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司法機關
A. 沈陽司法考試哪個培訓機構好急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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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沈陽市司法局是鐵西區公證處的上級管理部門嗎
公證處一般都設抄在當地的司法局,是司法局下屬的一個科(股)室,而司法局是當地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所以公證處的上級單位可以認為是司法局,也可認為是當地人民政府了。如果你是要投訴公證處的話,最好找它的真正上級單位----當地人民政府。
辦理公證業務必須到公證處辦理,一般來說公證處是要縣級或以上政府才能設立的,目前公證員資格已納入司法考試,必須是通過司法考試者才可以具備公證員資格的,鄉鎮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和職能目前尚不具備公證業務的相應資格的。
C. 大連法院搖號做傷殘鑒定會不會搖到沈陽司法鑒定機構
從多家鑒定機構中搖出一家作為本次鑒定的機構。不一定是三選一,有可能還多。
D. 沈陽法院的司法警察(公務員)工資!
公務員一般不會來這里回答問題的
具體多少 個人估計如果公務員最少3K多
E. 請教一下,沈陽市考司法考試的報名條件有那些,例如:年齡,學歷,身高~~~~~~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符合《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規定的學歷、專業條件; (5)品行良好。 依據《司法部關於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意見》(司發通[2007]3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部六省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范圍的通知》(國辦函[2007]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市、區)(不屬於國家或省扶貧開發重點的縣級市、區除外);西部地區(除西藏外)11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這一政策的適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補充就是允許大三、大四的學生參加考試,但是必須是普通高校,即統招的學生。簡言之,允許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在大學三年級的時候報名,大四第一學期參加考試。)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外國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其學歷(學位)證書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後,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編輯本段]不能參加司法考試的情況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的; (3)曾被吊銷律師或公證員執業證的; (4)依照《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八條規定,被處以2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的;或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另外,已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以及已經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編輯本段]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
為方便報名,提高效率,報名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列印報名表,並按照填表說明和要求真實、准確地填寫後,在報名時提交審驗;不能提前下載和填寫報名表的人員,可直接在報名點領取並填寫報名表; 已網上預報名的人員,可列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報名表,也可不另外提交報名表。報名表下載:請登陸:司法部網站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持港澳台地區和外國高等院校學歷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4.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證件用照片3張。具備條件的地方,可以在報名時採用數碼照相的方式攝取照片。
5.其他
異地報名的,須提交報名地公安機關核發的暫住證明及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學習(進修)等證明。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法律專業專科畢業學歷人員,在異地工作、學習(進修)的,在異地報名時,還須提交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上述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經審驗符合報名條件的,由司法行政機關發給准考證。 考試通過率
[編輯本段]歷年司法考試通過率:
2002年是6.68%,2003年是8.75%,2004年的通過率為11.22%,2005年的通過率為14.39%,2006年的通過率達到約17%,2007年的通過率達到約20%。 2008年通過率25%,2009年通過率是22%左右。(以上通過率包含放寬地區考生,即C證書,它只能在限制地區如老少邊窮和貧困地區使用,而西藏自治區只要達到280分就算通過,所以只看通過率衡量司法考試不夠准確,實際A證通過率只有百分之十幾。司法考試依然很難,而且題目逐年難度增加。)
[編輯本段]司法考試報考相關問題問答
問:報名要求什麼條件?專科生可以報名嗎? 答:08年的司法考試,在學歷上仍然要求: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也就是說原則上專科生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但今年司法部規定仍然對部分法律職業人才嚴重匱乏的地區放寬司考報名學歷條件,在放寬地區允許法律專業的專科生報名。 問:學歷證書有什麼要求?我是中央黨校畢業生,可以報名嗎? 答:報名人員須出示符合要求的畢業證書;參加高等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經全部合格的人員,可以持自學考試單科(全部科目)合格證書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畢業學生證明報名,但考試通過申領資格證書時,必須持正式的畢業證書。 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學歷證書包括:具有舉辦學歷教育的民辦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所頒發的學歷證書;自學考試畢業證書上、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畢業證書;經教育部批准實施網路教育試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遠程(網路)教育畢業證書;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學歷證書;納入國家招生計劃並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在黨校、軍校中就讀的學生所取得的畢業證書。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學歷,不得報名。黨校畢業生,如果是函授教育的,因不屬於國家教育序列承認的學歷不具備報名條件。 問:我是非法律本科,報名對我的法律專業知識掌握程度有要求嗎? 答:08年對非法律本科以上學歷應當具有的法律專業知識的程度,報名時請查看具體要求。 問:我已經在2005年通過司考並取得了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現在已經續本畢業想拿A證,請問我還能報名嗎? 答:能。已經通過司法考試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以及已經取得B類法律職業證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考司法考試。你已經取得了本科學歷,可以再報名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 問:可以代報名嗎?我現在在外地學習,可以在當地報名嗎? 答: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如果在外工作或學習一年以上的人員,可以在其工作或學習的異地報名。異地報名須提交當地一年期以上的暫住證及有關單位出具的一年期以上的工作、學習證明原件。其中,戶籍在放寬地區的法律專業專科畢業學歷人員,可以在非放寬地區或其他放寬地區報名,但報名時還須提交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不在非放寬地區的法律專業專科畢業學歷人員不得在放寬地區報名參加考試。 問:我已經考了全部的成績,現在還沒有論文答辯!不知道能不能考? 答:按照司法部規定,必須是全部的成績合格,當然包括論文成績。 問: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是否仍實行快捷通道?[1] 否。因網路升級改造,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暫停了快捷通道,所有報名人員均需本人攜帶全部報名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問:普通高等學校2011年應屆本科生能否報名參加今年的國家司法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201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在網上報名時學歷須選擇「本科在讀」,並持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格式證明在本網站下載)和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確認。「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是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 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2011年應屆畢業。 如專升本、專升碩等其他2011年畢業的人員,不屬於上述「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得報名參加司法考試。 問: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成人教育、繼續教育、電大等2010年應屆畢業生能否報名? 可以。應持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到現場確認,並承諾如考試成績合格,在審核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提交畢業證書原件。
[編輯本段]司法考試時間表
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時間安排基本如下:4月中下旬發布司法考試大綱;6月初發布報名信息;6月中旬開始進行網上預報名;7月初進行現場確認;9月的第三個周末考試;11月中下旬開始查詢成績;12月初開始通過的考生可以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次年3月—4月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次年7月通過上一年度司法考試的應屆畢業生申領法律職業資格。 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5月28日出版;6月5日到25日進行網上預報名;7月1日到20日進行現場確認;9月11日和12日進行考試;11月20日前後公布司法考試成績;12月1日開始,通過當年司法考試的考生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第二年3月到4月,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7月通過2010年司法考試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編輯本段]考試的復習與輔導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司法部已制定出版《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可依據該大綱進行復習備考。
[編輯本段]試卷科目
每份試卷分值為150分,試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一:
綜合知識。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律職業道德與職業責任;考試時間:8:30-11:30 。
試卷二:
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考試時間:14:00-17:00 。
試卷三:
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考試時間: 8:30-11:30 。
試卷四:
實例(案例)分析、司法文書、論述。包括:試卷一、二、三所列科目。考試時間:14:00-17:30 。 前述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題,其中每卷有單選題50道,每題1分,多選題40道,每題2分,不定項選擇題10道,每題2分,共計150分;試卷四為主觀題,包括1道簡答題,5-6道案例分析題和論述題。
[編輯本段]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B、C證的區別
A類:適用於報名學歷為大學本科以上,考試成績為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A類資格證書全國通用。 B類:適用於屬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報名學歷為法律專業專科,考試成績為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主要是依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有關適用本科學歷條件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將任職、執業學歷放寬為法律專業專科學歷的規定而採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考試合格的人員,按照法律這一特別規定的精神,應當在放寬地區任職或執業,以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和補充,這也是立法允許在這些地區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初衷。至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人員獲得法律職業資格後,又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其任職和執業選擇,應由所在的法院、檢察院系統和律師管理部門規定並掌握。 C類:適用於屬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考試成績為320-359分的應試人員,以及在民族地區,確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訴訟而得到照顧的以民族語言文字應試的人員。此類人員包括報名學歷為法律專業專科和大學本科以上兩種情況。之所以對這些地區的應試人員實行合格分數線放寬,其目的也只是為了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和補充,因此,取得此類證書的人員應當在放寬地區任職和執業。
F. 沈陽幾家傷殘鑒定所
一、對人身來傷害的醫學自鑒定有爭議重新鑒定的醫院
沈陽市公安醫院 沈陽醫學院中心醫院
大連市中心醫院 鞍山市中心醫院
本溪市中心醫院 撫順市中心醫院
丹東市第一醫院 營口市中心醫院
遼陽市中心醫院 阜新市公安醫院
朝陽市中心醫院(第一醫院)
錦州市中心醫院 鐵嶺市中心醫院
盤錦市第二醫院 葫蘆島市中心醫院
二、精神病鑒定醫院
遼寧省精神衛生中心 沈陽市精神衛生中心
錦州市康寧醫院 大連市第七人民醫院
三、保外就醫鑒定醫院
沈陽市公安醫院 沈陽醫學院中心醫院
大連市中心醫院 鞍山市中心醫院
本溪市中心醫院 撫順市中心醫院
丹東市第一醫院 營口市中心醫院
遼陽市中心醫院 阜新市公安醫院
朝陽市中心醫院(第一醫院)
錦州市中心醫院 鐵嶺市中心醫院
盤錦市第二醫院 葫蘆島市中心醫院
省監獄管理局所屬總醫院
G. 我是外地的因長時間不居住老家司法局沒接收我現住沈陽經濟開發區司法局能接收我嗎
根據我抄國的相關訴訟法的規定,監視居住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執行。如果是外地人在本地沒有固定的住所的,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公安機關指定居所執行。建議你向辦案機關詢問,要求其指定居所。
《刑訴法》第七十三條 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公安部規定》第一百零七條 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H.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司法鑒定中心沈陽電話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的電話為:(024)86982454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為公安部的直屬事業單位,是培養刑事偵查、刑事技術專門人才的公安高等院校。2006年12月經公安部批准成立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物證鑒定中心。目前該中心無公開的電話
後根據最高法等五部委下發的文件規定更名為: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司法鑒定中心。該中心是中國刑事警察學院下屬單位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司法鑒定中心於2009年2月27日通過國家實驗室認可,批準的檢測項目包括法醫病理、法醫物證鑒定、法醫毒物鑒定、文書鑒定、痕跡鑒定、微量鑒定、聲像資料鑒定、電子物證鑒定等共39類84項。
除電子物證鑒定外,其他的司法鑒定項目都由幾十年的歷史,為全國公、檢、法機關委託的重特大案件所作的司法鑒定,都為案件的偵破及審判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全國公、檢、法機關享有很高的聲譽。
(8)沈陽司法機關擴展閱讀:
中國刑警學院司法鑒定中心按照中國合格評定委員會CNAS認可准則要求,建立了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其中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鑒定方法、儀器設備操作規程、各項管理制度、技術表格和質量控製表格,於2009年2月27日通過國家實驗室認可。
1、培訓情況:
中心派出7名同志參加內審員培訓班並取得內審員證。並邀請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實驗室認可評審專家為實驗室全體人員作實驗室認可知識講座。
為進一步推動實驗室人員掌握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內容,各分實驗室分別組織各室人員進行了作業指導書的學習。組織全體人員進行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內容考試。
我院司法鑒定中心邀請了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文件檢驗處副主任王錦生研究員,做了題為《文件檢驗實驗室通過國家實驗室的程序與方法》的報告,使全體鑒定人加深了對實驗室管理工作的全面理解。
中心多次組織各分實驗室技術負責人去相關司法鑒定機構調研學習。
2、資源配置情況
我中心的檢驗鑒定工作涉及6個專業領域、39類檢驗方法,管理層對實驗室運作所需的資源給予了充分保障。為適應工作的需要,包括高效液相儀、對DNA實驗室、法化實驗室預處理室進行了改造,對部分實驗室布局進行了改造。從硬體上保障了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目前,我中心現有儀器的設備滿負荷應用於實際辦案。
3、能力驗證情況
2006年末,參加了CNAS與公安部聯合組織的《法庭科學-筆跡鑒定》(CNAS-T0341)和《法庭科學-指紋鑒定》(CNAS-T0342)等全部6項能力驗證,除一項為良好外成績均為優秀。
參加2008年公安部與CNAS聯合組織的《法庭科學-筆跡鑒定》、《法庭科學-印章印文鑒定》、《法庭科學-指紋鑒定》、 《法庭科學-足跡鑒定》等全部9項能力驗證,均取得優良的成績。
I. 沈陽戒毒所地址
沈陽戒毒所地址位於沈陽市渾南區祝家鎮。
沈陽招標投標監管網上一份沈內陽市強制戒容毒所工程勘察報告顯示,沈陽戒毒所地址位於沈陽市渾南區祝家鎮。
沈陽戒毒所屬於遼寧省司法廳戒毒(勞動教養)管理局,隸屬於遼寧省司法廳。
(9)沈陽司法機關擴展閱讀:
沈陽市戒毒所管理模式
遼寧省司法廳戒毒(勞動教養)管理局貫徹執行黨的戒毒工作、方針、政策,依據現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全省戒毒管理工作。
對省直戒毒所實行直接領導和管理;對市屬戒毒所實行市司法局與省戒毒局雙重領導,以市司法局為主;
市司法局為市屬戒毒所的行政主管部門,省戒毒局為戒毒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其職責是對市屬戒毒單位的業務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參考資料來源:沈陽招標投標監管網-沈陽市強制戒毒所工程勘察
參考資料來源:遼寧省事業單位在線-遼寧省司法廳勞教局機關服務中心
J.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具體設在沈陽什麼地點
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位於沈陽21世紀大廈旁邊、原渾南審批大廳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主要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巡迴法庭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辦案信息系統統一編號立案,統一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信息綜合管理平台進行管理,作出的判決、裁定和決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決定,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蓋最高人民法院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設在遼寧省沈陽市,主要將審理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范圍內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於2015年1月31日正式掛牌成立,2月1日開始受理和審理案件。
(10)沈陽司法機關擴展閱讀:
設立背景
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會提出,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法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根據中央批準的試點方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設在遼寧省沈陽市。
2014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試點方案》和《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試點方案》,建議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序報批實施。
2014年12月20日,最高法就試點巡迴法庭的人選向最高法全體人員下發通知,接受報名。
2014年12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任免名單,任命大法官胡雲騰為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庭長,並且任命2名法庭副庭長。
2015年1月5日,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審議並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落實了最高法巡迴法庭的案件審理范圍和運作模式等問題。
2015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在遼寧省沈陽市掛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與遼寧省委書記王珉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