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機關
1. 中國人民銀行是什麼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並組成的。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職能,是國務院的直屬部門。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至此,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以法律形式被確定下來。
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規定,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分離出來,並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關職能進行整合,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作用將更加突出。根據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
(四)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七)經理國庫。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
(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十一)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 中國人民銀行屬於國家機關嗎
是屬於國務院組成部門,是國家機關。肩負發行貨幣與宏觀調控的職責
3. 銀行機關是什麼意思
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總行直屬事業單位,具有事業專單位法人資格屬。
1、負責總行機關行政經費、外事經費、部分直屬單位經費和服務中心財務預決算管理;
2、負責總行機關房產、車輛、設備設施等固定資產的管理,以及基建項目的規劃與實施;
3、負責總行機關後勤行政事務、社會事務和總行直屬單位有關的社會事務管理;
4、負責總行機關保衛、消防工作,維護機關辦公安全,協調總行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及消防工作;
5、負責總行機關集中采購和醫療保健工作;
6、負責總行節能辦公室工作並統籌人民銀行系統節能工作。
(3)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擴展閱讀:
機構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是:
1、堅持為總行機關服務的宗旨,承擔總行機關財務、資產、基建、行政、政府采購、服務監督等管理工作;
2、制定總行機關後勤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
3、負責總行機關及總行直屬單位的房改政策、計劃生育、交通安全、人防與防汛、安全保衛與社會治安統合治理等社會事務工作,負責總行機關和指導人民銀行系統節能工作;
4、代表總行機關行使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權利;
5、為總行機關辦公和職工生活提供後勤保障服務。
4. 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機關么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工作人員是公務員編制。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以下,除下屬事業單位是事業編制,其他分支行都是行員編制。
行員編制比較特殊,是人民銀行分支行獨有的,行員制與參公管理比較相近,都有相應的行政級別。
中國人民銀行招聘是單獨進行的,與公務員考試分開,單獨命題和組織。
5. 中國人民銀行單位屬於什麼性質
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合並組成中國人民銀行。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國國家中央銀行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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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能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二)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四)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
6.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下屬機構是行政單位,還是事業單位,還是中央企業其員工是國家公務員嗎
中國人民銀行是行政單位,下屬機構則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兼有,人民銀行總行員工是公務員。
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中國人民銀行法》對中國中央銀行的性質及法律地位作了明確規定:
1、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2、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有關貨幣政策情況和金融監管情況的工作報告。
3、中國人民銀行就年度貨幣供應量、利率、匯率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的決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就其他有關貨幣政策事項作出決定後,即予執行,並報國務院備案。
4、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5、中國人民銀行實行行長負責制。行長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由中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中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副行長由國務院總理任免。
6、中國人民銀行實行獨立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但應當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接受國務院審計機關和財政部門依法分別進行的審計和監督。
(6)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二)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四)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
(五)承擔最後貸款人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六)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有關場外衍生產品;牽頭負責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負責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資產管理產品和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及其衍生產品市場基本規則。
(七)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八)牽頭負責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統籌實施監管,推進金融基礎設施改革與互聯互通,統籌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九)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牽頭制定統一的金融業綜合統計基礎標准和工作機制,建設國家金融基礎資料庫,履行金融統計調查相關工作職責。
(十)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准化組織管理協調和金融科技相關工作,指導金融業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十一)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十二)統籌國家支付體系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業務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十三)經理國庫。
(十四)承擔全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十五)管理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六)參與和中國人民銀行業務有關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開展國際金融合作。
(十七)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八)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十九)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圍繞黨和國家金融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加強和優化金融管理職能,增強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金融監管政策的協調性,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職責,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職能轉變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金融市場改革,著力規范和改進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效果。
繼續完善金融法律制度體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撐,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7. 中國人民銀行是不是國家行政機關
是的。
中國人抄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襲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的組成部分。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機構性質是機關法人,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是非法人機關。
8. 中國人民銀行直屬單位有哪些屬於什麼性質
1、中國人民銀行直屬單位是參與、支持或保障人民銀行履行中央銀行職能的企版事業單位。權
截至2016年末,中國人民銀行下設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國金融出版社、金融時報社、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中國金幣總公司、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中國金融培訓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息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黨校等直屬事業單位。
2、在2019年中國人民銀行招聘公告中,參加招聘的直屬單位有: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金融時報社、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中國錢幣博物館、中國金融培訓中心、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息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中國金幣總公司、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中國金融出版社
9. 中國人民銀行由哪些部門組成
辦公室、法律事務處、貨幣信貸管理處、金融穩定處、調查統計處、會計財務處專、支付結算處、科屬技處、貨幣金銀處、國庫處、內審處、人事處、金融研究處、徵信管理處、反洗錢處、國際收支處、經常項目管理處、資本項目管理處、外匯檢查處、事後監督中心、保衛處、離退休幹部處、宣傳部、工會辦公室、團委、紀檢監察一處、紀檢監察二處、機關黨委辦公室、後勤服務中心、鈔票處理中心、清算中心、守押中心
10. 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機關嗎
只有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是國家機關,以下分支機構屬於派出機構不屬於政府機關,算是參公單位,
它是國家的銀行 政府的銀行 銀行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