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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東廠機關

發布時間: 2021-01-31 20:19:53

⑴ 明代的宦官魏忠賢是怎樣被鏟除東廠和西廠是怎麼回事

朱由檢繼位後,打擊懲治閹黨,治魏忠賢十大罪,命逮捕法辦,自縊而亡,其餘黨亦被肅清。

東廠是中國明代的特權監察機構、特務機關和秘密警察機關。只對皇帝負責,不經司法機關批准,可隨意監督緝拿臣民,從而開明朝宦官干政之端。

西廠是明朝特有的官署名稱。西廠的任務是偵查民臣的言行,並可以對疑犯進行拘留、用刑,西廠又把監獄以及法庭混為一體,而且可隨意逮捕朝中大臣,可不向皇帝奏請。

(1)孤東廠機關擴展閱讀:

天啟七年(1627)秋八月,朱由校駕崩,信王朱由檢即位。朱由檢素來熟知魏忠賢的罪惡,自己深加戒備,魏忠賢的黨羽開始恐懼了。楊所修、楊維垣先攻擊崔呈秀以試探朱由檢心意,主事陸澄原、錢元愨,員外郎史躬盛於是紛紛論奏魏忠賢。但朱由檢隱而不發。

於是嘉興貢生錢嘉征彈劾魏忠賢十大罪:一與皇帝並列,二蔑視皇後,三搬弄兵權,四無二祖列宗,五克削藩王封爵,六目無聖人,七濫加爵賞,八掩蓋邊功,九剝削百姓,十交通關節。十一月,便將魏忠賢發往鳳陽安置,魏忠賢在去鳳陽的途中,仍豢養一批亡命之徒,朱由檢聞悉後大怒,命錦衣衛前去逮捕,押回北京審判。 李永貞得知消息,連忙派人密報魏忠賢。魏忠賢自知難逃一死,行到阜城時,便與同夥李朝欽在阜城南關客氏旅店痛飲至四更,最後一起上吊自殺。

朱由檢詔令將魏忠賢肢解,懸頭於河間府。將客氏鞭死於浣衣局。魏良卿、侯國興、客光先等都被處死,並暴屍街頭,還抄了他們的家。在抄客氏的家時,得八名宮女,大概想仿效呂不韋所為,所以人們尤其憎恨她。

崇禎二年(1629年)二月,朱由檢命大學士韓爌等人審定逆案,這才將魏忠賢的黨羽盡數逐出。

⑵ 諾諾島什麼是機關柱

一)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產生

原始社會末期,由於生產力的發展,私有制和階級開始產生,國家也隨之出現。在奴隸社會,國家形式是以王為首的奴隸主貴族政體。王是最大的奴隸主,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王同各級奴隸主依靠國家行政、、刑罰、監獄等對廣大奴隸進行殘酷的經濟剝削和政治壓迫。

周武王滅商以後,我國歷史進入封建領主制社會。西周政治制度的基本形式是以宗法制度為基礎的分土封侯制。周王是最高統治者,既是中央的首領,又是諸侯的共主。周王以下實行分封制,形成一種壓在廣大勞動人民頭上的「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寶塔式的統治,並且世卿世祿。平王東遷以後,王室衰微,諸侯坐大,出現了春秋五霸迭興。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封建領主制經濟解體,封建地主制經濟萌芽,戰國時期各國先後進行了變法,在不同程度上削弱或基本上取消了世卿世祿和分土封侯制,逐步建立起了以職官制度為特點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在中央,國君起初稱侯,戰國中期以後,相繼稱王。國君之下,由相和將分掌政治和軍事。相之下,有御史、執法、司徒、司空、廷尉、少府等官職,分掌兵刑錢谷等。地方則逐步實行郡縣制,郡守、縣令(長)均由國君任免。縣下有鄉、里等基層組織。這是一套正在形成中的以地主豪紳為基礎的新的封建政治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統一中國,標志著封建社會的發展階段,即封建地主制社會的開始。秦始皇以原有的制度為基礎,建立起了以地主土地私有制為基礎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這一制度有以下幾個內容:

(1)制。確定最高統治者的名號為,嬴政自稱始,總攬國家大權。

(2)三公九卿制。中央設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稱為「三公」,分別幫助處理全國政事、監察百官和管理軍事。「三公」之下還設有「九卿」,分別掌管各部門的政務。

(3)郡縣制。郡設守、尉、監御史,郡下設縣,縣以下是鄉、里,基層治安叫「亭」。郡縣主要官員均由任免,必須絕對服從和執行的命令。

秦始皇(公元前259-前210)

秦朝在全國范圍內形成了一個從中央到地方的統治體系,強化了地主階級的國家機器。這種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是地主階級用來統治廣大勞動人民的工具。但它也是我國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個新發展,在當時及以後相當長時期內,對保衛、鞏固統一,對促進封建經濟、文化發展,都起過一定作用,對我國2000多年的封建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秦以後的各個朝代,基本上都是沿襲了這套制度。清末維新志士譚嗣同慨然寫道:中國兩千年來之政,秦政也。何謂秦政?就是君主專制統治。這種政治,是由君主個人全權佔有和控制整個國家機器,其統轄范圍內的任何人物對君主都是絕對隸屬和臣服的關系。

(二)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發展

漢高祖劉邦建漢之初,中央繼承秦制,之下設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則實行「郡國並行制」,即一方面設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子弟為王,建立諸侯國。諸侯國後來逐漸成為割據一方的地方勢力。文帝、景帝時,為消除地方勢力對中央的威脅,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賈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建議,把齊國分成六個小王國,把淮南國分為三個小王國,以削弱其力量;景帝晁錯「削藩」的建議,削減了幾個諸侯王的封區,導致了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國之亂」。「七國之亂」平定後,景帝下令取消了諸侯王的治民權,又減縮諸侯王的統治,降低王國官職的等級,使之成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級地方行政單位,基本上解決了劉邦實行諸侯王制度的弊病,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

漢武帝時,又採取了一系列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主要有:

(1)改革中樞體制。A.建立中朝。為削減丞相權力,由身邊的較低級的親信官吏和侍從人員組成「中朝」,形成一個宮內決策,也稱為「內朝」。依靠內朝,削弱相權。B.設置刺史與司隸校尉。為了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漢武帝把全國劃為13個州,各州設刺史一人,定期巡視所部郡國,監察各郡官吏和地方豪強的行為,保證中央政令的貫徹。在首都所在地設司隸校尉,糾察京師百官。C.《推恩令》與《附益法》。將諸侯國越分越小,不許諸侯王招結賓客,削減諸侯國的力量。D.加強法制。增補《漢律》,重用「酷吏」。

漢武帝劉徹(前156年-前87年)

(2)建立侍從軍和禁衛軍。西漢前期實行徵兵制,中央沒有長期駐守的。漢武帝著手組建職業兵為侍從軍和禁衛軍。侍從軍主要有三支,就是期門、羽林和羽林孤兒。禁衛軍共有八支,每支有士卒約七百人,由八個校尉率領,因稱「八校尉」。

(3)改革財政。漢武帝對財政進行大規模的改革,以增加財政收入。改革有四個方面的措施:A.改革幣制。禁止私人鑄錢,由國家統一鑄造五銖錢。B.鹽鐵專賣。收鹽、鐵、酒歸官營。C.均輸、平準。均輸法就是國家在各地統一征購、運輸貨物,以謀取利益的政策。平準法就是由國家平抑物價的政策。D.算緡、告緡。算緡就是徵收財產稅。還下令「告緡」,鼓勵告發隱瞞財產不報者。

(4)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漢武帝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加強思想統治。還在長安興辦太學,培養人才,以選拔官吏。

這樣,西漢的中央集權制度得到了進一步加強,有利於國家的統一和鞏固。

劉秀建立東漢後,以「中興」漢室相標榜,恢復和發展了西漢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劉秀加強中央集權是西漢武加強中央集權的繼續和發展。

(1)退功臣,進文吏。劉秀給跟隨他打天下的功臣以尊崇的地位,卻解除了他們的實權。選用熟悉典章制度、懂得治理國家的人為官吏。

(2)雖置三公,事歸台閣。削弱司徒、司空、太尉三公的權力,加強尚書台的權力。

(3)加強監察制度。恢復和加強御史台、司隸校尉、州刺史三套監察。

(4)集軍權於中央。削弱地方軍權,加強中央的軍權。中央的有四支,在首都有兩支,就是南軍和北軍;在地方上有兩支,即黎陽營和雍營。

漢光武帝劉秀(前6年-57年)

由於士族門閥勢力的膨脹,出現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分裂局面。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是中央集權制的失敗。但在各割據區內,統治者也都實行了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

(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完善

隋的統一,是我國歷史上的第二次大統一。隋文帝即位後著手改革,維新朝政。

(1)三省六部制。在中央方面,建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就是內史省、門下省和尚書省,分別負責草擬政令、審核政令和執行政令;六部是吏部、民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別管理官吏考核任免、戶籍財政、禮儀科舉、軍政、刑法、工程營造等事務。六部長官都叫尚書,歸尚書省管轄。

(2)州縣制。地方的行政,改州、郡、縣三級為州縣兩級。還加強對地方官的考核,規定九品以上的地方官由中央任免。

(3)改革府兵制。將軍戶編為民戶,戶籍改屬州縣管理,和一般民戶一樣按均田令分得土地,從事生產。從此,府兵制與均田制結合起來,由原來的兵民分離制度成為兵農全一,寓兵於農的制度。

(4)創立了科舉制。隋文帝廢除魏晉以來的九品中正制,地方州、縣學每年推選優秀生到朝廷進行考試,根據成績錄用。隋煬帝時,設立進士科,標志著科舉制度的產生。科舉即分科取士,用分科考試的辦法選拔官吏。影響:防止豪強地主把持政治大權,為庶族地主參政開辟了途徑,擴大了地主階級政權的政治基礎。

(5)編制《開皇律》。

唐朝沿用隋制而有所改進,使得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進一步完善。

(1)中央與地方官制。在中央,主要為三省、六部、一台、五監、九寺。地方上仍實行州縣兩級制。唐太宗時,為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把全國分為十個監察區,稱為道,唐玄宗時分為十五個道 。

(2)府兵制。唐朝的府兵制是寓兵於農、兵農合一的制度。府兵的基本單位叫折沖府(又稱軍府),軍府分別隸屬於十二衛和六率。十二衛直接聽命於,六率隸屬於太子。軍府所領的府兵叫衛士。衛士平時從事農業生產,農閑時操練,不納租調,不服徭役,但要輪流到京城宿衛,或到邊境戍守。遇到戰爭要自備衣糧器械,應召出征。領兵將領都是臨時委派,戰爭結束,「兵散於府,將歸於朝」。作用:有利於防止將帥專兵跋扈,40%的折沖府集中在關中一帶,使朝廷擁有雄厚的軍事力量,鞏固了國家的統一。

唐太宗李世民(599年-649年)

(3)科舉制。創始於隋的科舉制,至唐朝進一步發展完善,成為選拔官吏的主要方法。唐朝的科舉分常舉和制舉。常舉每年舉行考試,科目主要是明經、進士、明法、明書等。常舉的應考者有兩個來源,一為生徒,即由各級各類學校保送者;二為鄉貢,即經過州縣考試選拔的自學者。應考者主要集中在明經和進士兩科。明經科主要考試儒家經義,比較容易;進士科主要考詩賦和政論,難度很大,而且又是做高官的主要途徑,因之最受重視。常舉初由吏部主持,後改為禮部主持,常舉考中以後,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資格,必須再經吏部考試(釋褐試)合格,方能授官。制舉是為了搜羅非常人才而臨時設置的考試,不常舉行。所設科目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等一百多種。一般士人和官吏都可應考,錄取者優予官職或提升。科舉制有利於庶族地主參政,進一步擴大了封建統治的階級基礎。

(4)法律。唐代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種。《唐律疏義》是我國現存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

安史之亂後,地方割據勢力日益發展,出現了五代十國的紛爭局面。到後周時開始出現走向統一的趨勢。周世宗柴榮進行了改革和南征北伐,為北宋統一奠定了基礎。

(四)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強化

北宋的統一與秦漢、隋唐的統一不同,因為當時還有遼、西夏、吐蕃、大理等政權與之並存。為了阻止其它政權的侵擾,防止藩鎮割據局面的再度出現,北宋在權、兵、錢、法等方面加強了中央集權。

(1)政治制度:在中央,由宰相掌管政事,正職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副職叫「參加政事」。另設樞密院掌管軍事,設三司掌管財政,這樣相權縮小了,標志皇權進一步提高。 在地方,推行用文官代替武將擔任地方行政長官的制度;縣官原由地方任命,改由朝廷委派;州官之下,另設通判,名為副職,實為互相牽制。

(2)軍事制度:用「杯酒釋兵權」的辦法,解除了禁軍將領石守信等人的兵權。把地方精兵編入禁軍,地方只留些戰鬥力低弱的廂軍。禁軍由中央直接控制,屯駐京師,輪流戍守邊地。又創禁軍「更戍法」,使兵將互不熟悉,將不專兵,便於朝廷控制。

宋太祖趙匡胤(927年-976年)

(3)財政與法律:北宋把地方的財政權劃規朝廷設置的轉運使管轄。在各路設提點刑獄掌,凡死刑必須報中央復審核准,權收歸中央。

影響:加強了皇權,消除了分裂割據的隱患。但對武將防範過嚴,官僚不斷增多和缺乏訓練,又釀成了國家積貧積弱的局面。

北宋中期,王安石以「富國強兵」為宗旨進行了變法,主要內容有「理財」和「整軍」兩大類。但新法遭到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反對,變法運動最後歸於失敗。

元朝結束了五代以來的政權分立局面,實現了全國大統一。但元朝是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為維護其大一統局面,也採取了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

(1)中央制度。中央設中書省掌行政、樞密院掌兵權、御史台掌監察。中書省和樞密院的長官後來都由皇太子兼領。另外還設宣政院掌管佛教及吐蕃事務,設通政院掌管驛站,將作院掌管式匠等。

(2)行省制度。元朝地方,主要設有行中書省,簡稱行省。今河北、山東、山西等地稱為「腹里」,直屬於中書省管。此外,則設有十個行省,即嶺北、遼陽、河南、陝西、四川、甘肅、雲南、江浙、江西、湖廣。各行省的組織均仿中書省,設丞相(但例不常設)、平章政事、右丞、左丞、參知政事等,處理一省的政務,舉凡民政、軍政無不統領。

元朝的行省制,從政治上鞏固了國家的統一,使中央集權在行政體制上得到了保證,對後世影響很大。元朝以後,行省的名稱一直沿用了下來。

(五)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極端化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進一步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獲得高度發展。

(1)行政方面,在中央,明太祖借口胡惟庸案,撤銷中書省和丞相,把相權分給六部,還設殿閣大學士,備顧問。在地方,明太祖為加強對地方控制,廢行省,設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管地方行政、、和軍政。三司長官互不統屬,直接對負責。影響:丞相的廢除意味著皇權的進一步加強。從體制上保證了君主的絕對權威;明成祖時,形成內閣制度,中央和地方的政權完全由控制。

(2)軍事方面,在中央,明太祖設五軍都督府,與兵部共管兵權,相互牽制。明太祖又創立了衛所制度,各衛、所分屬於各省的都指揮使,統由中央五軍都督府管轄。影響:使兵部、都督府和衛所總兵將官都不能專軍權,軍權集中在手裡。

朱元璋(公元1328--1398年)

(3)監察方面,明太祖改御史台為都察院,作為中央監察機關。都察院與中央機關大理寺、刑部合稱「三法司」。「三法司」不能決斷的案件,由裁決。為了監視官吏和鎮壓人民反抗,明太祖設立錦衣衛,明成祖時設立「東廠」,明朝中期又設立「西廠」,錦衣衛、東廠、西廠都是特務,合稱「廠衛」,明朝還有一種叫「廷杖」的刑罰,即在殿廷杖責官員。影響:使國家權集中在手裡,廠衛的設立是明朝君主專制空前加強的表現。

(4)學校和科舉,明代學校用以培育人才,科舉用以登進人才。學校在中央稱為國子監,又名國學、太學。在地方上的為府、州、縣學。在科舉考試方面,考試分為兩級,低一級的是鄉試,高一級的是會試和殿試。考試的內容是儒學的四書、五經,應考者不許發揮獨立見解,文體為「八股文」。影響:八股取士束縛了知識分子的思想,加強了封建君主專制。

(5)《大明律》和《大誥》。修訂法律,嚴刑峻法。

清朝沿襲明朝政治制度又有所改革,將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進一步加強,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1)中央制度。清初仍以內閣作為的中央,但權力愈來愈小。內閣之外又設有議政王大臣會議討論軍國大事。康熙時設南書房分內閣之權。雍正時推行奏摺制度,內閣之權更為削弱。雍正七年成立軍機處,此後,一切機密大政均歸軍機處辦理,成為執政的最高權力機關。但軍機處無定員,形式上始終處於臨時的地位,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的制度上的規定,只是奉旨辦事,更有利於集權。中央有六部分管政事,刑部和都察院、大理寺全稱「三法司」,審理重大案件。另設理藩院管理少數民族事務。設內務府管理皇家事務,以大臣統領,排除了宦官對皇權的干擾。

清聖祖玄燁(1662-1722在位)

(2)地方制度。在地方上分省、道、府、縣四級。省的最高官員為總督和巡撫,合稱督撫。大致兩三省設一總督,每省設一巡撫。督撫以下各省設承宣布政使管民政、財政,設提刑按察使管刑獄。省下為道,道下為府,府下為縣。

(3)邊疆制度。在東北地區,盛京為陪都,設戶、禮、兵、刑、工五部,另設奉天府,掌盛京地方之事。在盛京、吉林、黑龍江各設將軍一人掌軍政。在外蒙古地區,實行扎薩克制,即盟旗制度。在青海、新疆、西藏,設辦事大臣。

(4)兵制。清朝的主要有八旗兵和綠營兵。八旗兵是清入關前原有的部隊,定都北京兵,把八旗兵分成京營和駐防兩大部分,各有十餘萬人。京營保護和拱衛京師,駐防坐鎮地方。綠營兵是清兵入關後改編和新招的漢人部隊。配合八旗兵駐扎北京和各省,約有六十萬人。二者交叉分布,在全國構成軍事控制網,既便於防禦和鎮壓人民的反抗,又便於八旗兵監督和控制綠營兵。

(5)思想統治。清朝統治者大興文字獄,推行文化專制主義,加強思想統治。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自建立之始,就在地主階級與農民階級、地主階級內部的矛盾中不斷地發展變化。一方面,地主階級為了加強對農民階級的剝削和壓迫,要不斷地強化國家機器,改變它的統治手法,歷代加強中央集權的目的首先在於此。另一方面,地主階級內部的矛盾,也促使其強化國家機器。

從全國來說是中央與地方的矛盾,歷代都是加強中央的權力,削弱地方的權力。體現在:(1)財政上,「利出一孔」,歸於中央。即財源由中央壟斷。為達到對全國財權的控制,歷代封建王朝採取多種措施,一方面將農民固著在土地上,以保證農業稅收的來源。如西漢編戶制度:東漢及一些朝代核實全國田畝,隋唐在中央設戶部,管理財政等事宜。另一方面加強對鹽、鐵、銅、錢幣等重要資財的管理。如漢武帝時的鹽鐵專賣。(2)剝奪地方事權,官吏自帝出。(3)上,法由帝頒,律由國掌。(4)軍事上,「強干弱枝」,中央宏觀調配全國,總攬兵權(5)意識形態領域,推行文化專制主義。

從中央來說是與大臣的矛盾,加強的權力,削弱丞相的權力。秦漢的三公制度,是以丞相為首,百官隸屬於,協助處理政務;西漢武帝時設置中朝,東漢劉秀時「雖置三公,事歸台閣」;隋唐的三省體制,則把相權一分為三,體現皇權的加強;明太祖廢中書省,罷丞相不設。永樂朝創設內閣,至清朝又設軍機處,這一變化反映皇權已達頂峰。從宰相制度的變化之中,我們看到:通過對相權的分割、削弱,一步步地把各種大權集中到自己手中,從而有效地實行君主專制。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從本質上來說是地主階級用來統治廣大勞動人民的工具。但在客觀上對維護祖國的統一、促進經濟文化的發展也起了一定作用。

元明清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封建制度漸趨衰落。早期的民主啟蒙思想也在潛滋暗長。明後期,思想家李贄,指責儒家經典並非「萬世之至論」,否定孔子是「天生聖人」。他揭露道學的虛偽。他反對歧視婦女和壓抑商人。李贄是我國反封建的思想先驅。他的思想在一定意義上反映了資本主義萌芽時代的要求,帶有民主性的色彩。對封建君主專制進行激烈批判的要數明末清初的黃宗羲,他認為君主專制是「天下之大害」,他提倡「法治」反對「人治」,反對重農抑商,提出「工商皆本」的主張。最終推翻封建專制主義的是辛亥革命

⑶ 國家特務機構最早在中國,為啥成了黑暗和恐怖的代名詞

說到情報機關,首先映入大家腦海的,可能是現在的各種間諜機構。

這些人大多負責竊取各種機密情報,或者負責執行某些秘密任務。可能絕大多數人都會認為特務機構、情報機關等,都是近代才出現的東西。如果你真的這樣想的話,那麼,就不得不說你太孤陋寡聞了。事實上,早在我國封建時期,各種情報機構就早已經遍地開了花。

所以,我們不得不說古人的智慧真的是非常強大,甚至,連現在的許多情報機構都是受到了古人的啟發。

面對這樣的情況,作為具有代替皇帝行使職權的東廠,當然不能任由這些人為所欲為。

無論是出於政治立場還是出於利益,雙方都免不了一番明爭暗鬥。雙方都覺得自己的做法才是最正確的,他們始終固執地認為,自己才是那個“一心為國”的“忠臣”。當然,這樣說也並不意味著東廠出來的就全是忠臣,事實上任何一個地方都既有好人也有壞人,他們只不過是立場不同,所堅持的理想不同。

因此,我們並不能單純的為雙方這場具有很大爭議的斗爭判定誰對誰錯。但不可否認的是,在他們的相互傾軋之中,將這個王朝推向了滅亡的深淵。並且,值得一提的是,歷史向來只看結果不看過程,因此,一心鼓吹自己一切為了國家的東林黨人成功的洗白了自己,在後人心目中留下了忠臣良相的印象。

而特務機構出身的東廠,或許是由於其手段太過殘忍,也可能是它並不在意自己在後人心中的形象。總之,東廠成為了這場斗爭的犧牲品,更是成為了世人眼中“黑暗”與“恐怖”的代名詞。

⑷ 明朝的錦衣衛和東廠一樣是有皇帝撐腰甚至能威脅到皇帝

錦衣衛為皇帝的直接下屬
具體如下

錦衣衛,明朝官署名,即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時所設御用拱衛司。為了監視、偵查、鎮壓官吏的不法行為,太祖先後任用親信文武官員充當「檢校」,「專主察聽在京大小衙門官吏不公不法及風聞之事,無不奏聞」。明洪武二年(1369)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1382)設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另有兩部以《錦衣衛》命名的電影以及地名。
錦衣衛是中國明朝時期的專有軍事特務機構,其全名為「錦衣衛親軍都指揮使司」,前身為明太祖所創 頭戴鳳翅盔的錦衣衛大漢將軍
設之「御用拱衛司」以及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時改制之「儀鸞司」與二年(公元1369年)時改制「大內親軍都督府」。他們直接聽命於皇上,明朝錦衣衛(20張)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部分功能形同漢代的監察官司隸校尉和現代的憲兵、國家安全局及總統府參軍長。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類似於今天的CIA,如在朝鮮萬曆之戰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古人慣以朝廷鷹犬暗稱呼錦衣衛與東廠、西廠。 清代福格撰《聽雨叢談》:「步軍統領,秩如漢之司隸校尉、明之錦衣衛,雖武職二品,威權甚重。」 張廷玉之《明史》職官: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恆以勛戚都督領之,恩廕寄祿無常員。凡朝會、巡幸,則具鹵簿儀仗,率大漢將軍共一千五百七員等侍從扈行。宿衛則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藉、視牲,則服飛魚服,佩綉春刀,侍左右。
錦衣衛服飾
傳統意義上,錦衣衛三大特徵為飛魚服,鸞帶,綉春刀。
編輯本段歷史
朱元璋設立錦衣衛
1382年5月29日(明洪武十五年四月十六日),朱元璋設置錦衣衛。它原是護衛皇宮的親軍,掌管皇帝出入儀仗。明太祖加強專制統治,使錦衣衛的權力擴大,兼管刑獄、偵察、緝捕盜賊奸黨、監視文武百官。最高長官為指揮使,常由功臣、外戚充任,設同知、僉事等官職,其下有官校,專司偵察。錦衣衛所屬之鎮撫司分南北兩部,南鎮撫司理全國軍匠之刑獄。北鎮撫司專及詔獄,直接取旨行事,用刑尤為酷烈。錦衣衛屠殺文武大臣,鎮壓各地人民,羅織大獄,捕人甚眾。 其實錦衣衛的「職業歷史」到明代已經有一千多年了,早在漢朝漢武帝時設置「從中都官徒千二百人」之眾的「司隸校尉」開始就已經有了這個職業的雛形,到魏晉時期曹操因為生性多疑恐「中丞,司隸不為己用。」進而設立了規模更為龐大的「校事」、「典校」及其附屬機構,正式確定了這個神秘的特務機構在中國歷朝政府中的地位。再以後南北朝時的「侯官」、唐時的「內衛」一直到明朝的「錦衣衛」實際上都是一回事。只不過到了明代,把漢武帝時的司隸校尉、綉衣直指御史這類專設監察官職正式化了,錦衣衛「私查舞弊,拱衛京師,獨捍皇權,察錄妖異」的特務性質最終連同組織形式終於正式被「確認」下來,並得到了他正式的名分而已。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由於朱元璋看到了錦衣衛的弊端,燒毀了錦衣衛的刑具,以示廢除錦衣衛的決心。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正式廢除錦衣衛。 靖難成功後,明成祖朱棣重新啟用了錦衣衛,錦衣衛的特務性質進一步加強。 1420年又設東廠。1477年明憲宗更設西廠。明武宗又增設內行廠,統稱廠衛制度,開創了中國特務制度的先河。 明初的軍制比較簡單,其基層單位是「衛」和「所」,每衛轄正規軍士約10000人,其下設所,分為千戶所和百戶所,京城的禁衛軍所轄衛所為49處。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決定改革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衛」。 身著金飛魚服,佩秀春刀的錦衣衛官員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一個頓號,基本上把錦衣衛分成兩個截然不同的部門。負責執掌侍衛、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衛,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麼兩樣,其中比較著名的為「大漢將軍」。這些人雖名為「將軍」,其實只負責在殿中侍立,傳遞皇帝的命令,兼做保衛工作,說白了,就是在皇宮大殿上的樁子。當然,這些「樁子」也非等閑之輩,一般都是牛高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氣十足,聲音宏亮,從外表上看頗有威嚴,對不了解明廷底細的人有一定震懾作用。大漢將軍在錦衣衛中自成一營,初期約有1500人,到明末,由於官僚機構的膨脹,大漢將軍也一度增加到5000餘人。 至於「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也是它為什麼能為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其實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只是用來鹵簿儀仗,但後來由於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覺傳統的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來不太順手,於是將錦衣衛的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為皇帝的私人警察。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兩個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設,專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成化元年,增鑄北司印信,一切刑獄不必關白本衛。北司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 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為「緹騎」。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明朝前兩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於其出身的特殊性,對皇權的維護,以及對官吏的清廉要求有其他朝代所沒有的高度要求。這就使得錦衣衛「巡查緝捕」的職能無限度的擴大了。一般來講,錦衣衛的工作只限於偵察各種情報、處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適逢野心大、心腸狠的指揮使掌權,就會利用職務之便不遺餘力地製造事端,既可以打擊異己,也可以作為自己升遷的資本。如成祖時的紀綱、英宗時的逯杲、武宗時的錢寧等,在他們掌權時,緹騎四齣,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之下,對他們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會家破人亡,全國上下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中。北鎮撫司大牢中更是關滿了各種各樣無辜的人們,死於錦衣衛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計其數。更為可怕的是,這種恐怖的氛圍,與唐武則天時期的短期出現不同,終明一朝幾乎是綿綿不絕,這種無節制的濫捕極大地影響了皇帝與官僚機構之間的關系,使百官、民眾、軍隊與皇帝離心離德,難怪有人說明朝不是亡於流寇,而是亡於廠衛。 錦衣衛另一項著名的職能就是「執掌廷杖」。廷杖是皇帝用來教訓不聽話的士大夫的一項酷刑,始自明朝。《明史·刑法志》稱之為:「明之自創,不衷古制」。一語道破了貫穿明皇朝的特別專制的酷政性質。一旦哪位倒霉官員觸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綁雙手,押至行刑地點午門。在那裡,司禮監掌印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一左一右早已嚴陣以待。受刑者裹在一個大布里,隨著一聲「打」字,棍棒就如雨點般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行刑者為錦衣衛校尉,他們都受過嚴格訓練,技藝純熟,能夠准確根據司禮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的暗示來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這兩人兩腳象八字形張開,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條活命;反之,如果腳尖向內靠攏,則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條了。杖完之後,還要提起裹著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後再重重摔下,此時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條命。廷杖之刑對士大夫的肉體和心靈都是極大的損害,但明朝的皇帝卻樂此不疲,錦衣衛將校對它也是情有獨鍾。 縱觀有明一朝的錦衣衛,既出過袁彬、牟斌這樣比較正直的指揮使,也出過馬順,紀綱一類的走狗,酷吏。既有過對萬曆中日戰爭中出色的情報戰,及其對蒙古貴族策反等表現,也有過依附東廠,妄殺忠臣的卑劣行徑。但總的來說其職能主要還是為明朝皇帝監視臣民,正面作用是制裁士大夫階層的不軌行為和預防可能的叛亂,同時負擔相當部分國防及情報工作。明朝的皇帝有了錦衣衛這樣血腥的統治工具,監督士大夫階層行徑顯得更加得心應手。有明一代的錦衣衛,基本是文官,宦官兩大政治集團的政治斗爭工具。盡管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但更大的是負面影響。 明代的錦衣衛設立之初,乃是著名的酷政。《明史·刑法志》明確說,近於漢武帝時之詔獄。所謂詔獄,主要是指九卿、郡守一級的二千石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詔書始能系獄的案子。漢武帝與匈奴作戰多年,將國家拖入了戰時體制,多用法家酷吏,嚴刑峻法,《史記·酷吏列傳》等篇說,漢武帝晚年,詔獄多達二十六所,關押有郡守、九卿一級高官前後達百餘人,牽連對象至十餘萬人。不過,在漢代,這類酷政依然只是漢武帝晚年階段較短時期的現象。了解了詔獄的性質,明太祖朱元璋何以要設置錦衣衛也就容易明白了。《明史·職官五》說:「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恆以勛戚都督領之……盜賊姦宄,街塗溝洫,密緝而時省之。」明太祖擔心自己死後,下一代皇帝駕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幾興大獄,假借了若干由頭,連殺帶整,把輔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差不多滅了個乾乾凈凈。這類案子,事出有因、查無實據,如果交給朝官們按法辦理,就有可能曠日持久,甚至定不了案。所以就把這些案子作為詔獄交給錦衣衛辦理。 這樣來看錦衣衛,性質就十分清楚明白了。「侍衛」,本就是皇帝的親兵;「刑獄」,自己可以斷獄;加之「密緝」,則又說明其特務機構性質。漢武帝時的詔獄,仍是由朝官辦案,只是嚴刑峻法的政策失誤;明太祖的錦衣衛,則以消滅功臣為目的,羅織罪狀,置無罪者於死地。「幽縶慘酷,害無甚於此者,太祖時,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系獄中,數更大獄,多使斷治,所誅殺為多。」《明史·刑法志》說:「胡惟庸、藍玉兩(大臣)案,株連且四萬(人)。」足見其酷烈程度。作俑之始,就是皇帝維護皇權,鏟除腐敗之心過關切的產物,所以其後遺症也特別嚴重。自然,明太祖自己也知道,此類酷政不可以為長,所以,在藍玉案以後、也即是功臣都已殺得差不多後的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詔內外獄無得上錦衣衛,大小咸經法司」,於是下令大削錦衣衛的權力。不過,始作俑時心術已壞而造成的弊政,是難以斷根的,到他的兒子燕王朱棣,借著京城文武功臣已經殺光、大傷元氣的特殊機遇,起兵奪了明太祖嫡孫建文帝的帝位,是為明成祖,為了壓制臣民對他的不滿,不免要對忠於建文帝的臣民大開殺戮,這卻又需要特務機構了,所以,明成祖手上,錦衣衛所有權力得以恢復並有所加強,如袁彬官至特授勛上柱國、左軍都督、升授光祿大夫,是最顯赫的指揮使。明初兩代重用錦衣衛,其後,有明一代,此弊終難去矣。錦衣衛直至李自成起事滅明後,才可說是正式結束長達262年的歷史。
歷任指揮使
錦衣衛的第一任指揮使在歷史上沒有明文記載,不過綜合各種蛛絲馬跡來看,有明明白白的錦衣衛指揮使名分的第一人是毛驤,打造了胡惟庸死後的牽連大案,最後把自己也牽連進去陪葬了,被朱元璋為了平息眾怒而推出去做了胡惟庸的墊背。第二代是蔣瓛,歷史上藍玉謀反的罪證正是他通告的朱元璋,當然在瘋狂的藍玉案後,被老朱一杯毒酒搞定。此後到建文時代都沒有常設。 錦衣衛
第三代比較出名,成祖時代的紀綱,永樂十三年(1415年),他負責將《永樂大典》總裁官解縉被紀綱置於雪地凍死。永樂十四年因為支持漢王奪嫡被砍了。因為執掌錦衣衛時的種種惡行而被列入《明史·佞幸傳》的第一位。此後按步升遷了幾位,有一個是蒙古人賽哈智。 英宗繼位的時候,錦衣衛指揮使是劉勉和徐恭,《明史》上說他們「皆謹飭」。王振上位後,提拔親信馬順作了錦衣衛的老大,然後在英宗被俘後,作為王黨「餘孽」被活生生的打死在朝堂上。緊接著景泰朝的清算開始,盧忠當了指揮使,指揮了一把景泰朝的「金刀案」,撲朔迷離之後,盧忠甚至裝瘋,一把刀引發的血案被內閣和司禮監聯手壓了下去。「奪門之變」後的指揮使是逯杲,公然索賄,胡亂按罪,被准備謀反的曹吉祥的侄子曹欽發現了無間身份後砍了,為事業獻身。接任的是門達,也不是好人,憲宗繼位後流放廣西。不過天順朝最出名的指揮使是皇帝的大恩人袁彬,全大明錦衣衛的頭頭腦腦們摘出來,所有人聽過的好話加起來估計也沒有給他一個人的多。一朝天子一朝臣,每個皇帝上台錦衣衛都得大清洗一遍,只有他服侍了兩代皇帝還都是正牌衛使。去世時官爵為光祿大夫、上柱國、左軍都督,為帝國超一品的大員,連母親和妻子都是一品誥命。另一位在同期做過錦衣衛指揮使的是蒙古人哈銘,他和袁彬是唯二與英宗在「土木之變」後共患難的。還留下一本回憶錄《正統臨戎錄》。 憲宗朝的第一位指揮使是萬貴妃的弟弟萬通。後繼者朱驥持獄公正,風評不錯。弘治朝的牟斌也是個厚道人。 指揮使馬順象牙腰牌
正德時,衛使石文義與張采攀附劉謹,劉公公倒台後也歸天了。接棒的是錢寧,這位同志從小被太監義父「嬖之」。做御前侍衛更是跟武宗皇帝睡在同一張床上,「如膠似漆」,還順便認了皇帝做乾爹,名札上直接寫「皇庶子錢寧」,不過後來還是倒在了另一位皇帝親近江彬手裡。江彬繼任了錦衣衛指揮使和皇帝也是「出入豹房,同卧起」,而且同時還管了東廠。正德朝的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都是錢寧和江彬「誘使」皇帝乾的。正德一死,江彬也就被剮了。 嘉靖朝錦衣衛指揮使換得勤快,開始是朱宸,不久是駱安,然後是王佐、陳寅,都是嘉靖在安陸興王府的舊人。之後就是陸炳,嚴嵩的同黨,不過卻是被夏言逼得,而且居官並無過甚之惡跡,並且對士大夫折節有禮,不曾陷害一人,為朝士所稱。他是嘉靖奶娘的兒子,而且還救過嘉靖的命,明代唯一的以三公兼三孤,而且是善終。但是死後在隆慶朝還是被清算了,萬曆的時候張居正出來替他說話,身後才得保持。嘉靖三十九年陸炳退休後接任的是朱希忠,他是「靖難」功臣朱能的後人,襲封成國公。 萬曆朝張居正時代的指揮使是劉守有,他是名臣子弟,出身好。後期是駱思恭,他干到了天啟四年,在「移宮案」中出了大力,可惜還是栽在魏忠賢手裡了。接任的是田爾耕,崇禎繼位後完結。接任的是駱養性,也就是駱思恭的兒子。之後大概是吳孟明,緩於害人而急於得賄。
酷刑
錦衣衛木印
錦衣衛在天津設立機構後,就開始按照皇帝的意思私下打探軍情民意,凡是有一點對皇帝不利的言論都逃不過他們的耳目,當地的官吏也不敢隨便過問他們的事情。只要流露出對他們的不滿,都有可能被抓去受刑,而一旦被特務們抓去,那就是九死一生,最輕也要落個殘疾的下場。 據明史記載,錦衣衛常用的刑具有18套,什麼夾棍、腦箍、攔馬棍、釘指等等都包括其內。其中有一項刑罰叫做「杖刑」,特務對於「杖刑」的執行非常有講究,對一般的犯人行刑官只說「打著問」,意思是不必太重;要求打重一些的,就說「著實打著問」;要求狠狠打,不論死活的就說「好生著實打著問」。一般來說,只要犯人被抓進來,18種刑具都要受過一遍。和錦衣衛有密切關系的一種刑法,叫「廷杖」,即殿廷上杖責進諫觸怒或有過失的大臣,以提高皇帝的威權。洪武年間,公侯如朱亮祖,大僚如工部尚書薛祥等,都是受廷杖致死的。 相對於杖刑、夾棍等刑罰,廠衛不常使用的幾大酷刑可就令世人不寒而慄,在幾大酷刑中,刷洗、油煎、灌毒葯、站重枷能把人折磨得死去活來,生不如死。 【刷 洗】就是將犯人脫光衣服按在鐵床上,用滾燙的開水澆在犯人的身上,然後趁熱用釘滿鐵釘的鐵刷子在燙過的部位用力刷洗,刷到露出白骨,最後直到犯人死去。 【油 煎】類似於後來的鐵烙鐵。將一口平的鐵盤燒熱後,將人放在上面,不到片刻,將犯人燒焦。 【灌毒葯】特務們灌一次毒葯,然後喂一次解毒葯,然後再灌另一種毒葯,直到將犯人毒死,目的是使犯人嘗遍了死的恐怖和痛苦,特務們從旁觀賞。 【站重枷】明代的這一刑法卻很特別,戴枷之人必須站立,不準坐卧。枷的重量超過常人體重,最重曾經做過300斤的大枷,給犯人戴上後幾天就得活活累死。據明朝野史記載,廠衛殺人的酷刑還有剝皮、鏟頭會、鉤腸等刑罰,據說,這些刑罰又要勝過以上所說的幾種酷刑。
編制
錦衣衛官員有指揮使一人,正三品,同知二人,從三品,僉事二人,四品,鎮撫二人,五品,十四所千戶十四人,正五品,此其下管理職尚有副千戶(從五品)、百戶(正六品)、試百戶(從六品)、總旗(正七品)、小旗(從七品)等。下屬有將軍、力士、校尉,對外有參口口事(缺兩字,私參知某事,見朝鮮王朝實錄)、校令,另有精通多國語言的翻譯(如憲宗朝張渺正),內有法庭和監獄,其中,經歷司掌文移出入,鎮撫司掌本衛刑名,兼理軍匠,即「詔獄」。錦衣衛平日為皇帝爪牙,鎮壓臣下時則羅織大獄,捕人,審訊和處刑。通常錦衣衛在逮捕嫌犯之前,會發給其「駕帖」,作用相當於現代的逮捕證。 明朝的特務機構錦衣衛除北京外在各地都駐有分支機構,譬如今天津市河北區的錦衣衛橋大街和以前的錦衣衛橋,就是當初這些特務機構的所在地。明代的特務機關可以分為三大部分:一是分駐各地的,一是駐在京師的,再有就是臨時向外派遣的。這三部分中,以分駐各地的最為繁多,從明成祖朱棣時就開始設立,後來全國各省以及各重要城鎮全部都設有。他們的任務實際是替皇帝偵察該地官吏軍民人等,暗查軍民動態。 明成祖朱棣在永樂十五年將首都遷往北京,遷都前,首先派出負責皇帝防務的貼身衛隊「錦衣衛」到天津衛,在原來三衛的指揮衙門前設立錦衣衛指揮衙門府,所在地就是現在的錦衣衛橋大街附近,專門負責暗地監察京津軍民動態。(1404年設立天津衛後,由於天津還沒有建城,天津衛指揮使的官衙就設在現在的獅子林橋望海樓附近;在建城以後,衛指揮使衙門遷入城內,原來的衛所便被空置。) 說清了錦衣衛的性質,東西廠、鎮撫司獄等機構的性質,也就容易說明了。東廠始於明成祖,一開始就是從收買建文帝身邊的宦官、刺探消息起家的機構,其特務性質更為明顯,所以正式建立後即專以宦官負責,「緝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其後明憲宗又增設西廠,東西廠下面則用了一批幹事,「京師亡命,誆財(敲竹杠)挾仇(報私仇),視(東廠所屬)幹事者為窟穴」,這也就是說,東廠幹事成為流氓頭子,「自京師至天下,旁午偵事,雖王府不免」,「冤死者相屬」。鎮撫司獄也是明太祖時建立的詔獄,其後亦由宦官負責。明代的劉瑾、魏忠賢等專權的宦官,大多倚靠錦衣衛、東西廠、鎮撫司獄等類帶有特務性質的專設監察機構,不斷陷害、誣殺正直大臣,多用酷刑,魏忠賢的狗腿子們,拷掠楊漣、左光斗等正直官僚時,械、鐐、棍、拶、夾棍,五毒俱用,血肉潰爛,即是一例。 錦衣衛與東廠在天津設立機構後,就開始按照皇帝的意思私下打探軍情民意,凡是有一點對皇帝不利的言論都逃不過他們的耳目,當地的官吏也不敢隨便過問他們的事情。只要流露出對他們的不滿,都有可能被抓去受刑,而一旦被特務們抓去,那就是九死一生,最輕也要落個殘疾的下場。
編輯本段職權作用
錦衣衛的職權為「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這一句話就包括了錦衣衛的兩大執行機構與職權: 一、大漢將軍:主管皇帝侍衛、展列儀仗、傳遞皇帝命令以及職掌廷杖等事項,可以說和一般禁衛軍毫無不同(只有職掌廷杖此項為錦衣衛獨有)。 二、經歷司和南、北(名稱,非方位)鎮撫司:這一方面即為錦衣衛與一般禁衛軍不同的特點,分述如下: 1、經歷司:主管錦衣衛公務文書的出入、謄寫及檔案封存等事項。 2、南鎮撫司:主管一般衛、所部隊人員之犯罪偵查、審訊、判決、情報以及軍事武器之研發事項(等同後世之憲兵隊、軍事法院、軍事檢查署以及軍備局之結合體)。 3、北鎮撫司:主管各地藩王及官員秘密監視、肅反肅貪,獨立偵訊、逮捕、判決、關押拘禁(詔獄)以及反間諜事項。(類似於美國國家安全局、聯邦調查局、香港廉政公署之結合體)。明成祖時增置,憲宗成化(1465-1487)元年始置北鎮撫司印,專理詔獄,可以不經三法司授權,直接聽命於皇帝取旨行事,用刑極其殘酷。獄成後專達皇帝,不須通過錦衣衛指揮使,錦衣衛官不掌詔獄者亦不得干預其事。 此外,也曾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如在朝鮮萬曆之戰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
編輯本段影響與評價
由於錦衣衛是由皇帝直接管轄,朝中的其他官員根本無法對他們干擾,因而使得錦衣衛可以處理牽扯朝廷官員的大案,並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員多畏懼錦衣衛。而且明朝特務機構使上至藩王宰相,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監視之下,稍有拂逆,便家毀人亡. 另外,錦衣衛擁有特權,無形中令他們可胡作非為、貪贓枉法而又得到了皇帝的「屏障」保護,造成了社會的混亂不堪。所以說,明之亡於廠衛之亡。也有人認為,正因為崇禎時期,錦衣衛許可權大為削弱,所以導致官場腐敗變本加厲,間接引起大明朝的滅亡。
編輯本段地名
據介紹,錦衣衛作為地名的出現是在滿清入關以後,因為在錦衣衛大街附近有一條河,滿清乾隆年在這條河上修建一個木橋,後來人們就習慣稱為錦衣衛橋。有橋以後,人們在此聚居,後稱為錦衣衛橋村,錦衣衛大街也因此出現。錦衣衛橋在1953年天津衛興修水利時被拆除,而錦衣衛大街一直被保留到現在,現在路過此地時,還可以看到「錦衣衛大街」的路牌。滿清中葉以後屢有名人在此居住,滿清咸豐八大臣之一的焦佑瀛在政壇失利後,退居錦衣衛橋村居住,深居簡出。其後人焦菊隱是我國著名的戲劇家。隨著歲月的流失,今天在天津的廠衛衙門能夠保留下來的,也只剩下了錦衣衛的一個地名

希望能幫到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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