需要解散時。
第五十九條 公司解散或被撤銷時,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債務清償計劃及時償還有關債務,並由監管部門監督清算過程。
第六十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結果報告監管部門確認。公司應當憑批准解散文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工商注銷登記。
第六十一條 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時,將依法實施破產。
第六十二條 公司被依法宣布破產時,按《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公司法》、《擔保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有關規定辦法執行。
第六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之處,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六十五條 公司可根據需要提出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章程報 政府及監管部門批准。
第六十六條 本章程由 政府及監管部門批准,自公司設立登記後生效。
第六十七條 本章程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一式 份,經 政府及監管部門核准,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B. 章程、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東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載明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准則,是公司的憲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實性、自治性和公開性的基本特徵。公司章程與《公司法》一樣,共同肩負調整公司活動的責任。作為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准則,公司章程對公司的成立及運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
關於內部管理制度,以下舉一例以作參考,風險控制也可以算在其中,兩者不必分開來:
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規范公司運作,維護公司權益,促進公司健康、持續發展,特製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一、機構設置與職能
本公司設立總經理,下設三個部門,業務部、財務部和行政部。
(一)總經理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履行職責。
(二)業務部職能與直接責任
部門職能:負責公司日常的業務管理工作;公司業務經營計劃、業務管理具體制度的擬訂和實施;進行市場、客戶的信息搜集、整理。
直接責任:
1、負責對當物進行鑒定、評估、保管,支付當金;
2、負責制定《評估標准》;
3、負責開發新業務及制定相關管理制度;
4、負責與典當業務所涉及的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工作;
5、負責公司的業務技能培訓;
6、負責公司業務資料的管理工作。
(三)財務部職能與直接責任
部門職能:負責公司日常的財務管理工作及典當業務的事後監督工作。
直接責任: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的編寫、完善和執行;
2、負責編制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3、負責編制財務計劃,定期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4、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分析公司的經營情況及財務狀況,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5、負責公司與工商、財政、稅收、銀行等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6、負責公司所有資金的籌集、調度、控制、使用;
7、定期對公司的存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進行清查盤點,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8、負責公司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的保管,會計憑證的編制、審核與保管,會計賬冊的登記、處理與保管;
9、負責對公司典當業務的事後監督工作;
10、負責辦理公司的各項納稅事宜;
11、負責編制統計表,並報送相關主管部門。
(四)行政部職能與直接責任
部門職能:負責公司日常辦公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定公司考勤制度、車輛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公司信息管理系統。
直接責任:
1、負責對辦公場所管理;
2、負責辦公用品的購置和管理;
3、負責制定安全制度,管理安全防範設施;
4、負責制定考勤制度、車輛管理等制度;
5、負責與公安部門的協調工作;
6、負責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
7、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庫房管理
(一)庫房管理工作由專人負責,工作人員應忠於職守,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
(二)倉庫保持整潔,物品擺放穩妥、有序,活當、絕當物品分架(櫃、箱)存放,標簽拴掛、粘貼牢固,簽章清楚,內容齊全,字跡工整。
(三)物品出入庫須雙人在場,入庫、出庫手續當場辦理,齊全、規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先出(入)庫後補辦手續。
(四)庫房實行雙人管理,兩把庫匙雙線分管。堅持雙人開庫閉庫制度,作業時同進同出,互相監督、互相配合。下班時警報器要布防,並確認上鎖。
(六)庫內絕對禁煙、禁明火,禁止使用照明燈具和報警器以外的任何用電設施。庫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與業務無關的物品。
(七)庫存物品設專簿逐次序時登記,妥善保管出入庫票據,按期進行票物核對、帳物核對、帳票核對,月末與財務和業務部門共同點庫對帳。
(八)物品入庫出庫應嚴格把關,不出紕漏。質押品入庫時,認真查點核對,做到有單有物。入庫後,應按順序放入,不得隨意散放,不得出借、拆看。質押品取贖時,嚴格核對當票與質押品袋上所填內容是否相符,手續是否齊全。
三、重要空白票據管理
(一)典當行重要空白憑證主要有當票、續當憑證、銀行支票(轉帳支票、現金支票)以及抵押、質押物的憑證。
(二)重要空白憑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保管登記簿,如實登記入庫、領用、使用情況。
(三)領用重要空白憑證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及時登記,並記載起訖號碼。領用人要在登記簿上簽收。
(四)經辦人員簽發重要空白憑證時,應進行銷號控制。填錯的重要空白憑證,加蓋"作廢"戳記後作有關科目傳票的附件。
(五)重要空白憑證要定期進行帳實核對。
(六)重要空白憑證發生損毀、丟失、被盜的,專管員或經辦人員要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並按有關規定處理。未及時上報的,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報表編制與報送管理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真實記錄並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編制月度報表和年度報表,按要求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及所在地設區的市(地)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
(二)按照公司規定要求,定期報送經營情況明細表。
五、員工行為規范管理
(一)全體員工要牢固樹立熱情為客戶服務,認真對客戶負責的思想和"服務促業務,服務出效益"的觀念。加強學習,努力創建一支素質高、業務精,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文明禮貌的員工隊伍,塑造優秀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聲譽。
(二)服務用語規范:在辦理業務過程中要語言文雅、禮貌,在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話,在辦公和營業場所須保持安靜、和諧,不可大聲說話,高聲喧嘩。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客戶吵架,謾罵。
(三)服務質量規范:客戶臨櫃時,員工應微笑迎接,主動招呼"您好"。當遇到客戶咨詢,應主動招呼,並詳細給予說明,做到多問不煩不燥。遇到客戶對工作提出建議或批評時,應虛心誠懇且站立服務。認真負責,按章操作,熟悉業務,杜絕差錯,正確收付現金,計算利息,保證錢幣、當物真實,為客戶保密。
(四)勞動紀律規范:員工要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須辦理請假手續,不得擅自代班代崗。未經經理批准,禁止帶領無關人員進人營業櫃台內。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服裝潔凈得體。
六、安全保衛管理
(一)根據公司的要求,按規定的保安項目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周密細致地為公司安全服務。
(二)根據有關規章制度,做好防盜、防爆等工作。
(三)嚴格執行驗證制度,防止未經許可的外來人員進入辦公區。
(四)在開展業務時如發現可疑物品、可疑人員或者公安機關通報協查的人員或贓物,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遵紀守法,堅守崗位,認真做好上崗執勤{ 屋檐人家}、守夜、護衛、巡邏、檢查等工作,預防發生治安案件。
(六)保障公私生命財產安全,如有異常及時處理或報告上級。
(七)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記錄。
(八)按照公司有關現金提送規定,採取措施,保證押送的安全。
(九)重大和突發性事件,及時向領導報告、請示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維持秩序,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方面做好工作。
(十)公安人員到公司執行公務,應當予以協助。
C. 擔保公司業務員績效考核辦法
以績效為導向,對經營過程中可量化或可行為化的關鍵指標予以考核。
二、適用人員
前台各業務部門:包括大地拍賣公司、個貸部、融資擔保部各部門、工程履約部(含各分公司及辦事處)、投管公司。
三、考核周期:除大地拍賣公司及投管公司某些業務項目採用年度考核外,其餘部門均執行自然月度考核,季度兌現。
四、考核操作辦法。
單位 考核指標 獎勵辦法 處罰辦法
融資擔保部(1-6部) 融資收入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享受實際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0.5%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分按2%給予提成獎勵。其中1%在年底給予獎勵,剩下1%在解保後給予業績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月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工程履約(含各分公司及辦事處) 保費收入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到帳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3%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各分公司和辦事處,超出且實際到帳保費收入部分均在原提成比例基礎之上增加5%給予業績提成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個貸部 保費收入 管理人員及內控人員: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完成月度目標任務:
1)發放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保費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實際保費收入2%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分按5%給予業績提成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月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當月目標任務90%,發放本月績效工資100%,完成當月目標任務80%,則發放本月績效工資90%,以此類推。
3、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60%,調整崗位或降薪。
個貸部 業務員具體考核為:
1、完成目標任務,享受基本工資和業績提成;
2、超額完成目標任務,除享受全額基本工資和業績提成,還給予以下獎勵:每遞增10萬元,基本工資增加100元。 1、未完成目標任務,無基本工資,按實際業績提成。
2、連續三個月無業績,公司暫時凍結社保繳費,且由個人全額承擔社保費用。
拍賣公司 標的物金額及所收傭金的比例。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年度績效工資,年底根據目標任務達成率予以考核發放,年底具體考核為:
1、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一次性發放月度提取的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業績提成;
3)按實際所收傭金____%給予獎勵。
2、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份按____%給予業績提成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10%-30%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90%,發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績效工資,完成年度目標任務80%,則發放績效工資總額90%,以此類推
3、年度目標任務完成低於___%,調整崗位或降薪。
投管公司 咨詢服務收入、資金拆借業務收入及對外投資收益 由於投管公司某些業務涉及年底考核,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30%作為績效工資,其中20%為月度指標考核,10%作為年底指標考核,具體辦法如下:
月度指標考核(咨詢及資金拆借等):
1、完成月度目標任務:
1)享受全額績效工資;
2)實際業績提成;
2、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1)按3%給予獎勵。
2)完成公司制訂的年度總目標,月度所處罰的績效工資全額補發。
3、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超出部份按____%給予業績提成獎勵。 每月從工資總額中提取30%(月度考核指標20%+年度考核指標10%)作為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為: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完成提成,本月績效工資的發放與當月完成目標任務的比值成正比。如:完成目標任務90%,則享受績效工資的90%,完成目標任務80%,則享受績效工資80%,以此類推。
2、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目標任務且低於40%,調整崗位或降薪。
關於年度考核指標:
1、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實際業績提成。
完成目標任務90%,發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績效工資,完成目標任務80%,則發放每月所提取績效工資總額90%,以此類推。
D. 請問:融資擔保公司股權轉(內部股東股資比例變更)對企業法人股東有什麼條款限制比如出資金額多少出資例
你好,依據目前的公司法規定,沒有明文規定限制投資數額比例。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E. 擔保公司如何進行風險防控
任何一家擔保公司只要開展業務,就會有各種各樣的業務風險相伴左右。業務風險和業務發展是一對 不可迴避的矛盾,但可以通過努力將業務風險控制在盡可能低的范圍內,做到於風險防控中創造企業利潤 。擔保公司是怎樣控制業務風險的呢?本期,兩位擔保公司老總做客「擔保會客廳」,暢談擔保企業風險 防範。 焦點一:日常經營中,擔保公司應怎樣建立和實施業務風險防控體系呢? 在發展業務過程中,擔保公司一定要嚴格加強風險控制。我認為,不妨從這幾個方面下手。 首先,認真堅持制度,規范操作行為的執行。拓展業務過程中,任何一家公司都應該認真堅持企 業制定的工作制度,嚴格進行項目調查、分析、篩選,控制業務風險,切實堅持調查制度、初復審制度、 集體決策制度、和律師審查制度;其次,加強業務學習,樹立防範意識;最後,做好風險評估,抓好發展 機遇。這就要求擔保公司首先要精做擔保業務,在經營上狠抓管理。在增加效益的前提下,按規定比例提 取各項風險准備金,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確保可持續發展。 就目前省會擔保機構的情況來看,不少擔保機構的業務操作並不十分規范。面對可能發生的損失 ,擔保公司存在著風險與收益的不均衡性。防範風險,我認為不妨從人、制度和精細化業務操作流程以及 多樣化的化風險手段這三方面入手。 首先是人員培養和人員結構的問題。人才培養是絕大多數擔保公司現在越來越注重的方面,同樣 ,人員結構的構成和比例也至關重要。此外,從業務操作流程上來說,擔保公司從立項到安全收回該筆業 務,必須精確到每一個點。同時,健全內控外防等各種風控制度和業務操作要求,利用多樣化的手段控制 風險,擴大風險防範覆蓋面,化解可能出現的風險點。 焦點二:風險防控需要多個環節的合力作用。對擔保公司而言,業務風險防控的要點在哪裡呢? 業務風險防控的要點就在業務的源頭,即企業自身。因此,企業的經營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是擔保 公司最應該關注的。有些企業能夠提供足值抵押物,但自身的主營業務在行業內不算突出,那麼該企業的 盈利能力就值得商榷了。此外,企業的抗風險能力也是我們關注的重點,例如:資產規模、負債結構、營 銷渠道等。 擔保公司不僅應該為企業起到「輸血」的作用,更應該教會企業「造血」。擔保公司應當注重培 養自己的核心合作夥伴。經過擔保公司的中長期扶持,可以使一個中小企業「畢業」、長大,有利於擔保 的社會效益的發揮。同時,這也有利於風險的防範和盈利水平的提高——因為對於一個擔保機構長期扶持 或關注的企業來說,在防範風險的時候,更加了解企業風險的來源,從而便於控制。 考察融資方的資質時,不是單靠一點就決定是否通過貸款審查的,而是多方面綜合考慮的。在每 一筆擔保業務中,擔保公司應該注重考察用款方的還款來源,其次是抵押物狀況。只要還款來源明確清晰 ,抵押率可以相對靈活一些。
F. 開擔保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成立擔保公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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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公司設立規定
《公司法》暗藏擔保風險
據統計,截至2001年月,公司為股東和他人債務擔保的金額達2700億元。並且公司擔保行為多發生在關聯企業之間。公司為股東或他人債務擔保的效力如何認定,司法實踐對此看法不一,也存在借款人子公司為借款人提供擔保被法院認定無效的案例。2002年最高人民
http://www.qdbaoda.cn/guwen/20081218/fg270.html
·股份制公司成立條件
企業要上市必須先進行股份制改造,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含義:是注冊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有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一種組織形式的企業。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核心是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nb
http://www.qdbaoda.cn/guwen/20081218/qy264.html
·有限公司成立條件
1、股東為2個(含2個)以上50個(含50個)以下;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以生產經營或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特定行業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高於上述限額
http://www.qdbaoda.cn/guwen/2008818/qy139.html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晉成立
山西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天正式成立。這個工作站成立後,將充實法律援助人員,招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志願律師,為未成年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援助服務。今後,山西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將加強與共青團、婦聯、教育行政部門等部門的合作,建立跨部門、多專業合作的未成年人保護網路,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案件的受理
http://www.qdbaoda.cn/guwen/2008815/ns14.html
G.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控制指引的修改決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控制專指引》的決定
現決定對《證屬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控制指引》(證監機構字[2006]124號)作如下修改:
一、將名稱修改為《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內部控制指引》,並對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十條、第十二條中的部分文字作相應修改。
二、將第十三條修改為:「證券公司應當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營運成本、市場狀況以及客戶資信等因素確定融資融券的利率與費率,並通過營業場所、公司網站或者其他便捷有效方式公示。」
三、將第十四條修改為:「證券公司應當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基礎上,確定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的種類及折算率、客戶可融資買入和融券賣出的證券的種類、保證金比例和最低維持擔保比例,並通過營業場所、公司網站或者其他便捷有效方式公示。」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控制指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H. 融資性擔保企業內控制度建設包括哪些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風險包括外部風險和內部風險。
外部風險包括政策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行業風險等;內部風險包括管理人員的道德風險和管理制度不健全風險。
I. 融資擔保公司內控制度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內控制度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在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上起到積極作用,但自身風險治理上仍存在很多問題和不足,建立風險內控制度顯得尤為重要。
一、引言
根據1999年11月18日由國家計委牽頭,國家統計局、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參與制定的《大中小型企業劃分標准》,年銷售收入或資產總額在5億元以下的屬於中小企業。依據此標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已超過4000萬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6%,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已佔國內生產總值的58.5%,生產的商品占社會銷售額的59%,上繳稅收佔48.2%,提供的城鎮就業崗位已佔到75%。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所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逐步顯現。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是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債權人約定以保證的方式為債權人提供擔保,當被擔保人不能按約定的合同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進行代償,承擔債務人的貢任或者履行債務。它是一種信譽證實和資產責任結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為,可以排除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時擔保品不足的障礙,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但是擔保機構在風險治理上存在很多問題和不足。
二、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特點
1.擔保機構由地方政府扶持。我國大部分的擔保機構是政府出資的,因此,擔保機構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扶持。山東省政府撥款3.3億元作為擔保資金;河南省政府己決定撥款5000萬並出台了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治理辦法;吉林省成立了省擔保公司和長春市擔保公司。
2.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地方政府成立了由經貿委會同銀行、財政、工商治理等部門參加的中小企業監督委員會,共同負責對擔保業務的監督治理。
3.擔保機構多以政府出資為主,兼有企業或社會籌款。政府資金究竟是有限的,擔保機構的發展需要從多方而籌集資金。目前很多中小企業聯合起來建立會員式擔保機構來解決自身的貸款難和擔保難等問題。大多數地方政府採取「財政撥一點、資產劃一點、企業出一點、社會籌一點」等方式,提供擔保金的來源。
三、信用擔保業面臨的風險
1.政策風險。主要是指因國家政策變化、經濟發展策略和相關法律的調整,而對擔保業可能產生的風險,如國家對信用擔保業的稅收政策變化、利率政策的調整、擔保資金的限制等。由於國內的擔保機構大多屬於政府出資,這就決定了擔保機構在經營上的政策導向性和項目上的傾向性。由此可見,擔保業受政策影響很大。
2.法律風險。我國除了《擔保法》外,就沒有其他的法規來為擔保機構提供專門的法律依據和保障。而先行的《擔保法》又比較側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對保證人的權利保護不夠,致使風險一邊倒,不利於擔保業的發展。
3.信用風險。是指在信用活動中存在的不確定性導致遭受損失的可能性。信用最基本特徵是到期履約、還本付息。然而假如債務人由於經營不善或客觀原因,或有意欺詐,到期不履約,保證人將遭受相應損失。擔保機構的服務對象,卻有除了政策性擔保外,多數是以科技類中小企業為主,然而這些企業的信用等級、抵押物有相當一部分是不被商業銀行認可,或提供不了抵押物,以及反抗市場風險和經營風險的能力最為薄弱,使得擔保機構處於更為復雜的市場環境。
4.經營風險。由於擔保機構治理不嚴,缺乏健全的規章制度約束或過於形式,業務操作不規范產生的風險。假如擔保機構內部的經營治理能力和對外的風險監控、防範、化解不力、不健全,必然會在後期的經營治理中產生嚴重的問題。
四、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治理對策
1.嚴格審核中小企業的申請資格,控制申請擔保的中小企業的質量。申請擔保的中小企業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較高的資信等級和規范的內部治理結構,企業負債率不高,發展前景良好,被擔保項目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連續的盈利能力和償還能力。
2.加強對在保項目的監督和治理。信用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後,由於承擔了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就成為了潛在的債權人甚至是全部或部分財產的所有人,所以擔保機構可以有限地介入企業治理,向被擔保企業派駐財務總監,監控企業的財務,或者定期了解企業的經營治理、財務狀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採取風險防範措施,企業資產處理等可能影響到擔保人權益的行為,必須事先取得擔保機構的同意。
3.根據自身的發展階段和實力,合理設定擔保品種和擔保額度。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可根據不同產業合理界定單筆保額和擔保期限的上限,發展初期可以採取「先小額後大額、先短期後長期、先流動後固定」的原則,主要為中小企業短期小額流動資金貸款進行擔保。在擔保機構具有一定規模後,可適當增加擔保件數,進一步擴大擔保品種。在這個思路下對一些長期大額貸款可以化整為零、分期分批擔保,這樣可以根據企業經營狀況靈活調整,降低風險。擔保額一般不超過企業實有凈資產。
4.擔保機構應該要求被擔保企業必須進行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或者信用擔保。擔保措施應該靈活多樣、可操作、實用、合法,要對企業的履約能力,抵押物、質押物的權屬與價值以及實抵押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反擔保合同必須明確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系、擔保合同與反擔保合同間的關系、合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條款、償付方式、反擔保有效期等關鍵內容。為了加強企業領導人的責任意識,對沒有抵押物或者抵押物不足從而不能提供有效的反擔保的企業,可要求貸款企業的法人代表和財務負責人以自然人身份承擔一定比例的擔保款額連帶責任。
J. 公司內部的融資方案
公司內部的融資來方案自有以下幾要素:
1、 背景資料:
正值公司對內部管理機制和行業及產品業務結構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和重組創新,企業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調整。
2、業績股票計劃內容:
1)授予對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
2)授予條件:根據年度業績考核結果實施獎罰。。
3、激勵
1)激勵模式:要根據公司模式制定出相對應的模式
2)激勵對象:方案的激勵對象包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既是對管理層歷史貢獻的補償,又能激勵管理層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及股東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於公司吸引和留住業務骨幹,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資源方面的優勢。
3)激勵作用:如果公司的主營業務以傳統產品為主的時候,由於傳統行業的企業對人才的競爭不像高科技企業那麼激烈,因此激勵力度偏小對股權激勵效果的影響不會太明顯。但近年來,公司已逐步向基礎設施公用事業轉移,並在原有產業中重點投資發展一些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場潛力較大的高科技產品,實現產品的結構調整和高科技創新,而高科技企業對人才的爭奪將會比傳統企業激烈得多,此時的激勵力度應隨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