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貧困戶算清脫貧賬
❶ 公務員面試題:脫貧驗收時,貧困戶不認賬,怎麼辦
脫貧驗收時候,貧困戶不認賬,首先要反思自己做的工作,哪些不到位,哪些需要完善。
❷ 怎樣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面臨農戶不願拆除舊房的問題
1、精準搬遷對象。明確搬遷程序選准搬遷對象是異地扶貧搬遷成功的前提,一定要因地制宜,偏遠山區條件艱苦、人口分布分散的農民,可根據條件,實行整村搬遷。
2、了解農戶基本現狀。進村入戶登記與傾聽駐村小組意見相結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細致,切實做到普查到戶、逐戶建檔立卡、完備檔案資料,確保應搬遷群眾全部登記造冊。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對符合搬遷條件而又缺乏搬遷能力和意願的困難群眾進行詳實的調查摸底,建立專門的普查檔案。
3,嚴格執行工作程序。要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群眾申請、初定對象、張榜公示、民主評議的標准化工作程序確定移民搬遷安置對象。對於自然環境特別惡劣地區的深度貧困群眾,搬遷意願特別強烈,將他們作為為搬遷安置工作的重點和難點,走「先難後易,整村搬遷」路子。
4、科學布局。根據當地資源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布局安置區域,合理確定搬遷重點和規模,結合精準扶貧的有關要求,優先安排搬遷深度貧困戶。制定搬遷考核標准,不能只用單一指標衡量農戶是否貧困。圍繞困難群眾的搬遷安置要逐戶建立檔案、落實責任、嚴格考核、驗收銷號,防止工作中出現避重就輕、避難就易、「搬富不搬窮」的問題。
5,加強金融服務支持。著力「微型金融產品」的開發。即開發適合窮人需要的金融產品,鼓勵村鎮銀行發展、開展貧困村互助資金、小額信用貸款,繼續完善國家扶貧貼息貸款政策,積極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努力滿足扶貧對象發展生產的資金需求。
最後,社會資金支持。加大公益資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稅前減免用於異地扶貧搬遷等扶貧事業的捐贈。充分利用市場資源配置,推動市場開發,引導社會資金參與,鼓勵內外資企業進駐新村,並為之提供優惠政策。
(2)指導貧困戶算清脫貧賬擴展閱讀
最近隨全國政協民宗委到廣西、甘肅、雲南等民族地區調研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看到這項工作已取得多方進展。
由於搬遷區域主要分布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搬遷對象主要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面臨諸多特殊困難和問題,需要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加深認識,因地制宜,逐步改進。
注重加強搬遷戶後續發展能力建設。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自「八七扶貧」實施以來,有條件、有能力搬遷的群眾很多已遷出,尚未搬遷的相對缺乏市場經濟意識和生產生活技能。移民安置區受土地限制及水電路網等基礎設施薄弱影響,普遍開發空間偏小,很難提供充足就業崗位。
搬遷群眾有的繼續耕種原籍承包土地,成為農忙住「老屋」,農閑住「新宅」的「兩棲」農民,他們普遍希望保留原有承包地。後續發展是檢驗易地扶貧搬遷成敗的關鍵。
建議各地結合搬遷群眾自身條件、就業意向、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吸納一定比例搬遷群眾就業的企業,適當減免稅收。積極培育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力爭每個貧困戶都有企業可以依託。
完善搬遷項目申報、考核、驗收等程序銜接。易地搬遷用地從申報到獲批一般需要6至10個月,安置區規模較大工程一般要跨年度實施。而目前年度搬遷計劃及資金下達,與考核驗收同年度內進行,這勢必造成當年的搬遷任務無法在年底完成。
建議地方政府在年底前上報第二年本省區易地扶貧搬遷建議計劃,有關部門抓緊審核,力爭各項資金及早下達,給地方政府比較寬裕的實施時間。
在控制搬遷用地總量前提下,可以將用地審批許可權下放到省級主管部門。根據不同項目的工程量,實事求是確定工期,指導地方承接、用好來自各渠道的資金。
適當放寬易地扶貧搬遷用地政策。目前國家層面沒有單列扶貧搬遷用地指標,遷出地復墾難度大、效益低,「佔一補一、占優補優」的耕地佔補平衡政策難以落實。安置房建設項目需交納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十幾項費用,每平方米稅費200至300元,地方上負擔沉重。
建議針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設立專項用地指標,允許地方政府綜合運用債務、專項建設基金和長期低息貸款支付安置點土地徵用費用。參照棚戶區改造項目辦法,國家和地方出台安置區建設、投融資平台稅費減免政策,指導地方用好用活用足土地增減掛鉤政策。
支持搬遷群眾參與住房建設同時防止因建房返貧。目前有關文件規定,中央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不能超過一定面積。而有些經濟條件稍好的搬遷戶希望,允許適當貸款,加上自己的努力,把房子建得寬裕些,否則後續建房成本會增加很多。
易地扶貧搬遷的主體是貧困群眾,要鼓勵他們通過自己的艱苦奮斗,主動脫貧。建議根據搬遷戶實際經濟能力,允許通過適當借貸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參與住房建設。同時要堅決防止盲目擴大住房面積、脫離實際提高建設標准和過度裝修,杜絕出現因建房致貧返貧。
❸ 脫貧賬目收支怎麼「巧算賬」
發展產業、提高收入,對貧困地區群眾而言尤為重要。但在一些地方,「通過『巧算』收入賬」,「以拔高收入的方式實現假脫貧」;「有的發展產業不進行調查研究,靠拍腦袋決策」,「扶貧項目和貧困戶產業需求嚴重脫節」。
如何防止「巧算賬」式的數字脫貧?如何避免「拍腦袋」式的產業規劃,從而實現穩定脫貧?
脫貧收支不能「巧算賬」
錢同群眾算,賬要群眾認
脫沒脫貧,如何做到「同群眾一起算賬,要群眾認賬」?
大理白族自治州劍川縣老君山鎮新生村第一書記趙麗苗表示,判斷一戶是否脫貧,要綜合考慮家庭收支情況,「關鍵看是否符合『兩不愁、三保障』的要求。」
不少建檔立卡貧困戶收入略高於年人均收入3000元,但仍然進入建檔立卡貧困戶名單,最主要的原因是「住房安全無法保障」。特別是在部分少數民族聚居的高寒山區,少數群眾此前仍住在杈杈房、土坯房中,如果不進入建檔立卡貧困戶,很難實現安全保障。
昭通市綏江縣新灘鎮石龍村村幹部說,他們常在村裡跑,哪家實際多少畝地、在哪裡打工,還是很難瞞得住的,「公認的貧困戶肯定是進了,少數沒進的找上門來我們就一筆筆給他算賬。」
在劍川縣老君山鎮,建檔立卡貧困戶家門口都貼著一張幫扶情況明白卡,致貧原因、扶貧舉措、收入情況一目瞭然。「脫貧時都需要貧困戶自己簽字認賬。」趙麗苗說,「算清楚賬,貧困戶才能認賬。工資性收入、養殖種植等生產經營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土地流轉收入等幾項加在一起,收入其實是能算清的。」
實際上,由於脫貧驗收需要第三方入戶調查,在對貧困戶脫貧出列算賬時,大多數地方會相對保守地估算貧困戶收入。
「計算養殖收入,需要按照出欄數而不是存欄數;一個人外出務工10個月,我們往往只能給他計算八九個月的收入,因為有可能第一個月並沒有找到工作,此外務工收入一般還要剔除掉部分交通及必要生活成本開支。」楊友澤說,在脫貧出列時更要從緊把握,避免「數字脫貧」。
「脫貧攻堅過程中,紀檢部門一定要強化執紀監督,對『數字脫貧』等問題緊盯不放、絕不手軟,以嚴監督嚴查處,嚴防脫貧走形式。」大理州劍川縣紀委書記趙桂海說。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