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檢查登記工作報告
『壹』 關於貧困戶的調查報告怎麼寫
別的要求呢?
『貳』 農村貧困戶如何寫報告申請低保
目前,我國的農村低保主要有兩種做法
。
一是補差法。
就是由政府事先確定本年度當地農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線(比如,有的地方規定家庭人均年收入1000元,低於這個水平的就可以申請低保
向村委會申請
),本人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上述水平的,就可以提出申請,經村委會同意,報民政部門審核,然後再向群眾公示,沒有異議的,則由民政部門發放救濟金。
救濟金數額=(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線-本人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數。
二是定額法。
就是由政府事先確定本年度當地農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線(比如,有的地方規定家庭人均年收入1000元、800元、600元等幾個檔次,符合條件的則每年每人補貼一定的數額,詳見下表),本人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上述水平的,就可以提出申請,經村委會同意,報民政部門審核,然後再向群眾公示,沒有異議的,則由民政部門發放救濟金。
舉例如下:
家庭人均年收入年終人均一次性補貼
低於600元的200元
600-800元的
100元
800-1000元
50元
目前,我國只有少數經濟相對較差的地區採用這一辦法。
說明:
上述兩種做法都是以本人家庭收入情況為依據的。
而與本人有沒有成家,有多少小孩,承包多少土地等,沒有直接關系。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就可以申請低保。另外需要說明的是,這里說的收入是以家庭為單位的。老人,小孩,有人供養的,應與供養者的收入一並計算。
『叄』 農村貧困戶如何報告申請低保
農村貧困戶申請低保要注意申請條件、提交規定的申請資料和證明資料。具體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
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
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三)農村低保待遇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摺,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四)申請家庭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戶口簿及家庭成員的居民身份證;
2、家庭成員中的非戶內戶籍登記人口須提供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以及現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不能遷入證明;
3、房地產證或住房租賃證或住房租賃合同,其中,屬承租私房居住或在其戶籍地址以外的親屬或非親屬處居住的城鎮居民家庭,還須提供市或區、縣(市)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無自有住房和未承租公房的情況證明;
4、家庭成員的工資、養老金、生活補貼等收入證明,其中,單位在職人員除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外,還須提供本人的工資單或單位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儲蓄存摺;
5、儲蓄及其他金融性財憑證;
6、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
7、贍養(撫養、扶養)協議或有關法律文書;
8、失業人員應提供《失業證》,以及區、縣(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推薦就業情況證明,其中已領取《就業援助證》的人員還須提供《就業援助證》;
9、法定勞動年齡內無勞動能力的失業人員,應提供市或區、縣(市)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
10、法定勞動年齡內因患嚴重疾病暫失業就業能力的失業人員,應提供本市二級或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書和建議病休期間的證明;
11、因住房拆遷而人戶分離的,被拆遷人應提供《住房拆遷協議》;
12、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應提供《殘疾人證》,其中,無生活自理能力又無經濟收入的重度殘疾人員還須提供區、縣(市)殘聯機構出具的無生活自理能力、無經濟收入證明,無就業能力的殘疾人員還須提供區、縣(市)殘聯機構出具的無就業能力證明;
13、家庭成員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和納稅憑證;
14、農業家庭應提供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租賃合同,以及由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農業收入和其他收入證明;
15、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組成的家庭,其中屬農業戶籍的配偶應提供其戶籍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出具的享受村集體福利待遇的證明;
16、其他必需的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