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查不查呢
Ⅰ 地方發票能查到,在國家稅務總局查不到,為什麼
應該是地方的發票數據沒有傳到稅務總局。
廣東稅務局能查到就可以了。
Ⅱ 為什麼電子稅務局查詢一般納稅人查詢不到數據
單位稅務信息在稅務局不能跨區查詢的原因:
1、許可權設置原因。為了保護納稅版人隱私,省局權一般對各級稅務局各個崗位開放的許可權不一樣。
2、系統信息共享原因。目前稅務局的納稅申報系統和管理系統都是以省為單位的,還沒實現全國統一使用一個系統,所以受信息共享程度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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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的相關要求規定:
1、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2、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對一般納稅人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
3、納稅人應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申報期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後一日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Ⅲ 為什麼發票在稅務局能查到網上查不到
在稅務局能查詢到,在網上查不到,應該是稅局發票管理系統在後台對所輸入的信息進行核對,還未返回查詢結果。建議等待網上的信息同步更新,或者可以到當地稅務局說明。
Ⅳ 為什麼網上查不到國家稅務機關代碼
一、如果在網上查不到相關代碼,可能是稅局發票管理系統核對中,還未返回審核結果。建議等待網上的信息同步更新後查詢,或者到當地稅務局說明情況,咨詢相關問題。
二、稅務機關代碼查詢方法:
1、咨詢當地的稅務專管員。
2、撥打12366,報出納稅識別號,進行查詢。
3、如果有當地到稅務局代開的發票,發票上面會有一組7位號碼,就是當地的稅務機關代碼。
4、網上搜索「稅務機關標准代碼對照表」,然後查找相對應的機關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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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務機關的權力:
1.稅務管理權。包括有權辦理稅務登記。有權審核納稅申報,有權管理有關發票事宜等;
2.稅收徵收權。這是稅務機關最基本的權利,包括有權依法徵收稅款和在法定許可權范圍內依法自行確定稅收征管方式或時間、地點等;
3.稅務檢查權。包括有權對納稅人的財務會計核算、發票使用和其他納稅情況、對納稅人的應稅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進行查驗登記等;
3.稅務檢查收權。這是稅務機關最基本的權利,包括有權依法徵收稅款和在法定許可權范圍內依法自行確定稅收征管方式或時間、地點等;
4.稅務違法處理權。包括有權對違反稅法的納稅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以及對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有權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稅收行政立法權。被授權的稅務機關有權在授權范圍內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稅收行政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作出行政解釋等。
6.代位權和撤銷權。此次在新修訂的稅收征管法中,為了保證稅務機關及時、足額追回由於債務關系造成的,過去難以徵收的稅款,賦予了稅務機關可以在特定情況下依法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
Ⅳ 為什麼有的稅務局查不到沒有申報的稅呢以及想要清楚的知道沒有申報的稅應該找誰是專管員還是管理員
我們公司出現過這種情況,你直接去找專管員,他系統里一下子就可以查到,放心吧。
Ⅵ 為什麼發票在稅務局能查到網上查不到
在稅務局能查詢到,在網上查不到,應該是稅局發票管理系統在後台對所輸入的信息進行核專對,屬還未返回查詢結果。建議等待網上的信息同步更新,或者可以到當地稅務局說明。
Ⅶ 地方國稅局的增值稅發票在國家稅務總局查不到,怎麼辦
可能是數據傳輸得的問題,還沒有傳過去。只要省里能查到,就可以了。
1、在國稅網卻查不到發票信息可能是時間太短,信息尚未上傳至國稅局資料庫。
2、可能是網站系統升級所導致的,一般在一天之內就可以搞定的,改天再試試,如果還是不行,建議你去稅務局查看。
3、稅務局網路數據傳遞速度慢(可能性較小),開具該發票企業還未進行抄報稅處理。
4、開具該發票企業對該發票進行作廢處理,發票是真的只能說明該發票是稅務局印製的,是否正常開具只能在抄報稅後,通過網路查實(包括已認證通過的發票事後比對,一旦發現比對不上,認證通過的發票還是不能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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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企業剛開始領用的發票數量是25張,若不夠用,可申請增量或增版。
增量:適用於金額不高,但是開票量大的公司,如:小商鋪。
增版:適用於客單價高的企業,這類企業的特點是金額大,但開票量相對較小。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領購使用專用發票。
(一)會計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准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者。
(二)不能向稅務機關准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者。上述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確定。
(三)有以下行為,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製專用發票;
2.向個人或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買取專用發票;
3.借用他人專用發票;
4.向他人提供虛開的專用發票;
5.未按本規定第五條的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6.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
7.未按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申報專用發票的購、用、存情況;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四)銷售的貨物全部屬於免稅項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納稅人如已領購使用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應收繳其結存的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應稅項目),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下列情形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Ⅷ 小規模的賬稅務局不查嗎
一般情況不查,但是,涉及股東法人變更,退稅,公司注銷,稅負偏低等情況,稅務局還是要查賬。