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內控經驗
㈠ 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如何做深做細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是指單位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製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範和管控。從靜態上講,內部控制是單位為履行職能、實現總體目標而建立的保障系統,該系統由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內部監督等要素組成,並體現為與行政、管理、財務和會計系統融為一體的組織管理結構、政策、程序和措施;從動態上講,內部控制是單位為履行職能、實現總體目標而應對風險的自我約束和規范的過程。
理解這個概念,還應當注意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將對象范圍界定為單位經濟活動的風險,非經濟活動的風險暫時還不是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范圍。根據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實際,經濟活動通常包括預算業務、收支業務、政府采購業務、資產管理、建設項目、合同等。
行政事業單位單位內部控制的目標包括以下五個方面:合理保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合理保證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合理保證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範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原則
內部控制原則包括全面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制衡性原則、適應性原則四項。
做好內部控制需要組建由單位負責人擔任組長的內部控制建設領導小組,職責包括:為內部控制
建設項目提供總體指導;定期召開項目協調會,就關鍵問題與相關部門進行溝
通;負責內部控制建設項目的管理與監督,並控制項目進度;推進解決內部控
制建設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對內部控制建設階段性成果進行復核與確
認。
㈡ 淺談如何提高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水平
一、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指事業單位為貫徹執行各項管理政策,為保證經營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有效運用,增進會計數據的真實性,防止舞弊行為發生,提高服務經濟效益,促進事業單位良好的運轉,從實際情況看,一些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還存在很多問題。
1、負責人內控意識相對薄弱
很長時間時間以來,很多事業單位的領導對於內部控制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沒有把內部控制當作一項加強管理、防範風險的重要措施來抓,導致事業單位普遍存在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業務不夠規范等問題。有的單位雖然形式上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但是束之高閣實質上並沒有認真執行,期間里的目的僅僅是為了應付檢查,走過場。
2、控制體系不完善,崗位設置不合理
事業單位普遍重視的是各項資金的管理控制,而忽略了固定資產和靈動資產的有效控制。與此同時,有的事業單位還存在內部控制體制不夠完善,業務流程不盡合理,信息溝通不夠,經費運行透明度差等問題。有的單位沒有單獨設立內部控制部門,而是將內部控制看成只是財務的工作,導致財務部門與業務、紀檢部門橫向聯系不夠,同級部門間缺乏必要的交流,協調性差,難以形成人人參與內部控制活動的氛圍。
有些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流程長期以來存在著不規范不合理的狀況,並且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決。有些經濟事項沒有明確的審批控制業務流程
,或流程式控制制過於簡單,不夠規范,如事業單位不經批准自行處置固定資產,處置收入不納入財政專戶等。有些事業單位在崗位設置上由於編制有限、人手緊張等原因,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兼崗現象,不相容職務未能合法合理分離,如單位出納兼任記賬、出納兼任檔案保管、記賬兼任復核等。
3、會計基礎工作相對薄弱,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較薄弱,一些財務事項的運作與管理措施僅是慣例,而沒有相應的成文制度保證或者雖有制度但不完整,管理的隨意性較大,如有的會計人員在工作中部按照準則要求進行會計核算,自行設置和隨意使用、混用會計科目,造成會計核算不準、會計信息失真。對單位重要事項的決策、實施過程和結果均不了解,未能對業務部門實施必要的財務管理和內部監督。
4、內部控制制度的監督環節薄弱
我國目前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還比較薄弱,很多事業單位甚至沒有設立內部審計機構,即使設立內部審計機構,其領導和成員均是單位領導任命,其上下級隸屬關系,經濟利益均受到單位領導制約,這樣勢必造成外部監督體制弱化,使內部控製作用難以有效發揮。大多數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任務由財務部門承擔,而財務部門本身就是內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執行部門,這就形成了自己監督自己的局面。
㈢ 事業單位內部控制
1.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建設滯後
在改革進程中,企業作為經濟領域的細胞,較早開始進行改革,財務管理制度和控制規范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逐漸與國際接軌,逐步規范和完善起來。相比較而言,眾多事業單位,尚缺乏具有可參考操作的具體內部控制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的監督制約措施。客觀上環境不夠充分,從單位的領導到員工都欠缺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認識,更談不上要求去設計和建設一套完整的內部控制體系,即使建設了一套內部控制體系,也缺乏相應的認識和能力去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2.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環境存在薄弱環節
(1)內部控制意識相對薄弱
相當一部分事業單位缺乏內部控制理念,內控意識淡薄,重事業發展,輕內部控制。在建立內部控制中存在誤區,認為事業單位經濟業務簡單,運轉環節少,抱著無所謂的態度,簡單地將財政的部門預算控制等同於內部控制,尚未建立起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有的單位只注重製度的制定,忽略了其執行情況和執行效果,導致內控制度的制定走過場。
(2)崗位設置不合理
由於事業單位經濟業務較為簡單,人員較少,崗位安排不盡合理,許多單位存在一人多崗、不相容崗位兼職現象。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沒有很好的分離制約,存在出納兼復核、采購兼保管等現象,出現管理漏洞。規模較小的單位,會計、出納、資產管理等不相容職務均由一人擔任,內部審計制度則根本沒有。
(3)會計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薄弱
建國以來,我國很多事業單位都因承擔著某一專業領域的技術工作而設立,進而發展壯大。這些事業單位在人才的引進、培養方面,尤其重視這一技術領域,而忽視了對財會等「輔助」崗位的專業人員的培養。不少單位的財會人員,都是由其他技術人員轉崗而來的,會計業務素質較低,缺乏對違法違紀行為的辨能力,在執行會計制度、法規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偏差和錯誤,從而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3.內部控制執行不力,制衡機制「失靈」
事業單位不同於企業法人管理結構,其內部控制制度實際上是「授權監督」機制,而這種授權機制很容易造成內控制度失效。很多事業單位實際上從事的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職能的延伸,以提供某方面社會公共服務為其主要職責。在社會公眾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監督作用極其微小的狀況下,個別事業單位很容易造成「公眾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個人化」,倘若事業單位對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的追求偏離了公共服務這一公共機構的基本價值,內部控制自然也是形同虛設。眾所周知,事業單位會計監督人員受單位領導管理,其行為必然受控於管理層,反映管理層的意圖和目的,體現管理層的意志,領導層往往凌駕於內控之上,致使內部控制監督「名存實亡」。
㈣ 如何做好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工作
內部控制是現代管理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實踐中逐步產生、專發展和完善起來的。屬它是一種強調以預防為主的制度,目的在於通過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防止錯誤和舞弊的發生,來提高管理的效果及效率。 行政單位內部控制是部門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它由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評估、內部控制活動、信息及其溝通和內部控制監督等要素組成,並體現為與行政、管理、財務和會計系統融為一體的組織管理結構、政策、程序和措施等,是行政單位為履行職能、實現總體目標而應對風險的自我約束和規范的過程。
㈤ 如何加強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工作
高官落馬事件頻頻發生,國外安然公司的破產、巴林銀行的倒閉、國內巨人集團的倒塌、銀行屢現驚天大案等,無不與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失靈有關。筆者結合實際談談做好內部控制工作的想法。 一、內部控制制度不能等同於會計控制 目前,不少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對內控制度的認識存在一些誤區,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停留在內部會計控制上,參與內控管理的也僅僅是財務人員。其實,內部控制從管理結構上來看,可由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兩個方面構成。會計控制主要是對財產物資的安全性、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財務活動合法性的控制;管理控制則是為保證方針、決策的貫徹執行,促進業務活動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業務目標的實現進行的控制。內部會計控制是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層次,而內部管理控制是單位內部控制的框架層次。這兩個方面相互依託,縱橫交織,相互制約,形成了有效運行的單位內部管理的控制網路。 在實際工作中,會計控制對單位的業務活動開展以及管理的各個環節進行指揮、調節、約束和促進,以使單位實現效益最大化的目標。但如果得不到管理層的有效執行,只能使內控制度形同虛設。為此,內控制度的建立,必須注意管理各層面權力配置合理、責任明確;建立有效的激勵、監督與制衡機制,以保障內控制度的有效運行,從而實現單位的總目標。 二、建立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 任何單位的控制活動都存在於一定的控制環境之中,控制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單位內部控制的遵循和執行,以及奮斗目標、整體戰略目標的實現。因此,管理人員必須樹立現代管理觀念,設立並遵守內控制度。同時設立合理的組織機構,確認相關的管理職能和報告關系,為每個組織劃分責任許可權,明確建立授權和分配責任的方法,因事設人、視能授權、責任到位,且責任與權利對等,以增強組織的控制意識。靈活運用計劃控制、目標控制、預算控制、定額控制、規章制度控制等各種管理控制方法,重視控制點和控制措施。只有建立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才能保證制度的真正落實,才能真正達到內部控制的目的。 三、構築嚴密的內部控制體系 一個單位的內部控制體系,具體應包括三個相對獨立的控制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在業務的全過程中融入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的制度,建立以「防」為主的監控防線。第二個層次是設立事後監督,即在會計部門常規性會計核算的基礎上,對其各個崗位、各項業務進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為主的監控防線。第三個層次是以現有的稽核、審計、紀律檢查部門為基礎,成立一個直接歸上級主管部門管理並獨立於被審計部門的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通過內部常規稽核、離任審計、落實舉報、監督審查企業的會計報表等手段,對會計部門實施內部控制,建立有效的以「查」為主的監督防線。以上三個層次構築的內部控制體系對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和會計部門進行「防、堵、查」遞進式的監督控制,對於及時發現問題、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將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強化內部控制制度的事後控制力度 目前事業單位內控制度的方法似乎都側重於事前和事中控制,而對問題出現後的處置很少涉及。一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應該是全過程的。事前控制的目的在於作出正確的決策,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事中的控制則是讓單位活動按照一定的決策方向、目標運行;而事後控制則應側重於分析結果形成的原因,考核並作出評價、落實獎懲,找出存在的弱點及隱患,進而達到對單位內控制度有效性的評估,並對欠妥部分作出相應的調整,從而為管理者提供製定未來計劃標準的依據。因此,必須加強事後控制,使單位及時、順利克服各種困難,以實現單位的最終目標。 總之,內部控制是衡量一個單位管理的重要標志,是一個單位管理的重要手段。有控則強、失控則弱、無控則亂。李金華審計長要求加強管理,完善內部控制,的的確確是每個單位的當務之急。■
㈥ 如何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
一、應加強立法及法律責任的研究,注重政府對行政事業單位建立內部控制的推動作用
從西方國家內部控制發展的歷史看,除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自身因素外,政府的推動作用是關鍵因素。財政部於2001年6月份,發布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這些規范的發布和實施,對於強化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監督,整頓和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是我國走向規范內部控制的開端,必將有力的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發展。
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內部環境的建設
內部控制的完整性包含兩層涵義:一方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根據行政管理或經營的需要,應該設置的內部控制都已設置;另一方面是指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進行自始自終的控制。完整性是內部控制評價一般標准中首要的一條,也是其他一般標準的基礎。若內部控制的完整性都達不到,則內部控制的合理性與有效性就無從談起。
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應規范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的職責許可權。明確規定處理各種經濟業務的職責和程序方法,並對處理各項業務的全過程或重要環節都規定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分工負責;明確資產記錄與保管的分工,內部規定管錢、管物、管帳人員的相互制約關系;明確規定保證會計憑證、會計記錄完整性和正確性;明確規定建立財產清查盤點制度和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操作。
突出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人的因素在內部控制中的重要地位。根據國際慣例和我國審計准則的規定,內部控制包括控制環境、會計系統和控製程序三個構成要素。控制環境是指一個單位對內部控制的一種氛圍,即管理當局對內部控制的重視程度。控制環境作為內部控制的組成部分,擴大了控制范圍,尤其是把管理當局對控制的態度和認識作為內部控制環境的首要內容,更加突出了人的因素在內部控制中的重要地位。
作為活因素,一方面,內部控製成敗的關鍵取決於員工素質的高低。行政事業單位必須重視對管理人員的選用,制定良好的用人政策,讓有較高能力的人員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確保內部控制制度發揮作用。另一方面,行政事業單位管理者對內部控制的自覺控制意識和行為是內部控制實施與否的更為關鍵的因素。還有,確定行政事業單位管理者與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的制約關系,也是保證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關鍵因素。只有這樣,才可能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內部控制機制。
行政事業單位必須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內部審計是行政事業單位強化內部控制制度的一項基本措施,內部審計工作的職責不僅包括審核會計賬目,還包括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及審核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組織機構執行職能的效率,從而保證內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嚴密。
三、建立對內部控制的外部監督約束機制
內部會計控制因制度本身及人為因素的制約,存在固有的局限,行政事業單位能否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並切實予以實施,還必須依賴於外部的監督。單位內部的會計監督、政府部門監督、社會監督構成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其中社會審計監督和政府部門監督就屬對內部控制的外部監督約束機制。
加大社會監督的鑒證、服務功能。注冊會計師審計是社會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評價行政事業單位信譽高低的標志,這就督促會計主體從自身利益和社會形象出發,自覺實施內部控制。會計事務所也要積極開展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咨詢工作,為行政事業單位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提供人力、技術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務,從而促進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
加強政府的監督力度,嚴格執法機制。政府部門監督在會計監督中具有權威性,而財政部門作為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應依法推動內部控制的建設與實施。一方面,要正確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依靠政府監督的權威性,綜合利用行政的、經濟的、法律的手段,加大懲治力度,對因內部控制失控導致的各種問題,依法追究管理者的責任;另一方面,財政部門應協調審計、稅務、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依法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實施監督檢查,共同營造一個促進內部控制有效實施的良好環境。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必須依靠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三方面的努力,營造一個內部控制氛圍,一方面由政府或權威部門制定內部控制標准體系,另一方面要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審計做出強制安排,從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著手,切實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