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認罪認罰法書
❶ 警察讓寫認罪書認罰說有助減刑是嗎
如果你確實有事,寫認罪書寫得好的話(比如能幫助警察進一步破案),是可以獲得優待的。如果你沒干,就不要寫認罪書,而要寫情況說明。
❷ 取保候審公安局讓簽了認罪認罰告知書是不是移交檢查院呀我簽了不等於認罪了嗎我是不知情下賣的減肥產品
公安局讓簽的認罪認罰告知書,是必須走的一道程序,這代表你對自己所犯罪的誠實的態度,一種悔罪認罪的表現,這在以後的檢察院起訴和法院的判決中可以起到減刑的作用,所以說該簽的一定要簽。
❸ 容留他人吸毒罪,公安的認罪認罰書對定罪有幫助嗎
依法沒有
只有證據來確實充源分才能定罪
證據不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還是無罪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條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第二百零一條 法院對認罪認罰案件量刑建議的處理
對於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一般應當採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二)被告人違背意願認罪認罰的; (三)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的; (四)起訴指控的罪名與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量刑建議明顯不當,或者被告人、辯護人對量刑建議提出異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調整量刑建議。人民檢察院不調整量刑建議或者調整量刑建議後仍然明顯不當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❹ 檢察院為什麼把案卷又返回公安局,然後讓犯罪嫌疑人簽了認罪認罰書是什麼意思
你說的這種情況應該是公安局將案件提交到檢察院,但是在檢察院可能是檢察官們認為說這個案件還存在著疑點成證據不足,或者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又打回到公安局了。
❺ 我屬於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公安局讓我簽認罪認罰書我不簽可以嗎
樓主的問題有一個前提的錯誤。一個人行為的性質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是否是防衛過專當,必須由公安屬或者司法機關依法確定,不是當事人個人可以確定的。
樓主說「我屬於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這個結論好像有些不合適。
如果是已經被國家機關確認為「正當防衛」,那就不存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問題,更不可能讓樓主簽認罪認罰書了。如果是防衛過當,依照刑法規定,是要在過當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這個時候辦案的機關可能會讓當事人簽認罪認罰書。所以,公安機關要求樓主簽認罪認罰書的時候,樓主行為的性質可能是應當承擔相應責任的,這個時候樓主應當主動簽認罪認罰書,不簽對個人是不利的。
❻ 為什麼案子到了檢察院刑偵科還讓簽認罪認罰書呢
到檢察院去是批捕,案件扔在偵查階段。認罪認罰是一種新的規定,可以在法院量刑是給予減輕處罰。如果對案件事實沒有異議,建議簽署,因為在偵查階段認罪認罰是減輕處罰程度最大的。
❼ 認罪認罰具結書是什麼
❽ 犯罪嫌疑人提出認罪認罰,法律意見書怎麼寫
這個法律問題,建議你直接向專業的律師咨詢一下
❾ 拘留37天內簽了認罪認罰書是不是等判刑了
必須經法庭審判才能確定是否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