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貧困戶卻享受著扶貧待遇
㈠ 我老婆是貧困戶,出嫁後戶口還在原籍!為什麼不能享受貧困戶待遇
現在加大扶貧力度,實行精準扶貧,隨時對照脫貧標准,及時統計脫貧人數,調整貧困人囗,及時上報。對於虛報冒領嚴懲不貸。而統計扶貧人數不僅僅憑戶口,而且實際人口統計更加嚴格。
㈡ 2019年新入的貧困戶,能否和以前的貧困戶享受一樣的待遇
貧困戶,這幾年逐漸走進了大眾的″視野"。據了解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版嚴格的劃分標准。
不同權地區不同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貧困的標准不同。
2019年新評為的貧困戶,以後認定的標準是必須建檔立卡貧困戶。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標准。
相關的信息,你可以上公網查一下就能知道個大概。
㈢ 村民不知情被納入貧困戶,又不知情被脫貧,沒有享受任何扶貧福利,這種情況怎麼辦
這種事
直接到市長辦公室
門口坐著
就得讓他們重視
要不然就永遠沒下文了
㈣ 扶貧村是指所有村民都應享受扶貧待遇嗎
目前的扶貧政策是針對,有困難的貧困戶,或有創業條件的困難戶,但是基層在評價誰是貧困戶時,往往出問題,出現開著轎車那扶貧款的現象,百姓對此意見很大,真心再幫你期待採納,
㈤ 貧困戶退出後還能繼續享受國家的政策扶貧嗎
貧困戶退出後可以在一段時間內繼續享受國家的政策扶貧。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規定:
根據致貧原因和脫貧需求,對貧困人口實行分類扶持。建立貧困戶脫貧認定機制,對已經脫貧的農戶,在一定時期內讓其繼續享受扶貧相關政策,避免出現邊脫貧、邊返貧現象。
脫貧退出的標準是: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當年國家扶貧標准,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因殘致貧無穩定收入、因病因學支出自付部分明顯大於收入等5種情形之一的,貧困戶不得退出。
(5)不是貧困戶卻享受著扶貧待遇擴展閱讀:
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該戶有相對穩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來源,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扶貧標准(2015年標准為2855元,2016年標准為3026元,2017年標准暫定為3208元)。
且吃穿不愁(包括飲水安全),適齡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家庭無因貧輟學學生,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有救助,住房條件有明顯改善,有安全住房。
家庭成員中有在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工作且有穩定工資收入,家庭成員中擁有小轎車、工程機械、大型農機具等6種情形之一的,不得識別為貧困戶。
㈥ 我們村今年被評為貧困村,請問是不是每戶人家都有享受相同的待遇還是村委會指定黨員投票選出來的困難戶
來如果你村每戶都達到當地的貧困源標准,則都能享受農戶扶貧待遇,但沒有絕對的相同。如果有的農戶沒達到標准已富裕了,則不能作為個人扶貧對象了。當然,對村的扶貧如修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肯定貧富都能享受。
現在各地都搞精準扶貧,貧困戶扶貧對象是要經過工作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各地不同)等方式、程序確定的,並不是村委會指定黨員投票選出來的,精準扶貧就是避免扶貧搞平均主義,政府、社會力量出了大把錢該扶的扶不到位,不該扶的卻扶了現象。
如有什麼疑問可找當地鄉鎮政府或縣區扶貧辦咨詢投訴。
㈦ 在武功縣蘇坊鎮凹里村同樣的貧困戶為啥享受的扶貧待遇不一樣
還是拖貧靠自己,貧困戶有真的,也有偽貧困戶,他們靠關系,就這吊樣
㈧ 不是貧困戶卻強占扶貧安置房門面
對方不是貧困戶就不能住到想扶貧辦去反應吧下面都在亂來
㈨ 宣恩縣精準扶貧為什麼回龍村同是貧困戶待遇卻不同
不知道你所講的不抄同待遇具體襲是什麼情況,扶貧項目和資金安排是根據貧困戶家庭具體情況和訴求實施的,而且因為資金等方面的限制,也會分批次的享受到扶貧政策。不過要是你們享受到的是同一時間同一子項目,標准肯定會是一樣的,若真是有問題,可以向當地或者上級紀檢委或者監察委員會部門反應,政府裡面也設有信訪辦公室還有意見箱,全國扶貧監督投訴電話12317!
㈩ 扶貧貸剛辦不到一個月就脫貧了,是不是還享受扶貧貸待遇
你既然現在已經脫貧了,就不應該再享受扶貧貸的待遇,
扶貧貸是照顧貧窮的人讓他們早日脫貧,既然你脫貧了就不能再享受,應該給更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